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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規(guī)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證考勤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
1.2使各級員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強考勤意識,利于操作執(zhí)行。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3.1綜管部負責制訂,修訂及執(zhí)行本規(guī)定;
3.2各部門主管負責督促本部門的員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對員工考勤時間進行確認。
4.定義:
4.1工作時間:
4.1.1按國家規(guī)定:月薪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費己計入基本工資內);各部門應保障部門員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請休假
4.2.1員工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產假,喪假,工傷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種假類。
4.2.2員工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有薪假為:五一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春節(jié)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規(guī)定與程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來記錄職員工出勤時間(上、下班),是計算薪資之憑證。
5.1.2各部門員工考勤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考勤;部門主管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記錄匯總到綜合管理部進行統(tǒng)計后統(tǒng)一呈報總經理。
5.2遲到、早退:
5.2.1行政、財務、倉庫三部門員工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含)以上15分鐘(含)以內,每次扣5元,員工當月遲到(早退)15
分鐘(含)以上3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營銷部門員工可由營銷副總進行控制。
5.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1天。
5.3.1所有員工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來上班或假滿未續(xù)假都均視為曠工。
5.3.2所有員工曠工按兩倍扣發(fā)當月薪資。
5.3.3所有員工當月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曠工7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以結算當月工資。
6.請休假的規(guī)定與程序:
6.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請假1天以上均需部門主管及經理批準,綜管部審核。
6.2各部門主管人員請假2天以內,由綜管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6.3請休假應提前半天到綜管部領取《請假單》并要求填寫《請假單》以提出申請,并將經過批準的請假條交人事部審批后可離崗,因突發(fā)事件不能事先請假者,應電話告知上級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請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員工請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全年不超過15天,事假無薪資,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6.5病假:
員工生病可請病假,需有醫(yī)院的證明,病假時間可發(fā)放基本工資70%;如無醫(yī)院證明視作事假處理,假期無薪。
6.5工傷假:
6.5.1員工因工作負傷,經部門主管申報,出具醫(yī)療證明,經綜管部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按工作處理,屬有薪假。
6.5.2所有工傷必須有工傷報告書,并于事發(fā)時間24小時內交綜管部。
6.5.3工傷假休假時間發(fā)給基本工資。
6.6工休假:
在公司經營允許的情況下,部門主管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安排工休假,部門主管在公司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內必須在確保本部門的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6.7婚,喪,產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需提前1個月申請,婚假為期3天,返廠需提交結婚證書,假期可發(fā)經基本工資。
6.7.2喪假:員工之直系親屬(父母,繼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時,經提交證明后可請3天的有薪假,
假期發(fā)給基本工資,省內員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員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為無薪假。 6.7.3產假:女員工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而形式申表,產假后須提供生育證明。 6.7.3.1產假為期90天。
6.7.3.2如休產假本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續(xù)假,可繼續(xù)延續(xù)不超過一個月的積假,但必須提前申請審批方可續(xù)假,續(xù)假無薪。 6.8假期的計算單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6.8.2婚假,喪假,產假,工傷等假期以天為單位。 6.9注意事項:
6.9.1凡員工請假,首先征得直屬上級同意;
6.9.2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延假,續(xù)假及電話請假,特殊情況(突發(fā)事件)需報直屬主管轉交綜管部,經綜管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6.10銷假:
6.10.1職員請假到期,要到綜管部辦理注銷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況,須事先向本部門申請(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準以更改。
分公司考勤管理監(jiān)督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集團對各子公司、分公司考勤管理監(jiān)督,規(guī)范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說明
