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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相如完璧歸趙論原文及賞析
原文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fù)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shè)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而責(zé)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柔廉頗,則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譯文:
藺相如完璧歸趙,人人都稱贊他。但我不敢茍同這一看法。
秦國以十五座城池的空名,欺詐趙國以勒索和氏璧。這時說它要得到璧是實情,而不是借此以窺視趙國。趙國知此實情就不給,不知此實情就給;知此實情而懼怕秦國就給,知此實情而不懼怕秦國就不給。這只要兩句話就能解決了,為何既懼怕它而又去激怒它呢?
況且秦國想要得到玉璧,趙國不給,雙方都沒有什么是非曲直可言。趙國送去玉璧而秦國不給城,其曲在秦。秦國給城而趙國收回了玉璧,其曲在趙。要想使秦國理屈,則不如放棄玉璧;害怕失去玉璧,則不如不給。秦王既然按照地圖劃給了城池,又設(shè)九賓之儀典,齋戒之后才接受玉璧,其勢已是不得不給城的了。如果秦王得到了璧而不給城,相如便可上前陳述:“我本來就知道大王是不會給城的。這璧不就是趙國的一塊玉璧嗎?而十五座城池是秦國的寶物,F(xiàn)在假如大王以一塊璧的緣故,而拋棄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城的百姓,都會深深怨恨大王像草芥一樣拋棄了他們。大王不給城,而騙去了趙國的璧,為了一塊璧的緣故而失信于天下,我請求死在這里,以表明大王的失信!边@樣,秦王未必不歸還玉璧。當(dāng)時為什么要派手下的人藏璧逃離,從而使理直的一方歸于秦國呢!
當(dāng)時秦國并不想與趙國關(guān)系破裂啊。假如秦王怒斬相如于市上,再派武安君率十萬大軍逼臨邯鄲,責(zé)問璧的去向以及趙國的失信,一次獲勝可使相如滅族,第二次獲勝玉璧終究還得屬于秦國。
因此我說,藺相如之所以能保全玉璧,那是天意。至于他在澠池對秦國的強(qiáng)硬較量,以柔韌使廉頗慚悟,就越來越顯得高妙了。而他能完璧歸趙的原因,的確是上天在偏袒他。
注釋:
。1)情:真實意圖。
(2)曲:不公正,不合理。
。3)九賓:九位迎接使者的儐相,皆立于朝廷上,是戰(zhàn)國時期隆重的外交禮節(jié)。
。4)紿(dài):欺騙,欺詐。
(5)僇:通“戮”,殺。
。6)武安君:秦將白起的封號。
(7)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8)責(zé):求,這里指索取。
。9)族:滅族。
。10)勁澠池:指藺相如在澠池(今河南林縣)迫秦王為趙王擊缶之事。
。11)柔廉頗:指藺相如對趙大將廉頗委曲容讓,終使廉頗感悟并負(fù)荊請罪之事。
賞析
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逆平常觀點而提出這樣一個看法:“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shè)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經(jīng)看著地圖劃給趙國城池,又在(朝堂上)設(shè)了“九賓”的禮儀,齋戒(五天)后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勢就不能不給城。王世貞認(rèn)為秦王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了愿意用十五城換和氏璧的決心,而藺相如卻又將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趙國,這就反而顯得藺相如失信了。反讓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斬藺相如并發(fā)兵攻打趙國,以其失信。之后王世貞得出結(jié)論,藺相如此次實在是僥幸。趙國逃脫災(zāi)難也是僥幸,是上天保護(hù)了理虧的一方。
這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大概內(nèi)容,然而我不敢茍同,請仔細(xì)閱讀《廉頗藺相如列傳》原文第三節(jié):“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寧以負(fù)秦曲”可見藺相如對“理虧與得理”之間是有相當(dāng)正確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經(jīng)權(quán)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貞在“理”上的思考或許是多余的。
最關(guān)鍵的還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藺相如的一番言語:“秦強(qiáng)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qiáng)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藺相如的這番言語實在是完全得了理。現(xiàn)在的國際形式是秦強(qiáng)趙弱,否則也不會有您秦王一句話而趙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來。試問處在弱勢地位的人如何去保護(hù)自己?處于被動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損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話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將十五城割讓給我趙國,我趙國豈敢不給你和氏璧?我將不但輸在理,還輸在義上,屆時您秦王可率三軍,往其他五國宣揚(yáng)我趙國的不講信用,恐怕愿意聯(lián)秦起兵的不止一國吧?恐怕虎視眈眈妄圖侵吞趙國土地而找不到機(jī)會的國家也不止一個吧?因此從弱者趙國來看的話,藺相如此番言語實在是精彩,切合實際。
第三,秦王其實并不想給趙國十五城。哪怕秦王又齋戒又設(shè)“九賓”之禮,那也只是做個樣子,走個形式。破綻其實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話上:“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這句話恐怕經(jīng)常容易被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忽視吧?其實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與否是秦國占有主動,然而當(dāng)藺相如秘密將和氏璧送回趙國并自己也全身而退后,秦王便再無音訊,倘若其真心實意想通過平等的手段來獲取和氏璧,途徑實在是有。然而這件事卻終究不了了之,而戲劇性的是,這樣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終成就了藺相如。
再次思索時覺得不敢非議王世貞先生的論斷,然而在閱讀中自己產(chǎn)生了些許拙見,便忍不住要躍然紙上,也便濁了讀者的耳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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