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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
保密工作做的如何?有相關部門做了相關的調研。下面是愛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供大家閱讀!
保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篇1
在我國,工作秘密是一個法律概念,我國的《公務員法》、《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察法》等法律對此都有規(guī)定。但是,從整體上看,這些規(guī)定比較分散、不集中,且過于原則、不具體,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操作性較差,對工作缺乏指導性。特別是,隨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頒布實施,如何準確界定工作秘密的內涵與外延,做到依法保守工作秘密和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統(tǒng)一,是一個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的重要問題。
一、準確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國家秘密的無限膨脹。當前,我國的保密工作存在著“亂定密”等定密隨意性問題,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則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屬于國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確定為國家秘密事項,從而導致國家秘密的無限膨脹,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時有發(fā)生,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脅。準確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國家秘密的無限膨脹,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國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實施過程中,一些政府部門由于對工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顧慮而不敢公開、不愿公開,使一些有利于機關單位工作開展的信息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眾對此不理解、有怨言。準確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關部門解除顧慮,積極主動地公開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眾明確哪些事項屬于工作秘密、不宜公開,自覺限制自己的知情權,從而有利于積極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有利于保障機關單位正當行使職權。工作秘密是有機關單位在行使職權過程中產生的,公開或泄露將直接導致妨礙本單位相關職權的正常行使,損害公共利益,降低或減損其治理社會的效果,甚至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因此,機關單位有義務、有責任嚴加保護。同時,工作秘密的確定是一項行政自由裁量權,這項權力的濫用將會嚴重影響公眾的知情權,因此,機關單位應當謹慎地行使這項權力。所以說,準確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機關單位明確工作秘密的確定與保守既是權利又是義務、既是權力又是職責,保障其正當行使職權。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為秘密的一個重要分類,其內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沒有明確界定。權威部門、地方法規(guī)和學界對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種。一是《公務員法》起草部門的界定,其含義為:(1)除國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務活動中不得公開擴散的事項。(2)一旦泄露會給本機關、單位的工作帶來被動和損害的。二是《廣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規(guī)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級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門的公務活動和內部管理中,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依照規(guī)定程序確定并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工作事項。三是學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在其公務活動中和內部管理中產生的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
這三種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內在和外在特征,但它們又分別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體僅限于各級國家機關,把某些事實上擁有工作秘密并需要準確界定的公共企事業(yè)單位排除在外;二是沒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質特征在于保障各級國家機關、授權單位正當行使職權;三是沒有歸納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從而導致實踐中確定工作秘密的隨意性;四是運用“否定式”來界定工作秘密并沒有說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須是一個肯定命題。基于此,筆者認為,從保障公民知情權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視角來看,所謂工作秘密是指各級國家機關、授權單位為了保障其職權的正當行使,依據簡易程序確定并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工作事項。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一)主體的廣泛性
