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精品中文字幕无乱码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片_最新国产免费Av网址_国产精品3级片

范文資料網>書稿范文>合同書>《資金信托合同

資金信托合同

時間:2023-08-04 15:08:29 合同書 我要投稿

(精品)資金信托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資金信托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資金信托合同15篇

資金信托合同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ㄗ∷、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人: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ㄗ∷、電話、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鑒于

  甲、乙、丙三方為有效利用和管理資金,明確三方法律地位,經協商一致,達成此協議。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協議辦理其信托貸款,保證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丙方發(fā)放貸款,丙方能否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合同正文

  第一條標的

  1、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向丙方提供本金數額萬元(大寫:)的貸款。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表:項目種類(1)固定資產(2)流動資金金額(大寫)元(小寫)元用途利率每年%手續(xù)費率每年%期限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上述事項已經甲方與丙方共同商定。

  2、甲方保證該貸款資金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

  第二條委托關系的確立

  1、借款手續(xù)

  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30日內甲方在乙方開立“信托存款專戶”,并將于年月日將貸款資金萬元(大寫:)一次存入專戶。在甲方貸款資金到賬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把信托貸款發(fā)放給丙方。甲丙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zhí)行。甲方委托乙方發(fā)放的貸款,不得超過信托存款資金總額。

  2、還款來源

  丙方承諾用其合法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3、還款義務

  丙方應在合同第一條第1款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三方明確同意,經甲方同意,丙方有權提前還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同意丙方提前還款的書面通知后,及時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此外,三方同意甲方有權以向乙方和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丙方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按甲方通知要求提前還款。

  第三條收益分配

  1、利息

  乙方對甲方“信托存款專戶”余額,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計息以實際資金到賬日為準。信托貸款利息由乙方代甲方向丙方收取,按每年%計,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結息。乙方在收到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并通知甲方。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求作相應調整時,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利率調整手續(xù),由乙方填制《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通知丙方。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2、手續(xù)費

  乙方發(fā)放信托貸款,按規(guī)定收取手續(xù)費。三方同意,乙方收取的`手續(xù)費為信托貸款總額每年%,按季向丙方收取。如丙方不能支付,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擔保條款

  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丙方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資格和抵押財產等由甲方審定,由甲方與丙方另簽《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信托貸款的管理

  1、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定期向丙方寄發(fā)利息單、催收利息;在信托貸款到期前,乙方向丙方寄發(fā)催收貸款通知書;收到還款后,乙方應于當日將還款劃入甲方賬戶,并通知甲方。

  2、信托貸款到期不能歸還時,經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催收,如需訴訟,乙方不承擔相關費用。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丙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信托資產歸屬

  信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存款,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時,應征得另外兩方當事人同意,經三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信托存款專戶”,或超出“信托存款專戶”總額要求發(fā)放信托貸款,乙方可拒絕發(fā)放信托貸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fā)放信托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有權提取部分或全部信托存款。

  3、信托貸款的延期必須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委托,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辦理信托貸款展期手續(xù)。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同意丙方延期,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信托貸款,由此造成的貸款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存續(xù)期內,如丙方出現無力償還貸款的重大情形,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

  5、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本息,應甲方要求,乙方有權催收貸款。逾期貸款是否加、罰利息由甲方決定,并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辦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

  對與甲、乙、丙三方因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丙方:(簽字)

資金信托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與號碼 :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

  第一條 釋義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

  3.信托當事人:指受本信托關系約束,根據本信托合同享受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資金而設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5.信托計劃: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電力資金信托計劃》。

  6.信托資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數額向受托人交付的資金。

  7.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8.信托貸款:指受托人對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信托貸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0.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yè)日。

  第二條 信托目的

  受托人為發(fā)揮在電力開發(fā)領域的投融資優(yōu)勢,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給予受托人經營管理的信托資金,以信托貸款的方式運用于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融資項目。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指定管理資金信托。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小寫金額___________萬元)。

  委托人如為自然人,應在受托人營業(yè)場所交付信托資金,并簽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為機構,應至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xù),并在簽署本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資金劃至受托人指定的資金托管專用賬戶。

