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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精選11篇)
消防安全管理對減少安全隱患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意義。至于對于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要落實好哪些管理規(guī)定呢?下面就隨愛匯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一、 根據(jù)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的規(guī)定,在我公司實施承租的單位(個人)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二、 綜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責任部門。房屋出租時應按以上規(guī)定,根據(jù)承租方的租房(場地)用途,應使出租房屋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時需經過消防安全驗收。
三、 綜合管理部應按照61號令的規(guī)定,在房屋(場地)出租合同中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包括滅火器材的配備、老化線路的更換等),與承租方簽定安全協(xié)議,并進行造冊登記,報送安全保衛(wèi)部。
四、 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須在明確房屋(場地)用途的同時,規(guī)定承租方不得隨意增大設備負荷,不得隨意對線路、房屋結構等變更改造,否則,發(fā)生火災事故的責任應有承租方承擔。
五、 承租方若因需要改變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或增大設備負荷、對線路、房屋結構進行改造時,必須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須保證出租房屋(場地)用途等改變后,仍能達到消防安全要求。
六、 不準將房屋(場地)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承租人。
七、 發(fā)現(xiàn)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的,主管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安全保衛(wèi)部并積極配合進行查處。
八、 主管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場地)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證承租方的安全。
九、 房屋停止租賃時,應及時到安全保衛(wèi)部辦理注銷手續(xù),不得冒名頂替出租轉租。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2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出租屋租住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qū)范圍內,除旅館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或單位、集體所有的出租給他人居住(包括兼有生產、經營、倉儲等用途)的出租屋。
第三條 各鎮(zhèn)(區(qū))和村(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一名領導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及消防大隊要積極協(xié)助轄區(qū)鎮(zhèn)(區(qū))和村(居)民委員會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 鎮(zhèn)(區(qū))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管理服務中心”)及村(居)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以下簡稱“管理服務站”)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出租屋的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情況,建立出租屋消防管理檔案,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反映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并提出工作意見;
(二)對轄區(qū)內出租屋實施消防安全監(jiān)督檢查,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三)配合當?shù)叵腊踩块T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者進行處理和開展各項消防調查活動;
(四)以管理服務中心(站)宣傳欄等為依托向出租人及租住人員宣傳與出租屋消防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第五條 各鎮(zhèn)區(qū)、各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掌握本轄區(qū)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形式將出租人和租住人員義務等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布,使廣大群眾提高認識,對照檢驗,自行整改。
第六條 各鎮(zhèn)區(qū)應定期統(tǒng)一組織、布置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管理服務中心(站)和當?shù)卮?居)委員會在有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分期、分批對出租屋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發(fā)出《出租屋隱患告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過期不整改的,應報告當?shù)毓蚕啦块T依法查處。
第七條 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協(xié)管員應對本轄區(qū)內的出租屋實行經常性巡查,發(fā)現(xiàn)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發(fā)出《出租屋隱患告知書》,及時督促整改,并做好記錄。對不進行整改的,迅速報告當?shù)毓蚕啦块T依法查處。
第八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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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做好本市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出租屋租住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轄區(qū)范圍內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的,以營利為目的出租給他人居住的旅館以外的房屋。
第三條 市公安消防局會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對本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職。市公安消防局對本市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并負責出租屋消防整治標準及專項規(guī)劃的制定和解釋;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定期組織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第四條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組織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等向社會公布出租屋消防管理標準、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義務等有關規(guī)定。
第五條 鎮(zhèn)(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在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等單位的指導下,做好以下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一)掌握轄區(qū)內出租屋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向當?shù)厝嗣裾?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消防機構反饋出租屋消防安全情況,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見;
(二)定期對轄區(qū)內出租屋實施消防安全檢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消防隱患的,應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消除隱患。經督促不整改或整改后隱患仍未消除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消防機構依法查處;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維護火災現(xiàn)場秩序,保護現(xiàn)場,處理善后工作;
(四)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宣傳活動。
第六條 出租屋應當符合下列消防安全標準要求:
