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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消防應急預案
1 目的
為了在車站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能夠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將火災事故的影響范圍減少到最小,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此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地鐵所屬車站范圍內發(fā)生火災事故,且火勢較大、車站力量無法撲滅時的應急處理。
3 基本原則
3.1集中領導、統(tǒng)一指揮原則。車站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急指揮部全權負責對事故組織指揮,所有部門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tǒng)一調動指揮。
3.2協(xié)同作戰(zhàn)、統(tǒng)一行動原則。撲救車站火災,各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加強協(xié)同,做到整個滅火救援現(xiàn)場一盤棋相互之間要密切配合、協(xié)調一致,提高滅火救援效能。
3.3加強第一時間出動原則。發(fā)生火災事故時,各崗位迅速行動,積極搶險,力爭將火災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4堅持“救人第一”原則。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正確處理救人和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把保障乘客、人員的生命安全在首位。
3.5堅持自救和外援相結合原則。撲救車站火災要充分利用內部固定消防設施,積極疏散搶救人員,有效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4 工作規(guī)范
4.1 成立地鐵車站火災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4.1.1 成立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運營公司總經(jīng)理
副總指揮:運營公司副總經(jīng)理以及地鐵公安分局領導
成員:控制中心、客運部、安全稽查部、行車設備部、車站設備部、車輛部、綜合部負責人、事發(fā)車站負責人以及地鐵分局派出所領導。
4.1.2 職責:
4.1.2.1 負責滅火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決策;
4.1.2.2 貫徹哈爾濱市上級部門的各項指示、命令,保持與上級部門及事故現(xiàn)場通訊聯(lián)系,及時向上級匯報現(xiàn)場情況;
4.1.2.3 組織恢復地鐵設備,盡快恢復正常運營秩序;
4.1.2.4 組織現(xiàn)場的勘察、取證。
4.1.3 成立現(xiàn)場指揮部
組長:運營公司主管運輸、安全副經(jīng)理
副組長:控制中心、客運部、安全稽查部、行車設備部、車站設備部、車輛部、綜合部負責人、地鐵分局派出所領導;
組員:各相關中心(分部)負責人、事發(fā)車站負責人、各相關部門專業(yè)工程師等人員。
4.1.4職責:
4.1.4.1負責火災現(xiàn)場的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現(xiàn)場情況,聽取指示;
4.1.4.2負責與地鐵公安人員、消防力量一道,積極疏散乘客、營救被困人員,搶救財產(chǎn),控制、撲救火災。
4.1.4.3 負責配合醫(yī)療人員,做好現(xiàn)場救治和傷病員轉運。
4.1.4.4 負責做好滅火救援所需物資供給及滅火救援人員飲食、飲用水等保障工作;
4.1.4.5負責配合地鐵公安人員,維護現(xiàn)場秩序,保護好現(xiàn)場,作好現(xiàn)場勘察、調查取證工作。
4.1.4.6負責修復損壞設備、積極組織開通,恢復正常運營秩序。
4.2 應急信息報告
4.2.1 報告原則:
a) 迅速、準確、真實、簡單明了、逐級上報的原則;
b) 分公司內部及協(xié)作單位并舉的原則;
4.2.2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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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發(fā)生時間(月、日、時、分);
b) 發(fā)生地點;
c) 火災事故概況及原因;
d) 車站人員情況及傷亡情況,
e)車輛、線路等地鐵設備損壞情況;
f) 其他必須說明的事項。
4.2.3 報告程序
4.2.3.1車站安全員在接到乘客火災報告或發(fā)現(xiàn)火災后立即報告車控室或車站值班員通過FAS發(fā)現(xiàn)并確定火警位置,通知車站安全員立即趕赴現(xiàn)場確認,車站安全員現(xiàn)場確認后,將火災情況報車控室。