  第六條 信托期限

  信托計劃推介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結束日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信托期限為_____年,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計算。

  第七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3.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必須是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xù);

  5.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情況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托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___________市電力開發(fā)公司的債權人行使債權人權利;

  5.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恪盡職守,本著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6.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凈收益;

  7.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業(yè)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和依法繼承;

  4.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資金;

  2.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一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的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單獨記帳,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二條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的`代理費用;

  6.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本款所稱費用,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ǘ┵M用計提

  本信托設立和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計算和提取。

  第十三條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與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的計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貸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不含信托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本款所稱信托貸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之比例分攤的信托計劃資金的貸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100%

  信托凈收益的計算

  信托凈收益=信托收益-信托報酬

  第十四條 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1) 信托報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末按本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進行結算及劃撥。

 。2) 信托報酬計算方法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為4%以下(包括本數),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間,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資金的當年信托收益率超過4.6%,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6%+(當年信托收益率-4.6%)×50%]。

  (3) 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 第十三條計算。

  第十五條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 信托凈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凈收益;

  信托存續(xù)期間,受托人僅就信托凈收益部分進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凈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憑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授權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凈收益。

  信托凈收益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

 。ǘ┬磐胸敭a的歸屬

  信托終止,扣除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信托費用后的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返還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點領取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通過轉讓信托合同的形式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身份證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當將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0.1%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第十七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終止與新受托人選任

 。ㄒ唬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二)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計劃終止;

  3.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ㄈ┬率芡腥说倪x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融資對象和融資項目的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當事人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通知

  地址變化通知

  委托人與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寫的住所地為信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記的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時通知受托人聯系地址信息而導致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的組成

  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相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資金后生效。

 。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的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同時請委托人仔細閱讀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全部內容,并對各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的條款的法律含義進行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資金信托合同3

  貸款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xxxx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xxxx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還款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xxxx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xxxx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貸款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借款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保證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資金信托合同4

  貸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規(guī)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1)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于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xù)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于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為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于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或“發(fā)起人”)發(fā)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

  2.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相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并提供信托資金_________元,并成為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優(yōu)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托合同”)項下之優(yōu)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yōu)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yōu)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托及相應信托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以上述信托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托受益權;

  為此,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受讓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yōu)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為優(yōu)先受益人之優(yōu)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信托資金用于: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情況發(fā)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fā)生時,以保證上述信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為原則,參與受托人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托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托人其它信托產品,以獲取信托收益。

  3.信托資金所取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yè)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wěn)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

  第四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

  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成立;

  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guī)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第六條 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之存續(xù)期間。

  第七條 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設立信托資金專戶以區(qū)別于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發(fā)生時,受托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實現優(yōu)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guī)定的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受讓優(yōu)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xù)期間,優(yōu)先受益人根據信托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要求c類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受托人應當按照上述信托計劃和資金行托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終止前,優(yōu)先受益人根據該信托計劃和有關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托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yōu)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托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和該信托計劃項下相關信托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受托人須將信托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托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后信托受益權確定

  受托人受讓上述信托財產后,其繼受的信托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c類信托合同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確定和執(zhí)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托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guī)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guī)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取得信托財產項下信托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托終止后,取得全部信托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期間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托報酬

  受托人根據其運用信托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托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guī)定收取信托報酬: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資金收益率-5%)。

  受托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托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托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xù)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托人在信托存續(xù)期間,應當自信托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托項目報告》,并附送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托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尚余的信托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上述信托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于本合同受益人。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現金的,由受托人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財產權益的,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并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xù)。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托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guī)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6

  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憑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爭議解決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報送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法人代表:(蓋章)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借款方開戶銀行和帳號:

  簽約日期:

資金信托合同7

  委托人: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 營業(yè)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為投資于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項目資金信托。

  3、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4、外環(huán)隧道項目:指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工程項目,即《________市外環(huán)隧道投資建設運營專營權合同》項下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工程項目。

  5、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________外環(huán)隧道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資金信托:指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的資金信托業(yè)務。

