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林地承包合同集合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yè)共同發(fā)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里村委會為核心區(qū)域投資開發(fā)集低產林改造、種養(yǎng)殖經營、生態(tài)農業(yè)及生態(tài)旅游等于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fā)項目,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戶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ㄗ诘匾唬杭追綄⒊邪洜I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zhèn)) 可里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ㄒ唬、轉讓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后發(fā)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ǘ┺k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ㄈ┰谝曳介_發(fā)項目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yōu)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yōu)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guī)劃逐年開發(fā),在開發(fā)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yè)和地方經濟發(fā)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fā)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ㄎ澹┰谏搅洲D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qū)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谵D讓期內,凡屬于國家政策規(guī)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并協助乙方辦理征占用的相關手續(xù);乙方投資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上附著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fā)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ㄆ撸┘追酱迕癯磕甓茸o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qū)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采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qū)域除外。
。ò耍┘追娇梢栽谠心沟剡M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fā)區(qū)內進行埋葬活動
。ň牛┤缫曳介_發(fā)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占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fā)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fā)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fā)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ㄊ┺D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并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ㄊ┺D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于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于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xù)期的優(yōu)先權。山林續(xù)期的價格、范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xù)期,乙方要將已開發(fā)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fā),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yōu)先。乙方開發(fā)需要征占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如:大面積采伐等)。
五、違約責任
。ㄒ唬┘追竭`約
1.合同簽訂后,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ǘ┮曳竭`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報政府機關批準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zhèn)林業(yè)站、鎮(zhèn)政府各執(zhí)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于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情況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xiāng)(鎮(zhèn))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流轉期限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發(fā)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fā)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后,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qū)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yǎng)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xù)和采伐申請手續(xù)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流轉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七、其它條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鑒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荒山發(fā)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yè)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fā)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fā)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fā)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經營,雙方續(xù)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fā)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fā)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xiāng)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yè)經濟,搞好林業(yè)綜合開發(f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__________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fā)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_____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畝×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畝_________×_________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_________立方米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計算,作價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fā)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xù)、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fā)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fā)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xù)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fā)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fā)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yè)開發(fā)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qū)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fā)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xù)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fā)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fā)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xù)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fā)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XX市林業(yè)局、XX區(qū)林業(yè)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專利權人:xxx
乙方: 區(qū)域合作人:
為使新技術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和專利新產品迅速占領市場,現實行技術入股聯營生產和產值提成的方式緊密合作,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專利技術名稱為:***,專利發(fā)明人:***。
2、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獨家生產****。其銷售權:可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銷售。
3、甲方提供技術項目合作期限為一年,合同期間甲方免收乙方技術轉讓費,以技術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證金10萬元。
4、甲方具體負責新產品的開發(fā)、員工的招聘、指導生產、協助銷售,并按銷售收入的x%提成,結算方式:一月一結。
5、如需擴大生產或建立分廠,可由甲方進行重新授權,其分廠、分公司、集團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在合同期間允許乙方使用發(fā)明人的專利權,其使用的方式必須得到甲方許可。
7、甲方有權監(jiān)督并隨時查看工廠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組建生產公司及工商、稅務經營手續(xù)和必要的啟動資金,并提供廠房、生產人員、水電和生產設備以及擴大生產資金。啟動資金(含設備和前期出貨費)不低于xxx萬元。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獨力承擔。
2、乙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產技術、管理人員的配備及廠房、設備、資金到位。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有權要求甲方對該產品不斷創(chuàng)新和改進,對改進的技術應首先給乙方使用。
4、乙方對生產產品的數量應如數報送甲方,應實行財務公開,乙方不得做出對甲方利益有損之事。
5、乙方全權負責產品的生產、經營、銷售,并有權分得銷售收入的60%。
三、 違約責任
1、甲方在簽約后應全力配合工廠生產,不得將專利技術它用,未經乙方許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時生產或放棄生產,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退還甲方保證金10萬元。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私自設立分廠、分公司和集團,否則按免收的全額技術轉讓費支付甲方。
四、 其它條約
1、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提成、參股和銷售,乙方應退還甲方的10萬元保證金。如繼續(xù)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議。
2、合同期滿,乙方如繼續(xù)使用甲方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使用費,費用另議。
3、有效期20xx年5月 日到20xx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 備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乙方直接與農戶簽訂范本)
甲方:××縣××鎮(zhèn)××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fā)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征收的縣鄉(xiāng)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后,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yōu)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guī)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2、流轉期滿后,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xù)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xù)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fā)生糾紛,先由××縣××鎮(zhèn)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zhèn)土地流轉服務中心XX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充分利用自身閑置資源,提高資源價值,經全體村民戶主一致表決通過,同意將陽和坪荒山承包給乙方。為此,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陽和坪荒山承包給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為:東與巡田鄉(xiāng)界境線交界;南與東安大廟口林場紫云工區(qū)陽和坪新東交界處為界;西與趙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農戶責任山(巖老頭齊脊倒水)為界。
二、甲方自愿將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協議簽訂之后,馬上動工修通響水巖至陽和坪的護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內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內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權收回。
三、承包年限為35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無條件退包,甲方即時收回,包括地權、林權及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標準: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現有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雙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時的總產值除去砍伐工資、運輸、砍伐證標準開支再另行分成,政府及政府有關單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費和造林全過程的所有開支由乙方單方承擔,為公正起見,開始砍伐林木時,甲方必須參加與乙方共同管理經營,并可以雙方公平競標,山地界線糾紛以及甲方內部糾紛,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
五、在承包期限內,不管乙方的承包經營情況怎樣,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狀況差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會發(fā)展國家政策變異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發(fā)包山場內現有的包括以后國家增劃、增加的生態(tài)公益林補助款仍歸甲方領取,但在承包期限內乙方自己爭取的國家項目款、優(yōu)惠待遇歸乙方享有,承包期滿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山場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甲方村民不得隨意進入乙方承包山場內進行伐薪、伐林,乙方為加強管理有權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guī)章條約,甲方及全體村民應無條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有權從甲方無償獲得道路的通行權,乙方因開發(fā)、經營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應當同意支持并負責調解好矛盾,經濟開支由乙方負責,馬路以響水巖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負責維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負責維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內,因本地習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選墳地,在乙方承包山場內,任其選于何處,乙方必須無條件答應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屬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進入乙方承包山場內選用墳地,乙方無權答應提供墳地,必須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滿期時,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時再砍,應由甲方無償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補造。乙方在承包過程中,因管理經營所需所建置的`設施工程和財物,歸乙方全權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繼續(xù)承包,其設施工程不能拆除帶走,如乙方愿意繼續(xù)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yōu)先乙方,而甲方不愿發(fā)包給乙方,那乙方所有設施工程和財物可以拆除帶走,甲方需要的(除馬路外)必須適當議價,甲方付現金給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過程中,因經營管理所需辦理林權證手續(xù),甲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相關資料,如果乙方將林權證用作貸款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將甲方地權做抵押
十二、本協議簽訂以后,一式六份,雙方簽字生效,發(fā)生法律效力,每條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違反,否則,由違約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相關文章:
林地承包合同10-19
林地承包合同12-06
林地承包合同11-29
林地承包合同11-25
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02-15
關于林地承包合同11-12
個人林地承包合同08-31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02-14
林業(yè)林地承包合同12-01
林地承包合同【熱門】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