考勤管理制度是集團各部門人員、子公司、分公司關于考勤管理的最高準則,是公司所有考勤管理的指導制度,本考勤管理監(jiān)督制度是對考勤管理制度具體實施的補充說明。
3、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子公司、分公司。
4、內容
1.1、考勤管理制度規(guī)定,公司每日打卡四次,上下班必須打卡。辦公室人員必須要遵照執(zhí)行,生產或者與生產配合工作的特殊人員除外。
1.2、各子公司、分公司人事必須實事求是根據(jù)考勤記錄匯總考勤統(tǒng)計表,對于遲到、早退一共分三個時間段,分別是10分(含)鐘之內的未到人員,10分到30分(含)之內未到的人員,超過30分未到的人員。遲到10分之內,有三次機會,次數(shù)超過三次的人員要及時標注,按考勤管理制度事假半小時扣款,遲到超過10分小于30分鐘的,每次都按事假1小時扣款,遲到時間超過30分鐘的,按遲到時間的雙倍小時扣款,具體規(guī)定,詳見考勤管理制度。集團人力資源部會不定期的早上上班前,打電話查詢是否按時到崗的人員情況,如發(fā)現(xiàn)到崗情況與事實不相符的,扣除考勤人員績效分;對于忘記打卡、外出、出差等未打卡人員,要及時催他們補卡。忘記打卡次數(shù)超過三次的,要特別標注。集團人力資源部人員會不定期的對外出補卡,忘記補卡的人員進行補卡單的抽查,發(fā)現(xiàn)與考勤統(tǒng)計不符的,扣考勤人員績效分。所有未打卡,又未及時補卡的人員,一律按忘記打卡處理,補卡程序,參照集團考勤管理制度執(zhí)行。
1.3、各子公司、分公司對于本公司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人員,要從加班時間開始打卡,加班結束后,還需要打卡。如不方便打卡,要及時報備考勤人員,由考勤人員統(tǒng)計,報相關領導審批,并保留加班表,集團人力資源部人員會不定期的根據(jù)考勤數(shù)據(jù)檢查加班人員的加班情況,發(fā)現(xiàn)與事實不相符的,扣考勤人員績效分。
1.4、各子公司、分公司關于一線工人的考勤記錄,要保管好,以供集團人力資源部門的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有不相符的,扣考勤統(tǒng)計人員績效分。
1.5、各子公司、分公司負責考勤統(tǒng)計的人員必須在每月8日前,把相關考勤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好,整理出一份完整的考勤數(shù)據(jù)表,與原始數(shù)據(jù)一起發(fā)oa給集團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審查及計算工資。集團人力資源部人員會根據(jù)原始數(shù)據(jù),核對考勤數(shù)據(jù)表,發(fā)現(xiàn)三處以上錯誤,將扣負責考勤統(tǒng)計人員績效分。
1.6、本考勤管理監(jiān)督制度未盡事宜,以集團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1.7、本制度修訂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部所有。
達華青島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總則
根據(jù)國家、省市及集團和《企業(yè)法》、《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監(jiān)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2職工的基本職責
2.1全體職工必須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2.2工作時間
2.2.1上、下班時間:公司機關執(zhí)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時間,其余項目部執(zhí)行本項目部作息時間,不得隨意改變和違反。具體時間按各項目部規(guī)定的新工作制度嚴格執(zhí)行。
2.2.2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視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
2.3工作時間職工不得個人之間互相協(xié)商調換工作,該上班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該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對待。
2.4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和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準攜帶小孩到生產工作崗位,如有帶小孩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3請假手續(xù)及批準權限
3.1凡職工因病、喪、婚、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方可交清工作手續(xù)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3.2事假:職工因事請假,各項目部一天以內由總監(jiān)批準,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公司領導批準,。
3.3病假:凡需請病假的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才能請病假。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由各項目部領導審批,三天以上需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確需住院治療的,憑特約醫(yī)院證明,經單位(部門)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婚、喪、探親、產假由所在項目部總監(jiān)簽署意見后報經告訴領導核準。
3.5工傷假:職工因工負傷,由特約醫(yī)院出據(jù)證明,確需休息者,視為工傷假,一律由公司領導審批,各部門在五天內出據(jù)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否則視為病假,其后果由項目部負責人承擔。
4請、消假的具體規(guī)定及工資待遇:
4.1事假
4.1.1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jié)日不另給假,統(tǒng)一按事假計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獎金除以22天按實際上班天數(shù)計發(fā)。行政人員事假每季不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6天,經批準的事假不扣工資,當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許五天。節(jié)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發(fā)給加班費,超過事假天數(shù)的按上述規(guī)定扣減工資。
4.2病假
4.2.1具體規(guī)定
4.2.1.1職工因病請假,須由特約醫(yī)院診斷出具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批準,否則視為事假。
4.2.1.2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外出人員除外)一律在指定醫(yī)院或特約醫(yī)院
就診,自行到其他醫(yī)院就診開據(jù)的病休證明一律無效。
4.2.1.3職工患病,除領導批準到外地醫(yī)院治療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點治療和休養(yǎng),否則視為事假。