  7、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的資金。

  8、信托計劃:指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9、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托計劃資金專用賬戶。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11、總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時產生收益。

  12、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13、收付代理機構: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由受托人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理念集合運用:

  (1)投資于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通過外環(huán)隧道項目的建設、運營獲取收益;

  (2)信托期間的出資收益,存放于銀行,或用于購買國債。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指定管理資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資金由受托人管理并與其他信托資金共同運用,投資于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金額¥: 萬元 )。

  受托人在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托專戶。

  委托人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交納至:(填寫說明:劃"√"表示選擇)

  1、受托人營業(yè)場所

  2、收付代理機構營業(yè)場所

  委托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托資金劃款至受托人以下銀行賬號: ________ ;

  開戶行: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信托生效

  信托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推介期結束信托計劃即成立。

  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額交付信托資金后,自信托計劃成立之日生效。

  第七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 受托人因承諾信托而取得的財產是信托財產,此處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

  (2) 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托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九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和運用。

  委托人和受益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在信托計劃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資金單獨記賬。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第十條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 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 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 信息披露費用;

  (4) 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 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 信托報酬;

  (7) 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二) 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一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委托人的權利

  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情況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以信托財產名義所有人的身份,作為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和受益人對受托人的特別授權

  1、在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可分配利潤全部分配的條件下,受托人有權在本信托終止時按歷史成本價格轉讓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的股權,委托人及受益人承認受托人的轉讓價格符合公平市場價格。

  2、根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計算的信托資金收益率可以達到7%時,受托人有權在本信托期限屆滿前將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股權轉讓給其他人,并提前終止本信托。

  (三) 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妥善保管信托業(yè)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權用于償還債務;

  (3)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和繼承。

  第十四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五條 信托報酬

  (一)信托報酬的提取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報酬每年按信托資金的____%從信托財產中預提,信托終止時按照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進行一次性調整。

  (二)信托報酬計算方法

  (1)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為____%以下(包括本數),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____%;

  (2)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不包括本數)至____%(包括本數)之間,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

  (3) 若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過____%(不包括本數),受托人的年信托報酬=信托資金×[(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__%]。

  (三)信托報酬計算的特別情形

  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達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第2項規(guī)定的特別權利時,受托人的總信托報酬=總信托收益-(信托資金×____%×信托存續(xù)天數÷365天)。

  (四)本條所稱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計算。

  第十六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受益人可通過轉讓信托合同形式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不得分割轉讓。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權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當將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____%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第十七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 信托期限屆滿;

  (2) 信托計劃終止;

  (3) 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4) 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 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終止時有權優(yōu)先加入外環(huán)隧道項目的下一個信托計劃,但應在本信托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受托人。

  第十八條 信托利益與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一) 信托利益的計算

  信托利益來源于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分配的`利潤、轉讓外環(huán)隧道項目公司股權所獲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的余額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 信托收益率的計算

  信托期間的總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計劃資金。

  信托資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計算方法:信托資金的年平均收益率=(總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信托期間存續(xù)天數×365×100%。

  第十九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一)利益的分配

  (1) 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

  (2)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 信托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二)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受益人為自然人,憑本合同及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原認購地點領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內未在原認購地點領取的,一律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領取信托利益。

  未被取回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負責保管。保管期間受托人不得運用該財產,只能存于銀行。保管期間的收益屬受益人所有,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受益人承擔。保管費用的計算方法為:保管期間的全部資金收益與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額。

  受益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信托利益分配日,由受托人將信托財產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 ;

  開戶行: 。

  第二十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二條 通知

  委托人與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寫的聯系地址為信托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fā)生變化,應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十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屆滿前夕發(fā)生變化,應在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在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如果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fā)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負責。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

  1、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整體合同

  信托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3、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自然人委托人簽字(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計劃,對本合同和信托計劃的所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資金信托合同8

  合同編號:

  當事人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鑒于

  甲方需將資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謀取相應收益,乙方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專業(yè)從事信托業(yè)務的金融機構,甲方、乙方就信托設立及信托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條信托目的

  1、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資金,基于對乙方的信任,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資金信托關系。

