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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原告: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漢,現(xiàn)住XX市XX街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告: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漢,現(xiàn)住XX市XX街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告: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地址:XX市XX區(qū)XX街X號附X號. XX大廈。電話: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一、判令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車輛維修費:XX元、醫(yī)藥費:XX元、交通費:XX元、誤工費:XX元,合計XXXX元。
二、本案訴訟費用均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月XX日X時,被告XXX駕駛車牌照為川AXXX的奇瑞轎車在XXXX道上由東向西行駛,由于駕駛不當XXXX原因,與在此道上正常行駛的原告XXXX的川AXXXX長安轎車發(fā)生擦掛事故,事故造成兩車受損,一人受傷。該事故已由XX市公安交管局XX區(qū)分局交-警大隊出具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如下:由于被告XXX不當操作,導致事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fā)生前車牌號川AXXXX號轎車已購買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依法被告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也應對原告所受損失予以賠償。
事故發(fā)生責任判定后,原告與被告商議原告車輛維修完好后取車時,被告支付修車款并接收原告提供資料,但取車時被告始終不到場,不予配合;之后原告多次主動聯(lián)系被告解決問題,但被告均以各種無理要求和條件拒絕
和推諉原告,作為交通肇事全責方,被告非但沒有主動聯(lián)系過受害方和承擔一分錢賠償,相反以各種理由和無理要求推諉,行為是及其不負責任和惡劣的,F(xiàn)原告要求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車輛維修費:XX元、醫(yī)藥費:XX元、交通費:XX元、誤工費:XX元,合計XXXX元。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現(xiàn)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判如所請。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陳前坤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原告:陳前坤,男,漢族,1948年9月13日生,住六安市裕安區(qū)獨山鎮(zhèn)獨山街道中山路,身份證號碼:342421194809133919。 被告:文集吃,男,漢族,1985年5月1日生,住六安市裕安區(qū)單王鄉(xiāng)前樓村長溝組,系皖NXC009輕型普通貨車的駕駛員,身份證號:342401198505015414。
被告:安徽月星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系皖NXC009輕型普通貨車的所有人,法人代表:,營業(yè)地:。
被告: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六安市 龍河路濱河小區(qū),法人代表:陳陽。聯(lián)系電話:13956131086.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文紀超和安徽月星門窗制品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各項損失人民幣35200元。
二、依法判令被告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在保險賠償限額內向原告承擔直接賠償責任。
三、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
2011年9月11日17時20分,被告文紀超駕駛皖NXC009輕型普通貨車在六安市解放路豪仕浴場門口由東向西倒車時,與同方向沿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陳前坤發(fā)生碰撞,致陳前坤受傷,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原告被送到六安市第四人民醫(yī)院救治,被醫(yī)院診斷為:右內踝挫裂傷。2011年9月14日,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大隊對
該起事故依法作出〔2011〕第111125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認定被告文紀超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被告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后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分公司應在交強險和商業(yè)保險的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直接賠償責任。被告文紀超和安徽月星門窗制品有限公司應對原告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鑒于原、被告雙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達成協(xié)議,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特具狀訴至貴院,懇求貴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賠償清單
一、醫(yī)療費:16000元
二、護理費:9600元(每天80元×120天)
三、誤工費: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四、營養(yǎng)費:2400元(每天20元×120天)
五、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六、全休一個月的藥費:200元
以上一至六項合計:35200元
起訴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原告:(受害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yè): 工作單位:
住所:
被告一:(肇事司機姓名)
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yè): 工作單位:
住所:
被告二:(車主姓名)
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yè): 工作單位:
住所:
被告三:(保險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連帶賠償醫(yī)療費xx-x元,誤工費xx-x元,護理費xx-x元,住院伙食補助費xx-x元,交通費xx-x元,住宿費xx-x元,營養(yǎng)費xx-x元,殘疾賠償金xx-x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xx-x元,殘疾輔助器具費xx-x元,康復費xx-x元,后續(xù)治療費xx-x元,精神損害撫慰金xx-x元,鑒定費xx-x元,財產損害賠償金xx-x元,共計xx-x元。
2、判令被告三對第一項訴求賠償?shù)馁M用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向原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一駕駛xx-x號xx車與原告駕駛的xx-x車相撞,造成原告xx級傷殘。經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認定,被告一承擔事故全部/主要責任。被告二系肇事車輛的車主,對交通事故損害發(fā)生存在過錯,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被告一、被告二應向原告連帶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另,被告二為肇事車輛向被告三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yè)責任保險,被告三作為保險人依法應在上述保險責任限額內向原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原告依據(jù)上述事實及理由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
原告: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民事訴狀
原告:李某,女, 1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區(qū)人,護士,住**市**廣場。
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自治區(qū)**市。
被告:張某,男,1940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社區(qū)居委會八組**號,系張某某之父、法定繼承人之一。
被告:向某,女, 1945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社區(qū)居委會八組**號,系張某某之母、法定繼承人之一。
被告:張小某,女, 1986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路**號,系張某某的法定繼承人之一。
被告:張小小,女, 2015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區(qū)**路**號,系張某某的法定繼承人之一。
法定代理人:楊某,系張小小之母。
被告: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住所地**市**號。
訴訟請求:
一、判令由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向某、張小某、張小小連帶向原告支付賠償款150000元。
二、判令被告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在承保范圍內向原告直接支付保險理賠款。
1
三、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向某、張小某、張小小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1年*月*日12時48分,張某某駕駛**號小車載乘原告沿**區(qū)**路由北往南行駛,行至**線路口左轉彎時,與在**線由東往西行駛由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聘任司機劉*駕駛的**號大型客車相撞,造成張某某當場死亡,原告受重傷,兩車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兜缆方煌ㄊ鹿收J定書》認定張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聘任的司機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原告不負事故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原告被送往**市*醫(yī)院住院治療,2011年*月*日出院,共住院治療130天。被告已支付了大部分醫(yī)療費用,原告支付了部分醫(yī)療費用。原告因本案事故,依相關標準計算經濟損失為150000元(被告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用未包括在內)。
