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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條例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確各自責任,強化安全工作,才能確保在校學生身心安全,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明確與落實學校和各級責任人的安全職責,保障師生員工人身、財產(chǎn)和公共財產(chǎn)安全,維護學校的穩(wěn)定,根據(jù)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學校的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和各部門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按崗位落實安全責任制。
學校的安全工作突出保護校園內人員的人身安全,學校各部門不得以工作需要等任何借口忽視人身安全。
第三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的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是學校和各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負責人不得對安全工作推諉。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部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承擔領導責任。
第六條 本細則所稱安全事故是指火災事故、影響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教育教學事故及其它造成重大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突發(fā)事件。
第二章 安全工作責任
第七條 學校校長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保障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符合規(guī)定。
(二)為學校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及安全設施。
(三)確定逐級安全責任制,批準實施學校內部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校園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處置各種治安災害事故和突發(fā)事件的應急疏散預案。
第八條 學校確定一名負責人為學校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人對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協(xié)助學校校長管理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
(二)組織起草并督促各部門實施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提出有關安全的經(jīng)費預算方案。
(三)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定期召開各項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和總結學校安全工作。
(五)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部門和其他安全組織的日常建設與管理。
(六)校長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學校其他領導對自己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九條 學校的保衛(wèi)部門是學校組織實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負責起草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對各部門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督促各部門對安全隱患的整改。
(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五)協(xié)助公安機關處理治安、刑事案件和突發(fā)事件。
(六)擬定安全管理工作的獎懲事項。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安全措施,管理必要的安全設施、設備。
(三)對本部門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臨時聘用人員經(jīng)學校有關部門審核后在使用中進行安全教育與管理。
(四)經(jīng)常進行安全自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配合公安機關及其他安全管理機構和學校保衛(wèi)部門做好各類案件、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各部門確定所屬各處室、場所、房間等部位和各項工作的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其職責為:
(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本單位的安全制度與操作規(guī)程。
(二)熟練掌握責任部位和工作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操作及事故處理技能。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負責人。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當設立本部門兼職安全員,在本部門安全工作的負責人領導下,參與落實學校對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習、宣傳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規(guī)、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依法進行安全管理。
(二)協(xié)助安全工作的負責人落實逐級和崗位安全責任制。
(三)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檢查與管理,糾正各種違章行為。
(五)監(jiān)督、參與本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隱患釀成災害性事故。
(六)協(xié)助公安機關和學校保衛(wèi)部門的工作。
第十三條 安全員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本部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承擔直接責任。
各部門安全員接受公安、保衛(wèi)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考核、培訓,保衛(wèi)部門對嚴重不負責任的安全員有權提出更換,并給予處理意見。
第十四條 后勤管理部門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確保學校供水、供電安全。
(二)對學校各部位的電氣線路、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修、檢測。
(三)對校園內所管理的地下設施井蓋進行日常巡查,發(fā)現(xiàn)破損丟失應及時更換。
(四)監(jiān)督檢查用水、用電情況,糾正違章用水、用電行為。
(五)對校舍(宿舍、教室、辦公室等)、校園道路、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排除危安全隱患。
(六)對校內承租、承包人簽訂相應的安全責任協(xié)議,并對其使用房屋的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該房產(chǎn)的安全承擔管理責任。
(七)負責學校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新建、改建工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設計、施工、驗收。
(八)加強食堂、餐廳安全管理,確保公共飲食安全。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從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十五條 進行有毒、腐蝕、放射、易燃易爆、高壓、競技運動等危險試驗和教學的處室組,對試驗和教學的安全負責。
教務處對學生校外實習、野外實習的安全負責任。
第十六條 學校學工處的負責人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xié)助保衛(wèi)部門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及時解決學生當中的各種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發(fā)的各種糾紛和案件,避免群體事件及其他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
(三)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內外各項活動的安全管理。
(四)參與處理涉及學生的傷害案件、人身傷亡事故,做好學生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七條 校長辦公室負責外籍教師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外籍師生進行安全宣傳與教育,檢查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在校園內舉辦大型活動的部門對活動的`安全承擔責任,主辦部門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所舉行活動有重大安全隱患,應當經(jīng)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活動。
