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子合同集錦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子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子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鋪柜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電腦連鎖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qū)橫崗鎮(zhèn)的____________電腦連鎖____層____號鋪柜,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僅供乙方用于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和期限
1.租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2.免租期(只免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按乙方租用鋪柜的建筑面積計算,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商場管理費(已包括物業(yè)管理費用、水費、空調費用、衛(wèi)生清潔費用)按乙方租用鋪柜的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由乙方支付,共計____元。乙方使用電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電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____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押金)計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 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2.甲乙雙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簽,在開業(yè)前繳納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租金及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管理費,人民幣共計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 拾____元整( ____ );
五、首次交租期限滿后,以后每____個月預繳一次租金及商場管理費,乙方須在每____個月結束當月____日前繳清下____個月租金及商場管理費。逾期未繳且超過____天者,自第____日起每天按應付款的____%繳滯納金。
六、合同有效期限滿時,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可商定續(xù)約與否,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續(xù)約的權利。
七、合同有效期滿時,乙方應繳納的'各項費用已結清,甲方在一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八、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經營范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鋪柜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3.不得擅自改變鋪柜結構和用途。
4.乙方不得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經營范圍。
5.乙方必須愛護柜臺、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柜臺、設備、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紀律,端正經營態(tài)度,文明經商,遵守安全消防規(guī)則
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統一廣告宣傳,按建筑面積分攤相應的廣告費用。
8.乙方對租貨范圍內的一切財產損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可就上述風險向保險公司投保。
9.乙方經同意可向經營同類產品的第三方轉讓本協議,但必須重新辦理租賃協議及營業(yè)工商登記手續(xù),甲方收取過戶費用____無/次。
10.乙方不得占用營業(yè)場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
11.凡涉及政府規(guī)劃,商戶經營區(qū)域調整,乙方無條件服從。
九、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場紀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等進行監(jiān)督。
2.甲方有權在一個合同期結束后,根據市場運作情況重新統一調整市場鋪柜租賃價格。
3.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整體布局,對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編號進行調整改動,如乙方不能服從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賠償。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約保證金(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偕米愿淖児衽_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柜臺或利用柜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谟馄诶U納租金達____天;
、蹏乐剡`反紀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經三次催告而拒不執(zhí)行者;
④自本商場開業(yè)之日起,乙方逾期____天不進場經營或經營中空置無人經營達____天者;
十、開業(yè)時間暫定為_____年___月____日(公歷),若有改動,甲方提前____天電話通知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雙方一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應努力合作減少損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二、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由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
十四、本合同中有關具體的管理規(guī)定按照____________電腦連鎖“商場管理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在雙方簽章及乙方繳清履約保證金后生效。如乙方以支票方式繳納上述費用,從款項正式到帳之日起正式計算。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電子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產品的_________地區(qū)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qū)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為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地區(qū)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銷售區(qū)域內的長期利益。
2.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結束后,雙方可續(xù)約。雙方保留自簽約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權利,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雙方責任,權利:
乙方:
1.乙方保證甲方所需產品貨源的供應。
2.乙方負責給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文件及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負責技術支持,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咨詢,培訓,指導。
甲方:
1.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按期完成銷售額。
2.甲方必須設立營銷網點,銷售_________產品,不銷售其它同類產品。
3.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qū)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4.甲方必須擁有一定的銷售及技術人員,以做好產品銷售及售后服務工作。