(一)房間隔墻要求:出租屋各房間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夾板、紙板等)間隔。房間隔墻必須采用磚墻或不燃燒材料(如鋼龍骨雙面石膏板、輕鋼龍骨埃特板等)分隔至樓板底部。
(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標準要求: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鐵門等設施,確因安全需要設置的,應確定在任何時候不得上鎖,疏散出口應為推閂式外開門,嚴禁設置卷閘門、側拉門;窗口不得設置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金屬護欄。
(三)不得在房間內設置住人閣樓和三層以上(含三層)的床位。
(四)公共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裝飾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五)不得在房間內、公共走道上及樓梯間內使用明火。如需生火煮食,必須單獨設置廚房,并采用磚墻或不燃燒體隔墻及防煙性能較好的門與其他部位隔開。防煙性能較好的`門是指關閉嚴密,不留縫隙,能有效阻擋煙氣的普通門。
(六)建筑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的樓層必須至少配置1具2kgabc干粉滅火器,建筑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樓層必須配置2具以上2kgabc干粉滅火器。
(七)四層以上(含四層)的出租屋應設置消防卷盤(已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的,可不設置消防卷盤)。消防卷盤宜安裝在各層樓梯間的休息平臺,水源由天面儲水池(箱)供給,儲水池(箱)的有效容積不應小于1m3。
(八)配電線路應用金屬管或難燃套管保護,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燒體上,燈具正下方不得堆放貨物,要保證有0.5米以外的水平距離。
(九)廚房、浴室采用燃油、燃氣作為燃料的,應具有足夠的通風設施。
(十)出租屋公共走道上應設置火災報警器(含獨立式火災報警器);如設有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報警警鈴,且有專人24小時值班的出租屋可不設置火災報警器。
(十一)嚴禁在疏散樓梯間、各樓層休息平臺及通向天面的平臺上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十二)設有防盜網的,防盜網上應開設不小于0.5米×0.8米的逃生窗。
(十三)嚴禁在出租屋內設置工業(yè)生產或倉庫性質用房。
第七條 出租人應確保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第八條 承租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義務:
(一)注意用電防火安全,不亂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二)安全使用民用燃氣,不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
(三)房間內不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愛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五)發(fā)現(xiàn)火災要迅速報警,組織疏散逃生并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六)室內裝修要執(zhí)行消防安全相關規(guī)定,有條件的最好配置手提滅火器。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共同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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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根據(j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佛山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佛府[20xx]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市轄區(qū)范圍內,除旅館業(yè)以外以營利為目的,
公民私有或單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公安消防機構對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公安部《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73號)和《廣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下,依法實施出租屋消防監(jiān)督檢查,接受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五條各級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機構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門,要明確1名領導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鎮(zhèn)(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配合當?shù)毓蚕罊C構對協(xié)管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二)對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七條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機構對轄區(qū)內的出租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二)配合當?shù)毓蚕罊C構維護火災現(xiàn)場秩序,保護現(xiàn)場,協(xié)助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處理善后工作。
(三)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群眾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識,懂得滅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及時向上級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見。
(五)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細記載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管理情況,并根據(jù)變化情況及時更新、備案。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對轄區(qū)內出租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fā)現(xiàn)有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應責令其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應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
第三章租賃當事人職責
第九條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安全措施、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標準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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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確保居住環(huán)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實行實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須向房東提交身份證,提前進行信息核對,但房東對身份證信息進行保密,房內不管住幾人,都必須逐個登記。
2.租戶入住前必須支付當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滿月退房的將不退還當月房租,如需退房請?zhí)崆巴ㄖ繓|,退房時將水電費結清后,屋內設施沒損壞方可退還押金。
3.租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費。如拖欠5日內不及時交納房租費的,房東將視為自動退房處理,此房將重新轉租給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內所用設施如損壞由租戶照價賠償,設施包括:門、窗、木桌、床、燈泡、水龍頭、水管、水表、閥門、門鎖等。禁止在室內釘釘子、掛畫。
5.租戶要注意用水用電安全,做到人走斷電,防止火災。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電器和大功率電器產品,造成電路損壞或釀成火災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及賠償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租戶要注意節(jié)水節(jié)電,不浪費資源,離開房間時自覺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和水龍頭。
7.請住戶千萬不要將紙巾、布等雜物丟入廁所,否則堵塞下水道將由租戶自行解決。
8.請各位租戶愛居住環(huán)境,不得在房屋內樓梯間和走道的墻面上涂寫及留下腳印和污漬。為保持室內干凈的衛(wèi)生環(huán)境,如屋內有做鈑的租戶,請盡量不要把墻面熏黑,盡量保持廚房的整潔。
9.為了大家的健康衛(wèi)生著想,請各位租戶不要養(yǎng)各種寵物(如:狗、貓......)