4.2.1.4職工在探親假,事假期間,臨時發(fā)生急診,確實不能按時返回單位,必須就地醫(yī)療的,須持有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的急診證明,藥費收據(jù),回單位后經部門及項目部負責人批準,可按病假處理,但最多不得超過6天,急診后應立即回單位。遇有特殊情況仍不能返單位的(住院除外),除縣級人民醫(yī)院(農村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的急診證明外,還需憑化驗報告,透視報告及其他物理檢驗報告,同醫(yī)療單據(jù)一并交單位醫(yī)療部門或特約醫(yī)院審驗后,再交所在項目部審核批準,可按病假處理,但最多不得超過5天。
4.2.1.5長期病休職工,病假連續(xù)在三個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須經醫(yī)院提出病愈診斷證明,經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個月之內,舊病復發(fā),前后病假合并連續(xù)計算。
4.2.1.6長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時間后,經醫(yī)務部門診斷,建議半日休息時,在半休期間兩天按一天病假計算,其全休假天數(shù)應連續(xù)合并計算。
4.2.2病假的工資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內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獎金及綜合補貼除以22天后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計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按95%計發(fā),獎金及綜合補貼除以22天后按實際請假天數(shù)計扣。
4.2.2.3累計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按90%計發(fā),假期在一至三個月的技能工資按85%計發(fā),三至六個月的技能工資按75%計發(fā)。假期超過半年的工資只發(fā)技能工資的70%,假期在一個月以上的崗位工資全部扣除。
4.3婚、喪假
4.3.1具體規(guī)定
4.3.1.1凡正式職工本人結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喪葬時,由部門領導批準(遇有星期日、法定節(jié)日,探親假日不另補給假),如必須到外地辦理的可給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處理。
4.3.1.1職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4.3.1.2根據(jù)本地的具體規(guī)定,喪假為7天,只限于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計,經批準的婚、喪假工資照發(fā),途中車、船費全部由職工自理。
4.3.1.3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嬰兒死亡,不享受喪假。
4.3.2婚、喪假在國家規(guī)定的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待遇,月生產獎金除以22天后按請假天數(shù)計扣
4.4產假、哺育假
4.4.1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zhí)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shù)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單位辦理哺育假手續(xù),哺育假滿按時回單位到所在單位辦公室銷假后回單位,由單位根據(jù)情況安排工作。產假,哺育假天數(shù)合并連續(xù)計算為兩年。
4.4.2工資待遇
4.4.2.1產假期間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及綜和補貼(含難產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間只享受技能工資及綜和補貼,不足300元按300元計發(fā)。
4.5探親假
4.5.1具體規(guī)定
4.5.1.1符合國務院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必須在使用探親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各部門應根據(jù)生產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門領導批準后,交辦公室辦理手續(xù),交考勤員登記考勤。探親假必須是一次性享受,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領導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時享受者,可按加班處理。
4.5.1.2探親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點為準,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見習期,實習期等未轉正期間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點開始計算。
4.5.2探親假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獎金、綜合補貼除以24天按實際上班天數(shù)計發(fā)。
4.6工傷假
4.6.1凡職工因工負傷,醫(yī)生證明需要休息者算為工傷假,
4.6.2工資待遇
4.6.2.1工傷住院治療期間,仍享受原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待遇、綜合補貼及月生產獎。
4.6.2.2工傷療養(yǎng)期在半年內月生產獎金發(fā)50%。
4.6.2.3工傷傷療養(yǎng)期半年至一年內不享受獎金。
4.6.2.4工傷療養(yǎng)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6.2.5因搶險,舍己救人而發(fā)生的工傷,事跡突出的給予特別獎。
4.6.2.6非工傷按病假對待。
4.6.3工傷、非工傷劃分規(guī)定。
4.6.3.1工傷
4.6.3.1.1公差乘車,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4.6.3.1.2從事本職工作或領導指派的工作中發(fā)生事故而負傷者。
4.6.3.1.3集體乘車開會,聽報告,上下班發(fā)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4.6.3.2非工傷。
4.6.3.2.1乘車辦私事或游玩,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而受傷者。
4.6.3.2.2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負傷者。
4.6.3.2.3做私事(私活)發(fā)生事故而負傷者。
4.7補充規(guī)定
4.7.1實習生在學習期間原則上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但最多不得超過十天。
4.7.2凡經批準請假的職工,假滿后必須按時回單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單位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來函辦理)探親假超期不應在路程假期內來函續(xù)假。
