學子宴 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市、縣委十項規(guī)定和《中共湖北省紀委、湖北省監(jiān)察廳關于禁止違規(guī)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 》,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文明節(jié)儉的良好社會風尚。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共產黨員),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學習黨和國家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
二、決不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等非家庭性質的'宴席。
三、決不參加各類違規(guī)操辦的“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
四、決不借子女升學之機,收斂財物。
五、決不使用公車接送子女入學,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學費用。
六、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操辦“謝師宴”、“升學宴”、“狀元酒”情形,及時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將嚴格遵守以上承諾,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如有違反,歡迎大家檢舉、揭發(fā),并請求組織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不操辦“學子宴”承諾書
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我鄭重承諾:
1.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廉潔自律有關要求,不操辦“學子宴”和“謝師宴”;
2.不借子女“學子宴”和“謝師宴”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
3.不委托或授意他人代為操辦“學子宴”和“謝師宴”;
4.不參加非親屬操辦的“學子宴”和“謝師宴”;
5.不用公-款支付個人的宴請費用;
6.不使用公車參加“學子宴”和“謝師宴”;
7.不使用公-款送禮金、花籃、慰問品等。
以上承諾,請組織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如有違犯,愿意承擔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承 諾 人: 承諾時間:
不操辦“升學宴”承諾書
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將嚴格遵守《廉政準則》,按照市紀委、監(jiān)察局向全市黨員干部重申的“五項紀律”要求,保證做到:
1.不借子女升學之機舉辦“升學宴”斂財;
2.不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的禮金、禮品;
3.不將慶賀宴請范圍擴大到親屬以外人員;
4.不參加親屬以外人員子女的升學宴請及送禮金、禮品;
5.不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外出旅游。
我要不斷加強黨性修養(yǎng),率先垂范,嚴格自律,規(guī)范行為,塑造形象,為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再上新臺階做出應有的貢獻。
如違反上述五項承諾內容,自愿接受市紀委、監(jiān)察局和單位的紀律處分。
承諾人簽字:
承諾人職務:
20xx年 x月 v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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