毋庸置疑,各級國家機關是產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嚴加規(guī)范的最重要的主體,但是,除了各級國家機關以外,某些得到授權的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也是產生工作秘密并需要嚴加規(guī)范的主體。實踐中,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逐步推進,某些企事業(yè)單位獲得委托授權以從事公共事業(yè)管理、服務活動,這些企事業(yè)單位自行確定的工作秘密存在著與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權發(fā)生沖突的可能,所以,對此類主體的工作秘密也必須予以重視并準確界定。
(二)職權的正當性
行政機關、授權單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單位的內部管理事項和外部管理事項,無論是內部事項還是外部事項都和機關單位的正當行使職權有關。根據現(xiàn)代國家發(fā)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行使職權的過程應當公開,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但是,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在其行使職權過程中產生的有些事項的確不宜公開。對這些事項,世界各國都把它作為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的一項行政特權予以保護。但需要注意的是,這項特權只能僅限于保障行政職權和授權職權的正當行使,而不能試圖掩蓋行政違法或行政錯誤。與此不同,國家秘密是事關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如果泄露將會直接導致國家整體安全和利益的損害,是憲法賦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權。
(三)程序的簡易性
行政機關和授權單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過多、過濫的工作秘密就意味著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實現(xiàn)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對工作秘密進行實體上的限制外,還必須對其進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說,工作秘密的確定、保密期限的確定和變更、標示、涉密、解密等具體程序必須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慮,工作秘密的確定與保護程序不宜等同于國家秘密的確定與保護程序,而應突出其簡易性的特點。簡易程序是指行政機關和授權單位省略、簡化或合并國家秘密確定與保護程序的某些步驟和環(huán)節(jié),在較短時間之內確定與保護工作秘密的程序。簡易性不是隨意性,而是相對于國家秘密確定與保護程序的法定性、嚴格性而言,適當降低其標準。
(四)內容的保密性
一個事項被確定為工作秘密后,相關行政機關或授權單位應參照關于國家秘密保護措施的管理規(guī)定,對工作秘密涉密載體的產生、保存、流轉和銷毀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作出具體規(guī)定,并根據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劃定接觸范圍。但是,保守工作秘密與保守國家秘密稍有不同,國家秘密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國家秘密的絕對安全是最高目標、最高原則,對此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則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損害衡量原則,即當保密與公開的邊界出現(xiàn)模糊,不容易確定時,通過利益平衡原則,根據對社會的損害與效益分析,決定是否應該保密和公開。
(五)責任的行政性
保守工作秘密是國家公務人員的法定義務,一般由《公務員法》予以規(guī)定。我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公務員有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義務。國外也有類似的規(guī)定,只不過規(guī)定得更加寬泛,涵蓋了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在工作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比如法國1983年頒布的《國家和地方公務員一般地位法》第26條規(guī)定,公務員對在執(zhí)行職務當中或因執(zhí)行職務關系所得到的秘密、所知悉的事實、文件和報告都有保密義務。如果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或授權單位的辦事員不經授權泄露工作秘密,就違犯了《公務員法》,依法應承擔行政責任。
保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篇2
保密工作歷來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無論在革命戰(zhàn)爭年代,還是和平建設時期,我們黨都十分重視。這已成為黨的一個優(yōu)良傳統(tǒng)。切實加強基層單位的保密工作,是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根基。如果抓不好這一環(huán)很可能使中央的這一決定落空。因此,加強基層單位保密工作應該著力解決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是要做好定密工作。定密就是按法律法規(guī)確定信息的密級并在載體上作好密級標志。依法定密是法律賦予產生國家秘密單位的法定職責和義務。定密工作是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是分清密還是非密、是什么密并在載體上標明的過程,F(xiàn)在有些單位主要存在有密不定、定密不準、定密程序不規(guī)范等問題。定密的步驟和方法。
1.成立領導小組,做好組織上的準備。一般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為組長,有秘密事項任務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2.確定定密工作責任人并明確責任。定密工作責任人一般為辦公室負責文字起草審核的負責人。由定密責任人向單位保密委簽訂定密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和獎懲措施。
3.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掌握定密的標準和依據。
