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運輸管理制度1
1.企業(yè)因生產需要運輸或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按照鐵道部、交通部和民航總局關于鐵路、公路、水路和空運化學危險物品的各項規(guī)定辦理。
2.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通過市區(qū)和城鎮(zhèn)時,事前要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準運證,申請行車路線和時間,運輸途中不得隨便停車。
3.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對試劑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學危險物品,可按鐵路和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運輸。
4.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運輸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時除執(zhí)行鐵路、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船必須是專用車、船或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運載工具,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二)禁止沒有安全設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車、船裝運化學危險物品。
(三)遇水易燃的化學危險物品及有毒化學危險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和小木船承運。
(四)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足夠的押運人員。押運工作必須由工作責任心強,經過省級化工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押運證的人擔任。
(五)銷售部門對來廠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準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準用證并外觀檢查運輸工具合乎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后方可發(fā)貨,否則發(fā)生問題,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5.企業(yè)要對化學危險物品的廠內運輸加強安全管理和檢查,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運輸管理制度2
一.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部門輸手續(xù)。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二.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壞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三.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的車(船)卸車后必須洗刷干凈。
四.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運輸管理制度3
為切實加強機車運輸安全技術管理,改善運輸安全環(huán)境,規(guī)范機車行車秩序,防范機車運輸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機車駕駛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熟練掌握機車性能操作要領和主意事項,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定期進行全面的檢查、檢修,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聲光信號齊全,制動裝置靈活可靠,制動距離符合安全要求,各部件、裝置牢固安全等,否則機車不得投入使用。
3、機車行駛軌道型號不得小于15kg/m,軌距、軌枕架設嚴格按照機車或礦車尺寸鋪墊連接穩(wěn)固,車場軌道必須架設雙阻車器(穩(wěn)固可靠)。
4、巷道轉彎處,坡度較大地段、車場、巷道狹窄地段,應設鮮明的'警示標識和足夠的照明。
5、機車駕駛員在行車作業(yè)過程中,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注意事項,遵守警示標志,嚴禁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注意巷道行人。
6、行車期間在接近行人較多地段,彎道處和進入車場前必須鳴號、減速慢行、制動平穩(wěn)。
7、機車運送物料時:長度、寬度、高度不允許超出礦車尺寸,牽引數量按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東井一臺礦車,鉛鋅礦五中段至17線不超過三臺礦車),行駛速度最高不超過3m/s,并保持勻速行駛。
8、機車運輸過程中,嚴禁空擋滑行和脫鉤頂車作業(yè),嚴禁乘人或運送爆炸物品。
9、嚴禁駕駛員站在車外操縱機車。
運輸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危險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的力度,保障危險品車輛安全行車無事故,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目標,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措施制定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安全責任
為了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主任,分管負責人為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委會,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實處。
(二)嚴格駕駛員、押運員的教育管理
做到持證上崗,證件合法有效,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由安全科每月組織開展兩次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重點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行車安全常識,緊急情況處理,;坊局R和消防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處置突發(fā)事故的能力。行車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三)加強危險品車輛技術狀況管理
嚴格要求駕駛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并同車主簽訂了車輛委托檢查責任書,加強對駕駛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檢查落到實處。對車輛轉向、制動系統(tǒng)、燈光、輪胎等重點部位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行駛。同時我公司還安排專人負責,提前30日通知車輛按期審驗和二維,嚴防超期,確保車輛技術狀況的良好。
(四)強化營運車輛的動態(tài)監(jiān)管
充分利用gps監(jiān)控平臺24小時監(jiān)控車輛運行動態(tài),并做好詳細記錄,發(fā)現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并根據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罰,有效減少了違規(guī)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五)廣泛開展各項安全宣傳活動
為了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節(jié)日運輸和“安全生產月”、“安全警示月”、“交通安全日”、“百日安全競賽”及“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等活動,以印發(fā)傳單、懸掛條幅,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轉變?yōu)椤拔乙踩。同時,我公司還利用短信平臺每月向駕駛人員編發(fā)2條以上安全信息,特別是雨、雪、霧、風等惡劣天氣,及時發(fā)布預警,提醒駕駛人員謹慎駕駛,安全行車。對省內外發(fā)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時進行發(fā)布,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六)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我公司針對不同;奋囕v編制多套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預案演練,既鍛煉了隊伍,教育了員工,又提高了處置突發(fā)事故的能力,為公司的平安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運輸管理制度5
