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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31 15:48:2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huán)節(jié)。

  1.3本規(guī)定自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1.4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總監(jiān)負責解釋。

  1.5本規(guī)定與上級相關規(guī)定有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編制依據(jù)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guī)定》

  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xx元以下,能獨立發(fā)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huán)、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shù)取?/p>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guī)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xiàn)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wǎng)等。

  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tǒng)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jiān)督指導。

  5.2.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tǒng)一采購、管理或發(fā)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jiān)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jiān)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鑒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臺帳;

  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guī)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yè)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jīng)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jiān)。

  6.3.2安全總監(jiān)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jiān)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采購或委托項目采購后,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xù)領回下發(fā)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

  安全鑒定證;

  產品說明書;

  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jīng)核算,采取措施并經(jīng)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jīng)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xiàn)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fā)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后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7.8.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guī)定并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采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綁扎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guī)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jīng)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yè)中,應采取吊環(huán)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鉤環(huán)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桿: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志清晰;不超試驗周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xiàn)象;不超試驗周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于3cm;帽殼無裂紋;系帶調節(jié)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桿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wǎng):檢查網(wǎng)繩無斷裂;警告標志(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yǎng)和簽定。修復后的機具應經(jīng)試轉簽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qū)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guī)》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shù),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數(shù)。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托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周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貼不干膠制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并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內,房內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桿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桿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tǒng)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并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絕緣手套出現(xiàn)漏氣現(xiàn)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guī)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guī)定要求;

  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xiàn)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匯總后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jiān)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jiān),由安全總監(jiān)組織鑒定后確定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2

  1、建筑安裝企業(yè)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yè)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guī)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10、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yè)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yè)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3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三、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懷來理想上城住宅小區(qū)5#樓,建筑面積6136.18m2。建筑高度為18.25米。建筑景觀效果優(yōu)美。本工程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地上六層。本工程建筑等級二級,建筑物抗震設防裂度為8度。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1、施工機具設備安裝,必須由工地工程技術人員向專業(yè)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口頭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及被交底簽字手續(xù),作業(yè)前由班組長向工人做好班前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機械用電系統(tǒng)安裝必須由專職電工來完成)。

  2、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維修、保養(yǎng)(機械設備檢修時要拉閘斷電,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各工種使用的機具設備要分別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

  4、機械設備的基礎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設機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嚴禁酒后上崗,機械在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

  6、特種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7、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參加人員:工長、技術員、專業(yè)組長、專職安全員、機械使用負責人。經(jīng)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驗記錄入檔。

  三、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1.機械設備進場后由技術、生產、機械及有關部門組織正確安裝調試及驗收,要經(jīng)常性保養(yǎng),保持施工機械完好狀態(tài)。

  2.對機械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每臺機械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嚴格執(zhí)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制度)制度。

  3.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機械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4.對大型機械特別是塔吊、垂直提升機械,外用電梯等設備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5.每臺塔吊至少要有兩名持證上崗的信號指揮員,非信號員不得指揮塔吊。信號應清晰準確,各工種應配合一致,協(xié)調工作。嚴禁超負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掛鉤,五級以上大風或下大雨嚴禁作業(yè),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運行方向下方,盡量減少人員作業(yè)和活動。

  6.中小型機械應有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雜、防濕。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4

  1.0目的

  加強材料機械性能試驗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0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計量室試驗設備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0內容

  3.1試驗人員應熟悉設備的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不得超負荷使用。

  3.2操作前應先檢查設備各部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才能啟動設備。

  3.3試驗機上不準放置工具雜物等試驗完成后應把試件取下。

  3.4脆性材料的硬度、彎曲、壓縮及疲勞試驗須加防護裝置,防止材料崩裂傷人。

  3.5高溫拉伸或其它升溫試驗,需電爐加熱時,應控制電流均勻上升。在裝卸試樣時,必須斷電,必要時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須遠離電爐。

  3.6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3.7試驗員工作時要集中精力,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須離開,應停機或向代管人作交待。

  3.8進行試驗時必須注意:

 、俑鶕(jù)試樣形狀、規(guī)格及性能,選擇好測量范圍、夾具、加相應砝碼及安裝必要的附件;

 、谠囼炃伴_始前,先作幾次瞬時啟動(開、停),便于潤滑和檢查試驗機運轉部件狀況;

 、酃ぷ魍戤吅,應各部歸位,并關閉油閥、電源。

  3.9試驗機每年由計量部門校驗一次。每季度用測力計自行校驗一次。測力計每年校驗一次。

  3.10長期不用的機器、設備應上油密封加罩并定期檢驗、保養(yǎng)。升降絲桿及上下夾頭要經(jīng)常加油潤滑,光亮部分應涂上防銹油。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5

  1、施工現(xiàn)場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2、機械租賃合同;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4、拆裝合同書;

  5、設備出租單位、起重設備安拆單位等的資質證書資料復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設備統(tǒng)一編號

  6、機械設備平面布置圖;

  要求:要于施工現(xiàn)場相符合

  7、總包單位與機械出租單位共同對塔機組、外用電梯機組、電動吊藍操作者和安裝人員的聯(lián)合安全技術交底;

  8、大型設備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9、群塔作業(yè)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10、塔吊安裝、頂升、拆除、驗收記錄(八張表);

  11、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記錄(六張表);

  12、電動吊藍的`驗收表;

  13、中小型設備進場驗收表或記錄;

  14、現(xiàn)場設備臺賬;

  15、各類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16、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交底日期等

  17、機械操作人員及起重吊裝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

  18、自檢及月檢記錄和設備運轉履歷書;

  要求:時間、組織人、參加檢查人員、查出的問題、問題的整改要求、整改負責人及期限、整改后復查記錄

  19、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要求:參加受培訓人員名冊(姓名、性別、單位工種成績)、試卷用紅筆批改、扣分依據(jù)和所分數(shù)。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6

  近年來,各施工企業(yè)陸續(xù)購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機械,這些機械對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藝質量起了很大的作用。為了加強管理,減少和杜絕起重機械事故的發(fā)生,保障設備和人身安全,經(jīng)多次研究,討論、修改,現(xiàn)頒發(fā)《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提出三點要求,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各電管局,各省(市、自治區(qū))電力局、電建局、要切實加強對起重機械的管理和安全監(jiān)督工作,各施工企業(yè)要對機械的安全進行全過程管理,按《規(guī)定》要求,認真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限期解決。

  二、能源部施工機械檢測中心為我部施工機械安全檢測的專業(yè)部門,掛靠在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檢測中心應加強與各施工企業(yè)的聯(lián)系,互相配合,搞好檢測工作。

  三、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起重機械檢驗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機械操作證》、《起重機械檢驗員證》方可操作和出具檢驗報告。

  請各有關單位將貫徹執(zhí)行《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情況及時告能源部。

  【章名】附: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加強大型起重機械的全面管理,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的大型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機械是指起重量在30噸以上的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鐵路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和龍門式起重機。其他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1.各施工企業(yè)新購和在用的大型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具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對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機械必須經(jīng)部里認可的檢驗部門鑒定認可后,方可使用。

  2.新購的大型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根據(jù)產品說明書等有關技術資料(外文資料須及時譯成中文)以及國標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等規(guī)定,制定針對本起重機的安全操作和保養(yǎng)制度并組織學習貫徹,在此之前不得使用。

  第四條各施工企業(yè)的.大型起重機械,按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專業(yè)維修的原則向使用單位提供服務,以保證大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條機械管理部門對起重機械的技術狀況、維修保養(yǎng)、安全操作和執(zhí)行制度的情況,實行監(jiān)督管理和考核。各工地、站、隊單位的領導和操作人員,要接受檢查,對機械管理部門提出的問題,要在限期內認真解決。

  第六條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對起重機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負全面責任,明確操作、指揮、維修、監(jiān)護的崗位責任。日常機務管理要設置專職機械員,大型起重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機長負責起重機的全面工作,并組織做好檢查、保養(yǎng)、潤滑、記錄、監(jiān)測等工作。大型起重機械必須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技術工作。