4.2.3.2行車值班員接到車站安全員報告后,立即向行調、值班站長、站長報告火災情況,并報告119火警、120急救中心、地鐵公安分局、駐站工班人員;值班站長接到車站值班員通知后,協(xié)助通知相關人員。
4.2.3.3控制中心行調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值班主任、主任,并上報應急指揮部, 值班主任接到行車調度員通知后,協(xié)助通知相關人員。
4.2.3.4應急指揮部人員在接到控制中心關于發(fā)生火災事故的報告后,須在10分鐘內集結,趕往事故現(xiàn)場。在到達現(xiàn)場前,由車站站長擔任負責人(站長不在車站時,由值班站長擔任),組織現(xiàn)場乘客疏散、滅火工作,并與控制中心保持聯(lián)絡,隨時上報火災變化情況,待應急指揮部人員、公安人員和消-防-隊員到達現(xiàn)場后,負責介紹情況,并聽從指揮。
4.2.3.5分公司安委會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總公司安委會,總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必須在兩個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
4.3現(xiàn)場人員安排
a) 應急指揮部人員應立即趕赴各自工作地點,總經(jīng)理在OCC,副總經(jīng)理在事
故現(xiàn)場。
b) 各相關部門、中心(分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應立即趕赴各自工作地點,
同時做好本部門、中心(分部)的人員、工具、備品等的組織安排。 具體地點為:
控制中心主任在OCC;
客運部負責人在OCC,副部長在事故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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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部負責人在OCC,副部長在事故現(xiàn)場;
車站設備部負責人在OCC,副部長在事故現(xiàn)場;
行車設備部負責人在OCC,副部長在事故現(xiàn)場;
安全稽查部負責人在事故現(xiàn)場;
綜合部負責人在事故現(xiàn)場;
乘務、站務、設施、設備中心(車間)負責人在事故現(xiàn)場;
地鐵分局派出所領導在事故現(xiàn)場;
4.4應急處理
4.4.1 處置原則
反應迅速、報告及時、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險情、減少損失、盡快恢復運營。
4.4.2處理程序
4.4.2.1 站廳發(fā)生火災處理
4.4.2.1.1值班站長
a) 向車控室下達緊急疏散指令;
b)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c)領導客運值班員、售票員、站廳巡檢員、公安、保安、駐站工班人員組織站廳乘客往站外疏散,阻止乘客下站臺。
d)確認將站廳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報告車控室;
e)組織并確認全部站臺、站廳員工往站外撤離;
f)火災撲滅后,組織員工清理現(xiàn)場。
g)具備開通條件后,恢復運營服務;
4.4.2.1.2行車值班員:
a) 接到值班站長下達的緊急疏散指令后,立即向全體員工進行火災廣播,宣布
“緊急疏散指令”。
b) 將全站扶梯緊停旋鈕打到緊急關閉
c) 關閉廣告燈箱電源。
d) 聯(lián)系環(huán)控調度,根據(jù)指示在BAS上設置執(zhí)行相應的排煙模式
e) 加強與行調聯(lián)系,及時將火災變化情況向行調報告;
f) 布置站臺安全員組織站臺乘客全部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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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接值班站長匯報站廳乘客已全部離站后報告行調。
h) 接站臺安全員匯報站臺乘客已全部上車后報告行調。
i) 及時將消-防-隊的滅火情況匯報行調。
j) 從安全方向撤離出站。
k) 火撲滅后進行現(xiàn)場清理,清理完畢報告行調,并按行調指示恢復運營服務。
4.4.2.1.3行車調度員:
a)指示車站停止服務;
b)向全線客車通報火災情況,要求司機做好客車廣播。
c)接到車站值班員站臺乘客已全部上車匯報后,通知后面各次客車一律通過該站。
d) 加強與車站聯(lián)系,隨時掌握乘客疏散、消防滅火情況,作好信息的搜集、上報。 e)接到車站火災已撲滅、現(xiàn)場清理完畢報告后,如符合開通條件,則指示恢復運營。
4.4.2.1.4司機:
a)客車到達該站前,司機做好阻止乘客下車的客車廣播。
b)接行調命令后在該站通過,并做好客車廣播。客車到達該站前,司機做好阻止乘客下車的客車廣播。
4.4.2.1.5客運值班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在SC上執(zhí)行命令使所有進出閘機處于自由進出狀態(tài),關閉車站的所有TVM。如設置無效,則通知行車值班員轉動車控室操作臺上的AFC緊急疏散旋鈕。
b)組織好售票員、站廳巡檢員快速疏散乘客。
c)乘客疏散完畢后,關閉緊急出入口以外的其它出入口.