**市**司法鑒定所作出的**司鑒所[2011]臨鑒字第**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結論為:原告的傷殘程度為十級傷殘,出院后門診醫(yī)藥費**元,出院后全休**天。
劉*系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司機,其履行職務的行為后果應由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擔。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張某某對原告的健康權構成共同侵權,依法應當對原告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張某某已經死亡,但留有遺產,故張某某的法定繼承人被告張某、向某、張小某、張小小應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
2
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某、向某、張小某、張小小應當連帶向原告支付賠償款。又因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桂**號大型客車在被告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保單號***************)及第三者責任險,故被告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應當在承保范圍內向原告直接支付保險賠償款。
原告?zhèn)坝姓铰殬I(yè),傷后失業(yè),本案事故給原告肉體和精神上造成無比的痛苦,也給今后的家庭、生活造成無法估量的陰影,被告理應積極予以賠償。就本案的賠償事宜,當原告委托家人多次與被告**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代表劉*協(xié)商時,其均予以推諉,調解未果。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市**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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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起訴狀(樣本)
原告:李××,男,1988年11月10日出生,漢族,長春××集團吉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木工班技工,現(xiàn)住長春市朝陽區(qū)清河街道萬寶小區(qū)。 委托代理人:侯國宇律師,吉林申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紅,男,1984年9月1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xiàn)住農安縣××鄉(xiāng) 被告:王×濤,男,看著民間借貸民事起訴狀。1970年3月16日出生,漢族,個體車主,現(xiàn)住長春市朝陽區(qū)西昌小區(qū)××棟6門716室。電話××,×× 被告:吉林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長春市綠園區(qū)××街××小區(q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經營場所地:長春市西四馬路××號××房地產3樓。
法定代表人:朱××,總經理
聯(lián)系電話××,××
被告:宋××,男,1969年8月3日出生,漢族,出租車司機,現(xiàn)住長春市寬城區(qū)黑水路。電話××。
被告:長春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春市寬城區(qū)新月花園××棟××室。 法定代表人:高××,總經理
聯(lián)系電話×× 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聽聽附帶民事訴訟狀。住所地:長春市朝陽區(qū)西安大路××號××廣場1號樓12層××號。
負責人:劉××,經理
聯(lián)系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醫(yī)療費.30元,護理費2017.2元(67.24元×2人×9天+67.24元×12天),住院伙食補助費1050元(50元×21天),誤工費元400元×67天),營養(yǎng)費2000元,交通費1000元,住宿費40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元,扣除已付2000元,以上合計79,457.5元;
2、判決五被告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后續(xù)治療費(待鑒定后確定);
3、判決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4、訴訟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由五被告承擔。
5、判令被告賠償車輛停運期間損失10783.92元;
6、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及理由
2011年7月25日19時許,被告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沿解放大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萬寶街交匯處時,因違反禁令標志向左轉彎,與被告宋×明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相撞,在人行步道上等信號燈的原告撞傷。經醫(yī)院診斷,原告頭部開放性顱腦損傷、左側頂骨凹陷性骨折、氣顱癥等多處損傷。經認定,此次交通事故被告王×紅承擔主要責任,被告宋××承擔次要責任,原告無責任。
被告王×濤系王×紅駕駛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吉林省××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西吉AZ20××號捷達出租車的掛靠公司,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長春市強生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系宋××駕駛的吉AZ83××號捷達出租車車主,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春中心支公司,作為兩輛出租車的保險人,應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依法判決。
2015年4月18日原告羅忠厚駕駛深圳市海怡出租車公司粵BGC508出租車與被告楊?雕{駛粵BOM636車輛發(fā)生碰撞。事故發(fā)生后經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福田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楊?地撊控熑巍T媪_忠厚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定損為10482 元,損壞后送到修理廠修理,2015年4月29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羅忠厚行駛。
原告認為:被告楊?翟谛熊囍形创_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fā)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并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薛會群作為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档男袨槌袚B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為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12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之規(guī)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于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據(jù)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損失。
此致
公主嶺市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訴狀范本
原告:張×,女,漢族,生于 1954年 3 月25 日,原在××有限公司工作
住址:××路××花苑41號101室,電話:×××××
被告:胡×,男,漢族,上!痢劣邢薰抉{駛員
被告: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上海市××路**號
郵編:200030 電話: ××××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截止起訴前的醫(y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殘疾用具費、復印費、鑒定費、鑒證費等合計59494.62元;;(附清單)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 20000元;
三、賠償原告助動車損失費: 5000 元;
四、律師代理費4000元由被告承擔;
五、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3年4月 1日下午1:15 ,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路、××路路口時,遭遇被告胡×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滬A*×××××)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fā)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六人民醫(y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顱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后經××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jù)1)。原告又于2003年12月18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 “路交通事故致顱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 (見證據(jù)2)。又于2004年7月30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市六人民醫(yī)院于2003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于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余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shù)那闆r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jù)4),F(xiàn)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遺癥,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xiàn)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5000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jù)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上海市**區(qū)人民法院
原告:
(簽名)
2015年 月 日
附件:1、本訴狀副本 2 份。
2、證據(jù) 10 份,共 13 頁。
3、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告的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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