  第七條起重機械要嚴格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制度,起重機械調動時,應執(zhí)行機調人隨的規(guī)定,并且使用、保養(yǎng)、維修等有關資料必須要隨機調動。

  第八條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取得省電力局發(fā)放的《機械操作證》方具有操作資格,經(jīng)定機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權力。操作人員不僅要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還必須掌握機械的性能、結構、原理和用途。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和隨機出廠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使用起重機。

  第九條操作大型起重機械要嚴格遵守下述規(guī)定:

  1.經(jīng)司機全面檢查,確認起重機已具備安全可靠使用條件,并做好保養(yǎng)作業(yè)和檢查記錄,方可按指揮信號作業(yè)。

  2.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

  3.起重機發(fā)生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嚴禁帶故障作業(yè)。

  4.司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和作業(yè)場區(qū),避免發(fā)生過卷和碰撞。起重機起落臂桿、行走、回轉時要注意觀察周圍情況,另一司機負責監(jiān)護。

  5.操作室應有操作規(guī)程、潤滑圖表、操作保養(yǎng)責任制及機長、值班司機掛牌,操作室內其他人員不準進入。

  6.檢查保養(yǎng)起重機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7.起重機軌道和電纜要符合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并做好記錄。

  8.安全保護裝置要齊全、靈敏、可靠。

  9.實行多班作業(yè)要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記錄和檢查工作。

  10.dbo系列起重機和起重量在100t及以上的(針對進口的特大型起重機械)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針對本機性能的專門培訓。

  11.堅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撥、不吊。(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12.高架型式的起重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機的有關防風措施和規(guī)定。

  第十條專業(yè)單位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修理記錄要認真填寫,齊全準確,交機械管理部門歸檔。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要根據(jù)國際gb6061-85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部門頒發(fā)的起重機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要求,做好起重機的檢查和檢驗工作。

  1.班前日常檢查:由司機在班前、班后進行,多班作業(yè)由交接班司機共同按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檢查。

  2.經(jīng)常性檢查:使用單位的機械員同司機共同對起重機的主要部位和潤滑保養(yǎng)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組織處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檢查:使用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機械員、司機和維修人員共同參加,每年必須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檢查內容:

  (1)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2)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的可靠性。

  (3)傳動機構、制動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

  (4)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接、鉚接、螺栓的聯(lián)接情況。

  (5)鋼絲繩的磨損、變形和尾端固定情況。

  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立即組織修復,并將經(jīng)常性檢查和定期檢查情況向機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報告。

  4.檢驗:除按定期檢查的內容進行外,還要對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安全保護裝置做全面試驗。此項工作由能源部認可的檢測部門承擔。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每二年進行一次。

  (2)經(jīng)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交付使用前。

  (3)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在重新使用前;

  (4)經(jīng)過暴風、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wěn)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受到損害的起重機。

  第十二條起重機的指揮人員應經(jīng)過專業(yè)知識和起重機常識的培訓,應具有網(wǎng)、省局,電建局,總公司頒發(fā)的技術證件,指揮時應帶有明顯標志并保證起重機行走通道沒有障礙物。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要加強對鋼絲繩的管理,經(jīng)常檢查,按規(guī)定選用鋼絲繩,嚴格執(zhí)行鋼絲繩報廢技術標準。

  第十四條經(jīng)常檢查潤滑油,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要求添加、更換潤滑油、脂。

  第十五條起重機的工作場地、軌道基礎和軌道鋪設,要符合本機型的技術要求,嚴格執(zhí)行質量檢查驗收制度。起重機軌道設專人維護和清理雜物。

  第十六條起重機的超負荷作業(yè)要嚴格管理,以確保安全。

  1.必須超負荷作業(yè)時(不得超過額定負荷的10%),由使用單位提供可靠的計算依據(jù),制定合理的作業(yè)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出現(xiàn)險情時的搶救方案),辦理超負荷工作票,經(jīng)公司總工批準,由安全、機械、施工部門共同監(jiān)督實施,各負其責。