(二)活動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員負責現(xiàn)場秩序的維護。
(三)必須保證安全出口全部暢通,每一出口必須有專人把守。
在活動中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舉行活動的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同時追究主辦部門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第十九條 在校園內參加各種活動、輔導班、學習班的學員及未成年人學員的監(jiān)護人在校園內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與參加活動有關的糾紛,由活動的主辦部門負責解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涉及學校相關部門的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與必要的紀律處分和經(jīng)濟處罰。
第三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各部門對保衛(wèi)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應當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從重處理,對直接責任人按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反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對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特大安全事故,學校的安全責任人承擔領導責任。
(二)重大安全事故,學校的安全管理人承擔領導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發(fā)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承擔領導責任。
(三)較大的安全事故,各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四)對各類安全事故的其他責任人按照崗位責任制的要求,確定各級、各崗位安全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對安全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分為行政處分和經(jīng)濟制裁。對黨政干部或其他人員的政紀、紀律處分由校長辦公會做出處理決定。
行政處分的內容應當包括:取消個人的評優(yōu)評先資格;取消個人的晉級、晉職資格;降低個人崗位津貼等級或取消其崗位津貼資格。
經(jīng)濟制裁由校長辦公會提出制裁額度,由財務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學校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篇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jù)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級部、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年級主任和督查干事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級部、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 室、各級部、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受傷人員實施救治,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lián)系,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班主任安全職責
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據(jù)學校和年級部的安排和要求,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讓學生了解學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使學生掌握一定自救、自護技能,提高安全意識。在重大節(jié) 日前和放假前對學生安全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
3、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排隊打飯,以免發(fā)生擁擠、踩踏和燙傷事故。
4、如遇突發(fā)事件如晚間停電、失火、地震等,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本班教室,及時觀察險情,并組織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應急預案,進行有序的疏散。
5、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珍愛友情、和睦相處教育。平時一旦遇學生之間發(fā)生矛盾,要及時了解情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導,避免矛盾進一步惡化,并及時向年級部和政教處匯 報,說明情況。堅決杜絕群毆事件發(fā)生。
6、及時統(tǒng)計放假返校缺勤的學生,要及時和家長取得聯(lián)系,了解原因,并及時向政教處匯報,說明情況。
7、給學生開假條要看見家長,并確信家長簽字或受家長電話委托。
8、班主任對家長或監(jiān)護人告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不宜在學校學習的學生,應當建議學生休學,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9、一旦發(fā)現(xiàn)學生受到傷害或者患有嚴重疾病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采取措施,積極予以救護,并報政教處和通知家長,以更好的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10、要經(jīng)常對本班教室和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抓緊時間解決。
體育組負責人安全職責
1、經(jīng)常檢查體育器材室、室內體育器材、室外體育設施(如;單杠、雙杠、籃球架、乒乓球臺等)的安全隱患,及時維護室內體育器材和室外體育設施,排除安全隱患。每 學期的開始和學期中期全面檢查、維護一次。
2、每個學期的開始及時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態(tài),做到心中有數(shù),安排好不能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的學生。在進行正常教學時,根據(jù)教學內容,做好保護與幫助,學生發(fā)生意外傷 害事故,馬上送到醫(yī)務室或醫(yī)院進行急救,并及時通知學校有關領導及家長。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篇3
一、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副校長具體抓,學校教職工具體落實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負責的管理機制,確保責任層層落實,齊抓共管。
二、校長應經(jīng)常定期組織安全工作人員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項責任制度;定期檢查指導安全工作情況;并注意組織全校師生,利用各種機會對學生進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時,每期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三、班主任對學生安全教育,監(jiān)管等負責重要職責。
1、班主任應利用班隊會和各種活動對班級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應強化工作,平時多注意了解,觀察學生,發(fā)現(xiàn)不安全現(xiàn)象和首頭應及制止、教育,并對個別較嚴重的學生應作好跟蹤調查。
3、班主任每期主期舉辦兩次以上的安全教育為內容的主題隊會,對學生采取多種形式的`教育。
4、按學校的要求,定期跟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科任教師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安全同樣負有責任。
1、科任教師應根據(jù)教學內容,結合實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任課教師對新教學科應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學生作好安全防范。
3、體育、實驗等具有危險性的課程,教師應事先對有關安全防備及預防采取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五、學校應定期跟相關責任人(含班主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職責。
六、學校保衛(wèi)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作好學校保衛(wèi)工作。同時,學生在校期間,保衛(wèi)人員應隨時觀察發(fā)現(xiàn)學生不安全現(xiàn)象,應及時排除、制止、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進行,按《安全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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