  2、按本合同約定,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信托資金金額、劃款時間、信托期限

  1、信托資金幣種:人民幣,金額(大寫:,小寫:)。

  2、劃款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營業(yè)日內將全部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信托資金及其管理方式、處分權限與核算

  1、信托資金

  信托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開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3)乙方管理、運用和處分以上(1)、(2)項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財產;

  (4)前述財產取得的收益、賠償和其他收入。

  2、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3、信托資金的核算: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資金來源合法。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金融業(yè)務符合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

  3、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信托資金的管理情況,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制訂并履行信托計劃,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應就收益分配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信托資金不屬于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托資金不屬于其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稱變更、法人變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被依法撤銷而終止,也不因乙方的辭任而終止。

  4、乙方應當為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

  5、乙方應當將信托資金和自有資金分開管理,并將不同客戶的信托資金分別記賬。

  6、乙方應妥善保存信托資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記錄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詢。

  7、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收取報酬。

  8、乙方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托資金承擔。乙方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托資金享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9、乙方以信托資金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托利益的責任。

  10、如果受益人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繳受益人個人所得稅費的義務。

  第六條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乙方應為受益人辦理信托受益權轉讓的有關手續(xù)。

  2、受益人可以隨時向乙方了解信托資金的管理情況,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根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轉讓和依法繼承信托受益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信托終止時信托資金的歸屬、分配方式及乙方的報酬

  1、信托終止時信托資金歸甲方所有,乙方須在信托終止起5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乙方經營資金信托業(yè)務,以收取手續(xù)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3、在本合同設定的信托期限內,乙方收取手續(xù)費計算標準為:。

  4、信托終止后乙方行使請求給付報酬權時,可以留置信托資金?鄢曳綉帐掷m(xù)費后的信托資金及利益歸甲方所有,乙方須在信托終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信托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托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xù)費。

  3、信托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資金信托即告終止,信托終止時,乙方在扣除手續(xù)費后須將全部信托資金及利益歸還給甲方。

  4、本合同信托資金應與甲方其他信托財產、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qū)別。設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終止,信托資金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續(xù),信托資金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托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九條信托事務的報告

  本資金信托終止,乙方應當于信托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以事先約定的方式送達甲方。

  第十條稅費的繳納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應各自承擔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續(xù)費部分應繳納的有關稅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風險提示與承擔

  (對信托運用風險及本合同所述資金信托的特有風險予以明示,并說明責任分配原則。)

  第十二條新受托人的選任方式

  乙方職責終止或辭任時,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財產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資金。

  第十三條通知與送達

  1、地址變更的告知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時通知的,不得對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的告知

  受益人獲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劃付賬戶發(fā)生變化,受益人應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時通知的,不得對抗乙方。

  3、信托事務處理情況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以專人送達、掛號信件、傳真、電報或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營業(yè)場所備查。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資金為限向甲方承擔支付信托利益的責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致使信托資金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補償或者賠償,具體標準為:。

  2、如甲方違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變更合同、未按約定方式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處理信托事務而支出的費用及所受到的損失。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對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1、合同組成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都構成對本合同的附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數增加份數。

  第十七條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計劃、信托收益分配明細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資金信托合同9

  借款單位_________

  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guī)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guī)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guī)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guī)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guī)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10

  為投資于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2.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3.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規(guī)定繳付上述信托資金的,受托人有權另行與其他投資人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二條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之日(以下簡稱“信托生效日”)生效。

  第三條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計算。

  第四條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和信托財產的范圍

  1.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管理和運用。受托人對本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計劃資金應單獨開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并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第五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權利如下:

  (a)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b)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c)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有權向受托人提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的請求;

  (d)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e)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xù);

  (4)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的約束,同意按照該規(guī)則規(guī)定,委派代表參與特別委員會;

  (6)向本信托計劃項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資金,通過另行設立資金信托的方式,滿足本信托計劃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變現;

  (7)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根據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不得向第三人轉讓、贈與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進行權利質押,但根據本信托計劃和相應資金信托合同規(guī)定,及為實現本信托計劃項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須的除外;

  (2)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財產管理報告和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信托報酬