4.7.3凡經批準請假的職工,離單位前要到考勤員處進行登記,交驗請假手續(xù)證明,回單位后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并報知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按曠工處理。
4.7.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按計劃生育休假對待,休息期間按事假處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曠工的具體規(guī)定
5.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5.1.1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滿未續(xù)假或未經批準而超假者(交通、天氣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工作安排或調動工作而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者。 5.1.4捏造事實,假報情況或盜竊、涂改、制造證明請假者。 5.1.5工作時間擅離職守,做私活、辦私事者。 5.1.6考勤后無故不工作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歐者。 5.2曠工的處理 5.2.1兩日內,每天扣兩天的日工資,扣除當月獎金及綜合補貼的30%。 5.2.2四日內,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資,扣除當月獎金及綜合補貼的50%。
5.2.3五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當月崗位工資、獎金、綜合補貼。技能工資除以24天按實際曠工天數(shù)的2倍計扣。
5.2.4累計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全部工資,扣除半年獎金。
5.2.5累計超過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給予除名處理。 6加班
6.1原則上一般不加班,因生產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職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長達4小時以上,視為加班。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不能安排補休;只享受加班補貼,少于4小時的發(fā)給補助1元,超過4小時的按一天加班計發(fā)補貼。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補休和沖減事假天數(shù),剩余天數(shù)按規(guī)定計發(fā)加班補貼。
6.3加班費發(fā)放的標準:以崗位工資為標準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計發(fā)。 7考勤辦法
7.1職工考勤以項目部為單位,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應經常深入值(班)進行檢查和現(xiàn)場協(xié)助考勤員。考勤員必須認真負責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經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元。
7.2考勤員要認真負責不得憑回憶填報,必須如實填寫考勤表,全面切實反映當天的出勤情況。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記錄,星期天休息或請假,按實際記勤,不得互相調換。
7.3全體職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規(guī)定時間匯總,同時做好上報工作,交由辦公室辦理考勤統(tǒng)計,保證工資按時計發(fā)。
7.4職工工作調動所需時間,省內調動不得超過10天,跨省調動不得超過15天。
8本考勤制度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配合執(zhí)行,凡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的,以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為準。
9本考勤制度以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永陽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根據(jù)江西金佳谷物吉安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分公司考勤制度。
一、本分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要求實行上、下班簽到制,不得遲到、早退,簽到時必須由本人簽字,不得代簽。簽到每缺一次罰款10元,當天不得累計2次,否則計曠工一天;當月累計數(shù)不得超過6次,否則按辭退處理。
二、考勤上下班時間按季公布,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須經本分公司負責人同意。
三、工作時間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炒股以及串崗聊天等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將嚴肅處理。
四、本分公司工作人員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雙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按本分公司安排實行輪流值班,兩季收購期間實行滿勤工作制,有特殊迎檢工作進行必要調休,具體時間按通知為準。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
1、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含1天),由本分公司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
2、請假員工必須寫請假條,事畢應及時向批準人銷假,由批準人在請假條上注明銷假時間,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請假條報辦公室備案。
六、本分公司員工必須在崗在位,不得在外兼職,否則予以辭退。
七、每月考勤由專人負責,在次月4日前累總公布,5日送公司備案。
永陽分公司
2011年9月1日
公司及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規(guī)范員工的勞動管理,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二、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再生計件制員工、季節(jié)工除外)。
三、 工作職責
1、 公司人事部門為考勤的歸口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考勤監(jiān)督與管理工作;
2、 分公司辦公室為本單位的考勤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員工的考勤監(jiān)督與管理;
3、 辦事處綜合科為辦事處的考勤管理部門,負責辦事處員工的考勤監(jiān)督與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體員工實行八小時日工作制;
