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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買賣合同【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煤炭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煤炭買賣合同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2016年煤炭買賣具體事宜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交貨點:指賣方完成交貨義務的地點,即買方指定的港口場地。(秦東)
1.2檢驗機構:指第6.1條指明的或買賣雙方另行確認的對煤炭品質進行檢驗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煤炭品質
2.1煤炭產地:
2.2煤炭品種和質量規(guī)格:見表1
2.3對超出表1約定的其它品種,可作為本合同的.執(zhí)行補充,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以《確認單》形式確認。
第三條數(shù)量及交貨期限
3.1數(shù)量:合同生效賣方供貨量為20-30萬噸/月,240-360萬噸/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簽訂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條交貨方式和運輸
4.1交貨方式:賣方負責鐵路運輸,交貨點為買方指定的港口交貨地點。(港口菜單由買方負責)
4.1.1首批交貨時間:買方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貨數(shù)量、時間、地點以買方書面收貨確認通知為準。
4.1.2賣方負責及時辦妥煤炭到港手續(xù)。
4.2賣方負擔煤炭在到達、卸入買方指定場地前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4.3煤炭到達雙方確認場地后,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已到場地的煤炭溢損及一切風險由買方承擔。
4.4當賣方煤炭中金屬及非金屬雜物造成港口裝卸作業(yè)困難或導致最終用戶價格調整或索賠時,賣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價格
5.1結算價格=合同價格+質量調整價
5.2合同價格:質量項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規(guī)格”的煤炭到達買方規(guī)定場地全額一票含稅價格,按照列車到達當日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同期煤炭低位掛牌價平倉扣減港雜費下浮10元/噸,作為供方合同價格。
5.3質量調整價:
5.3.1發(fā)熱量調價(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公式說明:Q1=實際發(fā)熱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發(fā)熱量(收到基低位)。當Q1>(Q2-120)時,按公式(1)計算,當Q1≤(Q2-120),按公式(2)計算;當Q1≤(Q2-200)時,買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協(xié)商解決。
Q1
公式(1)發(fā)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1]
Q2
1.5×(Q1-Q2)
公式(2)發(fā)熱量調價=合同價格x[--------------------]
Q2
5.3.2硫分調價:
當含硫量St,ad≤0.5%為合格,當含硫量St,ad>0.5%時,超0.1扣2元,當含硫量St,ad》0.8時,買方有權拒收。
5.3.3質量調整價為發(fā)熱量調價與硫分調價之和。質量調價方式如有變化,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質量檢驗和數(shù)量檢測
6.1質量檢驗:
6.1.1由買方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進港煤炭逐列進行采、制、化檢驗(列檢),并以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jù)。
6.1.2質量檢驗均須依據(jù)現(xiàn)行有效國家標準(GB),買賣雙方有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獨立檢測。
6.1.3買方應要求第三方檢驗機構留取存查煤樣,存期為自卸車之日起至少30日。
6.1.4買方應在檢驗機構采樣完成之日后4個工作日內將列檢質量檢驗結果傳真至賣方。
6.2數(shù)量檢測:
6.2.1交貨數(shù)量:以實際交付數(shù)量為準。
6.2.2預結算數(shù)量:以鐵路大票標重為準。
6.2.3結算數(shù)量:以列車到達港煤炭進港過衡單數(shù)量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數(shù)量。對由于港口計量設備原因等導致的結算數(shù)量偏差或爭議,雙方可按季度對存疑數(shù)量進行溢損核對并協(xié)商調整處理。
6.3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由于非買賣雙方原因發(fā)生的質量、數(shù)量漏檢情況,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6.3.1漏檢列質量按漏檢品種進港旬度賣方交付買方煤炭的加權平均質量進行結算。
6.3.2漏檢列數(shù)量按當旬其余已過衡列的平均盈虧噸數(shù)量結算,如當旬已過衡列不足3個列,則按進場時間向前就近取車補足三列(同一交貨品種),并按此三列平均盈虧噸數(shù)量結算。
6.4買賣雙方有權對交貨港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提出異議,異議最遲應在檢驗證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6.5買方或賣方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異議后,應立即申請原檢驗機構對煤炭的樣品進行復驗,并將復驗結果通知另一方。如復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原檢驗結果仍為結算依據(jù),除非一方在復檢結果出具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仲裁檢驗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檢驗要求,買賣雙方應共同委托一家獨立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對仲裁樣品進行檢驗。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差異在合理范圍內(120千卡/千克),則仍以原檢驗機構的原檢驗結果作為結算依據(jù),仲裁檢驗費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擔;如仲裁檢驗結果與原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不同且誤差超出合理范圍,則以仲裁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結算依據(jù),仲裁檢驗費用由委托煤炭質量檢驗機構的一方承擔。
第七條結算與貨款支付:
7.1結算及付款方式:憑火車大票和軌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檢驗機構的化驗結果及增值稅票付清余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買賣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守約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8.2如賣方收到買方的信用證后15日內賣方仍然不能為買方發(fā)出一列煤炭,賣方支付買方的3%保證金視為違約金,買方不予返還,并追究相關損失,并有權撤銷信用證。
8.3賣方向買方煤炭供應量不低于10萬噸/月,如果賣方供應量低于10萬噸/月,數(shù)量差額部分賣方按5元/噸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shù)毓C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的有效證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范圍內,當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協(xié)議的責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時間超過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凡因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fā)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
10.2協(xié)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經(jīng)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賣方執(zhí)貳份,買方執(zhí)叁份。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簽字:法定或委托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甲方相關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購等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煤質標準: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無灰基揮發(fā)份不低于26%。
二、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三、數(shù)量及交貨地點:
數(shù)量:不低于5000噸,以甲方到廠實收數(shù)量為準。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_____年07月31日,為期一個月。
五、計價與結算方式