  本信托計劃的信托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從信托財產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計劃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取。第二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萬元,由受托人分別于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滿一年和兩年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取。

  第八條信托收益

  1.本合同項下信托收益的來源:本信托計劃項下的總信托收益,為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對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計劃資金和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和費用后的余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為總信托收益減去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應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第九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償還債務。

  經受托人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

  第十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_________的經營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信托計劃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當_________凈資產下降到本信托計劃成立時的70%或以下時,特別委員會作出決議,提前終止信托計劃,由受托人貫徹實施;

  (5)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3.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導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職責時,在經委托人認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選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繼續(xù)履行受托人職責。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1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金信托合同12

  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人:見本合同第12.1款的規(guī)定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信托的設立

  1.1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本合同第12.2款所列信托資金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資金,投資于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項目。

  1.2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本合同第12.2款規(guī)定的資金數額(以下簡稱“信托資金”)。

  委托人應當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委托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1.3 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12.4款規(guī)定的人。

  1.4 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后,信托計劃成立日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條信托財產與費用承擔

  2.1 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項:

 。1) 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雜項收入。

  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全部信托財產為信托計劃財產。

  2.2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受托人報酬;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審計費、手續(xù)費、銀行推介費等中介費用;

 。6)營銷及推介費用;

 。7) 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 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2.2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 信托資金 ÷信托計劃資金 × 信托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2.2.3 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信托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4 費用計提

 。1) 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2.3款的規(guī)定提;

 。2) 除受托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2.3 受托人報酬

  2.3.1 受托人報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滿一年計提一次受托人報酬。

  2.3.2 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報酬;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過6%,受托人收取差額部分作為報酬。

  2.3.3 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5.1款計算。

  第三條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風險承擔

  3.1 信托財產的管理

  受托人對本信托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分別核算,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3.2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法律與政策風險、管理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等。簽署本合同前,委托人應仔細閱讀信托計劃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風險申明書》(以下簡稱“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四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 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說明;

 。2)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4.1.2 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所有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不從事任何有損本信托計劃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動;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4.2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2.1 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取得受托人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運用、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

  (3)參與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4.2.2 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4.3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依法轉讓和承繼,并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信托收益

  5.1 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計劃資金投資物業(yè)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買賣差價、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資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不含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信托收益率 = 信托收益 ÷ 信托計劃資金 × 100%

  5.2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5.2.1 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3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5.2.2 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對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權利。

  5.2.3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分配時間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yè)日,簡稱“工作日”)內。 5.2.4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第12.5款規(guī)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第六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轉讓其擁有的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根據信托計劃等文件的規(guī)定,前往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受讓人,不能成為本信托合同項下的合法受益人,無權主張其權利,且不得對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其他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不變。

  受托人在認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權時將以受益人已與原委托人、受讓人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所依據的最后生效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中的文字為準!顿Y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1‰的費率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受托人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受益權的轉讓手續(xù)進行修改的權利。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時請咨詢受托人,并按照當時的規(guī)定辦理轉讓手續(xù)。

  第七條 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 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1 本信托設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資格喪失的,受托人將進行變更外,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7.1.2 受托人依法終止其職責時,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選任或依法根據監(jiān)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7.1.3 受托人變更,原受托人應向新受托人辦理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的移交手續(xù)。自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7.1.4 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財產,并根據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財產凈值確定追加部分的價格。

  7.2 信托終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 信托期限屆滿;

  2. 受托人根據本信托計劃第七條之規(guī)定,將信托計劃資金購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業(yè)產權轉讓,單獨或與其他資產一起上市;

  3. 信托當事人協商同意信托提前終止;

  4. 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5. 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7.3 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后,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規(guī)定的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后(簡稱“可歸屬財產”),受托人將信托財產以貨幣的形式歸屬于受益人或其承繼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劃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劃付賬戶。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八條 稅收處理

  本信托當事人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通知

  10.1 地址變更的告知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在發(fā)生變化后的15日內通知另一方。

