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合同匯編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質押擔保合同1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zhí)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chǎn)(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1、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2、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3、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jīng)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貸款內(nèi)容如下:
借款用途: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貸款期限 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nèi),借款人不來辦理續(xù)借手續(xù),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nèi)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2、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nèi)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3、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chǎn)保險,如發(fā)生保險責任內(nèi)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chǎn)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4、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5、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fā)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xù)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xù)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chǎn),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驙幾h。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的監(jiān)督。
3、用本企業(yè)資產(chǎn)或個人財產(chǎn)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4、借款人改變經(jīng)營管理方式或產(chǎn)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nèi)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fā)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5、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出質人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jīng)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質押擔保合同2
質權人:
出質人:
根據(jù)借款人 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本合同出質人自愿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質押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jīng)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存在所有權、使用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出質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shù)額: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質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質押權利處理費、過戶費等)。
第四條 質權的設定
4.1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2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產(chǎn)生的孳息。
第五條 質物移交
5.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nèi)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5.2以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書出質的權利憑證設定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5.3股東以其股份出質時,應將質權人的姓名、住所、質權額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出質人應將出資證明書交與質權人占有。
5.4借款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是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將該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六條 質押登記
6.1依有關法律規(guī)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到有關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
6.2質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nèi)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xiàn)
質權人依本合同行使權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八條 提前清償或提存
8.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兌現(xiàn)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合同到期日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xiàn)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xié)商將兌現(xiàn)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2經(jīng)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股票。但轉讓股票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
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8.3經(jīng)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九條 出質人權利和義務
9.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非經(jīng)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贈與、轉讓給第三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物。
9.2質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出質人應承擔擔保責任。
9.3質權人與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從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jīng)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范圍內(nèi)承擔擔保責任。
9.4借款人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9.5質押權利的簽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0.6 質物非因甲方原因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10.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權利憑證的義務,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權利憑證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10.4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nèi)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質權人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出質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擔保范圍總金額的萬分之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1.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等情況的;
。2)未經(jīng)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權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本合同經(jīng)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質人執(zhí)兩份、質權人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質物清單》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用于本借款未經(jīng)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jù)為準。借據(jù)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服務費 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xiàn)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 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 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 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七條 借款擔保
7.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 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lián)0l(fā)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 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jīng)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發(fā)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 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 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chǎn)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jīng)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 的履行的;
F 、發(fā)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jīng)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jīng)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jīng)營情況進行 調(diào)查、了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chǎn)生的費用,或發(fā)生其他違約情形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chǎn)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 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擔保方追償。
8.3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guī)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shù)。
第九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 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約定的保證范圍 、保證期間內(nèi)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 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jīng)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chǎn) 經(jīng)依法強制執(zhí)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 圍、保證期間內(nèi)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 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出借人依據(jù)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
第十三條 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xiàn)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nèi)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shù)額、等嚴格執(zhí)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jīng)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jiān)督。否則,由此發(fā)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jīng)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企業(yè)若發(fā)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jīng)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chǎn)核資和有關協(xié)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jīng)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chǎn)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yè)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jīng)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fā)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xié)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xié)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 元(小寫:¥ 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nèi)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xiàn)債權而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 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顿|押抵押物清單》 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質押抵押物清單》 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 押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chǎn)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 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chǎn)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 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jīng)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 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 行為。
20.5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nèi)向 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p>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 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 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 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21.1本合同簽訂后,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xù),質抵押登記證 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 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xié)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丙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或將相關 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21.3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后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 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xiàn)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nèi)仍未清償?shù)模絽f(xié)商以質 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yōu)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22.2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丙方有權就不足部?繼續(xù)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系的人追償。