一、安全管理權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
2、有權拒絕使用沒經過安全檢查并取得安全標志的煤礦礦用產品拒絕使用淘汰設備及不符合規(guī)定的勞護用品(有措施或上級批文除外)。
3、有權在安全管理中對科所轄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對組長及以上人員進行任免。
4、當作業(yè)點(場所)發(fā)生設備故障,安全保護失控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找故障原因,進行處理。
5、有權要求礦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6、有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業(yè)務工作受公司職能部門指導,對本科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機電運輸、防洪防雷、勞動保護、員工教育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管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執(zhí)行礦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負責傳達上級和本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及會議精神,由于貫徹不到位,執(zhí)行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
3、負責地組織好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三違”幫教工作,定期召開周二.五安全學習會和開好進班安全會,督促員工自學遵章守紀,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操作,執(zhí)行作業(yè)標準,熟悉各種機械、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避災路線與防突水撤人信號,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教育個人檔案,做好各種安全記錄。由于教育不到位,檢查督促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4、定期組織召開科安全辦公會,分析、研究安全動態(tài),對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專人督促執(zhí)行。
5、深入現場管理,做到靠前指揮,隨時掌握各種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對事故要有預見性。每天應督促對主提升絞車的8大保護進行檢查、測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齊全、靈敏、可靠,有檢查測試記錄備查,對井下提升運輸系統(tǒng)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信號必須良好,按規(guī)定使用,督促搞好道床整治,檢查整個運輸線設備必須完好,各種設施齊全,有足夠的照明,不出現設備帶病運行,由于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隨時對主要機房硐室(水泵、風機、鍋爐、礦燈)進行巡查,保證其安全運行,不帶病工作,礦燈不失爆,值班崗位不脫崗,發(fā)現問題及時落實處理,對維修崗位隨時檢查其操作行為,達到規(guī)范操作。若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6、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組織定時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落實責令整改,并追蹤復查,由于落實整改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主提升系統(tǒng)由于保護失效而發(fā)生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7、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到現場(救護人員保護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參加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8、安排好值班人員(井下、地面、星期日),保證不出現空班,有人處理,若因未安排人員上班,未制定值班管理制度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責任。
9、強行安排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發(fā)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運輸管理制度6
為了全面加強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落實運營車隊運輸安全管理責任,規(guī)范車隊安全生產,防止發(fā)生道路運輸安全責任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請公司各部門、各車隊嚴格執(zhí)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車隊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強化車隊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
2、各車隊負責制定交通運輸安全工作計劃和運輸安全措施,確保有效實施,負責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目標。
3、負責駕駛員隊伍管理,搞好駕駛員隊伍建設,培養(yǎng)一支安全可靠、技術優(yōu)良、服務高效的駕駛員隊伍。
4、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安全行車教育和道路運輸安全培訓。
5、科學調度、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車輛帶病工作,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6、做好車輛停放保管工作,確保車輛日常維修和例行保養(yǎng),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技術狀況。
7、及時配合安全與保障部完成車輛相關審驗工作,杜絕不合格車輛上路執(zhí)行運輸任務。
8、認真做好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
9、及時報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配合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調查、事故分析、事故處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二、車隊負責人(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車隊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車隊的安全生產負責。
2、嚴格遵守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認真落實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
3、加強車隊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道路運輸安全責任事故。
4、負責制定車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車隊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
5、負責制定車隊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確保有效落實、執(zhí)行到位。
6、組織車隊全員定期召開月度安全例會,強化駕駛員道路運輸安全培訓與教育。
7、加強車輛及車輛安全配套設備管理工作,確保車輛例行保養(yǎng)和日常維修,防止車輛帶病運行。