  10.2 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如變更信托利益劃付賬戶,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托人,并持與認購時相同的證明文件到受托人處辦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確認手續(xù)。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規(guī)定就聯系地址變更、聯系人更換或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10.3 通知的送達

  受托人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 由掛號信郵遞,發(fā)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zhí)所示日;

  2. 由傳真、電傳或電報傳送,收到回復碼或成功發(fā)送確認條的情況下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與本信托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 合同組成

  信托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其所簽署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 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并交付信托資金;經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5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填寫事項

  (請委托人務必確保填寫的資料正確有效,如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和代理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12.1 委托人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e-mail:

  12.2 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萬元整。

 。ㄐ懡痤~¥)。

  12.3 委托人應在信托計劃推介期間簽署本合同,并交付全額信托資金。

  12.4 受益人

 。ㄔ谶x擇的項目前劃“”,并填寫相應的內容)

  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個

  委托人指定多人為本合同受益人,詳見本合同受益人附頁

  委托人指定以下人士為單一受益人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e-mail:

  12.5 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銀行卡卡號:

  開戶銀行:

  在簽署本合同時,信托各當事人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已經閱悉,均無異議,并對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

  (簽字)

  年月日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ü拢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章)

  年月日

  附頁:

  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合同 受益人附頁 合同編號:

  委托人指定下列 位人士為受益人:

  受益人編號:

  姓名:

  證件名稱:

  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該受益人擁有的受益權所對應的信托財產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ㄐ懡痤~¥) 備案號(京icp備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保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玻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保炗啽竞贤螅J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玻杩罘饺绮话春贤(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常杩罘綉春贤(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后,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guī)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保峤唬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咧俨梦瘑T會仲裁;

 。玻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___________________

 。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報送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14

  委托人名稱: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寫)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投資于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釋義

  “本信托計劃”:指“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本信托計劃在信托推介期間,為受托人所發(fā)出的要約邀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計劃即構成該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應當遵守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外,還應當遵守本信托計劃的相應規(guī)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署的《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yōu)先受益類)》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指定用途資金信托”:指委托人設立信托時,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作出明確指定,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資金的資金信托業(yè)務。

  “aaa公司/集團”: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團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該公司股本總數的_________%。

  “信托資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資金。

  “信托計劃資金”:指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信托計劃資金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信托計劃資金專用賬戶。

  “信托財產”:指在本信托計劃中,受托人因承諾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計劃資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計劃對信托計劃資金進行占有、管理、處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運用而取得的全部財產或權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的總和,扣除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和費用的余額。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計劃書(含附件《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本信托計劃的各個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別簽訂的a類信托合同、b類信托合同或c類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類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據信托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所享有的相應收益。各類信托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根據信托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計算并確定。

  “總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計劃資金過程中產生的信托利益,減去信托計劃資金后的余額。

  “信托受益權”:指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各類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計劃和相應各類信托合同所規(guī)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分配權等在內的信托權益的總稱。

  “a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yōu)先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及其信托合同享有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a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優(yōu)先受益人。

  “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僅指a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a類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的請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權利。本信托計劃項下總信托收益,將優(yōu)先用于支付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項下的信托收益。

  “b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b類資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其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權”:僅指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按照本信托計劃和b類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請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權利。

  “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僅指b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b類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財產的權利。

  “c類信托合同”:本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托計劃c類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托計劃和其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權和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等信托權益。享有該類合同信托受益權的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稱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權”:僅指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對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請求權。

  “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僅指c類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c類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

  “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相應類型的資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資金的投資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專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運用委托人的信托資金的信托投資公司。在本信托計劃中,指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據委托人與受托人所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享有信托受益權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與本合同的委托人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國務院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yè)日。

  “特別委員會”:指根據受托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本信托計劃項下設立的,為應對_________經營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重大異常問題而設立的特別議事組織。

  “《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指受托人為特別委員會成立、運作而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該規(guī)則作為本信托計劃的附件,構成本信托計劃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信托計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義,本著“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理念,將本信托計劃項下各委托人的資金,集合運用于專項受讓aaa公司/集團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參與的房地產開發(fā)與建設,為受益人獲取收益。