d)從安全方向撤離出站。
e) 得到行車值班員恢復運營的指令后,對SC進行設置,開放進出閘機,恢復服務工作。
4.4.2.1.6售票員
a) 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 停止售票,收好票、款。
b) 到出入口張貼暫停服務公告,打開員工通道,將乘客疏散出站,阻止乘客進站
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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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將站廳全部乘客疏散出站,引導消-防-隊進站滅火。
d) 從安全方向撤離出站。
e) 火災撲滅后,清理現(xiàn)場,撤除暫停服務公告,恢復服務。
4.4.2.1.7站廳巡檢員
a) 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引導站廳乘客從未受火災影響處疏散出站。 b) 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c) 從安全方向撤離出站。
d)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
4.4.2.1.8站臺安全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組織站臺乘客上車。
b)檢查確認站臺沒有遺留乘客后報告車控室。
c)阻止站廳乘客下站臺乘車。
d)從安全方向撤離到站外或乘車到下一站。
e)火災撲滅后,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
4.4.2.1.9公安/保安/駐站工班人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到站廳協(xié)助滅火。
b)組織站廳乘客往站外疏散,阻止乘客下站臺。
c)從安全方向撤離出站。
d)火災撲滅后,保安人員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公安人員組織調查火災原因。
4.4.2.2 站臺發(fā)生火災的處理
4.4.2.2.1 值班站長
a) 向車控室下達緊急疏散指令;
b)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c) 領導站廳巡檢員、站臺安全員、公安、保安、駐站工班人員組織站臺乘客從未受火災影響端往站廳疏散。
d)與站廳巡檢員、站臺安全員、公安、保安、駐站工班人員確認將站臺乘客全部疏散到站廳后,通知車控室;
e) 組織并確認全部站臺員工往站廳撤離。
f)火災撲滅后,組織員工清理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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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具備開通條件后,恢復運營服務; 4.4.2.2.2行車值班員:
a)接到值班站長下達的緊急疏散指令后,立即向全體員工進行火災廣播,宣布“緊急疏散指令”。
b)將全站扶梯緊停旋鈕打到緊急關閉 c)關閉廣告燈箱電源。
d)聯(lián)系環(huán)控調度,根據(jù)指示在BAS上設置執(zhí)行相應的排煙模式 e)加強與行調聯(lián)系,及時將火災變化情況向行調報告; f)接到值班站長通知站臺乘客已全部疏散到站挺后報告行調。 g)接到客運值班員通知將站廳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報告行調。 h)及時將消-防-隊的滅火情況匯報行調。
i)火撲滅后進行現(xiàn)場清理,清理完畢報告行調,并按行調指示恢復運營服務。 4.4.2.2.3行車調度員:
a)接到火災報告后,指示車站停止服務;
b)向全線客車通報火災情況,要求司機做好客車廣播。 c) 根據(jù)情況安排客車兩端車站扣車或命令客車通過該站。
d) 加強與車站聯(lián)系,隨時掌握乘客疏散、消防滅火情況,作好信息的搜集、上報。 e)接到車站火災已撲滅、現(xiàn)場清理完畢報告后,如符合開通條件,則指示恢復運營。
4.4.2.2.4司機:
a)接到行調在兩端車站扣車或在該站通過命令后,做好客車廣播。 4.4.2.2.5客運值班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在SC上執(zhí)行命令使所有進出閘機處于自由進出狀態(tài),關閉車站的所有TVM。如設置無效,則通知行車值班員轉動車控室操作臺上的AFC緊急疏散旋鈕。
b)組織好售票員快速疏散乘客,確認將站廳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通知車控室。 c)乘客疏散完畢后,關閉緊急出入口以外的其它出入口. d)火災撲滅后,清理現(xiàn)場。
e) 得到行車值班員恢復運營的指令后,對SC進行設置,開放進出閘機,組織售票員恢復服務工作。
4.4.2.2.6售票員
a) 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 停止售票,收好票、款。 b) 到出入口張貼暫停服務公告,阻止乘客進站乘車。 c)將站廳全部乘客疏散出站。引導消-防-隊進站滅火。 d)火災撲滅后,清理現(xiàn)場,
f) 得到行車值班員恢復運營的指令后,撤除暫停服務公告,恢復服務。 4.4.2.2.7站廳巡檢員
a) 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 迅速到站臺指引乘客向站廳疏散出站。 b) 阻止站廳乘客下站臺乘車
c) 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d) 從安全方向撤離到站廳。