10.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垃圾袋再帶下一樓垃圾桶內,剩菜、剩飯及衛(wèi)生紙巾不能丟入便坑內,如發(fā)生污水管道堵塞將由租戶負責。
11.各出租房的門前樓道必須保持干凈,不得向樓道內亂扔垃圾,亂倒灑水,請勿在過道或樓梯間擺放個人物品,如發(fā)現(xiàn)此舉將要求租戶退房。
12.嚴禁在屋內販毒吸毒,賭博、酗酒、滋事,存放易燃危險品和棍棒,刀具等武器,一經發(fā)現(xiàn)如發(fā)現(xiàn)馬上打110 舉報,扭送公安機關。
13.夜間晚歸的'租戶不得大聲喧嘩,吵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4.租戶入住前已配發(fā)房間鑰匙和一樓大門鑰匙,如一樓大門打不開,可告知房東,但晚上12 點后不能打擾,如鑰匙丟失,應照價賠償,如晚上強行損壞大門將被視為盜竊,馬上報警。
15.各租戶在出門前,要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鎖好,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免丟失。
16.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戶出入時請將大鐵門鎖好,以免小偷有機可乘。以上事項請各位租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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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j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zhèn)及獨立工礦區(qū)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將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給他人使用,由承擔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房屋再行出租的行為。
第四條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五條房屋租賃管理實行出租房屋登記制度和租賃合同備案制度。
第六條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房屋租賃市場消息。
第七條xx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的主管機關,并負責本市市區(qū)內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房產管理部門受市房產管理局委托,負責本轄區(qū)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h(市)、礦區(qū)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郊區(qū)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的郊區(qū)區(qū)屬以下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租房屋登記
第八條房屋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出租房屋前,應持下列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一)房屋出租申請書;
(二)房屋權屬證件;
(三)身份證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出租公益或社會福利事業(yè)用房的,應同時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機關事業(yè)單位出租國有房屋,應同時提交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應同時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應同時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第九條以房屋使用權作為合資、合作經營條件并取得收益(包括:承包費、房屋使用費、保底利潤),又不承擔經營風險的行為,視為租賃行為。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人必須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辦理租賃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的;
(二)權屬有爭議且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
(三)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不得出租的;
(四)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五)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六)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對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并發(fā)給準予出租證明;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章租賃合同備案
第十二條租賃房屋,當事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飾及設施情況;
(三)用途和期限;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五)房屋修繕責任;
(六)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七)違約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轉租人與受轉租人應當簽訂具備第十二條規(guī)定條款的轉租合同,并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備案。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或房屋經營管理權終止期限。轉租房屋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期限。
第十五條公有住宅房屋的租金標準,應執(zhí)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租賃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租金標準由雙方協(xié)商議定,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必要時,實行最高或最低限價。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在租賃合同簽訂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xù):
(一)準予出租證書;
(二)租賃合同;
(三)身份證明或合同資格證明。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對房屋租賃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應自接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fā)《房屋租賃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或責令補正后重新申請備案:
(一)租賃合同條款不完備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住房政策規(guī)定的;
