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普安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zhàn)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fā)〔2012〕31號),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yōu)化人員專業(yè)結構,增強活力,促進就業(yè),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關于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5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緊缺人員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人員60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具體按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普安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新增人員608名,招聘計劃詳見《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部分職位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具體職位學歷要求詳見《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普安縣原任或現(xiàn)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6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限制普安縣戶籍或普安生源的職位,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應具有普安戶籍或屬于普安生源;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普安縣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人員 (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普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期限內的人員;
8、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x、行x受x、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
9、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12、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13、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
(一)報名
采取統(tǒng)一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現(xiàn)場攝像(制作準考證),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社局。
2、報名費:100元/人。
3、報名時,考生須持以下證件及相關材料:
(1)畢業(yè)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名表一式2份(貼1寸近期免冠藍色同底照片);
(5)符合加分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加分的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①截止到2017年7月11日在普安縣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人員須持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滿1屆及以上書面證明(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地點,經辦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農村社區(qū)是指除盤水街道的普天社區(qū)、云盤社區(qū)、高興社區(qū)和南湖街道的南湖社區(qū)以外的社區(qū)。
、诮刂沟2017年7月11日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縣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縣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農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人員需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燮瞻部h2017年建檔立卡精準識別貧困戶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打印并如實填寫《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建檔立卡精準貧困戶考生證明》(附件4)。
④普安戶籍考生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普安生源考生須提供高考時戶籍所在地證明原件。
4、報考人員根據(jù)所報職位要求,在網上下載并如實填寫《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縣招聘辦指定公章。報考人員須仔細填寫《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到招聘辦指定地點現(xiàn)場攝像制作準考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縣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2:1比例的,招聘辦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的職位計劃數(shù)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開考。
5、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具體請關注普安縣人x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公告。
發(fā)放地點:普安縣人社局。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收據(jù)領取準考證。
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縣級以上人x政府認定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縣級以上人x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3)普安縣戶籍退役士兵加10分;
(4)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打印統(tǒng)一格式的《普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如實填寫并在報名時進行現(xiàn)場審查。
加分公示時間:2017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屬于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或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由戶籍所在地市(縣)計生部門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3)普安縣戶籍的退役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普安縣戶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證明。
(4)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填寫《加分申請表》(附件3),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報名時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經縣招聘辦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統(tǒng)一由縣招聘辦在普安縣人x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