  2.超負荷作業(yè)前,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確認起重機機況良好,方可作業(yè),起重機如有故障,不得作業(yè)。

  3.超負荷作業(yè)后,使用單位組織對起重機全面檢查,并將超負荷作業(yè)和檢查情況記入本機檔案。

  第十七條兩機以上聯(lián)動作業(yè),由使用單位提出作業(yè)方案,經(jīng)公司總工批準方可進行。

  第十八條新購、大修后或移裝的起重機,在安裝前由安裝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起重機進行技術檢查,對由于運輸不當或保管不善所產生的變形,開焊等缺陷,要認真進行檢修、校正,做好記錄,達到技術要求后方可安裝。

  第十九條所有電器保護裝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設施,在安裝前均應認真檢查,證明其完整無損并靈敏可靠時,方可安裝。

  第二十條大型起重機的拆卸和安裝,要制定拆裝工藝規(guī)程(包括安全防護措施方案),并經(jīng)機械、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總工審查批準,拆裝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的單位)要嚴格遵守拆裝程序,對參加拆裝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裝時要有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

  第二十一條大型起重機安裝畢后,要按規(guī)定進行調試,對各部位的安全裝置要進行可靠性試驗,對整機進行負荷試驗。安裝、調試、負荷試驗記錄等交機械管理部門歸檔保存。驗收工作由安裝單位組織,機械管理部門和使用單位參加,驗收合格后安裝單位可向使用單位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的結構、技術參數(shù)和電器控制系統(tǒng)不得任意修改,必須改裝時應提出計算資料、施工圖紙和改裝方案,在不改變原機構性能時,由機械管理部門同意,公司總工批準。改變性能時應經(jīng)公司總工審核報主管局批準后執(zhí)行,改裝后的系統(tǒng)必須經(jīng)過試驗由機械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經(jīng)過六個月試運后辦理驗收,改裝的資料歸檔保管。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械不準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二十四條使用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技術保養(yǎng)規(guī)程》,保養(yǎng)作業(yè)由使用單位領導組織進行,并將保養(yǎng)執(zhí)行情況報機械管理部門,使用單位要明確規(guī)定保養(yǎng)責任制。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現(xiàn)重大機械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jīng)濟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可根據(jù)本單位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及獎罰辦法。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7

  一、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職責

  1、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市區(qū)有關部門關于起重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

  3、組織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起重機管理體系;

  4、組織制定并審批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常督促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

  5、審批本單位起重機選購及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

  6、經(jīng)常深入使用現(xiàn)場,查看起重機使用狀況;

  7、組織起重機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門負責人職責

  1、在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

  2、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審核本單位有關起重機的統(tǒng)計報表;

  4、組織做好起重機使用管理基礎工作,檢查起重機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情況;

  5、抓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操作人員技術素質;

  6、根據(jù)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狀,審定所編制的起重機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yǎng)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7、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情況;

  8、參加起重機事故調查與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三、起重機操作人員職責

  1、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其他事情;

  2、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載運行;

  4、時刻注意安全生產,經(jīng)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敏性和可靠性;

  5、按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

  6、認真監(jiān)視儀器儀表,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7、認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8、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四、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起重機使用的維護與保養(yǎng)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yǎng);

 。ǘ┢鹬貦C投產前,必須按照起重機的使用特點認真編制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

  (三)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等活動,提倡實行包日常維修和日常保養(yǎng)的雙包貴任制;

  (四)保持起重機整潔和生產周圍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

  (五)認真執(zhí)行巡回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栏駡(zhí)行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損壞起重機安全附件;

 。ㄆ撸┎僮魅藛T在正常操作狀態(tài)下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反映;

 。ò耍⿲νS煤头獯?zhèn)溆玫钠鹬貦C要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五、起重機事故報告制度

  (一)起重機發(fā)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起重機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或業(yè)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發(fā)生單位或業(yè)主還應直接報告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xiàn)場,妥善保存現(xiàn)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ㄈ┦鹿蕡蟾鎽ㄒ韵聝热荩

  1、事故發(fā)生單位或業(yè)主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2、事故發(fā)生地點;