(二)登記備案的'證明文件不完備的;
(三)虛報、瞞報租賃價格的;
(四)租賃期限不符合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租賃管理部門應及時將機關事業(yè)單位出租國有房屋的登記備案資料,抄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第十八條租賃合同經租賃管理部門備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復制、轉借和轉讓。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租賃當事人應當將《房屋租賃證》交回發(fā)證機關,同時辦理注銷登記!斗课葑赓U證》遺失的,應向原發(fā)證機關申請補發(fā)。
第二十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分別向租賃管理部門交納租金百分之一點七五的租賃管理費。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如何向租賃管理部門申報租金。經審查申報的租金不實的,按照物價部門的租金最高限價標準收取租賃管理費。
第四章行政處罰
第二十一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符合《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條件的單位給予行政處罰:
(一)擅自出租房屋,經審查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登記條件的,責令限期補辦登記手續(xù);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登記條件的,責令停止出租行為。
(二)變相出租房屋的,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出租行為,并視情節(jié)輕重可對出租人處以月租金一至二倍的罰款;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登記條件的,責令停止出租行為,并處以月租金二至三倍的罰款。
(三)未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xù)的,責令限期補辦備案手續(xù)。
(四)不按期交納租賃管理費的,責令限期交納,到期不交納,逾期一天按欠款總額收取千分之三的滯納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繳納的責令停止租賃行為,吊銷《房屋租賃證》。
(五)偽造、涂改、復制、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復議條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7
為了加強小區(qū)的有效管理,維護小區(qū)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小區(qū)廣大業(yè)主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如下管理規(guī)定:
一、出租房屋應辦的手續(xù)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時應首先向物業(yè)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報告,并說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況、居住人數(shù)、身份證復印件、聯(lián)系電話等內容;經物業(yè)辦公室審核簽字、登記后方可出租。
2、物業(yè)辦公室登記備案手續(xù)不得視為或替代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求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租賃雙方應當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責任、義務 :
(一)房主的責任、義務:
1、出租房屋的房主應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并到物業(yè)辦公室登記備案;承租人戶口屬xx市區(qū)以外人員,房主應帶領承租人到當?shù)毓才沙鏊陥髸鹤艨诘怯,并辦理暫住證。
2、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或無其他合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將房屋出租用于辦企業(yè)、倉儲等。
3、房主有責任督促承租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藍天集團家屬院的.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xiàn)租住人員在出租屋內進行賣淫、吸毒、傳銷、銷贓窩臟、走私販毒、聚眾賭博、流氓斗毆及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時,要及時向物業(yè)公司秩序維護部或公安機關舉報,不得知情不報。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負責。
4、房主對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規(guī)定,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賃期內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由租賃雙方簽定《租房合同書》中的約定方承擔,并按期向家屬院物業(yè)收費員繳納。但上述費用的最終責任人為房主,若承租人沒繳納相關費用,房主應按物業(yè)公司要求及時支付。
6、房屋停止租賃或變更承租人,房主必須到物業(yè)管理辦公室辦理注銷、變更手續(xù)。
(二)承租人的責任、義務:
1、承租人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藍天集團家屬院的規(guī)章制度,接受xx物業(yè)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3、承租人需向物業(yè)公司交納300元的管理保證金,租賃期滿經房主確認后,憑物業(yè)公司開具的收據(jù)退款。
4、承租人不準在出租房屋周圍亂搭亂建或改變原有的建筑設施,一經發(fā)現(xiàn)除責令其恢復原貌賠償經濟損失外,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人民幣貳仟元以下的罰款。
5、承租人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相鄰業(yè)主的日常生活、損害家屬院的良好居住環(huán)境。房屋應以戶(家)為單位出租,不允許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三、其他事項:
1、租賃雙方應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小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共同管理住宅區(qū),使住宅區(qū)保持良好的生活環(huán)境;對于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經教育不予整改的,中原物業(yè)公司有權責令房主收回出租房屋。
2、出租房屋違反《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以及承租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有關法規(guī)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本管理規(guī)定自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8