22.3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nèi)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為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4.1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 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為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 費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xié) 議書》。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 丙方將立即執(zhí)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xié)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后,可以無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fā)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公證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jīng)公證后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 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 則違約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并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 費5 %及其它實現(xiàn)現(xiàn)債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
30.2本合同各條款,已經(jīng)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nèi)容不存在誤 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shù)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ㄒ唬┘追綖榻杩钊舜磺鍍?shù)娜總鶆眨òǖ幌抻冢罕窘、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ǘ段斜WC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jù)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質押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質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質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chǎn)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月日將抵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shù)荣M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chǎn)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chǎn)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chǎn)在質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chǎn),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質權。
第十六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質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jīng)協(xié)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質押擔保合同6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住所:
鑒于:
甲方和(以下簡稱“委托人”)于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號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根據(jù)《主合同》,委托人委托甲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為其于年月日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的《 》項下□人民幣□ (幣種) (大寫)元的業(yè)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現(xiàn)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質押擔保債權
1.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jù)委托人與甲方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由甲方為委托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而對委托人享有的追索權(債權)。
1.2前款所述的追索權(債權)的具體內(nèi)容以《主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條質押反擔保
2.1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經(jīng)評估后價值萬元,若登記時無需提供評估報告的,抵押物的協(xié)議價值為萬元,具體明細見附件“質物清單”)作為質押物,為委托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擔保,當委托人不能依照《主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出現(xiàn)可實現(xiàn)質權的其他情
2.2本合同項下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根據(jù)《主合同》為委托人代償?shù)娜靠铐、自代償之日起代償款項的利?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法律、法規(guī)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按該規(guī)定處理),以及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追索權及反擔保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公證費、提存費、執(zhí)行費、保管費、差旅費等)。
2.3甲方有權在占有質物的整個期間或其他質權有效期內(nèi)行使質權,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質權的存續(x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1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3.2妥善保管質物和/或其權屬證明,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后向乙方返還質物和/或配合乙方注銷質押登記。
3.3對乙方提供的屬于保密范圍的資料保密。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4.1保證對用于質押的財產(chǎn)依法享有所有權和/或處分權,并有權在該財產(chǎn)上設定質押。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2本合同項下質物為動產(chǎn)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nèi)將質物移交甲方占有。若質物存放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處,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該第三方發(fā)出《出質通知》,質物自《出質通知》送達第三方時視為移交甲方占有。
4.3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nèi)將權利憑證交付給甲方,并在權利憑證上做相應記載。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權利憑證。
4.4根據(jù)甲方的要求為質物辦理財產(chǎn)保險。在質權的有效期內(nèi),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交甲方保存,質物保險到期,乙方應負責續(xù)保。
4.5質押期間,質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甲方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務未到期的,可以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4.6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憑證的(包括但不限于票據(jù)、債券、倉單、存單、提單等),如該權利憑證到期日早于被擔保債務到期日的,甲方有權于該權利憑證到期時兌現(xiàn)或提貨變現(xiàn),并以所收回的款項提前清償被擔保債務或者提存。
第五條違約責任5.1甲方的違約責任
5.1.1遺失質物權屬證明的,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補辦登記,直至補出權屬證明,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5.1.2違反第3.3款約定的保密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2乙方的違約責任
5.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代委托人提前清償所欠債務,提前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物權。
5.2.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義務,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權的設立
6.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需經(jīng)登記才設立的,則乙方應會同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人到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應交由甲方執(zhí)管。
6.2與質權的設立及存續(xù)有關的評估費、登記費、保管費、維修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擔保的獨立性及擔保的競合
7.1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甲方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zhí)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7.2如果委托人以自己的財產(chǎn)為甲方的利益設定了擔保物權,乙方在此同意和承諾,如果甲方放棄委托人提供的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并不影響和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擔保責任。
第八條主債權轉讓
無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依法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該第三人,乙方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法定手續(xù),乙方拒絕協(xié)助辦理變更手續(xù)的,不影響債權及質權轉讓行為的效力。
第九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nèi),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文本及其效力
10.1乙方若為自然人的,本合同適用于非自然人的條款對其不具有約束力。
10.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登記機構存留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1.1甲方依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要求乙方履行反擔保義務時,若甲方雖未與委托人簽訂《委托擔保合同》,但事實上已經(jīng)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委托擔保義務(即已向債權人提交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協(xié)議)的,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向債權人提交的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協(xié)議的約定應向債權人承擔的義務或責任即為本合同約定的《主合同》義務,并承諾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質押擔保義務。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nóng)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nóng)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shù)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ㄒ唬┘追綖榻杩钊舜磺鍍?shù)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xiàn)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chǎn):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ㄒ唬┯邢铝星樾沃徽撸曳讲怀袚鷵X熑危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xié)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xié)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xié)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fā)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guī)定(貸款到期30日內(nèi))書面通知的。
。ǘ┘追綇拇鷥敽蟮拇卧缕穑òㄙJ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shù)模纯晌幸曳剿趩挝恢鹪聫囊曳綉I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xù)扣付。若乙方出現(xiàn)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xù)申請執(zhí)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chǎn)。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nèi)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chǎn)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lián)X熑蔚模?/p>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電話發(fā)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shù),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質押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質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質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chǎn)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chǎn)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xiàn)貨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shù)荣M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chǎn)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chǎn)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chǎn)在質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chǎn),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xiàn)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質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質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
質押財產(chǎn)清單(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ɑ蛭写砣耍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9
質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_(貸款人)簽訂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質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質押財產(chǎn)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人提供的質押財產(chǎn)是
動產(chǎn)□匯票□存單□倉單□公路收費權□股權□其它:___________。質押財產(chǎn)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物(動產(chǎn)或權利憑證)清單(以下簡稱質押物清單)為準。
1.2《質押物(動產(chǎn)或權利憑證)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質權人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jù),也不構成質權人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二條擔保責任
2.1出質人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質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項下質物(動產(chǎn)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并對交付的質物(動產(chǎn)或權利憑證)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質權人收到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jù)。
3.2借款人履行主債務后,質權人應當憑收押憑據(jù)及時將該質物(動產(chǎn)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
4.1出質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或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質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獨立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5質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五條出質人承諾與保證
5.1不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包括轉讓、贈予、設定擔保物權等。
5.2質物權屬發(fā)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3質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出質人應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擔保。
5.4質物非因質權人保管不善給質權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huán)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xiàn)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5.6在不增加出質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出質人的責任,出質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出質人的責任。
第六條質權人承諾
質權人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質權人在貸款歸還后30日內(nèi)向出質人賠償。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xiàn)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一《借款憑證》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及相應利息;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