  3、事故發(fā)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jīng)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ㄋ模┮苿邮狡鹬貦C異地發(fā)生事故后,業(yè)主或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監(jiān)督部門。

  (五)事故報告應在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報告方式除電話報告外,還應以傳真方式報告。

  黃埔區(qū)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82272400.傳真:82272370。

  六、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起重機必須經(jīng)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注冊登記,領取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須經(jīng)培訓,考取質量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相應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ㄒ唬┖J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不得超載進行吊裝和側向外吊作業(yè);

  2、不得將吊載在其他作業(yè)者頭上通過;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車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業(yè)中經(jīng)常使緩沖器與上描器沖撞;

  5、不得在吊載作業(yè)中進行檢修,維護和調整制動器;

  6、不得在吊載有劇烈振動時進行起吊、橫行與運行作業(yè);

  7、不得在吊載重量不清的情況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業(yè);

  8、不得隨意拆卸葫蘆式起重機上任何安全裝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情況下作業(yè):制動器失靈、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吊裝鋼絲繩損傷已達到報廢標準等;

  10、不得在捆綁不牢、吊載不平衡、易滑動、易傾翻狀態(tài)下,重物棱角處與吊裝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的情況下作業(yè);

  12、注意吊鉤是否在吊載的正上方;

  13、在狹窄的場所、吊載易傾倒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業(yè)中應隨時注意觀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確認電開關按鈕標記后再進行操作;

  16、確認吊具與吊裝鋼絲繩處于正常狀況,沒有掛扯其它物體時,再按動電開關按鈕;

  17、發(fā)現(xiàn)起重機故障時,先切斷總電源,再檢查;

  18、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地進行起升吊運;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處時,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蘆式起重機,在吊具處于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不少于兩圈的安全留數(shù);

  22、翻轉吊載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翻轉方向的反側,確認翻轉方向無人時,再進行操作;

  23、為減小吊載的擺動與沖擊,可以采取反向動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和交接班記錄簿,并交給接班人。

 。ǘ蚴狡鹬貦C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fā)出警告信號:

 。╨)起重機起動后即將開動前;

 。2)靠近同層其它起重機時;

 。3)在起吊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guī)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xié)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經(jīng)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guī)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jīng)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guī)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危險作業(yè),使機械在惡劣環(huán)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jù)事故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fā)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xiàn)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fā)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fā)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jù)。

  4.4.4發(fā)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fā)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shù)據(jù)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jù)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shù)據(jù)。

  b)如需拆卸發(fā)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fā)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fā)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huán)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jù),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shù)據(jù)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fā)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jù)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fā)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xiàn)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9

  鋼筋加工機械基本要求

  (1)鋼筋加工機械中的電動機、液壓裝置、卷揚機的使用,應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3.4、第4.7節(jié)及附錄c的規(guī)定。

  (2)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wěn)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yè)時應楔緊行走輪。

  (3)室外作業(yè)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4)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并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5)作業(yè)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0

  中轉站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中轉站機械的正常運轉,以下雜物不得進入中轉站。

  1、建筑垃圾、磚頭瓦塊;

  2、裝璜垃圾、廢舊鐵器;

  3、樹枝、木棒等;

  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規(guī)定如有違反或因管理不嚴,造成機械事故或損壞的,后果由當班管理員自己承擔。

  垃圾中轉站管理工作質量標準考核辦法

  1、中轉站未按規(guī)定時間開放,每次扣罰當班人20元。

  2、擅自脫崗的,每次扣罰當班人20元;因脫崗造成中轉站內物品被盜或遺失的,按價賠償,造成設備損壞的.,予以待崗處理。

  3、未維護好垃圾傾倒秩序的,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責任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由責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5、交班前未清理、沖洗地槽溝的,一次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6、臺帳記錄不會、不實的,一次扣罰當班人10元。

  中轉站安全管理制度

  1、非操作人員嚴禁進行機械操作。

  2、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嚴格按壓縮機械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壓臺懸空時,下面嚴禁站人。