2、科室及營銷人員實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員嚴格實行打卡考勤。無打卡條件的,必須簽名登記。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上班忘記打卡的,按遲到處理;下班忘記打卡的,
允許4小時內補打。未補打的,按早退處理。
2、 嚴禁代打卡、互打卡、補打卡、涂改卡、偽造卡、偷盜卡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視其情
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直至下崗、辭退。
3、 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罰標準
⑴ 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的,按遲到(或早退)1次處理,在30分鐘至2小時之內的,按2次處理。半天內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說明辦理)
⑵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罰60元。曠工半天到1天(含)的,則扣罰當月獎金的50%;曠工1天至2天(含)的,則扣罰全月獎金;曠工2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 請假
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請假。請假需要履行審批手續(xù),否則視同無故缺勤。凡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據(jù)請假類別對薪資進行相應核減。
(二)打卡
1、若忘記帶卡,需在門衛(wèi)處按10元/天的標準交納罰金,并由門衛(wèi)進行登記記錄。門衛(wèi)在收取罰金后須向員工開具收據(jù),罰金交至財務部。
2、本人不慎將卡遺失,需到財務部交納現(xiàn)金20元,憑財務收據(jù)到行政部門購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的,須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經審核審批后交本單位考勤員處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段创蚩ㄕf明》的審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職能部門員工逐級審批至部門主管,部門主管、分管審批至公司總經理; ② 采購處員工及主管逐級審批至供應主管;辦事處員工審批至辦事處主管,辦事處主管審批至公司分管。
4、保衛(wèi)對員工出現(xiàn)遲到早退現(xiàn)象、打卡機不能正常運作以及在打卡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其它問題,要有明確的記錄,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門或分公司辦公室以備核查。
5、簽名登記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請假
1、 請假程序與權限
(1) 員工請假原則上在事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請,并根據(jù)審批權限逐級批準后
生效,未經批準而缺勤的,按曠工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員工在休假之前,必須將請假條送交本單位考勤員處。因特殊情況,客觀上不能事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的,必須在上班前提前20分鐘通過電話向其主管請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補辦請假手續(xù)。
(2) 審批權限:
① 職能部門:部門主管請假2天(含)以內的,報公司分管批準,2天以上的報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下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的,報部門主管批準,2天以上的報公司分管批準。
② 辦事處:辦事處主管請假報公司分管批準。辦事處主管以下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的,需報辦事處主管批準;2天以上的,報公司分管批準。
③ 采購處:采購處主管請假2天(含)以內的,報供應主管批準;2天以上的,報公司分管批準。
④ 公司分管請假,需報總經理批準。
⑤ 生產分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詳見《生產分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2、 請假規(guī)定
(1) 事假: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且對工作無重大影響的情況下,可請事假。原則上
事假當月累計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的批至公司總經理。
(2) 病假:請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縣、區(qū)級(含)以上醫(yī)院出具休假證明,具體時
間可根據(jù)病情及醫(yī)院病假證明確定。一天內因身體不適而休息且無休假證明的,按事假對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 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了結婚證的,可請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規(guī)定的
(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增加晚婚假7天。
(4) 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生育的,可享受產假90天,剖腹產的可增加30天。
(5) 探親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戶籍為依據(jù),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區(qū)以外的地
區(qū))的企管類、技術類且進入公司工作滿1年的正式員工可按以下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 ①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四年給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為7天(不含在途天數(shù)),在途天數(shù)按同類假處理。
(6) 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孫子女、外孫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員工的旁系親屬(包括:公婆、岳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請喪假3天。外地員工路途時間不計入假期天數(shù),可作為同類假處理。
(7) 考試假:學習內容須符合本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請需逐級審批至總經理。請假獲
得批準后需將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交至考勤員處留存。
(8) 對于以上各類假期,要求在規(guī)定假期之外續(xù)假的,經批準后一律按事假處理。
