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范合同錦集7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規(guī)范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規(guī)范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經營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xiàn)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shù)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fā)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元/件、
元/件。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fā)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第八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的手續(xù),并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我省的規(guī)定給以醫(yī)療期的醫(yī)療待遇,并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我省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x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任何乙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xù)。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xù)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乙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yè)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
2、
3、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
2、
3、
十、其 他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可以先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如調解無效,可在爭論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規(guī)范合同 篇2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二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xiàn)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范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規(guī)范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收貨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XXXXXXXXXXXX
貨物到達地點XXXXXXXXXXXX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XXXXXXXXXXXX
貨物運到期限XXXXXXXXXXXX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XXXXXXXX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shù)侥康牡。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guī)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囊?guī)定,按照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shù)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guī)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lián)系,在規(guī)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guī)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xié)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guī)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XXXXXXXX%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fā)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guī)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XXXXXXXX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lián)運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俨豢煽沽;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圬浳锏暮侠頁p耗;
、芡羞\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規(guī)范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
貸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預計用款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shù)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guī)定的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地 址:_____(蓋章) 地 址: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規(guī)范合同 篇5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經營需要,欲借用甲方位于 部分空地建造房屋,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 街道面積為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 的用地。
二、 出借期限為 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 間房屋的.補償。
三、 本協(xié)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 所有建設資金及需要的手續(xù)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 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xié)議,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xié)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
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 本協(xié)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規(guī)范合同 篇6
甲方:
姓名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姓名聯(lián)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xié)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半包形式即主材由甲方購買。
3、工程期限40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萬零伍佰元,包括人工費、施工費、清運費、搬卸費、管理費等,具體核算參照附件,乙方按照甲方裝修要求進行施工,竣工驗收后付款。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驗收,結清工程款。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一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后,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8、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程款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則工程期限相應延長。
9、乙方應遵守物業(yè)管理處有關規(guī)定,遵守施工技術規(guī)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11、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規(guī)范合同 篇7
