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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6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15年廣東省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2015年廣東省城鎮(zhèn)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7元
廣東省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y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y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fā)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yǎng)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2016年最新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16年廣東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參考指數為:
全年城鎮(zhèn)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4757元/年;
全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元。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醫(yī)療費
包括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
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1、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
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廣東省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
(六)營養(yǎng)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
60歲(包括60歲)以下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60歲以上75歲以下(不包括75歲)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一到十級傷殘等級賠償數額:
1、城鎮(zhèn)標準(對于農村戶口按照城鎮(zhèn)標準賠償適用):
傷殘賠償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2、農村標準:
傷殘賠償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75歲以上(包括75歲)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八)死亡賠償金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
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一)喪葬費
按上一年度城鎮(zhèn)、國有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十二)住宿費=150元/天×住院天數
(十三)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015年-2016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文件 廣公交(傳)字(2015)187號
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5年度相關統(tǒng)計調查數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機場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順德區(qū)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現將國家統(tǒng)計局廣東調查總隊、廣東省統(tǒng)計局提供的我省2015年度有關統(tǒng)計調查數據(見附件)印發(fā)你們,自2015年5月30日0時至2016年5月29日24時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請依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按照本通知公布的的數據計算。并請在事故處理部門辦公場所張貼公布。
廣東省公安機關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
(自2015年5月30日0時至2016年5月29日24時)
廣東省2016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最新標準(2015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29日)#e#備注:本表系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fā)布的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適用于2015月5月30日至2016年5月29日。根據往年的慣例,廣東省公安廳發(fā)布的數據和廣東省高院發(fā)布的數據有所差異,特別是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兩個項目,此版本可作為參考,審判實踐適用以廣東省高院下發(fā)至各級法院法庭的最終版本為準。
廣東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y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y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fā)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yǎng)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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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核心內容:如何?是根據《2015年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的標準計算參考指數的,但是該統(tǒng)計公報還沒出。2015年期間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要按照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計算。
廣東省統(tǒng)計局公布了《2015年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參考指數為:
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3090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1669元/年。
2015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醫(yī)療費
包括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
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1、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 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廣東省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 (六)營養(yǎng)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
60歲(包括60歲)以下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傷殘等級
十級
九級
八級
七級
傷殘賠
償金 六級 五級
四級
三級
二級
一級 城鎮(zhèn)標準(元) 33090×20年×10%=66180 農村標準(元) 11669×20年×10%=23338 33090×20年×20%=132360 11669×20年×20%=46676 33090×20年×30%=198540 11669×20年×30%=70014 33090×20年×40%=264720 11669×20年×40%=93352 33090×20年×50%=330900 11669×20年×50%=116690 33090×20年×60%=397080 11669×20年×60%=140028 33090×20年×70%=463260 11669×20年×70%=163366 33090×20年×80%=529440 11669×20年×80%=186704 33090×20年×90%=595620 11669×20年×90%=210042 33090×20年×100%=661800 11669×20年×100%=
233380
60歲以上75歲以下(不包括75歲)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一到十級傷殘等級賠償數額:
1、城鎮(zhèn)標準(對于農村戶口按照城鎮(zhèn)標準賠償適用):
傷殘賠償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2、農村標準:
傷殘賠償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 75歲以上(包括75歲)城鎮(zhèn)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
傷殘等級
傷殘賠十級 城鎮(zhèn)標準(元) 33090×5年×10%=16545 農村標準(元) 11669×5年×10%=5834.5
(八)死亡賠償金
項目 城鎮(zhèn)標準(元) 農村標準(元)
死亡賠償金=11669×20年=233380
死亡賠償金=11669×[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死亡賠償金=11669×5年=58345
年齡≤60周 死亡賠償金=33090×20年=歲 661800
死亡賠償 60<年齡金 ≤74
死亡賠償金=33090×[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年齡≥75周 死亡賠償金=33090×5年=歲 165450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
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一)喪葬費
按上一年度城鎮(zhèn)、國有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十二)住宿費=150元/天×住院天數
(十三)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賠償的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殘疾(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鑒定費、必要的交通費、住宿費;具體的賠償金額要根據受害者的年齡、戶口性質和案件情況詳細計算,以爭取最大限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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