8、定期組織車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9、加強責任區(qū)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責任區(qū)發(fā)生消防安全責任事故。
10、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則”積極協(xié)助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11、負責組織車隊參加社會和公司范圍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車隊長、車隊調度員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負責車隊日常調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認真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3、隨時了解車輛技術狀況,合理調度車輛,防止車輛帶病運行。
4、及時了解駕駛員精神狀況,合理安排運輸任務,防止駕駛員帶病或疲勞駕駛。
5、確保對車輛運輸過程進行實時監(jiān)控,發(fā)現駕駛員違規(guī)行為應予以糾正。
6、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思想溝通,教育駕駛員嚴格遵守法規(guī),文明行車。
7、配合安全與保障部按期完成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
8、確保車輛維護保養(yǎng),及時修理和排除車輛故障,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9、杜絕未獲得合法證件、號牌和未辦理保險的車輛執(zhí)行運輸任務。
10、組織車隊全員定期召開月度安全例會,強化駕駛員道路運輸安全培訓教育。
11、定期組織車隊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責任區(q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責任區(qū)發(fā)生消防安全責任事故。
12、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則”積極協(xié)助安全與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13、帶隊參加社會和公司范圍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駕駛員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駕駛、安全禮讓,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英雄車。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踴躍參加公司舉辦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活動。
4、愛崗敬業(yè),不斷提高駕駛技能,自覺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愛護車輛,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堅持天天檢查并做好記錄,消除安全隱患,不開帶病車。
6、愛護貨物,合理苫蓋及捆扎;監(jiān)裝監(jiān)卸,嚴禁裝載危險品及違禁品。
7、工作時間嚴禁飲酒,嚴禁酒后駕駛;休息時間不要沉湎于網絡、麻將,杜絕疲勞駕駛。
8、按照公司指定線路行駛,行駛途中不能擅自搭載任何人員,如業(yè)務需要搭載隨車人員須經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車輛,不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10、發(fā)生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時報告交警、公司有關人員,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11、如發(fā)生突發(fā)事件,要服從公司的指揮,積極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五、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規(guī)則
1、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同時,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樹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職業(yè)精神,文明行車,安全駕駛,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指揮燈信號、交通管制,服從交警的指揮,按道行駛,不得侵犯路權。應謹慎駕駛車輛,行車過程中不得飲食、吸煙、閑談、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機,并做到“八不”:“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
3、行車過程必須保持良好精神狀況和正常工作心態(tài),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連續(xù)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運輸過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須選擇安全地點停靠,保障人、車、貨安全。
4、熟悉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征,并負責車輛日常管理和日常維護,嚴禁開帶病車執(zhí)行運輸任務。
5、積極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并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2)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4)保持車容整潔。
6、嚴格遵守碼頭、工廠、倉庫等作業(yè)場地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作業(yè)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鎖銷,并做好貨物監(jiān)裝監(jiān)卸工作,裝貨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進行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行車。卸貨時,駕駛員不得隨意啟動車輛,如需移位卸貨須對貨物進行加固,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動車移位。
8、負責車輛使用管理,車輛必須停放安全地點,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六、道路運輸安全作業(yè)規(guī)范
1、車隊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教育司機遵規(guī)守法,文明駕駛,維護交通秩序,減少交通責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
2、車隊要加強司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駕駛培訓,培養(yǎng)駕駛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自覺遵守社會司機文明守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熱愛車職工作,愛護車輛,堅持日常檢查,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確保車況保持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
4、要求駕駛員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不闖紅燈、不越線、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違章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違章會車、不違章變道、不違章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5、車隊調度和隊長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統(tǒng)隨時掌握車輛動態(tài)、車輛技術狀況以及司機的精神狀態(tài),科學調度司機,合理安排運輸任務,確保運輸安全。為防范事故于未然,車隊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檢查與治理,杜絕車輛帶病執(zhí)行任務。