雙方負責為對方保守商業(yè)和技術機密;使用于或包含于產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工業(yè)產權均為乙方獨家擁有。一旦發(fā)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措施保護乙方權益。由于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不負責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盡快
將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三、經銷條件:
1.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批進貨_________元以上。
2.協議簽定3個月內為產品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后每個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guī)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四、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
1.乙方保證產品及配件的質量,對直接用戶產品及配件三個月保換,一年保修。
2.乙方的產品及配件的`技術和售后服務標準以產品說明書和保修卡所列條款為準。
3.乙方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委托甲方具體實施。
五、代理價格:
所有單價均為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六、運輸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貨物數量規(guī)格由甲方提前兩周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甲方將貨款存入乙方帳戶后乙方將貨發(fā)送給甲方。
3.如果批量訂貨總金額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擔運輸費用。
七、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應以合同法為依據提交仲裁。
2.本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子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盡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設備驗收
1、乙方應于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后____日內進行驗收設備,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設備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后當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甲方工廠內。
3、乙方同意將上述設備租賃給甲方繼續(xù)占有并使用,雙方另行簽訂《設備租賃合同》。
4、上述設備的所有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起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付款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并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民航學院委托乙方負責學校的飲食服務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服務范圍:
1、負責全校教職員工的正常供餐;
2、負責全校餐飲行業(yè)承包租賃戶的管理。
二、服務標準:
(一)供餐標準
1、早餐:主食10種以上:稀食8種以上:小菜8種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10種;備有湯,夏季供應綠豆湯。
菜品:
(1)低檔菜(0.8元份):5個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檔菜(1.5元,~2元份):30個以上(占菜品的
60%)
(3)高檔菜:15個以上(占菜品的30%)
3、晚餐:主食不少于10種;備有湯,夏季供應綠豆湯。
菜品:
(1)低檔菜(0.8元份):5個以上(占菜品的10%)
(2)中檔菜(1.5元~2元份):30個以上(占菜品的
60%)
(3)高檔菜:15個以上(占菜品的30%)
(二)、衛(wèi)生標準:
、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制定飲食管理安全衛(wèi)生制度,隨時檢查落實餐飲衛(wèi)生制度,杜絕食物中毒。
2、嚴格執(zhí)行集中采購制度,嚴把“四關―進貨關、加工關、衛(wèi)生關、出售關”;
3、協同口岸檢疫局、衛(wèi)生防疫站對餐飲的.監(jiān)督檢查;
4、辦理好每年的衛(wèi)生許可證和餐飲人員健康證。
(三)、價格標準:
1、租賃食堂按市場價;
2、校辦食堂由成本和贏利兩部分組成。其中,贏利在當月應控制在2%以內,全年盈虧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構成:
成本構成:
原材料費63.2%炊具設備(大型設備除外)、維修費5%
煤氣費5%衛(wèi)生、防疫費1%
水電費9.3%勞保辦公費1%
人頭費10.5%管理費5%
三、經費:自收自養(yǎng)。
四、違約責任:
1、未達到供餐標準每次罰款200元;
2、未達到衛(wèi)生標準每次每處罰款200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惡性后果,除賠償損失外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價格檢查一般按月檢查,未達到價格標準,除沒收超標所得外罰款500―1000元。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電子合同 篇5
[關鍵詞] 電子商務合同 管轄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 被告住所地
[摘要] 因網絡自身的特點,使得電子商務合同糾紛中對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與傳統合同糾紛相比顯得更加復雜和困難,本文提出在我國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尋找新的聯結點來解決電子商務合同糾紛中的管轄法院的確定問題。
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fā)展組織在有關電子商務的報告中對電子商務(EC)的定義是:電子商務是發(fā)生在開放網絡上的包含企業(yè)之間、企業(yè)和消費者之間的商業(yè)交易。如果將商務圈定在交易范疇內,那么電子商務只包括不同主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完成的商務活動,所有這些商務活動都是一種交易,都需要訂立合同或契約,而不是單純的信息傳遞。這種意義上的電子商務稱之為狹義的電子商務或在線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在電子商務或在線交易中交易主體往往會以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等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這種合同我們稱之為電子合同或電子商務合同。從實質意義上講,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并沒有不同,都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電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記載當事人意思表示內容的方式或形式發(fā)生了變化。簡單地說,也就是記載合同內容的方式或手段被電子化了。
一、電子商務合同糾紛對傳統管轄權理論的挑戰(zhàn)
1.網絡空間的全球性使司法管轄區(qū)域的界限變得模糊
在傳統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據與合同聯結點有關的地域范圍來確定其管轄權。而在因特網中,網絡空間是無邊界可言的。人們在網絡上可以在瞬間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數國,而本人卻無需發(fā)生空間上的變化。因此人們無法將網絡空間象物理空間那樣人為地分割為若干領域。那么法院對于網絡空間的管轄權應當如何確定,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2.原告就被告原則的理論困境
原告就被告原則是傳統民事訴訟中應當優(yōu)先予以考慮的管轄理論。但是在網絡的“虛擬世界”,被告在很多情況下都不用真實姓名、真實地址等個人資料。這就使得在糾紛發(fā)生后,原告要確定被告住所地,從而確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難。