e) 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 4.4.2.2.8站臺安全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組織引導站臺乘客從未受火災影響一端往站廳疏散。 b) 阻止站廳乘客下站臺乘車
c) 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勢蔓延。 d)從安全方向撤離到站廳。
e)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 4.4.2.2.9公安/保安/駐站工班人員 a)接到緊急疏散指令后,到站臺協(xié)助滅火。 b)組織引導站臺乘客往站廳疏散。 c)從安全方向撤離到站廳。
d)火災撲滅后,保安人員按值班站長指示清理現(xiàn)場,恢復服務,公安人員組織調查火災原因。
5 注意事項
5.1所有參加滅火、疏散、救人的人員應穿戴、攜帶好安全防護用品,加強個人安全防護。
5.2處理好滅火與撤離的關系,乘客疏散后盡快撤離,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5.3加強對出入口的控制,只能出,不能進入。
5.4開啟廣播系統(tǒng)通知疏散,要穩(wěn)定人員情緒,明確提示疏散方向,以免造
成疏散秩序混亂。
5.5有大量人員待疏散時,火災撲救中應盡可能不用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窒息性或毒性大的滅火劑。
5.6車站電纜電線密布,火災時滅火及救援人員要嚴防發(fā)生觸電事故。 5.7火災撲滅后,要及時清點人數(shù),檢查火場,防止復燃。
6.其他要求
6.1 安全稽查部部負責定期組織演練。
6.2 各部門、中心(分部)根據(jù)本預案制定相應級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 附錄
附錄A 事故、事件臺帳
附錄A
哈爾濱地鐵運營分公司事故事件臺帳
附加說明
本技術文本由技術委員會提出
本技術文本哈爾濱地鐵運營分公司安保部負責解釋 本文本主要起草人: 本文本主要審核人:
地鐵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西安市軌道交通二號線試驗段工程
火
災
救
治
應
急
預
案
編制:
審核:
中鐵一局集團
西安市軌道交通二號線試驗段工程項目部
2015年8月14日
火災事故救治應急預案
一、 編制目的:
為貫徹執(zhí)行GB/T2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標準和GB/T2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確保人身安全,針對潛在的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制定緊急預案,對本項目工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火災危險源提前作出科學、合理的應急安排,明確應急職責,識別緊急需求,使火災發(fā)生的時候能夠及時的控制,避免和減少對公共財產(chǎn)損失和對人身的傷害。
二、 應急措施:
1.成立應急組織機構:
注:本機構成員在事故發(fā)生后應該立即組織、迅速反應組建,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協(xié)調,明確個人的職責。
2.應急物資:
1)現(xiàn)場急救箱1個(內存酒精、棉球、繃帶、創(chuàng)可貼等藥物),毛巾數(shù)條。
2)急救擔架1付、被褥3套、氧氣瓶1個。
3)手推車5輛、高壓水槍及水帶100米。
4)130汽車1輛、轎車1輛、出租車及急救車根據(jù)情況及時聯(lián)絡。
5)消防滅火器數(shù)個。
6)現(xiàn)場龍門吊及施工吊車、云梯等。
3.應急措施及救治:
1)事故發(fā)生以后由張新義和宋再榮現(xiàn)場指揮滅火或者救治傷員,宋再榮撥打急救電話120求助。并向公司安質室報告事故。
2)楊永強負責組織現(xiàn)場的工人控制火勢,疏散事故現(xiàn)場的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并用滅火器和高壓水槍進行滅火。趙璞琪負責楊永成、于宜斌等提供擔架、被褥、水管等應急物資。
3)趙璞琪負責組織梁西軍、楊同海等組織現(xiàn)場的工人協(xié)助滅火;并且把受傷的人員用擔架抬至急救車上。
4)趙宏安負責組織劉琪瓊、王建新、胡玲夏、馬敏、李旭等在現(xiàn)場或急救車上對受害人進行簡單的包扎擦洗并把受害人送至醫(yī)院進行救護。
三、糾正及預防措施:
1. 停工整頓,分析事故的原因,追究事故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2. 在施工中應該對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進行重點防護,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或電氣焊的時候,要對火花進行控制,容易飛濺
的地方用木板進行防護,避免火花接觸安全網(wǎng)等易燃物。
3. 對職工進行重新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嚴禁在非指定吸煙處吸煙。
4. 在樓內容易發(fā)生火災的樓層設置消防器材,中午和晚上應該有專人進行巡視,發(fā)現(xiàn)有明火的地方及時的進行滅火。
四、應急通訊方式:
1. 對外求救急救中心號碼:120
2. 對內求助電話:029-86538427
3. 公司安質部電話:029-87864292
五、應急演練活動和培訓計劃由王志杰負責實施和編制。
六、本方案的實施負責人:張新義
中鐵一局集團
西安市軌道交通二號線試驗段工程項目部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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