6、確保貨物運輸安全,司機在運輸過程要做好監(jiān)裝監(jiān)卸工作,集裝箱運輸要按規(guī)定上鎖銷,平板運輸要牢固捆綁貨物,并苫蓋蓬布。7、運輸過程要做好防臺風、防暴雨工作,隨時了解氣象信息,如遇臺風、暴雨應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車隊管理者要協(xié)調客服予以應急幫助,必要時指揮車隊撤離作業(yè)現場。8、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及時向交警、保險公司及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并協(xié)作交警做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運輸管理制度7
一、疫苗和冷鏈設備實行專人管理,供應渠道嚴格執(zhí)行:省—市—縣—鄉(xiāng)—接種門診(接種點)。
二、醫(yī)院需求計劃上報縣級控中心,每月上報一次疫苗使用計劃。
三、建立真實、完整、準確的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庫記錄。認真記錄疫苗和注射器的名稱、生產廠家、規(guī)格、批號、有效期、(分發(fā)、領。﹩挝、數量、(分發(fā)、領。┤掌诘。而且記錄應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四、冰箱內儲存的疫苗要擺放整齊,疫苗與箱壁、疫苗與疫苗之間應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類擺放;冰箱門內擱架不宜放置疫苗;使用冰襯冰箱儲存疫苗時,卡介苗存放在底部,乙肝疫苗放在接近冰箱頂部,不可將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距冰箱底部15cm內的地方,以免凍結。
五、卡介苗、乙肝疫苗、在2℃~8℃條件下運輸和避光儲存。疫苗稀釋液不得被凍結。2℃~8℃保存有效期為5個月。
六、每臺冰箱內部冷凍室和冷藏室要分別配有溫度計,實行溫度監(jiān)測每天記錄2次溫度,且間隔不少于6小時。同時要對使用的溫度計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校檢。做好停電、停機等記錄。
七、疫苗分發(fā)使用時要遵循 “先短效期、后長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庫,先出庫”的原則合理分發(fā)。
八、對個別外觀異常、破損、過期等失效疫苗和注射器在做好出庫記錄的同時,醫(yī)院要將失效疫苗和注射器逐級上交至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處理。
十、每月7日前上報醫(yī)院疫苗接種報表、疫苗使用情況統(tǒng)計表。
十一、建立冷鏈設備檔案,建立健全領發(fā)手續(xù)和登記制度,做到賬、物相符。冷鏈設備要經常進行保養(yǎng),保持清潔,做到無灰塵、無污跡,嚴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品、過期疫苗。
運輸管理制度8
1目的
本文件對船舶運輸危險品貨物作出規(guī)定,旨在當船舶裝運危險品貨物時,船員、船舶和貨物的安全得到保障。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進入sms的所有船舶。
3參照文件
3.1 《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
3.2 imo (a648)決議
4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實施細則
4.1.1危險貨物運輸必須遵照國家有關運輸危險貨物的規(guī)定和要求辦理手續(xù),必須符合《國際海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和有關港口的規(guī)定。
4.1.2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要適合所運貨物性質的要求。
4.1.3船舶裝運進口或過境危險貨物時,必須在預定抵港三天前通過代理,向到達港或過境港港務監(jiān)督申報所裝危險貨物的學名、編號、數量、包裝、貨位及收貨人名稱,航程不足三天的開航后應立即通過代理向到達港申報。
4.1.4船舶裝運出口危險貨物時必須取得下列證書:
4.1.4.1危險貨物鑒定單位主管部門簽署的《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4.1.4.2國家商檢部門簽署的《包裝適用證書》;
4.1.4.3由港務監(jiān)督簽署的《船舶裝載危險貨物準裝單》;
4.1.4.4集裝箱形式運輸的危險貨物,需備有有關法定機關簽認的《危險貨物裝箱證書》;
4.1.4.5裝運放射性物品除具備上述證書外,還必須取得由劑量核查單位簽發(fā)的《放射性物質劑量檢查證書》。
4.1.5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必須核對《運單》內所填寫的危險貨物的類別、編號、品名、數量、包裝、標記、標志、并了解其特性和意外事故發(fā)生時所應采取的特殊防護措施。
4.1.6危險貨物必須具有合格的包裝和明顯、正確的'標志。除因包裝過小只能粘貼或刷印較小的標志外,危險貨物標志不應小于100mm×100mm;集裝箱、可移動罐(柜)使用的標志,不應小于250mm×250mm。
4.1.7凡不按規(guī)定填寫單證或包裝損壞的、標志不清的,均不予承運。集裝箱內使用固體二氧化碳(干冰)制冷時,裝箱人應在集裝箱門上顯著標明'危險:內有二氧化碳(干冰),進入前需徹底通風'字樣。
4.1.8承運裝過危險貨物的空容器(除經倒凈,并按章持有證明者外),應按其原裝危險貨物運輸要求處理。
4.1.9裝運爆炸品和一級易燃液體(閃點低于28度),必須事先申請船檢部門對船舶進行臨時檢驗,并取得證書后方可承運。
4.1.10船舶應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置應有的消防設備,煙火報警系統(tǒng)及救生、消防設備均應處于良好適用狀態(tài),確保船舶安全檢查操作的一切通暢無阻。
4.1.11裝運危險貨物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guī)定懸掛信號或顯示燈光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2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不論航行、錨泊、裝卸、待命均應按規(guī)定懸掛信號或顯示信號,應配置測爆儀、測氧儀和所裝危險貨物所必須用的特殊防護用具和器材。
4.1.13承運危險貨物運輸的船舶要根據本輪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防范措施。配裝危險品須得到港監(jiān)同意并持有'危險品監(jiān)裝證書'。
4.2配載與裝船
4.2.1配載危險貨物船舶必須做到:
4.2.l.1對已承運的危險貨物,必須根據本輪設備條件,航行區(qū)域和危險貨物的種類,性質及危險程度選擇適當的艙位,認真制定積載計劃;
4.2.1.2必須嚴格按照《危險貨物配裝表》及危險貨物明細表中提出的積載隔離要示正確合理配載;
4.2.1.3在積載位置安排上,必須做到危險貨物后裝先卸;
4.2.1.4計劃積載圖必須經船長審簽,如有港監(jiān)監(jiān)裝人員則必須經其同意。積載位置如有變化,也須經船長及港監(jiān)監(jiān)裝人員同意方可變動。
4.2.2船舶在裝載危險貨物作業(yè)過程中,值班駕駛員和其他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船長或大副應監(jiān)督布置下列工作:
4.2.2.1布置有關人員在裝貨現場備妥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并使其處于適用狀態(tài)。
4.2.2.2裝載爆炸品、一級易燃物品、毒害品和放射性物品時,裝貨機械應按額定負荷降低25%使用,值班駕駛員和值班水手必須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在甲板設立'正在裝卸危險品,嚴禁煙火'警告牌,并檢查督促作業(yè)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鐵掌進入現場;
4.2.2.3在裝載作業(yè)中,遇有閃電、雷擊、雨雪或附近有火警時,值班駕駛員必須立即組織關艙,停止作業(yè),因故停工時,值班駕駛員應派人在現場值班。
4.2.3船舶裝載爆炸品、劇毒品時,船長應親臨現場,督促指導,裝載一級危險品時,大副、貨運員、值班駕駛員及看艙水手必須在現場監(jiān)裝。應做到:
4.2.3.1檢查危險貨物包裝外表是否完好,標志是否正確清楚,凡包裝破損,潮濕滲漏,沾污影響安全質量的不得裝船。
4.2.3.2己裝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及可移動的罐(柜)應檢查其鉛封是否完好,外部和門蓋有無損壞、變形,對不符合要求的不準裝船。
4.2.3.3督促裝卸工人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裝艙作業(yè),嚴禁違章作業(yè)。并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選用相應的鋪墊襯隔材料。
4.2.4船舶在裝載過程中,若發(fā)生貨物散漏,落水或其它事故,船長應迅速報告值班調度、代理及港口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對散漏物、受污染物品及甲板、艙室,在未徹底清理干凈前不得續(xù)裝。
4.3運輸