3.合同簽訂地的不確定性
傳統的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梢詤f議選擇的管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傳統的合同糾紛中合同簽訂地的確定方法是:凡書面合同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但在網絡交易中,如果雙方在電子合同中約定有合同簽定地點的,則另當別論。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約定合同簽訂地,我們知道,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當事人往往并不見面,所有的交易包括電子合同的簽訂都是在網絡上完成的,雙方可能知道對方的電子郵箱,但往往不會去了解對方在物理空間中的具體位置,眾所周知,當事人只要有一個電子郵箱,無論其在何地,都不影響其登陸郵箱收取郵件。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為了保證電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數字簽名的方式,但該方式的實施也并沒有具體地點的要求,當事人可以在任何地點進行數字簽名,從而使與合同無關的任何地點都可能成為合同簽訂地,這會使合同簽訂地具有了不確定性。
4.合同履行地的不確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和接受該義務的地點,主要是指合同標的物交接的地點。在電子商務合同的履行中,在線信息產品交易中一種主要的交易產品軟件、多媒體作品、數字化文字作品等數字產品,這些無形信息產品均可以通過網絡傳輸、下載實現買賣標的物的“交付”。這種信息產品的標的物——數據電文——被分為若干個數據包,從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系統傳送到另一方當事人指定的系統,途中可能經過若干個位于不同管轄區(qū)的中轉服務器,這種網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斷是互聯網對管轄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戰(zhàn)。
二、電子商務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確定的對策解讀
1.合同簽訂地的確定
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guī)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承載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為承諾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到達時間。第34條規(guī)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峨娮雍灻ā返12條規(guī)定:發(fā)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數據電文的發(fā)送地點,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數據電文的接收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發(fā)送或接收地點。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發(fā)送地點、接收地點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從我國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來看,我國立法主張的是將原有的法律適用于網絡交易案件,針對電子商務糾紛中難以判斷合同簽訂地的情況,沒有固守網絡,而是根據方便法院審理、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方便法院執(zhí)行的立法精神,將與交易有密切聯系的發(fā)件人和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作為判斷合同簽訂地的聯結點。由此有關合同簽訂地的判斷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寫明了合同簽訂地點的,以合同寫明的為準;未寫明的,以雙方在合同上共同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相互之間簽訂電子合同,替代傳統合同中的簽字蓋章,在電子合同中采用數字簽名的方式,采用數字簽名方式的雙方當事人往往不能同時簽名,那么必然有簽字的先后順序,那么最后簽字的一方主營業(yè)地(沒有主營業(yè)地的為經常居住地)為合同簽訂地。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而言,無論是主營業(yè)地還是經常居住地往往是與合同糾紛有密切聯系的地點。
2.合同履行地的確定
有關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我國《合同法》第61條規(guī)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第62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按照本法第61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
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據這些規(guī)定,網上履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合同履行地點;若雙方當事人對此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3款確定:一方交付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而另一方交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雙方均向對方交付信息產品或信息服務的,即存在信息發(fā)送地和信息接收地兩個地點時,應該確定信息接收地為管轄地。
3.被告住所地的確定
在民事訴訟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則,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訴訟行為而疲于奔波,實現雙方當事人權益的平等保護;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調查取證,傳喚被告,強制執(zhí)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濫訴,保護被告的利益。在網絡合同糾紛案件中雖然交易的雙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實的姓名和地址,這就造成在訴訟中確定被告身份的困難,但是困難并不表明就無法確定被告的身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guī)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時首先要有明確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確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確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說對被告身份的確認并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更多的是技術問題。在進行互聯網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雖然不知道對方真實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觀地知道所交易的網站的IP地址,眾所周知,互聯網上的每一臺主機都有一個在全球范圍內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虛擬主機或服務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響對IP地址所對應的當事人的確認。也就是說,IP地址網址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網址存在于網絡空間中,其位置是確定的,它的變動要通過網絡服務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來進行。因此,我們可以通過網址來確定被告的身份從而確定被告的住所地。
參考文獻:
[1]張楚:電子商務法教程[M].清華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黃川:民事訴訟管轄研究[M].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3]顧云峰:網絡侵權行為司法管轄權初探(上)[J].電工知識產權,20xx,12:P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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