  第三條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信托計劃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計劃,指定信托資金由受托人管理,并與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運用,以_________經評估并經市資產評審中心確認的凈資產值為依據,確定股權受讓價格,aaa公司/集團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信托計劃資金所取得的總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yè)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wěn)健性運作。

  第四條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本合同項下的受益人為優(yōu)先受益人。

  第五條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2.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3.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規(guī)定繳付上述信托資金的,受托人有權另行與其他投資人簽訂資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本信托計劃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計劃的資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計劃的推介期開始之日起60日內,本信托計劃所確定的信托計劃資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權決定終止本信托計劃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規(guī)定,決定終止本信托計劃的推介的,信托計劃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還全部的信托資金,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和支付相應的資金占用費。

  2.本信托計劃的成立:本信托計劃于信托計劃資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個工作日(以下簡稱“信托計劃成立日”)成立。信托資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計劃終止時與信托財產一起支付給受益人。

  第七條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之日(以下簡稱“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條的規(guī)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2.本信托計劃成立。

  第八條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計算。

  第九條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和信托財產的.范圍

  1.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與信托計劃項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資金集合管理和運用。受托人對本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計劃資金應單獨開立信托計劃資金專戶,并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2.信托財產的范圍,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3.信托計劃資金;

  (2)受托人以信托計劃資金受讓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項股份產生的各項紅利及其他權益;

  (4)_________清算時,受托人作為股東所取得的清算財產;

  (5)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6)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權利如下:(a)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b)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c)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有權向受托人提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的請求;(d)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e)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除上述一般性權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項下,享有根據本信托計劃及其附件《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規(guī)定的條件,向本信托計劃項下特別委員會委派成員的權利。c類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別委員會成員應根據本信托計劃和《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在特別委員會職權范圍內,享有表決權、批準權和否決權。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托文件的權利,并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準或授權手續(xù);

  (4)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的約束,同意按照該規(guī)則規(guī)定,委派代表參與特別委員會;

  (6)向本信托計劃項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資金,通過另行設立資金信托的方式,滿足本信托計劃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變現;

  (7)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收取信托報酬;

  (3)以_________股東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規(guī)定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guī)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權利;(b)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guī)定,通過_________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選舉、罷免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c)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d)參加或委派代理人參加_________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和對_________的業(yè)務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的權利;以及(e)《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規(guī)定的其它股東權利。

  (4)根據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不得向第三人轉讓、贈與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進行權利質押,但根據本信托計劃和相應資金信托合同規(guī)定,及為實現本信托計劃項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須的除外;

  (2)根據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計劃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財產管理報告和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受益人的權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特定信托收益權:即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受益人對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請求權。在優(yōu)先信托收益權和普通信托收益權得到滿足前,不得對特定受益人進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財產特定分配權:即根據本信托計劃和c類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在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前,不得對特定受益人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個普通受益人或全體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轉讓b類信托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權的權利;

  4.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受益人應根據本信托計劃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三條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推介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6)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7)信托報酬;

  (8)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9)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10)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信托存續(xù)期間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四條信托報酬

  本信托計劃的信托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從信托財產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計劃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提取。第二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報酬為_________萬元,由受托人分別于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滿一年和兩年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取。

  第十五條信托收益

  1.本合同項下信托收益的來源:本信托計劃項下的總信托收益,為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對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計劃資金和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和費用后的余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為總信托收益減去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應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實際信托收益取決于_________的實際經營管理狀況和用于分配的利潤數額,以及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況。

  第十六條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數量:本合同項下信托收益應當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受托人應當按照本合同信托資金額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向本合同項下受益人進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領取和期限: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潤分配實施后十五日內,向本合同受益人進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將受益人應得之信托收益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十七條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xù)期間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計劃推介期間,本信托計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評估報告放置于受托人營業(yè)場所,委托人可以查閱。

  (2)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資金運作及收益情況表、信托財產風險狀況動態(tài)分析報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項說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詢時,可持有效身份證件或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在受托人營業(yè)場所進行查閱。

  (3)在本信托計劃成立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托財產年度管理、運用報告書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與受益人:(a)受托人營業(yè)場所存放備查;(b)在受托人網址_________上公告;(c)來函索取時寄送。