4.3.1在航行或錨泊期間,大副應指定專人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對貨艙進行合理通風,必要時定時測量貨艙的溫、濕度,并把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3.2大副要定時(特別是進入大風浪區(qū)前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所裝貨物有無移位、自燃、泄漏及其它可能引起危險變化的情況。
4.3.3在下艙檢查前,必須首先通風,攜帶相應的器具。除有二人同行外,在甲板上還必須有值守人員照顧聯系,確保安全。
4.3.4貨艙內裝有危險貨物時,大副應通知輪機部,輪機部如要對貨艙底下的雙層底燃油艙進行加溫時,應事先征得大副、船長的同意,并根據貨物的特性適當控制油溫。
4.3.5如遇有或可能有散落浸水等情況,應按imo(a648)決議規(guī)定報告。
4.4卸船
4.4.1船舶開艙起卸危險貨物前,必須進行通風,檢測有害氣體在額定范圍之內時,方準人員下艙。
4.4.2船舶在卸交危險貨物前,大副應向有關部門提供卸貨單證,詳細交待危險貨物積載位置,貨物特性,卸貨注意事項等。
4.4.3起卸包裝破漏的危險貨物時,應采取妥善的安全檢查防護措施,尤其是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險物品,現場要嚴格禁止明火和無關人員進出。
4.4.4船舶裝載過危險貨物的洗艙水和清艙殘留物不準任意排放和傾倒,如需排放或傾倒,須經港監(jiān)批準。
4.4.5危險貨物卸空后,大副必須及時組織船員清艙,保證貨艙清潔,對用于危險貨物的墊艙物料應慎重處理。
運輸管理制度9
為強化電機車設備的管理,任務落實,責任到人,易于考核,確保設備完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包機制度:
1、包機人員由電機車司機和機修工組成。
2、包機人員必須熟悉所包設備的技術性能,工作原理。
3、操作人員必須按機械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時間進行日常性檢查保養(yǎng)作業(yè),其內容為“清潔、潤滑、調整、緊固、反腐”十字作業(yè)。還要能夠進行一級保養(yǎng),進行人車手動落閘試驗會進行排除一般故障。此外操作人員負責設備衛(wèi)生清潔,認真填寫檢查、運行記錄。
4、機修工負責二級以及二級以上的保養(yǎng)工作,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yǎng),確保設備、各種輔助設備(包括信號裝置)完好以及安全保護裝置符合標準要求。對操作人員排除不了人車車體、軸承變形、斷裂,插銷磨損、防墜器不靈敏等故障,由機修工進行及時排除。
5、機械設備完好標準:完成任務好;技術狀況好;維護保養(yǎng)好;合理使用好;保管工作好。
6、由機電科進行考核。因操作維護保養(yǎng)設備不及時,造成影響生產、甚至安全事故,對責任人按礦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運輸管理制度10
1.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級汽車掛車。
2.禁止用叉車、翻斗車、鏟車搬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氣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設施。
4.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照規(guī)定負荷降低25%。
5.遇水易燃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運輸管理制度11
1、負責分管范圍內各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業(yè)務保安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運輸設備的'安裝、檢修、試驗等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實施;
3、貫徹落實機電方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負責機電設備日常管理工作;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5、組織對礦井供電、排水系統(tǒng)的檢查與維修;
6、抓好機電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裝備水平,確保機電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7、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對本隊的安全工作負責;
8、組織業(yè)務學習和崗位練兵,使職工熟練崗位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杜絕違章操作;
9、教育職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讓其他人代替崗位操作,經常檢查“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10、發(fā)生事故時迅速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及時組織事故分析,吸取教訓,進一步改進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使用和保管好運輸設備和設施,發(fā)現損壞時,應及時報告修理。
運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鐵路運輸裝卸機械(以下簡稱裝卸機械)是鐵路運輸生產的重要設備。主要包括門(橋)式起重機、叉車、臂架式起重機、裝載機、裝(卸)車機、集裝箱吊運機、行包牽引車等機械設備。為加強裝卸機械管理,進一步提高裝卸機械化水平,保證裝卸機械質量和安全,充分發(fā)揮裝卸機械效能,提高運輸質量、效率和效益,依據《鐵路法》、《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本規(guī)則適用于鐵路車站貨場進行貨物、行包、集裝箱裝卸、搬運作業(yè)的各種裝卸機械設備管理。
第二條裝卸機械化是裝卸工作的發(fā)展方向,是加速車輛周轉、提高運輸效率和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是實現鐵路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內容。
發(fā)展裝卸機械化要以運輸安全生產為前提,要充分考慮整列機械化裝卸和集裝箱運輸的發(fā)展,裝卸能力必須滿足運輸生產的需要,各有關單位要統(tǒng)籌規(guī)劃、協(xié)調發(fā)展,科學合理地配置裝卸機械。
大力發(fā)展裝卸機械化的同時,要認真開展科技攻關,廣泛應用新技術,不斷完善設備性能,安全、快速、質量良好地完成鐵路運輸生產任務。
第三條要加強裝卸機械的運用管理,合理運用裝卸機械設備,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路內、外裝卸搬運行業(yè)的協(xié)作,搞好路內運轉、客運、貨運、裝卸及其他部門的聯勞協(xié)作,形成有計劃的、均衡的、協(xié)調的生產秩序,加速車輛、貨物貨位的周轉,提高整體運輸效率。
第二章配置
第四條裝卸機械配置應參照《鐵路貨場裝卸機械通用技術要求和配置》(tb/t 2928)標準,根據貨物運量、品類和貨場設備情況,以及現代物流基地的作業(yè)條件,選擇適用的機械類型和數量。同時要充分考慮經濟效果、社會效益和長遠發(fā)展。要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由站段(裝卸部門)提出裝卸機械配置建議計劃,報鐵路局(含專業(yè)運輸公司,下同)裝卸部門審核、編制裝卸機械發(fā)展規(guī)劃,納入年度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第五條裝卸機械原則上以門式起重機為主型機械。根據貨物品類和集散狀態(tài),發(fā)展流動式裝卸機械,在集裝箱專業(yè)貨場要重點發(fā)展和使用專用裝卸設備。同時要結合各自的特點,積極研制、引進、使用各種新機型、新設備、新工藝、新屬具,努力提高裝卸機械的安全可靠性和技術先進性,不斷適應貨物品類和裝卸工藝的變化。
第六條新購置裝卸機械應符合國家、鐵路行業(yè)、機械行業(yè)的產品標準以及相關的安全、環(huán)保、節(jié)能、消防等標準和要求,其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靈敏有效、性能可靠,購置裝卸起重機械必須選擇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的生產企業(yè),具有齊全的各種資質、技術證明資料和文件。
第七條新購置、搬遷安裝于盡頭式貨物線上的裝卸機械(如卸煤機等)其主體結構及附屬裝置,在非工作狀態(tài)時,均不得侵入《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的鐵路建筑接近限界(建限-2)。在通過式貨物線上新安裝裝卸機械時,按“建限-1”執(zhí)行。已安裝在通過式貨物線上的裝卸機械,車站應制定安全作業(yè)辦法納入《站細》,確保調車作業(yè)安全。
