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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fā)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guī)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guī)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3、 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 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qū)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yè),工地周邊50 米、出入口100 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 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
8、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yè)面,工人操作應做到“ 活完料凈腳下清” 。
9、 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wèi)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定的標準,并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fā)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zhí)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 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 的原則。
12、 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wèi)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fā)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yè)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qū)和生活區(qū),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wèi)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 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qū)分;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 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fā)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 渣土棄置許可證” ,并作好周邊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在出入口20 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 ,距離操作人員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 、5 米;電纜兩側1m 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jiān)管。
17、 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fā)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fā)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 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fā)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fā)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22、 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huán)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guī)范規(guī)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yōu)良標準。
2、 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 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 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 小時通知甲方和監(jiān)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jiān)理檢查過程中若發(fā)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 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fā)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jiān)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 甲方、監(jiān)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 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jiān)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jiān)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 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 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fā)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 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guī)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 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fā)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fā)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 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jiān)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 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jiān)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jiān)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fā)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jié)予以索賠。
16、 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wèi)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yè)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fā)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 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 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 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監(jiān)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 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 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 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 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 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jiān)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jiān)督。
6、 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 小時內完善正規(guī)手續(xù)。
7、 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fā)出方承擔。所有發(fā)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zhí)。
8、 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guī)定時限內執(zhí)行完成。
9、 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zhí)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zhí)行。
11、 經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下發(fā)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zhí)行將給予500-2000/ 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 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zhí)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 元/ 人,缺席者罰款100 元/ 人。
2、 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fā)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 人。
3、 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guī)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 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 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zhí)行:
1 .1 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fā)的開工令為準。
1 .2 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 可能出現的各種規(guī)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因素。
B、 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jié)點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 、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jié)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0-5000/ 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 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 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 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
5、 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 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 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 元的罰款。
建筑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依照國家消防條例,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工程的場地、工程的實際特點等,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教育,提高對安全防火工作的認識,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2、建立健全組織:為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項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工地有專職防火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形成公司、處、工地安全防火體系。
3、加強對消防器具的配備:在地面臨時設施周圍配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箱、鐵鏟、消防水桶等設防設及工具,指派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及工具供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施工現場和員工住宿區(qū),嚴禁燒電滬、煤油爐,施工現場中需要動用氣割、氣焊和電焊及動用火種,存在事故隱患時應嚴密注意,現場要有足夠的防火設施。
5、監(jiān)督檢查:為確保防火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監(jiān)督檢查。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wèi)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微派建筑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場用火嚴格執(zhí)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yè)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qū)和生活區(qū)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yè)電工按規(guī)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yè)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yè)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yè):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yè)區(qū)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guī)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yè)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yè)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yè)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yè)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yè)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qū),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zhí)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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