。3)出質人為非自然人的,發(fā)生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chǎn);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發(fā)生失蹤、死亡。
7.2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優(yōu)先償還已到期的債務;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后的余額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債務到期時,質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
7.3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尚有不足的,出質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拍賣、變賣質物之日起兩年。
7.4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7.5如協(xié)議以質物抵償債務,一切過戶費用及各種稅費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
7.6出質人出質的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兌現(xiàn)或提貨日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xiàn)或提貨。
7.7出質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出質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或質物有瑕疵沒有充分說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9.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跸蛸J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xù)有效。
10.4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質押部分無效或合同有效但約定質物的質權未設立、無效的,出質人對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xié)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12.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公證機關、質物登記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質權人(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質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0
借款人:xxxxxxxxxxxxxxx
貸款人:中國**發(fā)展銀行xxxxxxx
出質人:(1)xxxxxxxxxx
(2)xxxxxxxxxx
(3)xxxxxxxxxx
借款人因xxxxxxx需要,向貸款人申請xxxxxxxxxx借款,經(jīng)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上述貸款。經(jīng)各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貸款管理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nèi)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種類用途
金額(大寫)利率
期限x年x個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玻竞贤椣陆杩畎慈沼嬒,按xx結息,欠息按xx‰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遇利率調(diào)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保制诮杩睢⑦款計劃:
。玻杩钊嗽诮杩钋皯蛸J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常J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xù)。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jù)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矗杩钊藨诒竞贤行谙迌(nèi)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担竞贤椣碌馁|押擔保條款獨立于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nèi)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質押內(nèi)容
出質人自愿以xxxxxxx等動產(chǎn)、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nèi)容如下:
。保|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nèi)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玻|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常|物(權)評估價值xxxxxxx萬元,實際質押額為xxxxxxx萬元。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矗|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并根據(jù)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diào)查。
。担鲑|人應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占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xù),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叮谫|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chǎn)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xù)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fā)生保險責任內(nèi)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chǎn)交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罚磽7ㄒ(guī)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guī)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xù)。所登記質押權存續(xù)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續(xù)登手續(xù)。
。福唇(jīng)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復質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保埃诒竞贤瑩F陂g內(nèi),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xié)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保保鲑|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xx%的賠償金。
質押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質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質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chǎn)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chǎn)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shù)荣M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chǎn)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chǎn)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chǎn)在質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chǎn),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xiàn)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質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質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押財產(chǎn)清單
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2
甲方(質權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出質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xiàn),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范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xx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guī)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jù)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范圍:甲方代償?shù)馁J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xiàn)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wǎng)費用、通知費用、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xù)期間
3.1質權的存續(xù)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jīng)過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nèi)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jié)、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nèi)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xié)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復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wǎng)費用、通知費用、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各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賬號: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質押,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chǎn)質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chǎn)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chǎn)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chǎn)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jīng)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shù)荣M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chǎn)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chǎn)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chǎn)在質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財產(chǎn)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
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chǎn),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chǎn)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nèi)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chǎn)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xiàn)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質權。
第十六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chǎn)實現(xiàn)質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chǎn)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chǎn)、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chǎn)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diào)解;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chǎn)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根據(jù)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經(jīng)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shù)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擔保質押財產(chǎn):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chǎn)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榻杩钊饲鍍?shù)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xiàn)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五、質押財產(chǎn)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據(jù)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六、他特約事項:
。ㄒ唬┺k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ǘ┮曳讲坏秒[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ㄈ┵|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ㄋ模┊敿追綖榻杩钊舜鷥敽,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nèi),協(xié)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shù),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nèi)交付乙方。
。ㄎ澹┙杩钊诉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nèi)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shù)模`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聯(lián)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nóng)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shù)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chǎn):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chǎn)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chǎn)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chǎn)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chǎn)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橐曳角鍍?shù)娜總鶆眨ū窘稹⒗、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chǎn)保管費和實現(xiàn)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ㄈ┘追綖閷崿F(xiàn)質押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chǎn)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chǎn)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ㄒ唬┮曳匠袚k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yǎng)、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chǎn)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埃曳綉k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chǎn)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jù)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fā)生投保范圍內(nèi)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nèi)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xiàn)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nèi)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nèi)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物及權利質押財產(chǎn)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ㄆ撸┊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nèi),協(xié)商將質押財產(chǎn)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nèi)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chǎn)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shù),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chǎn)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nèi)交付乙方。
。ò耍┮曳接邢铝星樾沃唬瑧皶r書面通知甲方:
1、經(jīng)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fā)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chǎn)的權屬發(fā)生爭議;
4、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因乙方在經(jīng)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nèi)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nèi)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shù)模`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