第八條新修線路和貨場改、擴建設計時,要根據貨物運量和品類配備必要的裝卸機械以及相應的配套設施。電氣化區(qū)段的裝卸機械配置要確保裝卸機械作業(yè)安全。線路布局、站臺倉庫空間尺寸及硬面強度、站臺高度、坡度等要符合機械作業(yè)的要求。裝卸機械的作業(yè)區(qū)域和通道不得建造任何妨礙機械運用的設施。
選用以電瓶為動力的機械要修建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充電間,選用內燃機械要修建符合消防要求的燃料加油站或加油點。
靠近倉庫站臺的線路及卸車機跨內的線路進行維修時,軌面必須恢復原設計標高。
第九條各鐵路局應保證裝卸機械更新換代安全要求,適應運輸生產的需要。為了充分發(fā)揮投資效益,避免重復投資、減少浪費,凡在鐵路車站貨場配置裝卸機械應征求鐵路局裝卸部門意見。
第三章管理
第十條各級裝卸機構要配備專職技術管理人員,并指定一名領導干部負責機械管理,根據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制的`原則,搞好裝卸機械“管、用、養(yǎng)、修”各項工作。
鐵道部負責制定全路裝卸機械發(fā)展的方針、政策、規(guī)劃和管理規(guī)則等規(guī)章制度,并督促檢查落實。
鐵路局要貫徹落實部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相關要求,在保證運輸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編制全局裝卸機械化發(fā)展規(guī)劃和裝卸機械更新改造計劃,參加修建項目的審查和驗收,制定本局裝卸機械管理細則、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規(guī)章制度,調整機械設備布局,檢查分析使用效率和經濟效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技術,定期組織對裝卸職工的技術業(yè)務培訓,提高裝卸職工的技術業(yè)務素質。
站段(裝卸部門)要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突發(fā)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建立健全機械臺賬和技術檔案,掌握機械的數量、動態(tài)、技術狀況、使用和安全情況;按時統(tǒng)計機械運用、檢修等數據,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資料,做好統(tǒng)計分析工作,及時填報各種報表;搞好機械的管、用、養(yǎng)、修工作,提高機械利用率和完好率;要搞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機械作業(yè)人員的技術業(yè)務水平。
第十一條鐵路局管內裝卸單位之間的裝卸機械調撥,須經鐵路局裝卸部門批準,并辦理機械設備調撥相應手續(xù);裝卸機械向其他鐵路局或裝卸部門以外單位的調撥、轉讓,須經鐵路局批準,并辦理機械設備調撥相應手續(xù)。
對配置不當、長期封存或較長時間內利用率不高的低效設備,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裝卸機械及配套設備的報廢,應進行技術鑒定,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報鐵路局裝卸部門批準。已批準報廢的裝卸機械,不準繼續(xù)使用。
報廢的機械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要結構和部件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過大、不經濟的;
2.因設備陳舊、技術性能低、無利用改造價值的;
3.因事故及意外災害造成嚴重破壞,無法修復的;
4.因改建、擴建工程需要,必須拆除而又不能搬遷使用的;
5.因能耗過大、污染環(huán)境超標,無法改造,繼續(xù)使用得不償失的;
6.國家明令淘汰的。
第十三條由于貨源變化等原因,預計三個月以上不使用的裝卸機械,應辦理封存手續(xù)。封存的裝卸機械應完好合格,妥善保管,不準拆用零部件。封存、啟用均由使用單位提出報告,經鐵路局裝卸部門批準。啟用前應進行保養(yǎng)、試機合格后方可投產。
第十四條根據鐵路運輸生產的要求,各種裝卸機具需要調動(含出、入廠修)及報廢后向指定地點回送,依據鐵路局貨運或裝卸部門的命令,由車站填寫“特殊貨車及運送用具回送清單”,免收運費。
第十五條裝卸機械應定期檢查,開展紅旗設備評比。鐵路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檢查評比,鐵道部對機械運用、管理狀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設備完好程度分為四級(見附件1),參照鐵道部《紅旗設備標準》,對技術狀態(tài)完好、生產效率高、消耗低、生產記錄齊全準確、安全無事故的設備命名為紅旗設備。紅旗設備的標志和具體評比辦法由鐵路局制定。
第十六條各級裝卸部門要建立健全裝卸機械臺賬,收存有關技術資料。站段裝卸部門要建立技術檔案,包括出廠檢驗合格證、使用保養(yǎng)說明書、圖紙、履歷簿(見附件2)等。
第十七條裝卸機械管理編號(見附件3)由鐵路局自行編制。
第十八條裝卸機械因非正常原因損壞,構成事故的,應速報上級裝卸部門。重大事故由鐵路局處理,大事故、一般事故由站段(裝卸部門)處理。發(fā)生重大事故要抄報鐵道部,并組織人員到事故現場調查、分析發(fā)生原因,及時搶修。事故處理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上報(格式見附表1)。
機械事故分類標準如下:
1.一般事故:機件損壞修復費用1萬元及以上,或連續(xù)停產5天及以上。
2.大事故:機械損壞報廢原值或修復費用5萬元及以上,或連續(xù)停產15天及以上。
3.重大事故:機械損壞報廢原值或修復費用10萬元及以上,或連續(xù)停產30天及以上。
叉車掉下站臺、軌行機械脫線按大事故處理,機械翻倒按重大事故處理。
以上修復費用是指工料費,造成貨物損失、人身傷亡或其他資產損失時應分別統(tǒng)計。
未構成事故的均為機械故障。
第十九條裝卸機械的折舊費按《鐵路運輸企業(yè)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提取,根據企業(yè)更新改造和其他資金使用情況,由裝卸部門提出使用計劃,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裝卸機械及配套設備的更新改造,保證運輸生產的需求。裝卸機械參考使用年限參見附件4。
第二十條鐵路裝卸部門要積極配合職教及有關部門開展全員培訓,不斷提高裝卸職工的技術、業(yè)務水平;要有計劃地組織職業(yè)技能競賽,選拔出思想好、技術精、安全作業(yè)的標兵,為職工樹立學習的榜樣。
第二十一條鐵路裝卸機械使用單位應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1.操作人員守則;
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事故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4.維護、保養(yǎng)、檢修制度;
5.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使用和維護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7.機械設備檢查評比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提高作業(yè)效率,充分發(fā)揮機械能力,各單位應鼓勵裝卸職工積極研究、開發(fā)鐵路裝卸機械工索具,同時為保證安全和便于推廣,各種工索具的設計、制造和使用應經有關部門審核認證。鐵路局應及時組織交流經驗和定型推廣,對已經定型的吊具制定管理辦法,并將運用方式列入裝卸工藝內容。
第四章運用
第二十三條車站應組織好運轉、客運、貨運、裝卸、搬運各部門間協(xié)調均衡作業(yè)。安排好作業(yè)日班計劃,質量良好地完成鐵路運輸裝卸任務。裝卸安全生產、裝卸作業(yè)總量、全員勞動生產率、機械化比重、機械完好率應納入車站和各級裝卸部門的主要考核指標。
第二十四條裝卸機械司機應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經過專業(yè)培訓和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經過三個月以上的崗位實習,必須取得裝卸機械司機駕駛證,方準獨立作業(yè),嚴禁無證駕駛。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國家統(tǒng)一格式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或者管理工作。對機械操作人員和起重工等應每年進行一次技術考試和身體檢查,對不適宜操作機械的人員要及時調整。
第二十五條裝卸機械運用班制要根據運輸生產需求,采取包乘制或輪乘制,凡是可以輪班使用的機械都應采取輪乘制。包機組負責裝卸機械日常保養(yǎng),及時填記班組核算統(tǒng)計報表(報表格式由鐵路局自定),認真填記機械運用等生產記錄,作為分析考核機械運用消耗定額和編制大、中修計劃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鐵路局站段裝卸部門應對在車站貨場從事裝卸、搬運作業(yè)的各類裝卸隊伍的裝卸機械實現規(guī)范管理,并按鐵道部規(guī)定費率收費和清算。對裝卸作業(yè)要本著先路內、后路外,先機械、后人力的原則,由車站裝卸部門協(xié)調組織并監(jiān)督。外單位裝卸機械進入鐵路車站貨場進行裝卸、搬運作業(yè)的,必須經鐵路局裝卸部門同意。
