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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民事起訴狀
原告:XXX,女,XXXX年8月3日出生,漢族,住XXXX市XXX區(qū)XX路5號西區(qū)40號樓4單元403號。
被告:XXX,男,XXXX年10月3日出生,住XXXX市XXX區(qū)XX路5號西區(qū)40號樓4單元403號。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判決位于XXXX市XXX區(qū)XX路5號西區(qū)40號樓4單元403號住房歸原告所有。
3、判決分割鑫風科技原始股票。
4、判決被告支付原告扶助費 元。
5、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承擔共同債務。
6、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 元。
7、被告承擔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1981年間,原、被告雙方從相識到戀愛,于XXXX年1月16日登記結婚。結婚后雙方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女,現(xiàn)已成年。雙方婚姻持續(xù)到2015年8月,原告發(fā)現(xiàn)被告開始隱瞞收入,并與其他女人來往密切,經(jīng)常借故不回家,對家庭事務不管不問。原告為了維護和珍惜與被告的婚姻,多次對被告進行勸說,希望被告能回心轉(zhuǎn)意,但被告執(zhí)迷不悟,依然與第三者保持曖昧關系。被告對原告的苦心規(guī)勸反當成了阻礙,對原告多次進行毆打。2015年9月23日
被告在其單位當眾毆打原告,致使原告臉部、頸部等多處受傷,無法正常上班。原告用鮮血捍衛(wèi)著自己的婚姻,但卻打動不了被告的心。2015年3月原告提起了離婚訴訟,在審理過程中,經(jīng)法庭主持調(diào)解,被告立下了書面保證,表示痛改前非,與原告好好生活,原告撤回了起訴。但在原告撤訴后的日子里,被告并沒有履行保證諾言,仍然惡習不改,原告無法接受這一事實,精神已無法承受打擊。原告認為,原、被告雙方感情已徹底破裂,只有與被告離婚才能走出失敗婚姻的困境,精神才能得到解脫。為此,原告特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XXXX市X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2]
原告: 女 歲 漢族
地址:
電話:
被告: 男 歲 漢族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yǎng),被告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 元人民幣;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詳見財產(chǎn)清單);
4、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 年 月相識,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孩,取名 。
原被告結婚前相識時間不長,彼此之間了解不深,感情基礎不牢固;楹笥忠蚋鞣N生活瑣事爭吵,現(xiàn)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請求法院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另,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請求法院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yǎng),判決被告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 元人民幣。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15年12月 日
附: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3]
原告: 聯(lián)系電話
被告:聯(lián)系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令原、被告離婚;
二、婚生子女由原告直接撫養(yǎng)至其獨立生活為止,被告依法承擔
部分撫養(yǎng)費;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于 年(經(jīng)人介紹)確立戀愛關系, 年 月 日
經(jīng)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取名(現(xiàn)系在校學生,隨 生活);槌酰遗c被告的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彼此性格不合,缺乏共同的生活的語言而為日常家庭生活瑣事經(jīng)常發(fā)生矛盾,從而導致夫妻感情逐漸淡漠。被告不思進取,毫無家庭責任感,經(jīng)常貪圖打牌賭博,以致賭債高筑,根本就未盡一個做丈夫、做父親的責任。多年來,我屢勸被告珍愛家庭,努力進取未果,以致夫妻感情惡化,夫妻矛盾加劇,且雙方多次協(xié)商離婚未果。鑒于我與被告的夫妻感情現(xiàn)狀,我認為我與被告現(xiàn)已無繼續(xù)共同生活的前景可言,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毫無挽救的余地。
綜上所述,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解除這段痛苦的婚姻,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guī) 1
定,特向貴院提起離婚訴訟,懇請依法審理,支持我的訴訟請求為盼。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1、民事訴狀正、副本各一份;
2、原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原、被告結婚證原件一份。
具狀人: 二○○八年 月2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4]
原告:阿鳳,女,出生,漢族,無職業(yè),現(xiàn)住阜新市某區(qū),電話:
被告:阿學,男,出生,漢族,個體,現(xiàn)住址同原告。電話: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女阿美歸原告監(jiān)護撫養(yǎng),由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yǎng)費;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結婚初期感情尚可,結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瑣事雙方經(jīng)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罵。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訴離婚,經(jīng)法院2004年12月份調(diào)解結案。此后,我與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時間,已連續(xù)長達42個月,雙方感情仍沒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實足以說明我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維持這樣的夫妻關系,雙方都痛苦,對正在高中就讀的孩子成長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來一直不負家庭責任,在從事個體飯店經(jīng)營收入很高,但從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隱瞞收入,而且其居住地點也不固定。婚姻存續(xù)期間尚且如此,如果離婚判決其分期給付子女撫養(yǎng)費,將會是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zhí)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yǎng)費。綜上,請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我及女兒的合法權益。
此致
阜新市某區(qū)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離婚民事起訴狀 [篇5]
原告:吳某,男,漢族,1965年4月6日出生,職業(yè):個體司機,現(xiàn)住阜新市某區(qū),電話:
被告: 梁某,女,1967年3月5日出生,家庭主婦 ,顯著
訴訟請求
一、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歸吳大,吳小原告監(jiān)護撫養(yǎng),由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yǎng)費;直到18周歲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事實與理由
我與被告在1988年經(jīng)人介紹相識,在1990年8月9日登記結婚,1991年7月8日生子吳大,1996年生子吳小,據(jù)原告稱,兩人婚后性格不和,多次吵鬧,并于2001年分房居住,而且被告喜歡打麻將,經(jīng)常到深夜,不聽勸,更是把原告給之家用之金拿去賭錢,賭輸之后就摔東西,致使原告忍無可忍,被-迫搬出,在外居住,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訴離婚,經(jīng)法院2004年12月份調(diào)解結案。此后,我與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時間,已連續(xù)長達42個月,雙方感情仍沒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實足以說明我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維持這樣的夫妻關系,雙方都痛苦,對正在成長的孩子成長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來一直不負家庭責任,在從事個體飯店經(jīng)營收入很高,但從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隱瞞收入,而且其居住地點也不固定。婚姻存續(xù)期間尚且如此,如果離婚判決其分期給付子女撫養(yǎng)費,將會是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zhí)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撫養(yǎng)費。到18周歲為止綜上,請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我及女兒的合法權益。
此致
阜新市某區(qū)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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