計價方式:按受到基低位發(fā)熱量計價,當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噸元,上下浮動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發(fā)熱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時,原則上不予結算。本合同約定價格包含煤炭采購、運輸、保險、管理、安全、利潤、風險等一切費用。
結算方式:本月合同費用當日結算。合同費用結算與支付,實行“兩票制”,按煤炭價款和煤炭運輸費用(按上述發(fā)熱量等級為310元/噸)額度,分別開具煤炭購銷發(fā)票和煤炭運輸發(fā)票。煤炭購銷發(fā)票由乙方開具正規(guī)增值稅發(fā)票;費用由甲方承擔。當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供煤量時,扣除雙方協(xié)定違約金。
六、雙方約定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日調運計劃,積極組織協(xié)調煤炭調運,確保甲方生產用煤需求。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入廠煤驗收管理規(guī)定》(附后)和相關管理制度,甲方負責煤炭檢查、驗收、計量與化驗。
3、甲、乙雙方共同對采制樣過程進行監(jiān)督,采制樣方式由甲方負責照顧相應的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備查煤樣雙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別留存。
4、乙方對采購煤炭質量負責,到廠煤質熱值以甲方化驗為準,乙方自主向物資采購部門詢問煤質化驗結果,自煤炭運輸?shù)郊追津炇蘸笕罩畠葲]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甲方化驗結果。
5、當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時,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復驗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復驗時間,共同將備查樣送往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甲方承擔;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未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甲方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負責與運輸單位的協(xié)調,做好運輸車輛的組織、調運、路途監(jiān)管、運輸安全和管理工作,確保煤炭按合同約定足量調運。
7、運煤車輛進廠后,甲方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不得無故扣押乙方運煤車輛,不得故意刁難運輸車輛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驗收。
8、運輸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責任和費用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qū)后,未遵守和執(zhí)行甲方有關各項管理制度、辦法和規(guī)定,甲方有權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處罰。
2、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工作人員有違規(guī)違紀或故意刁難乙方人員等影響煤炭質量、驗收的不良現(xiàn)象,乙方有權向甲方舉報。舉報電話
3、乙方應確保合同約定煤炭指標,當收到基全硫當月加權平均超過1%時,原則上不予結算;當干燥無灰基揮發(fā)份當月加權平均低于26%時,每低l%扣3元/噸,低于18%時,原則上不予結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安全運輸。
2、乙方應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則和要求,切實全面抓好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不得發(fā)生車輛、人身等各類各種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運輸工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制度等規(guī)定受到的處理、處罰,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合同終止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非常情況下,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十、爭議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項目下所有責任、權利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煤炭品名和數(shù)量
1.1煤炭品名:____________煤。
1.2數(shù)量:____________萬噸
第二條交貨方式
2.1到站交貨
2.2發(fā)站:____________
2.3到站:____________
2.4收貨人: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___%
收到基代位發(fā)熱量,≥3___%
收到基揮發(fā)份≥___%
收到基全硫,≤___%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tǒng)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數(shù)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shù)量確定
以軌道衡檢斤數(shù)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jù)。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
第五條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xié)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xié)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shù)臀话l(fā)熱量,≥___,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元/噸。
5.3.2.當?shù)臀话l(fā)熱量,≤___,按照下式計算:基本價格=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fā)份___%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___%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___。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fā)揮雙方優(yōu)勢,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簽訂(購買方)的煤炭銷售合同,由于乙方與購買方已有煤炭銷售合同且購買方不愿更換合作公司,為了甲方順利銷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為出售方與購買方簽訂煤炭銷售合同,注:煤炭實際的貨權是甲方。
二、銷售煤炭的質量、價格、結算方式:
1、乙方與購買方簽訂的煤炭銷售合同作為本居間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質量、價格、結算方式均以附件為準。
三、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
1、居間費用:乙方實際銷售每噸煤提取差),即購買方結算單價扣除 元/噸,其余全部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開具低于購買方 元/噸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負責 元/噸的稅差以全票增值開給購買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購買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噸,其余部分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給甲方。
四、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必須保證按附件合同約定及時結清煤款。
2、乙方必須保證收到購買方煤款后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甲方。
五、甲方義務與權力:
1、甲方必須保質、保量、準時發(fā)運煤炭。
2、為了順利交付,煤炭購方廠內鍋爐工等小費均有甲方承擔。
3、若購買方未及時支付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并追究購買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此時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責任。
4、若購買方及時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時轉匯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同時甲方有權憑本合同直接到購買方廠里結算押在購買方一個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與購買方只要發(fā)生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與購買方?jīng)]有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自動取消。
七、其它事項:
1、如發(fā)生合同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功,在合同簽訂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09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shù)劫I受人煤場。