第二十七條鐵路局對交接班使用的裝卸機械應制定簡明交接檢查程序和標準,統(tǒng)一印制記錄格式。交接班人員要確認機械各部位的效能和整機外觀狀態(tài)是否完好,認真填記交接班記錄。
各種裝卸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防風制動裝置、起重量(力矩)限制器、風速儀、限位開關等,應作為交接檢查的必檢項目,并應保持靈敏、有效。
第二十八條各級裝卸部門要積極拓寬裝卸作業(yè)范圍,提高裝卸機械利用率,根據運輸生產及安全需要可承擔專用線或其他場所的裝卸業(yè)務。裝卸機械能力有富裕時可以出租,具體出租辦法和費率由鐵路局制定。
第二十九條各種裝卸機械嚴禁超負荷作業(yè)。門式起重機、臂架旋轉式起重機應安裝相應的起重量限制器、載荷力矩限制器,其綜合精度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超過大、中修期失修的機械,未經鐵路局組織鑒定批準,應停止使用。
第三十條各種裝卸機械的技術性能不得任意改變(如增加起重量、擴大跨度、延長懸臂、接長吊桿等)。在特殊情況下需要改變時,必須報鐵路局裝卸部門批準,選擇獲得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或其委托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資格許可的改造施工單位實施。裝卸機械結構老化、性能降低但尚未達到報廢標準時,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檢驗后,遵照其提出的降低負荷方案降低負荷使用,標定新的額定負荷,將標牌、履歷簿中有關參數修改一致,并報鐵路局備案。
第三十一條新購置的機械投產前,要全面檢查、調整,根據“起重機試驗驗收辦法”(見附件5)和相應機型具體要求進行試驗和驗收,確認技術狀態(tài)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條件方可使用。使用單位要組織操作和維修人員熟悉設備構造、性能和特點,掌握安全注意事項和使用、維護要求,操作人員經訓練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證鐵路運輸安全和裝卸機械的安全技術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及標準,必須對裝卸機械及附屬索具的技術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測。當裝卸機械的技術性能發(fā)生重大改變、裝卸機械超期使用及發(fā)生重大事故修復后,應由鐵路局組織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必要時進行特殊檢測。
第五章修理
第三十三條裝卸機械的修理應符合鐵道部《鐵路裝卸機械檢修技術規(guī)范》(鐵運〔1995〕143號,以下簡稱《檢修規(guī)范》)和標準化、通用化、系列化的要求,保證機械設備狀態(tài)完好。承擔鐵路裝卸機械修理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由鐵路局裝卸部門自行選擇。車段裝卸部門根據機械配置情況,設置裝卸機械維修組,負責維修保養(yǎng)工作。
第三十四條裝卸機械的檢修級別分為:日常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中修和大修。起重機卸的維修應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1.日常保養(yǎng)由司機每班對機械進行清潔、潤滑、檢查和調試。
2.一級保養(yǎng)(定檢)對裝卸機械進行擦洗、潤滑,對機械的易磨損部位逐項進行檢查、調試和局部零件的更換。
3.二級保養(yǎng)(小修)是維護性修理。對裝卸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超限的易損零、部件。
4.中修是平衡性修理。除完成二級保養(yǎng)的各項工作外,還應對裝卸機械部分解體、修復或更換磨損到限的主要零、部件,保證使用到大修。
5.大修是恢復性修理。裝卸機械全部解體、全面檢查,修復或更換所有磨損超限的零、部件,徹底恢復機械的技術性能;按批準的技術文件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
第三十五條鐵路裝卸機械實行計劃檢修制度。站段裝卸部門要依據《檢修規(guī)范》中“裝卸機械檢修周期表”(見附件6),按規(guī)定日期提報下一年度修理計劃。裝卸機械大、中修由鐵路局裝卸部門批準,列入年度計劃,并監(jiān)督實施。大、中修和一、二級保養(yǎng)的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年度預算經財務部門綜合平衡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在裝卸成本列支。
站段應將上級批準的大、中修計劃納入車站貨物運輸組織方案,安排好所有機械全年各月的大、中修及保養(yǎng)計劃,并按照一臨修、二保養(yǎng)、三中修、四大修的施修順序落實兌現。
第三十六條裝卸機械狀態(tài)修理是維修工作的發(fā)展趨勢。實行狀態(tài)修理必須要有可靠的檢測工具(儀表設備),科學的檢測方法和判定標準,依據機械狀態(tài)的檢測結果確定維修的時機和范圍。鐵路局要積極探索、總結經驗,制定具體規(guī)劃和辦法,穩(wěn)步實施。
第三十七條裝卸機械修理復雜系數(見附件7)是比較裝卸機械修理工作量大小、考核工時利用、費用高低、效益好壞的基本依據。鐵路局應按照各種機械的復雜系數、工時、費用定額等編制預算、配備設備(見附件8)。
第三十八條已確定大修的裝卸機械由使用單位提出裝卸機械不良狀態(tài)書(附表2)和履歷簿,保證部件齊全,不準拆換。使用單位應與承修廠簽訂合同,明確修理范圍、質量、標準、工期、費用等項目。裝卸機械大修竣工后,由承修廠和使用單位根據合同、《檢修規(guī)范》和試驗驗收辦法進行逐項驗收,填記履歷簿,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正式投產,特種設備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裝卸機械大修時原則上不能停止貨物到發(fā),要提前安排好替修備用機械。必須停產時,車站應提前一個月向鐵路局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方可辦理。
第四十條各級鐵路裝卸部門應根據《設備備件管理制度》(見附件9),做好裝卸機械配件的供應和管理工作,并在保證機械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開展修舊利廢,降低維修成本。
根據裝卸機械使用、管理、維修的需要,可設置裝卸機械配件供應站,負責裝卸機械專用材料、配件的計劃、供應、調配、儲存、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guī)則由鐵道部運輸局負責解釋,鐵路局可根據管內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報鐵道部備案。
第四十二條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前發(fā)《關于公布〈鐵路裝卸機械管理規(guī)則〉的通知》(〔82〕鐵貨字400號)同時廢止。
運輸管理制度13
1、礦車駕駛員必須注意休息,保持精力充沛,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嚴禁酒后駕駛車輛,禁止將車交給非崗位人員駕駛。
2、認真做好設備每班潤滑、檢查及故障處理等出車前檢查保養(yǎng)項目,以及運行中及收車后的.“一班三檢”,確保設備安全狀況良好。
3、禁止超速行駛,嚴禁手腳制動聯用;晴天視線良好,石灰石礦山礦車上山最高車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下山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砂巖礦山礦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4、雨天路滑,雨霧視線不清,應開亮車前黃燈與標志燈,并靠右側減速行駛,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砂巖礦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前后車間距應不少于50米,視距不足20米時,啟動雨霧天氣石灰石生產應急預案(附后)。
5、冰雪或多雨季節(jié)道路較滑時,應有防滑措施并減速行駛,前后車距應不小于50米;拖掛其他車輛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專人指揮。
6、駕駛室內嚴禁超座,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車輛行駛時必須各行其道,嚴禁占道行駛、超車行駛;車輛下坡時,兩車距必須保持50米以上;平路行駛必須保持30米以上;車輛下坡嚴禁空檔和熄火滑行。
8、禁止在運礦道路上及連接路口處調頭、倒車。
9、禁止在裝、卸點處不按順序搶裝搶卸,裝車時駕駛員需將車做駐車制動,不得離開駕駛室,裝料時,禁止將身體任何一部位伸出窗外,每次卸完料必須等車大箱落下后方可起步。
10、禁止在各連接路處爭道搶行,在連接道路口處,做到提前減速,并“一看、二等、三通過”。
11、嚴格按照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禁止私自動用礦車和將礦車當做代步工具使用,凡礦車停車時,人離開駕駛室,必須拉好手剎車,并做好相應的防滑溜措施。