(9) 請假天數(shù)在15天以內的,其間的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不計算在內;連續(xù)請假天數(shù)在
15天及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3、 假期薪資核算標準
薪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
(1) 企管類、技術類、業(yè)務類、后勤類: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資、日均崗位工資及日均獎金;
② 病假、探親假:扣除日均崗位工資及日均獎金;
③ 婚喪假、考試假:扣除日均獎金;
④ 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或生育險規(guī)定的其它福利;
⑤ 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準請假,特殊情況請假的,扣除日均工資;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類員工請假的,按15元/天標準扣罰。
⑦ 享受各類津貼和其它崗位收入(如行車補貼、外派補貼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項目中列出的其它崗位性收入)的員工,當月累積請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貼
和日均其它崗位收入。
⑧ 員工請假無需扣除工齡工資。
⑨ 計算方法:
日基本工資、日崗位工資、日獎金、日津貼、日補貼、日均獎金:企管類、技術類、營銷類員工當月該類薪資總額除以26天。后勤類根據(jù)具體班次安排,三班制員工按30天,常白班員工按26天計。
(2)生產類假期薪資核算標準,詳見《生產分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先填寫加班申請單。公司員工報其部門主管批準,分公司
員工加班必須經科室主管審核,分管經理助理審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統(tǒng)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辦理申請。
2、 加班類別及加班費計算方法:加班費為每個班15元。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300%計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費按200%計算;
延時加班:按150%計算;
3、 延時加班計算方法:
① 每次延時加班,不足1小時的忽略不計;
② 當月延時加班數(shù)計算方法:累計8小時1個班,超過4小時而不足8小時的為
半個班,不足4小時的,忽略不計。
4、 員工出差期間,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員級別以上(含管-理-員)人員不享受延時加班費;公司副科級以上(含副科級)
人員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費;營銷業(yè)務人員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時加班費。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1-31日為考勤周期。每月考勤結束,保衛(wèi)負責將考勤卡、考勤記錄轉交公司人
事部門或分公司辦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門或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本單位的員工的出勤情況、缺勤手續(xù)進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門或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對本單位的員工缺勤情況進行匯總統(tǒng)計,并經逐
級審核和單位主管審批后,作為薪資核算的依據(jù)之一。分公司辦公室需將分公司月度考勤統(tǒng)計表于每月5日前報至公司人事部門。
七、 附則
1、 各部門主管對上述請假、加班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部門把關不到位,將嚴肅處理
相關責任人,對弄虛作假的員工,從嚴處理。
2、 人事部門將不定期組織對分公司辦公室、外辦的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制度執(zhí)
行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 本規(guī)定由公司人事企劃部負責解釋,原《*******集團員工考勤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4、各單位針對有局部的特殊崗位、特殊情況,可專項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請單》
《未打卡說明》
生產分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一、 目的
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規(guī)范員工的勞動管理,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二、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各生產分公司員工。
三、 工作職責
分公司辦公室為本單位的考勤管理部門,負責分公司員工的考勤監(jiān)督與管理;
四、 作息規(guī)定
1、分公司非生產類員工作息時間,參見《*********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定》。
2、生產車間常白班時間為7:50-17:00,其中11:30-12:15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產工人工作時間為:
3、白班7:50-16:00,中班15:50-0:00,夜班23:50-次日8:00。 工作期間各有30分鐘輪流就餐時間。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規(guī)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員必須打卡考勤。
2) 當班保衛(wèi)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機的調試工作,未調試或未正確調試而造成打卡人打錯的,保衛(wèi)必須按2元/張的標準購卡歸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應事先向保衛(wèi)進行說明,否則由打卡人承擔因卡機未調試引起的打卡錯誤。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衛(wèi)負責保管。保衛(wèi)工作交接時須檢查當天考勤卡的數(shù)量,并對考勤卡數(shù)量的變動進行詳細登記。若發(fā)現(xiàn)考勤卡遺失,查清責任(若責任不能明確查清時,則為當班保衛(wèi)的責任),并對責任人處以20元/張的罰款。
3. 打錯卡的處理
員工若將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錯格,須立即向保衛(wèi)按2元/張的標準購換新卡;若錯打別人卡,則需交納罰金10元,并向保衛(wèi)以2元/張購買新卡歸位。(屬機構故障的,當事人立即提出,保衛(wèi)核查登記。)
4. 忘記打卡的處理
