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人際交往的調解禮儀介紹
在爭辯中作為當事人需要論辯,而作為爭辯或對立情形中的旁觀者,為了友誼或者為了維系機構大局關系,有時則需要充當調解人。
做調解人并非一件易事。首先,不管是不是別人主動請求主持公正,在開口之前,都應該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資格:自己在爭執(zhí)雙方心目中地位如何? 對這件事了解的程度如何? 勸說技巧如何? 每一點都關系到做調解工作的最后成效。如果沒有足夠的自信,索性明智地置身物外,免得成事不足,敗事有余。
其次,面對感情沖動、各執(zhí)一詞的矛盾雙方,作為調解人,首先應該心平氣和,保持中立,應該記住實質上是‘和事”來了,而不是真的要你仗義執(zhí)言,主持公理。如果一定要得出個是非分明的結局,也最好待大家都冷靜下來的時候再說出自己的真實看法,這樣才能易為人所接受。
勸說的具體方式,有以下幾種:
。ǎ保┱壑?紤]雙方最大可能的讓步,提出折中的辦法。在提出最后建議之前,要讓雙方充分明白,不作出絲毫讓步對大家都沒有益處。
。ǎ玻﹥鼋Y。若雙方距達到和解還相當遠,可以考慮用“冷處理”的方法,轉移一個話題,以結束爭辯。距離和時間會使人冷靜而理智,有時矛盾便在不知不覺中煙消云散。
。ǎ常└鱾擊破。在矛盾沖突中,調解人身處夾板之中,一言一行須慎而又慎,否則極易引起雙方的誤會而遭遷怒,調解效果也可想而知。若能把發(fā)生沖突的雙方隔開,再分別予以勸解,忌諱會少去許多,調解人也不必處處為一言一辭費盡心思。
。ǎ矗┫⑹聦幦。有許多爭執(zhí)并不存在什么是非曲直之理,或許是兩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或許是兩個人的理解層次不同,或許是兩個人的感情趨向不同… … 都會帶來爭執(zhí)。作為調解人,明知無法勸其統(tǒng)一,不如順其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求息事寧人,不必太認真。
【人際交往的調解禮儀介紹】相關文章:
人際交往禮儀12-29
人際交往禮儀10-16
人際交往溝通禮儀02-07
人際交往口才禮儀08-11
人際交往的交際禮儀09-30
人際交往與社交禮儀須知08-03
人際交往中的招呼禮儀12-15
公務禮儀與人際交往12-22
人際交往中的目光禮儀07-03
德國人際交往禮儀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