三、數(shù)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shù)量以買受人計量為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為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zhí)行期:
質價協(xié)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fā)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zhí)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為280元/噸;合同執(zhí)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fā)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zhí)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zhí)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fā)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布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鏈利息后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zhí)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jīng)濟損失。
2、嚴格執(zhí)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shù)拿禾靠蹨p2噸,并不許該車輛以后進廠。
3、如經(jīng)稽查核實,發(fā)現(xiàn)有摻雜使假現(xiàn)象:
。1)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采樣盲區(qū)裝有不同煤質;
。2)卸煤出現(xiàn)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xiàn)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后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jù)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fā)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執(zhí),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fā)票,票點為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鏈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xié)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鏈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yè)務。
3、由于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余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合同6
出賣人:______
買受人: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品種規(guī)格、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二、合同執(zhí)行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
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zhí)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xiàn)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xiàn)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xiàn)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fā)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fā)份10.00%,買受人拒收;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xiàn)摻雜使假現(xiàn)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jù)。若出現(xiàn)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shù)據(jù)作為最終結算數(shù)據(jù)。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jù)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shù)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xiàn)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jù)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shù)量執(zhí)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shù)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xiàn)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xiàn)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shù)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shù)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jù)及付款:
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fā)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fā)票及運輸發(fā)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fā)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jù)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lián)運的費用根據(jù)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shù)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
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7
甲方(委托方/買方):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1、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xié)助監(jiān)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zhí)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xié)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xié)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zhí)行情況向乙方繼續(xù)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居間內容:委托采購動力煤;其他以雙方購銷合同為準。
3、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根據(jù)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_______元/噸,支付計算數(shù)量以丙方實際發(fā)運的數(shù)量為準。每列一支付。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4、責任條款:
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jù)本協(xié)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jù)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fā)。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zhí)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zhí)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5、違約責任: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xiàn),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裁決。本合同各方簽章生效,電簽與面簽具有同樣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zhí)1份。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8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根據(jù)甲方經(jīng)營運作的實際情況及國家證監(jiān)會對上市公司的相關要求,經(jīng)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xié)議:
1、年甲方同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數(shù)量,具體供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執(zhí)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數(shù)量,根據(jù)鐵路大票及發(fā)票清單上的發(fā)貨人名稱,分別由甲方和乙方各自開票辦理結算業(yè)務。
甲乙雙方均同意丙方將甲乙雙方的.貨款全部打到甲乙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結算專戶;賬號:;開戶行:)。
2、乙方辦理結算部分量的合同條款按年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條款執(zhí)行。
3、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煤炭買賣合同9
賣方:
買方: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港口)、品種規(guī)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shù)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為準。數(shù)量以大連磅秤數(shù)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zhí)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fā)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fā)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xié)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賣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10
賣方:_____
合同編號:_____
買方:_____
簽定地點:_____
簽訂時間: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港口)、品種規(guī)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shù)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檢驗結果為準。
數(shù)量以大連港磅秤數(shù)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zhí)行期:4500千卡/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fā)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fā)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xié)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煤炭買賣合同11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fā)到站、品種規(guī)格、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二、 合同執(zhí)行期:
20__年5 月30 日— 20__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
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zhí)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xiàn)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xiàn)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xiàn)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fā)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fā)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fā)份<10.00%,買受人拒收;>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xiàn)摻雜使假現(xiàn)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jù)。若出現(xiàn)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shù)據(jù)作為最終結算數(shù)據(jù)。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jù)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shù)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xiàn)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jù)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shù)量執(zhí)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shù)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xiàn)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xiàn)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shù)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shù)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jù)及付款:
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fā)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fā)票及運輸發(fā)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fā)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jù)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lián)運的費用根據(jù)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shù)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
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12
甲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國內神華集團有限公司100萬煤炭噸業(yè)務提供居間服務。每噸大款720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規(guī)定,經(jīng)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勞務報酬,有關條款明確如下:
第一條:委托條款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要求,代表甲方與賣方就100萬噸煤炭業(yè)務,努力促成甲方與丙方(即賣方)成功簽訂購銷合同,此合同的簽署是乙方提供居間服務實現(xiàn)的有力證明。
第二條:時間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第一次與乙方介紹的賣方簽訂購銷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履約期也是本合同的履行期,具有同等時間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傭金條款
1.支付標準:在主合同買賣雙方簽訂物權轉移后,甲方同意將主合同交易總噸數(shù)100萬噸,以每噸人民幣35元(完稅后),匯入乙方提供的收款指定帳戶或現(xiàn)金支付。
2.支付時間:甲方與丙方簽訂主合同后,甲方向丙方交付當月提貨單以后即將當月噸數(shù)傭金總額匯入乙方每位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或現(xiàn)金支付。
3.甲方同意并接受,根據(jù)乙方應收的勞務報酬費,使用電匯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以下不可撤銷的受益人賬戶,并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或現(xiàn)金支付。
第四條:保密條款
1.嚴格保密。本合同的內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若有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現(xiàn)行法律,追究違約方相應的賠償。
2.誠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騙行為及泄漏有關客戶交易資訊的行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地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貨主和相關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者,包括貨主的名字、地址、電話、傳真、電郵號碼等信息。
3.乙方不得把介紹給甲方的賣方又介紹給其他及其代理人進行另次交易或買賣。
4.所有交易產生的價格、收入、報酬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本協(xié)議客戶范圍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戶。
6.本協(xié)議不得隨意變動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討的事項要以補充協(xié)議簽字確認。
7.本協(xié)議的有效性自動延伸,甲方凡與乙方介紹的賣方訂單均為本合同的延伸,不得跳過任何一方,否則除如實支付傭金,還要追究違約方按傭金一倍的'違約責任。
8.任何傳真及正本文件、電郵通知都可視為約束及執(zhí)行本協(xié)議的有效文件。