4.按規(guī)定的程序定秘。 主要是對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采取“對號入座”的方法確定密級和保密期。其具體程序可歸納為“擬定、審核、批準、記錄”八個字。“擬定密級”,是指由具體承辦人根據文件資料的內容,在《規(guī)定》中找到相應條款并在登記表中注明,然后提出定密的初步意見。“審核密級”,是指視工作量大小,可由分管領導或定密工作責任人審核初步意見是否準確并簽署審核意見。“批準密級”,是指審核后,由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文字記錄”,是指制作專門的國家秘密事項登記表,對國家秘密事項的名稱、載體形式、產生時間、密級、保密期限、定密依據、知悉范圍、承辦人、批準人及審批意見和日期等。對于復制、轉發(fā)載體信息的定密,可用“直接套用法”,按一般定密程序在新載體上注明。
二是要加強管理。保密工作的核心就在于管理,從保密警示教育片中揭示的失泄密案情來看,相當大的失泄密案子是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的。主要是做好三個方面的管理。
1.“管人”。重點是管理好涉密人員,主要包括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和能夠接觸國家秘密的領導以及領導身邊的工作人員還有在承擔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工作中,掌握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對于領導,要由單位保密委發(fā)文,落實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業(yè)務工作開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則,gongwen.diyifanwen.com/fanwen/1522/對各位領導分管的業(yè)務工作明確保密工作職責。對于其他涉密人員,要加強保密教育和提醒,進行上崗、在崗、離崗“三崗”教育。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要與單位簽訂保密責任書,工作人員離開涉密單位要與單位簽訂保密承諾書,并有相應脫密期。
2.“管物”。主要是加強國家秘密載體在生產、運輸、使用、保管、維修、銷毀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國家秘密載體是指載有國家秘密信息的物體,基本形式有四類:一是以文字、圖形、符號、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紙介質載體。二是以磁體物質記錄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三是以光、電信號記錄傳輸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四是含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設備、儀器、產品等載體。當前一個很重要的工作是管理好涉密計算機,做到“誰上網,誰負責”,“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另外,要確實加強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技術防范工作。
3.“管事”。主要是涉密事項及涉密活動的管理,如重要會議,重大涉密行動和重要涉密工程項目等,事前一定要制定保密工作方案,事中要分階段組織實施,事后進行檢查總結等。
三是要及時匯報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的泄密事件。按規(guī)定,所有發(fā)生的泄密事件,實行一事一報的制度,在事件發(fā)生24小時內上報主管的保密工作部門,以便于保密部門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和及時調查。
保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篇3
近年來,由于部分工作人員網絡安全意識不強而發(fā)生的保密文件泄密事件時有發(fā)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部分機關部門工作人員因為此類事件而受到處分。雖然我局加大涉密網絡管理力度,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泄密的安全隱患。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保密意識淡薄。由于長期處于和平時期,致使局部分涉密人員特別是有的領導干部保密意識和敵情觀念淡化,錯誤地認為,像四川大地震這樣大的災情情況都向全世界公開了,還有什么密可保。不可否認,隨著我們國家民主與法制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保密的范圍和事項正在逐步減少,但這并不意味著就無密可保。我們面臨的竊密威脅不斷加大,保密形勢更加嚴峻,保密任務更加艱巨。對此,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二是保密設施不完善。有些保密要害部位連起碼的“三鐵”(鐵門、鐵窗、保密柜)要求都沒有落實,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甚至出現(xiàn)內網與互聯(lián)網直接相連,沒有真正實現(xiàn)有效的物理隔離。有些同志對上網發(fā)布的信息把關不嚴,沒有實行嚴格的保密審查,造成網絡泄密。特別是當前我們對網絡的管理,手段還相當落后,基本處于不設防的狀態(tài)。
三是涉密載體管理混亂。隨意復制涉密文件資料,涉密磁介質(u盤、移動硬盤等)也沒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亂擺亂放,有的甚至將涉密文件當作廢品賣給個體廢品收購人員,存在著嚴重的失泄密隱患。
四是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不嚴。保密要害部位不夠明確。對在涉密崗位工作的涉密人員教育不嚴、管理不嚴,沒有按要求落實保密責任制。由于責任不明確,導致對有些重要部位的管理失控。
二、建議及意見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本系統(tǒng)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負責保密工作。要經常過問保密工作,及時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二)要開展自查自糾。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保密要求,迅速對本系統(tǒng)本部門的保密工作情況逐項自查自糾,重點查找保密工作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薄弱部位。要特別注重做好自糾工作,實行邊查邊糾。自查自糾工作不能搞形式,走過場,整改一定要到位。在自查自糾的過程中有什么問題,要及時報告相應的保密部門。
(四)明確保密職責。在新形勢下的網絡安全及保密組織管理體系中要嚴格按照“誰上網、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工作原則,加強對網絡安全及保密組織的領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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