第一條為加強對出租屋暫住人員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出租屋暫住人員的治安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出租屋,是指除賓館、旅店、招待所外供暫住人員租住的房屋。暫住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戶口管理規(guī)定需要辦理暫住登記的公民。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出租屋暫住人員治安管理工作的領導。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出租屋暫住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房管、勞動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xié)同進行管理。
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管理區(qū)(行政村)、街道辦事處及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力量加強治安防范工作。
第四條出租人向暫住人員出租房屋必須遵守《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并向當?shù)毓才沙鏊暾堫I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
第五條暫住人員入住出租屋,必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第六條出租屋治安管理實行治安責任制度。出租人、暫住人員均為治安責任人,必須與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指定機構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七條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ㄒ唬┳袷貒矣嘘P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督促暫住人員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治安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
(二)保證出租房屋具備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設施,提供的居住面積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并及時檢查、修繕出租屋安全設施;
(三)不得將房屋租給來歷不明、身份不明的人員居。环欠蚱揸P系的男女不得在同一房間混住;
(四)發(fā)現(xiàn)出租屋暫住人員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檢舉、制止或者將現(xiàn)行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ㄎ澹┫蚬矙C關反映出租屋治安情況,協(xié)助公安機關查處刑事和治安案件、處理治安災害事故。
第八條出租屋消防安全責任
。ㄒ唬┌凑沼嘘P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9
一、住戶不許自行拆改住房和室內設備,不許隨意在墻壁、地面上開門挖洞。
二、宿舍區(qū)公共活動場所內,住戶不得任意蓋小房、消防通道、地下管道和院內整體布局不受影響。
三、樓內供水、供電、供暖設備,嚴禁隨意拆動、改裝。
四、戶用電度表及電線設備,因住戶自行增加設備而超負荷燒壞電器設備由用戶照價賠償。
五、堅決查處竊電行為,發(fā)現(xiàn)竊電者,除按電業(yè)局規(guī)定罰款外,并通報本人所在單位。
六、戶用煤氣表的修理、更換、電表測試等費用由住戶自理。
七、戶內碰鎖、電視接收端盒、引線、燈泡、燈管或增裝插座、燈具、風扇、玻璃等非房屋設備一律自費解決。
八、因使用不當造成門窗損壞由住戶自費修理。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0
為切實落實我局出租屋的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租賃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具體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管理法規(guī)和標準,防止火災等事故的發(fā)生;租戶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第三人;
。ǘ┎坏枚逊烹s物堵塞疏散逃生通道或堵隔滅火器材的使用;
。ㄈ┎粊y接拉電線,接拉電線要套用絕緣套管,開關要固定,確保電線、開關不超負荷用電,不裸露破損,配電線路應安裝漏電和空氣開關;
。ㄋ模┎坏迷谕ǖ郎显O廚房,除廚房外,室內禁止使用明火,不得在出租屋內使用直排式熱水器或不合格的電器;應到正規(guī)商場購買有發(fā)票且有專業(yè)技術人員上門安裝的電器,以防發(fā)生安全事故利于日后維權;
。ㄎ澹┎皇褂煤痛娣拧昂谑小泵簹獾纫兹家妆、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每套單元住房只準使用或存放不超過2瓶煤氣;
。┌l(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組織搶救和向有關部門報告;
。ㄆ撸┎坏美贸鲎夥课葸M行違法犯罪活動或損害公共和他人利益的活動;
。ò耍┳庾》綉杂X配合和接受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出租屋發(fā)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違法違紀案件均由租戶自行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處理。若租戶違反以上承諾,業(yè)主將終止租賃合同。
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續(xù)簽之日止。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1
。ㄒ唬┳杂X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管理法規(guī)和標準,防止火災等事故的發(fā)生;租戶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第三人;
。ǘ┎坏枚逊烹s物堵塞疏散逃生通道或堵隔滅火器材的使用;
。ㄈ┎粊y接拉電線,接拉電線要套用絕緣套管,開關要固定,確保電線、開關不超負荷用電,不裸露破損,配電線路應安裝漏電和空氣開關;
。ㄋ模┎坏迷谕ǖ郎显O廚房,除廚房外,室內禁止使用明火,不得在出租屋內使用直排式熱水器或不合格的電器;應到正規(guī)商場購買有發(fā)票且有專業(yè)技術人員上門安裝的.電器,以防發(fā)生安全事故利于日后維權;
(五)不使用和存放“黑市”煤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性物品。每套單元住房只準使用或存放不超過2瓶煤氣;
。┌l(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組織搶救和向有關部門報告;
。ㄆ撸┎坏美贸鲎夥课葸M行違法犯罪活動或損害公共和他人利益的活動;
。ò耍┳庾》綉杂X配合和接受安全管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出租屋發(fā)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違法違紀案件均由租戶自行負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處理。若租戶違反以上承諾,業(yè)主將終止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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