  4、中轉站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

  5、因操作不當造成后果的,從重處罰。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1

  1、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學生行焊接特種作業(yè)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守各項安全規(guī)程。焊接實習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2、對各種電弧設備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漏電。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焊設備。

  3、每日上下班時對各種氣瓶進行檢查,防止漏氣,嚴格執(zhí)行氣表年檢制度。

  4、加強對各種電器開關的使用管理,嚴禁學生亂摸亂接和亂拆。嚴格執(zhí)行用電安全制度。

  5、嚴格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對各種輸氣管路級每日每班進行檢查,并做好設備使用記錄。

  6、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7、場內排氣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證實訓場內通風。

  8、做好下課“五關”:關門、關窗、關電、關機、關氣,加強安全防范。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2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lián)系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lián)系上,遇有問題及時匯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fā)以前所有工資,并對由此帶來的經(jīng)濟后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yè)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yè)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閑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fā)現(xiàn)一次,將給予辭退并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zhí)行項目上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fā)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huán)節(jié)。

  1.3本規(guī)定自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1.4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總監(jiān)負責解釋。

  1.5本規(guī)定與上級相關規(guī)定有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編制依據(jù)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guī)定》

  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xx元以下,能獨立發(fā)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huán)、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shù)取?/p>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guī)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xiàn)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wǎng)等。

  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tǒng)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jiān)督指導。

  5.2.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tǒng)一采購、管理或發(fā)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jiān)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jiān)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5.5.1.1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5.5.1.2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5.5.1.3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5.5.1.4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鑒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5.5.2.1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5.5.2.2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5.5.3.4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5.5.3.5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5.5.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5.5.3.2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臺帳;

  5.5.3.4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guī)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yè)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jīng)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jiān)。

  6.3.2安全總監(jiān)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jiān)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采購或委托項目采購后,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xù)領回下發(fā)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6.3.4.1安全生產許可證;

  6.3.4.2產品合格證;

  6.3.4.3安全鑒定證;

  6.3.4.4產品說明書;

  6.3.4.5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jīng)核算,采取措施并經(jīng)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jīng)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現(xiàn)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xiàn)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fā)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后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7.8.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guī)定并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采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綁扎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guī)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jīng)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yè)中,應采取吊環(huán)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鉤環(huán)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桿: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志清晰;不超試驗周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xiàn)象;不超試驗周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于3cm;帽殼無裂紋;系帶調節(jié)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桿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wǎng):檢查網(wǎng)繩無斷裂;警告標志(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yǎng)和簽定。修復后的機具應經(jīng)試轉簽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qū)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guī)》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shù),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數(shù)。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托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周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貼不干膠制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并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內,房內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桿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桿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tǒng)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并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9.3.1.1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9.3.1.2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9.3.1.3絕緣手套出現(xiàn)漏氣現(xiàn)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9.3.1.4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9.3.1.5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guī)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guī)定要求;

  9.3.1.6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9.3.1.7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9.3.1.8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9.3.1.9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xiàn)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匯總后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jiān)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jiān),由安全總監(jiān)組織鑒定后確定

  附表一登高板(腳扣)、安全帶(繩)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種類

  試驗靜壓(拉)力(n)

  時間

  (min)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腳扣

  980

  5

  圍桿帶

  2205

  5

  護腰帶

  2205

  5

  安全繩

  2205

  5

  附表二絕緣手套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電壓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附表三絕緣靴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工頻耐壓(kv)

  持續(xù)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絕緣桿(地線操作桿、驗電器操作桿)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分鐘

  5分鐘

  1

  工頻電壓試驗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電容性驗電器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啟動電壓試驗

  1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

  2

  額定電壓試驗

  1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3分鐘,在該時間段內驗電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附表六梯子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現(xiàn)場機械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規(guī)定。

  二、施工機械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

  三、各種現(xiàn)場機械設備必須有安裝、拆除和驗收手續(xù),并有定期檢查記錄。

  四、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必須有安裝平面圖,按圖安裝。

  五、施工現(xiàn)場各種機械設備必須有齊全、有效、靈敏的安全裝置。

  六、對現(xiàn)場機械操作者,要有安全交底,操作者必須按交底內容安全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

