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選】房屋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房屋地基、土地賣給乙方的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房屋地基的買賣出讓期限及出讓金
1 甲方買給乙方的房屋地基(含豬牛舍)位于 ,面積(平方米)畝;甲方另搭配贈送給乙方的菜園(以下簡稱土地)其位置詳盡為: ;房屋地基的位置詳盡為:;該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用權為永久、無期的出讓、買給乙方。
2 該房屋地基的出讓價共計人民幣(總金額 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3 該房屋地基和土地在出讓、賣給乙方之日起,房屋地基和土地使用權長期、永久歸乙方所有,甲方原有的該房屋地基和土地使用權自行作廢。
4 甲方出讓、賣給乙方的'房屋地基和土地,該房屋地基(含豬牛舍)和土地現有的資源、埋葬物、木材等均在買賣、出讓范圍內,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第一期付人民幣(總金額 )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剩余款人民幣(總金額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等辦理房屋修建審批手續(xù)后方可付清。
第四條 買受人的權利
1 乙方依法享有該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
2 該房屋地基和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權依法獲得國家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屋地基修建審批手 續(xù)、水電的開通及相關證明。
4 乙方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該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一切權利。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2 甲方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地基修建審批手續(xù)及相關手續(xù)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 乙方在使用該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間,甲方違反合同、變更房屋地基和土地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當前的房屋地基市場買賣出讓價的2倍賠償給乙方。
4 乙方在使用該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間,甲方的家庭成員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來對該土地和乙方在修建房屋期間及使用期間進行干涉,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5 甲、乙雙方如發(fā)生房屋地基和土地糾紛,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經合同當事人作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3 本合同共三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賣人(甲方)家庭成員:
參加本合同簽訂的成員:
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一、簽訂二手房屋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系方法。此處應注意一個細節(jié),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您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您還應注意簽訂合同的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后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發(fā)生糾紛,一定要有裝修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2、監(jiān)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guī)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jiān)理,“工程監(jiān)理”是指監(jiān)理人受消費者即甲方的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監(jiān)督和管理的活動!氨O(jiān)理人”是指取得監(jiān)理資格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監(jiān)理事務所或單位。由此可以看出,作為工程監(jiān)理人,其身份是獨立于裝修公司之外的`。
3、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齊全,給以后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
4、權利義務不清
合同中規(guī)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于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guī)定的下列幾項:為確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應負責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如果在施工期間,該居室仍被消費者部分使用的,消費者應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wèi)及消防等項工作。
5、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一些裝修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得很低,然后在開工后逐步增加,讓消費者無法再找另外的裝修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消費者在合同簽訂時,如果經過多方了解,再自己將所支出的費用結合居室面積及施工項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對工程項目變更應謹慎。
6、材料供應不做確認
鑒于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修公司都建議消費者選擇“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規(guī)定的第二種方式進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應上,雙方都應負一定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按約定提供材料,并請裝修公司對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時檢驗,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7、工期延誤沒有規(guī)定
如果出現工期延誤問題,消費者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對待:
第一種情況是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的:工期延誤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條第一項的原因,即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在消費者即甲方確認的情況下,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種情況是乙方不承擔責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由乙方即消費者負擔,工期順延。
第三種情況消費者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違約責任中規(guī)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應向裝修公司支付違約金。
最后一種情況是因裝修公司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裝修公司應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
8、質量標準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頒布執(zhí)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發(fā)包及施工管理暫行規(guī)定(試行)》(京建法<1999>413號)中有這樣的規(guī)定:“家居裝飾工程的標準應當按照《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并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
9、工程驗收不細心
驗收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合同中規(guī)定:“如未辦理驗收手續(xù),消費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消費者負責!边@意味著如果未驗收,消費者就開始使用裝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因裝修現場的破壞使質量問題責任不易界定,裝修公司可依據此規(guī)定免除責任。
10、爭議解決辦法未約定
家裝消費者在發(fā)現裝修質量有問題時,應及時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但大多數消費者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出現爭議后的解決辦法。
二、二手房屋裝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址:____市____區(qū)______街道____小區(qū)____樓____室
(二)居室規(guī)格:
三室一廳、雙陽臺、一衛(wèi)生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三)施工內容:
1、舊防盜籠改造翻新,破損處重新貼瓷磚、粉刷修復;
2、衛(wèi)生間瓷磚、地磚、水電、衛(wèi)浴設備拆除重裝、門窗修復;
3、后陽臺、隔斷門的粉刷、貼瓷磚修復,洗漱柜、
房屋合同 篇3
開發(fā)商:
咨詢公司: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fā)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fā)商開發(fā)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項
開發(fā)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fā)商在 項目,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號,總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為開發(fā)商在 (地區(qū))委托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fā)商不得在(地區(qū))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權限
咨詢公司代理開發(fā)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fā)商名義進行,并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fā)商批準、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 代理責任
咨詢公司在開發(fā)商授權范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fā)商承擔民事責任。咨詢公司未經開發(fā)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咨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 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fā)商,經開發(fā)商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執(zhí)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fā)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系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咨詢公司應委派不少于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fā)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fā)商應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后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后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fā)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詢公司負責統(tǒng)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tǒng)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咨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fā)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fā)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開發(fā)商書面批準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周期,若開發(fā)商未書面批準對外銷售,則銷售周期順延。在開發(fā)商書面批準具體單位對外銷售并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咨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咨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咨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fā)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咨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咨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
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fā)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fā)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咨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咨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fā)商每月8日前與咨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咨詢公司在收到開發(fā)商的代理費用后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fā)商開具正式稅務發(fā)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于咨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guī)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個月內結清。咨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fā)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首期房款后違約和按揭后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fā)商所有,咨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咨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并由開發(fā)商確認。咨詢公司按照經開發(fā)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咨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咨詢公司銷售價格低于開發(fā)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于開發(fā)商定價部分應由咨詢公司補足。
2.開發(fā)商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咨詢公司制定并得到確認的促銷優(yōu)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fā)商負責支付。咨
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zhí)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咨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fā)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并書面批準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布置及維護、模型制作、現場和后臺與銷售業(yè)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xù)。
十二.開發(fā)商責任
1.開發(fā)商應向咨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 開發(fā)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 開發(fā)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fā)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
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
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
。3) 關于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
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guī)格、物業(yè)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 咨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fā)商應于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咨詢公司交付齊全。
【房屋合同】相關文章:
房屋的合同12-09
(精選)房屋合同10-04
房屋合同(精選)08-22
房屋合同[精選]08-22
[精選]房屋合同08-22
房屋合同08-18
房屋合同【精選】09-18
房屋合同[經典]09-02
(精選)房屋合同09-17
(經典)房屋合同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