9.本協(xié)議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須經(jīng)共同簽署同意始為有效、缺一簽字蓋章視為無效。
第五條:保證條款
1.甲方有實力進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諾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時間內支付傭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滯納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具有一定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可根據(jù)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協(xié)議簽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生效。
3.主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動生效
4.本合同由甲方法人簽字蓋章、封死后分別發(fā)給每位受益人。
5.本合同電簽(傳真,掃描等)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每噸人民幣35元(稅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13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買受人名稱、發(fā)到站、品種規(guī)格、交(提)貨時間、數(shù)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Qnet,ar≥㎏。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jīng)接收,執(zhí)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四川廣安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廠卸煤鐵路專用線)。
四、質量和數(shù)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以買受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供煤到貨數(shù)量,%(含)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其余在途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買受人按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jù);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買受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買受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出賣人可以到驗收現(xiàn)場對采樣、制樣過程進行監(jiān)督。
3、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10日內向買受人進行該批煤炭質量查詢,10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5 日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買受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zhí)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5 日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5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5 日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zhèn)浞莸拿簶犹峤浑p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數(shù)量、單價及執(zhí)行期:
1、按質計價,含稅(增值稅17%),詳見本合同第六款(計價標準)。
2、結算數(shù)量以買受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以上價格執(zhí)行期限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出賣人應根據(jù)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fā)運;買受人可以根據(jù)生產需要提前5日書面函告出賣人調整計劃發(fā)煤的時間和煤量,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的對方損失。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發(fā)運地點僅限上述約定發(fā)站):
1、當Qnet,ar≥ MJ/kg(4000大卡/kg),執(zhí)行到廠含稅價每 MJ/kg 為元/噸(即分/大卡.噸);當Qnet,ar< MJ/kg(4000大卡/kg),執(zhí)行到廠含稅價每 MJ/kg為元/噸(即分/大卡.噸)。
2、煤價浮動按質量指標比例進行計算。 七、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按買受人驗收質量全月(當月)加權平均結算。結算時間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以出賣人火車運輸大票托運時間為準。
2、兩票制結算,發(fā)票由出賣人出具給收貨人,貨款由買受人統(tǒng)一支付。出賣人代辦鐵路運輸、并代收代付鐵路運雜費,發(fā)票由出賣人出具給買受人,因出賣人原因導致支付延遲的責任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3、煤款按月結算,次月內結清上月煤款。
八、煤炭摻雜、使假的處理:
1、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Qnet,ar≥,按摻雜、使假處理。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通知;若發(fā)生第二次摻雜、使假現(xiàn)象,買受人在拒收的同時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3、出賣人供應煤炭摻雜、使假,若買受人同意接受,即按最低質量數(shù)據(jù)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jù),該批次煤炭的質量不進入當月全月加權平均結算。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買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為交付授權委托書和代為交付企業(yè)(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非合同約定的發(fā)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3、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甲、乙雙方的地址、傳真為雙方聯(lián)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fā)送往來的函件、傳真,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fā)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fā)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fā)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jù),在廣安市內,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在 市以外的,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7日視為送達日。
4、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冬炭采購事項協(xié)商一致,特此定立本合同。
一、合同概況
合同內容:甲方向乙方采購生活用炭4噸,單價860元,總價3440元。 資金來源:由甲方負責
二、合同日期: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終止日期:乙方負責將煤炭保質保量送到甲方后本合同終止。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叁仟肆佰肆十元整。金額(小寫):¥3440 元。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保質保量送貨上門。
六、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七、合同生效:
訂立時間: 20______ 年4月5日; 訂立地點:老灣幼兒園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學區(qū)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shù)量
20______年12月30日前購進8000噸。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運送至甲方經(jīng)營處,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煤炭產地及價格
煤炭產地:內蒙古;價格:550元/噸。
四、煤炭檢驗
在進煤過程中,發(fā)現(xiàn)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數(shù)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jiān)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jiān)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內付清貨款。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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