合同法律是關于市場交易規(guī)則的法律,合同法有什么規(guī)范類型與法律適用?下面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在法官適用合同法解決合同糾紛的過程中,辨明某一合同法律規(guī)范的類型,乃是正確適用法律,妥當解決糾紛,并在解決糾紛的過程中實現(xiàn)合同法內在信仰的前提性工作。
作為合同自由原則核心的,是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這就意味著,在采用合同形式所進行的交易中,當事人可以對其權利和義務的安排,經由平等的協(xié)商,作出自主的決定。它還意味著,合同法上凡是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安排有關的法律規(guī)范,幾乎都是任意性規(guī)范。此類合同法律規(guī)范,可以經由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或交易習慣,排除其適用。在當事人就當事人之間的相關事項未盡行使或未盡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就交易的相關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經由自由的補充行使,仍不能確定時,這類合同法律規(guī)范方發(fā)揮對于當事人之間利益的調整作用。此時,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應當優(yōu)先于立法者和法官的意志而得以實現(xiàn)。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任意性規(guī)范又被稱為補充性規(guī)范。對于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優(yōu)先實現(xiàn)狀態(tài)與任意性規(guī)范之間的這一關系,《法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一項,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表述,那就是“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約當事人間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這意味著,當事人經由約定對自身利益所作出的安排,具有相對于任意性規(guī)范的優(yōu)先性。
既然如此,法官在就合同法進行法律適用時,“依法辦案”就不再是像適用刑法或行政法那樣,一律嚴格適用法條的規(guī)定。如果合同法上的相關規(guī)定由任意性規(guī)范確立,法官必須要前置性地審查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就同樣的事項有特別的約定。如沒有特別約定,還需要審查就同一事項當事人之間是否已形成交易習慣。如沒有,方可適用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規(guī)定,就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決斷。
任意性規(guī)范在合同法上,少量的帶有明顯標志,如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一百四十二條、二百二十五條、二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百六十四條、二百六十七條、二百九十三條、三百一十五條、三百五十三條、三百五十九條第三款、三百六十三條、三百六十七條、三百七十二條、三百八十條、四百零五條、四百二十二條都明確規(guī)定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或“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此時自然易于辨明。但大量則沒有明顯標記,此時,如何確定某一規(guī)范就是任意性規(guī)范?這就牽涉到一個價值判斷問題,要求法官運用自己的智慧來分辨。這里的價值判斷并不是純個人性的、主觀擅斷的,而是有一個大致可以遵循的標準,那就是任意性規(guī)范所調整的利益關系,僅關涉合同當事人的“私”的利益,是有關當事人“私”的利益安排的'法律規(guī)定,并不關涉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
除任意性規(guī)范外,在合同法上,同樣與合同自由原則的確認和貫徹有關,也同樣關涉合同當事人之間“私”的利益安排的,還有一類規(guī)范,我們稱其為倡導性規(guī)范。但倡導性規(guī)范與任意性規(guī)范卻有所不同。區(qū)別在于:任意性規(guī)范對于當事人利益的調整具有雙向性,從而具有行為規(guī)范和裁判規(guī)范的雙重功能。換言之,它既調整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又是法官對合同糾紛據以作出決斷的依據。相比而言,倡導性規(guī)范盡管確定了合同當事人的行為準則,但卻僅具倡導性,因而并非法官可以運用的裁判規(guī)范。
在合同法上,為了使合同自由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就需要對合同自由進行必要的限制。這種限制根據限制方式的不同,有程序性的和實體性的兩種。
其中程序性的限制是借助于程序性規(guī)范來實現(xiàn)的。它主要不是體現(xiàn)在合同法上,而是體現(xiàn)在與合同糾紛處理相關的民事訴訟法上。如果說合同法是合同法內在信仰的實體實現(xiàn),那么民事訴訟法就應是合同法內在信仰的程序實現(xiàn)。在這一點上,實體法與程序法是相通的。在民事訴訟法上,有關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大多屬于對于當事人自由的程序性限制(當然,其中更多的是對于法官自由意志的程序性限制)。這種程序性限制,是一種經由程序的展開和進行,自發(fā)產生的限制,是程序所具有的“作繭自縛”效應的必然反映。但不應忽視的是,合同法上也有程序性限制的規(guī)定,如第五十四條要求,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變更或撤銷條件時,應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主張變更權或撤銷權的行使;第七十三、七十四條規(guī)定,合同債權人的代位權或者撤銷權也應向法院主張。限制合同自由的程序性規(guī)定,雖然并不對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作出實際的調整,但卻確立了合同當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的行為規(guī)則。當事人不依據程序性限制為一定的行為,即不能發(fā)生預期的法律效果。在這種意義上,對于自由的程序性限制,既是行為規(guī)范,又是裁判規(guī)范。
借助實體性規(guī)范實現(xiàn)的實體性限制,是特定社會政策考量的產物。根據限制對象的不同,實體性限制規(guī)范包括雙向限制性規(guī)范和單向限制性規(guī)范。前者是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自由都進行了限制,后者則僅限制了合同一方當事人的自由。雙向限制性規(guī)范體現(xiàn)了國家藉由合同
立法,力圖實現(xiàn)的對市場的直接干預。因其權威性和不可更改性,常被稱為強制性規(guī)范。
無論是強制性規(guī)范還是單向限制性規(guī)范,都對當事人之間特定領域的關系進行了雙向調整,因而兼具行為準則和裁判規(guī)范的雙重功能。且作為對合同自由進行限制的法律體現(xiàn),當事人也無權進行約定予以排除適用。因而法官在對此類規(guī)范進行法律適用時,自可作為對糾紛進行裁判的依據。
除此以外,尚有兩種規(guī)范類型值得研究。一種是確定合同法基本原則的規(guī)范。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三條至第八條等。包含合同法基本原則的規(guī)范,一般并不直接發(fā)揮法律的調整功能,它們總是在完成了具體化的過程之后,通過體現(xiàn)基本原則的各項法律規(guī)范來發(fā)揮調整功能。如果在特定情形下欠缺具體的法律調整,也要由法官發(fā)揮“造法功能”,創(chuàng)制具體的法律規(guī)范進行調整。
另一種是對相關概念進行界定的解釋性規(guī)范,如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對于合同所作的概念界定等。解釋性規(guī)范盡管不直接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作出調整,但在合同法上卻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解釋性規(guī)范在合同法上發(fā)揮著納入規(guī)范的作用,即把發(fā)生在“自然意義”的生活世界里,各種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有選擇地納入合同法的法律調整。例如將現(xiàn)實生活中所發(fā)生的,一方當事人在商場購物,向商場支付價款,購買特定商品的行為,用合同法的語言解釋為買賣合同,將其納入合同法的調整范疇。不難看出,前述幾種類型法律規(guī)范的調整,都依附于解釋性規(guī)范。具體來講,就是只有納入了解釋性規(guī)范的調整,方可發(fā)生前述幾種類型規(guī)范的調整。可見,解釋性規(guī)范起著“過濾器”的作用,過濾之后的對象方可受合同法的具體調整。法官應妥當運用合同法上的解釋性規(guī)范,將紛繁復雜的糾紛,恰當?shù)丶{入合同法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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