  (4)受托人在實施本信托計劃過程中發(fā)生信托目的不能實現、因法律、法規(guī)修改嚴重影響信托事項時,應在知道該等事項發(fā)生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以本條第1項第(3)小項規(guī)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與受益人。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計劃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托財產清算報告,并以本條第1項第(3)小項規(guī)定的方式報告委托人與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托計劃清算報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托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八條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和受益人信托財產的分配:本信托計劃終止時,信托財產按照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歸屬于受益人。本信托計劃終止,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和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負責信托財產的保管、清理、變現、確認和分配。在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財產普通分配權后的剩余部分,歸全體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2.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期間:受托人應于本信托計劃項下信托終止后40個工作日內(以下簡稱"信托財產分配日"),進行信托財產的分配。

  3.信托財產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計劃終止后,受托人以股權方式,向受益人進行信托財產分配。對特定受益人,應采用股權的方式進行分配,在滿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財產分配權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權,受托人應當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資金占c類信托合同信托資金總額的比例,直接分配給各個特定受益人,并負責辦理相應的股權過戶手續(xù)。

  4.在本信托計劃終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時,_________股份從受托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5.信托終止后,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受托人應當于本信托計劃終止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受益人應分得的_________股份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并辦理相應的股權過戶手續(xù)。

  第十九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償還債務。

  經受托人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

  第二十條對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

  1.對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

  (1)信托期間,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優(yōu)先受益人有權按照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過受讓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讓其信托合同項下的信托受益權。優(yōu)先受益人請求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由受托人負責落實。轉讓方應當按照轉讓的信托合同信托資金額的0.1%向受托方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2)在信托終止前2日,本信托計劃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應當將其全部信托受益權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由受托人負責落實。上述轉讓不收取轉讓手續(xù)費。

  (3)前述(1)、(2)小項所述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價格為其所簽署的a類信托合同的信托資金額,與以該合同規(guī)定的預期信托收益率計算的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預期收益之和。

  2.對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受讓:受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轉讓信托受益權時,普通受益人有義務轉讓上述信托受益權。上述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價格,為轉讓的b類信托合同的信托資金額,與以該合同規(guī)定的預期信托收益率計算的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預期收益之和。受讓方應當按照轉讓的信托合同信托資金額的0.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3.上述信托受益權轉讓后權利的確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條第1項、第2項的規(guī)定,受讓相應信托受益權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后信托受益權的內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a類信托合同項下之信托受益權,或b類信托合同項下之信托受益權后,其繼受的信托受益權按照本信托計劃項下c類信托合同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確定和執(zhí)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托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guī)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優(yōu)先受讓權

  除前述第二十條第1項、第2項所規(guī)定的情形外,優(yōu)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征詢特定受益人意見。特定受益人應當在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特定收益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的權利。特定受益人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內未予答復的,優(yōu)先受益人或普通受益人即可按照其各自信托合同的規(guī)定,轉讓信托受益權。

  第二十二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_________的經營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他風險。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三條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信托計劃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當_________凈資產下降到本信托計劃成立時的70%或以下時,特別委員會作出決議,提前終止信托計劃,由受托人貫徹實施;

  (5)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3.本信托計劃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導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職責時,在經委托人認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選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繼續(xù)履行受托人職責。

  第二十四條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本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六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信托計劃(含附件《特別委員會規(guī)則》、《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本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本信托計劃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簽署信托合同后,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對本信托計劃項下各類信托合同(包括a類、b類以及c類信托合同)當事人之權利、義務,并確認上述權利、義務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違反上述規(guī)定,即構成對本信托合同的違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本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guī)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且均無異議。

  第二十九條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1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后,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guī)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報送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資金信托合同】相關文章:

資金信托合同07-10

資金信托合同05-02

資金信托合同08-04

信托資金借貸合同07-11

信托資金借款合同10-10

電力資金信托合同05-05

貸款資金信托合同05-02

資金信托合同【精】01-15

【熱】資金信托合同01-15

【熱門】資金信托合同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