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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學生安全協(xié)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家長要如實告知學生體質情況,并詳轉醫(yī)囑。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fā)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年部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家長要及時與學校溝通學生特質情況,并與學校協(xié)商學習活動要求及注意方面。
4、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jiān)護人,其監(jiān)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jiān)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5、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安排,按要求進行,不違規(guī)操作。
6、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fā)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yī)院進行救治。
7、特殊學生與他人發(fā)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jiān)護人協(xié)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8、學生不要以個人身體特質要挾、強迫他人。
9、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建議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10、建議家長讓孩子休學,去醫(yī)治。病情痊愈后,復學上課。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學生簽字:
監(jiān)護人簽字:
桃園中學七年二部
2016年3月8日
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保護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特殊體質學生的保護,增強“健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yǎng)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促進特異體質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精神,學校(甲方)和家長(乙方)特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學校及老師責任范圍
1、學校高度關注特殊體質學生,開展特異性體質和特定疾病調查,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并告之所有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盡量作好防范工作。
2、學生健康狀況屬個人隱私,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任課老師不議論、不宣揚,加強保護措施。
3、特殊體質學生在學校期間,學校要求任課老師經常地了解這些學生的身體狀況,不安排不適宜參加的某種教育教學活動,一旦發(fā)現問題,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大限度保障這些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學生及監(jiān)護人責任范圍
1、乙方配合學校對自己孩子開展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tài)調查,將身體健康狀況、變化情況及與健康相關的信息、資料及時、準確無誤告知學校,并保證相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2、乙方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狀況,早期發(fā)現孩子身體不適,及時去醫(yī)院診治;患病的孩子必須帶回家治療休息,保證孩子疾病期間不上學。
3、乙方應教育子女,隨時發(fā)現自己身體有所不適或有將要發(fā)病的癥狀,及時準確無誤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關科任教師(內宿舍告知生管老師),及時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4、特殊體質學生或其監(jiān)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傷害事故,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①學生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實施明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②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③學生或者其監(jiān)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④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狀況有異常情況,監(jiān)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jiān)護職責的; ⑤學生的監(jiān)護人沒有在上學、放學時按時對學生進行接送的; 或有自己其他過錯的。
三、學生的監(jiān)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jiān)護人,其監(jiān)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系。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學習并遵照執(zhí)行,如因家長監(jiān)護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法規(guī)校規(guī),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自己突發(fā)疾病,所造成的損失、傷害或傷亡的,由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與學校及班主任、老師無關。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生家長、老師及學校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年段長(簽名):家長(簽名)20 年 月 日
特殊學生安全責任書
茲有我校___年級學生___ ,因身體殘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學校特與該生家長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教育,家長負責住校陪護學生就讀,負責該生在校內外期間的生活起居安全;
二、為防止該生出現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課及校內其他活動均由家長親自陪護接送;
三、若因學生家長違犯規(guī)定,致使學生在校內外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四、該生家長必須密切配合學校教育孩子,監(jiān)護學生在校表現。
五、此協(xié)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散方簽字生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 學校德育處:
白鋪中學
年 月 日
特殊學生安全責任書
茲有我校幼兒園___班學生__ ,因_________________等身體原因,故學校特與該生家長簽訂特殊體質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負責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教育,家長負責在校陪護學生就讀,負責該生在校內期間的課間、戶外活動安全;
二、為防止該生出現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課及校內其他活動均由家長親自陪護接送;
三、學生在校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傷害事故,后果完全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學校、老師不負任何責任。
四、該生家長必須密切配合學校教育孩子,監(jiān)護學生在校表現。
五、此協(xié)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家長簽名:
班主任:
學校負責人簽字:
大樊各莊幼兒園
2015年 11 月 2 日
特殊學生安全責任書
茲有我校___班學生___ ,家庭教育不夠,多次曠課經學校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為加強家庭教育和監(jiān)管力度,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長,學校與家長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學校負責學生在學校內的安全,家長負責學生在學校外的安全。
二、為防止該生曠課或出現意外事故,每次上學由家長把該生送到學校,放學后由家長親自接回家。
三、若再曠課由家長把該生帶回家教育直至改正,再到校上課。
四、若該生在學校上課期間私自外出曠課或離家離校出走,負責尋找的責任完全屬于家長,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該生家長必須密切配合學校教育孩子,每周最少到校一次,了解學生在校表現。
六、學校若遇特殊情況需通知家長,家長應一個小時內趕到處理相關事務。
七、若因學生家長違犯協(xié)議,致使學生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學校與家長各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名、蓋。
家長:(簽名、蓋。 學校:南江縣高橋鄉(xiāng)小學(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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