12、雨霧天行車時,嚴禁使用緊急制動,以免車輛側滑發(fā)生事故。
13、在對車輛檢查、維護保養(yǎng)時,應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運行中檢查底盤時要將車輛停放于平坦位置,將車輛熄火并做好相應的防滑溜措施后方可進行,同時注意防止設備高溫部位燙傷,上下車輛手要抓牢、腳要踩穩(wěn)(嚴禁跳車),防止滑跌造成人身傷害。
運輸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jiān)督管理,預防;愤\輸過程中因燃燒、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環(huán)境污染,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武侯區(qū);愤\輸安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七不上路”的內容
。ㄒ唬┸嚊r不好不上路;
。ǘ{駛員、押運員的手續(xù)不齊、身體不適不上路;
。ㄈ┤眴T(缺押運員)不上路;
(四)天氣狀況惡劣不上路;
(五);啡萜骰虬b存在問題不上路;
。{駛員、押運員對所運;坟浳镄再|不清、情況不明不上路;
。ㄆ撸⿲Τ羞\的;窡o《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上路。
第三條“七不上路”制度的執(zhí)行
。ㄒ唬捌卟簧下贰敝贫扔晌;愤\輸企業(yè)督促駕駛員、押運員共同負責落實;
。ǘ┪;愤\輸企業(yè)安排專人通過GPS監(jiān)控車輛的運行動態(tài),并記錄車輛的運行線路,車速等情況,適時提示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行車。
第四條危化品運輸企業(yè)“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職責
。ㄒ唬┪;愤\輸企業(yè)是;愤\輸安全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ǘ┢髽I(yè)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管理科,有專職安全員和專門的安全工作經費、車輛等設施設備。
(三)對承運的'不同種類的;贩謩e有專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有人員穩(wěn)定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企業(yè)每年應組織駕駛員、押運員脫產培訓3-5天,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駕駛員、押運員簽到參加的安全學習會,廣泛開展“安全優(yōu)質服務明星駕駛員(押運員)”競賽活動,教育駕駛員、押運員依法運輸,做到無正規(guī)生產廠家的;凡贿\、無合法經銷手續(xù)的;凡贿\、不知道其化學特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的;凡贿\。
。ㄎ澹┌凑铡捌卟簧下贰钡囊蠛侠碚{度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由企業(yè)安全管理干部對其進行趟次安全教育。
。⿲乐剡`法違章,私拉亂承運危化品,或通過GPS監(jiān)控到駕駛員、押運員有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企業(yè)要嚴肅處理。
第五條監(jiān)督管理
(一)運政執(zhí)法重點監(jiān)管;愤\輸,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依法查處危化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違法行為。
。ǘ┑览磉\輸管理機構要嚴格;愤\輸企業(yè),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培訓、考核、發(fā)證工作,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yè)的行業(yè)監(jiān)管。
第六條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區(qū)交通局負責修訂和解釋,從發(fā)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運輸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對危險運輸安全生產管理的力度,保障危險品車輛安全行車無事故,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目標,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措施制定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安全責任為了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以經理為主任,分管負責人為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委會,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實處。
(二)嚴格駕駛員、押運員的教育管理做到持證上崗,證件合法有效,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由安全科每月組織開展兩次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重點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行車安全常識,緊急情況處理,危化品基本知識和消防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處置突發(fā)事故的能力。行車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做到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三)加強危險品車輛技術狀況管理嚴格要求駕駛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并同車主簽訂了車輛委托檢查責任書,加強對駕駛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確保檢查落到實處。對車輛轉向、制動系統(tǒng)、燈光、輪胎等重點部位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行駛。同時我公司還安排專人負責,提前30日通知車輛按期審驗和二維,嚴防超期,確保車輛技術狀況的良好。
(四)強化營運車輛的動態(tài)監(jiān)管充分利用gps監(jiān)控平臺24小時監(jiān)控車輛運行動態(tài),并做好詳細記錄,發(fā)現超速、超載和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并根據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罰,有效減少了違規(guī)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五)廣泛開展各項安全宣傳活動為了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我公司充分利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節(jié)日運輸和“安全生產月”、“安全警示月”、“交通安全日”、“百日安全競賽”及“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等活動,以印發(fā)傳單、懸掛條幅,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形式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由“要我安全”轉變?yōu)椤拔乙踩。同時,我公司還利用短信平臺每月向駕駛人員編發(fā)2條以上安全信息,特別是雨、雪、霧、風等惡劣天氣,及時發(fā)布預警,提醒駕駛人員謹慎駕駛,安全行車。對省內外發(fā)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等信息也及時進行發(fā)布,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六)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為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我公司針對不同;奋囕v編制多套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預案演練,既鍛煉了隊伍,教育了員工,又提高了處置突發(fā)事故的能力,為公司的平安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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