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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飾員工工資制度
阿超燈飾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規(guī)范酒店工資核算程序,確保工資核算的嚴肅性和準確性,努力保證公司員工待遇的公平性和機會的均等性,促進公司及員工的共同發(fā)展與成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工資結構
1、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 + 工作量補貼 + 通訊補貼 + 交通補貼 + 工作餐補貼 + 工齡補貼 + 滿勤獎金 + 績效獎金
2、基本工資以不低于當地最地工資標準為原則制定。
3、工作量補貼包括因工作崗位需要所發(fā)生的節(jié)假日加班、工作時間延長加班等加班費,因加班發(fā)生時間和頻次的不確定性,為簡化加班計算工作量,采取固定補貼方式計算支付。
4、通訊補貼和交通補貼指因崗位工作需要發(fā)生的交通、通訊等費用補助,以更好的幫助員工開展工作。
5、工作餐補貼指公司為關心員工所給予員工的正常工作期間的午餐費用補貼。
6、工齡補貼為員工工作滿一定時間后給予員工的獎勵性補貼,以鼓勵員工長期穩(wěn)定工作,工齡補貼6年封頂。
7、滿勤獎金為員工當月除正常例休假期外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行為所給予員工的獎勵。
8、績效獎金為根據工作崗位相關的績效考評標準計算發(fā)放的獎勵。
三、工資表類型
1、工資表由正式員工工資表、試用員工工資表、離職員工工資表三部分組成。
四、工資標準
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以員工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專業(yè)性等為依據制定。
2、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制定原則為保持有力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貢獻公平性。
3、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明細表”。
五、工資計算
1、當月滿勤天數 = 當月實有天數 - 當月例休假天數
當月日平均工資 = 當月工資總額 ÷ 當月滿勤天數
當月工資總額 = 基本工資 + 工作量補貼
當月應發(fā)工資 = 當月日平均工資 × 當月出勤天數
員工試用期間不享有滿勤獎金,當月工作未滿半個月,工齡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作餐補貼僅按出勤天數計算。
3、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需經部門經理簽批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方為有效,備案后如加班工資超出累計已支付工作量補貼數額由公司予以補發(fā),如加班工資低于工作量補貼則差額不予扣除。
4、新員工工作未滿7日,其工資作為違約賠償,不予發(fā)放。
5、公司員工工資支付一律以銀行卡方式發(fā)放,特殊情況領取現金,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和財務中心總監(jiān)簽批方可。
6、公司員工工資每月15日發(fā)放,遇節(jié)假日順延。
六、工資變動管理
1、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市場薪酬調查,以了解市場薪酬水平。
2、任一員工工資變動均應逐級審核后報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人力資源中心復核確認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3、未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的工資變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工資變動執(zhí)行人負責承擔。
七、工資表編制與審核
1、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崗位員工工資表由省級分公司人事部負責編制,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崗位員工工資表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編制。
2、每月2日各分公司人事助理須分別向省級分公司人事部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提交本公司員工考勤表、獎罰單等工資表編制資料。
3、每月4日各績效考評部門須分別向省級分公司人事部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提交相關績效考評表單。
4、每月6日前工資表編制部門完成工資初表編制工作,由部門經理予以審核簽字確認,審核內容包括:
A、審核人數是否正確,有無遺漏或重復、虛增制作。
B、審核出勤天數是否準確。
C、審核工資標準和各項增加、扣除項目金額是否正確。
D、審核績效考核表單的準確性。
E、審核計算結果是否正確。
5、工資表編制部門經理審核無誤后提交公司人力資中心總監(jiān)復核。每月9日前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無誤簽字確認后提交財務中心總監(jiān)進行工資支付前分析審查。
6、公司財務中心每月11日前完成工資表正確性審查,并編制公司工資變動分析報表一并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7、公司總經理審批完成后,財務中心通過銀行將員工工資直接支付至員工工資賬戶中。
8、工資表編制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相關工作,如有延遲按50元/天處罰責任部門負責人。
9、人力資源中心對工資表編制各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發(fā)現編制錯誤將按錯誤嚴重程度給予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10-500元處罰,如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八、工資表管理
1、員工對工資產生疑議時,可行使工資請查權,但自工資發(fā)放日起1個月內未行使時,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2、員工薪資實行個人保密制,要求工資表編制部門電腦中的工資表設置只讀和閱覽密碼,以防他人隨意查閱。
3、員工薪資由銀行統(tǒng)一發(fā)放,新進員工或無銀行存折號碼員工需按財務部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由財務部予以辦理。
4、工資表編制過程中的各項資料如考勤表、績效考評表單、工資變動表等均應按《人事檔案管理制度》予以存檔管理。
5、已簽批發(fā)放工資表由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存檔保管,紙質工資表保管期限為2年,電子工資表需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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