上班忘記打卡的,按遲到處理;下班忘記打卡的,允許4小時內補打。未補打的,按早退處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的,須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經審核審批后交本單位考勤員處作為考勤依據(jù),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段创蚩ㄕf明》逐級審批至企業(yè)主管,分公司主管審批至公司總經理;
6. 嚴禁代打卡、互打卡、補打卡、涂改卡、偽造卡、偷盜卡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視其
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直至下崗、辭退。
六、 遲到、早退、曠工管理
1. 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的,按遲到(或早退)1次處理,在30分鐘至2小時
之內的,按2次處理。半天內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說明辦理)
2. 遲到或早退按60元/次進行處罰。
3. 曠工半天到1天(含)的,則扣罰當月獎金的50%;曠工1天至2天(含)的,則扣
罰全月獎金;曠工2天以上,按待崗或自動離職處理。
七、 請假管理
1、請假規(guī)定
1) 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得請假。
2) 事假: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且對工作無重大影響的情況下,可請事假。原則
上事假當月累計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的批至公司總經理。
3) 病假:請病假2天(含)以上需由縣、區(qū)級(含)以上醫(yī)院出具休假證明,具體
時間可根據(jù)病情及醫(yī)院病假證明確定。一天內因身體不適而休息且無休假證明的,按事假對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 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考試假等各類假均按公司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5) 對于以上各類假期,要求在規(guī)定假期之外續(xù)假的,經批準后一律按事假處理。
6) 請假天數(shù)在15天以內的,其間的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不計算在內;連續(xù)請假天
數(shù)在15天及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2、請假手續(xù)
1) 員工請假原則上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請,并根據(jù)審批權限逐級
批準后生效。在休假之前,必須將請假條送交本單位考勤員處。
2) 員工因特殊情況,客觀上不能事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的,必須在上班前提前20分鐘通過電話向其主管請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補辦請假手續(xù)。
3) 生產類、輔助類員工未經批準而缺勤的,第一天按扣除當月基本獎300元處罰,
第二天起按曠工處理。其它序列員工未經批準而缺勤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3、請假審批權限:
1) 分公司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的,報科室/車間主管批準;2-5天(含)需報
分公司分管批準,5天以上報分公司主管批準。
2) 分公司科室、車間主管請假2天(含)以內的,報分公司分管經理批準;2-5
天(含)需報分公司主管批準,5天以上的需報公司分管批準。分公司助理2天(含)以內的由分公司主管審批,2天以上的報公司分管審批。
3) 分公司主管2天(含)以內的,報公司分管審批;2天以上的,報公司總經理
審批。
八、假期薪資核算標準
1、生產類為當月該類薪資的總額除以30天。
⑴ 非計件制生產類人員: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處以缺勤罰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3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喪假、工傷假:扣除日均獎金,保留基本工資;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病假1個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時,按
38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基本工資;
4) 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或生育險規(guī)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員當月允許每月請事假一天,扣15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三班制
及計件工資人員無休息日。
⑵ 計件制生產類人員:
1) 事假:一律不計當日產量,并處以缺勤罰款:第1天扣15元,第2—3天按50
元/天,第四天起扣15元/天。
2) 婚喪假、工傷假:不得當日產量獎,保留基本工資;
3) 病假:不得當日產量獎。病假1個月或扣除產量獎后月收入低于380元時,按
380元/月的標準發(fā)放基本工資。
⑶ 享受各類津貼和其它崗位收入(班組長津貼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項目中列出的其它
崗位性收入)的員工,當月累積請假3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貼和日均其它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產類人員的假期薪資扣減,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先填寫加班申請單。公司員工報其部門主管批準,分公司
員工加班必須經科室主管審核,分管經理助理審批后方可加班。由公司或分公司統(tǒng)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辦理申請。
2. 加班費標準:為每個班15元。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300%計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費按200%計算;
延時加班:按150%計算;
頂班(指連續(xù)作業(yè)兩個班次不調休)加班:按200%計算。
3. 計算規(guī)定
1)每次延時加班不足1小時的忽略不計;當月延時累計8小時1個班,超過4小時而不足8小時的為半個班,不足4小時的,忽略不計。
2)員工出差期間,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時加班費;
4)公司副科級以上(含副科級)人員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費;
5)計件制人員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費,法定假日除當日產量外,增加200%加班費。
十、本細則作為公司考勤制度的有效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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