  根據(jù)建設機械現(xiàn)場安裝質量、安全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檢測要求,主要有二個方面:建設機械文件資料審查和建設機械現(xiàn)場安裝、拆卸及使用吊裝過程進行全面的安全監(jiān)理。

  一、建筑施工機械種類

  起重類設備:塔機、履帶吊、汽車吊、龍門式起重機、桅桿式屋面吊;

  升降類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鋼絲繩式貨梯;

  其他類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吊籃、樁工機械、挖掘機;

  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車、混凝土布料機、地下連續(xù)墻成槽機械;

  一、起重機械涉及的標準、規(guī)范、文件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dbj08-905-99《建筑施工附著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

  jzj33-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b514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zbj80012《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guī)程》

  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

  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

  jgj88-92《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三、關于塔機、升降機中間檢測

  根據(jù)市安監(jiān)站最近提出的對塔機、升降機應進行中間檢測,具體要求如下:

  1.塔機、升降機安裝使用超過三個月,必須再次進行檢測;

  2.塔機、升降機若附墻,必須提前五天申報后才能進行附墻撐桿的安裝,申報資料必須附附墻安裝方案,如附墻尺寸及安裝方法與原生產廠的產品安裝要求不符的,必須附設計計算書及安裝方案,F(xiàn)場附墻撐桿安裝必須與安裝方案一致。

  四、關于老舊設備檢測評估

  根據(jù)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guī)定,塔機、升降機無設計使用年限的,超過10年應每年一次檢測評估、超過20年每年二次檢測評估,具體要求如下:

  1.設備安裝前由設備單位向機械檢測機構提出申請;

  2.設備安全評估主要對結構件的變形、銹蝕、焊縫、銷軸孔磨損或塑性變形進行檢測;

  3.設備的主要結構件應處于拆卸狀態(tài)并便于檢測;

  4.對主要結構件的檢測結果如超過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不可修復的,必須報廢;

  5.對主要機構機構檢測如存在問題,應及時進行修復;

  6.檢測評估完成后,對檢測要求整改的必須進行整改,經(jīng)復查合格后應進行整機安裝,然后進行整機性能檢測,整機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關于建設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

  根據(jù)建設機械大型設備檢測驗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設備的安拆裝所需的文件資料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匯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后,由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

  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原始資料

  1)購銷合同

  2)制造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

  5)安裝使用說明書

  6)備案證明

  (二)設備運行資料

  1)定期檢驗報告

  2)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

  5)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

  6)累計運轉記錄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2、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xié)議書;

  2)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a.安裝前零部件檢查記錄

  b.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c.中間(兩次)檢測自檢驗收記錄

  d.頂升加節(jié)、附墻自檢驗收記錄

  e.拆卸前檢查記錄

  f.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5)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ic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六、關于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委托

  根據(jù)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guī)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設備檢測委托。設備安裝前必須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匯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后,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設備驗收資料有:

  1.安裝單位資質證書;

  2.設備租賃、安裝合同書或任務書;

  3.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技術交底;

  4.中間加節(jié)附墻方案(附墻撐桿應有設計計算書、由原生產制造廠的.產品);

  5.安裝人員上崗證;

  6.安全協(xié)議書;

  7.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8.設備制造許可證;

  9.安全生產許可證;

  10.安裝前零部件驗收記錄;

  11.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12.設備定期維修、保養(yǎng)記錄;

  13.ic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14.安裝質量檢測報告、合格證;

  七、機械設備租賃、委托安裝注意事項

  (1)施工單位對所租賃的設備注意事項

  1.審核租賃企業(yè)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

  2.審核所租賃設備的完好度及維修保養(yǎng)狀況;

  3.對個人出租的設備應拒絕租賃;

  4.租賃設備應明確設備維修保養(yǎng)責任方,如確認出租方維修保養(yǎng),合同內應明確定期維修保養(yǎng)時間,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5.對同一工地租賃多臺設備的,應要求租賃單位常設設備維修保養(yǎng)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單位對委托安裝注意事項

  1.應選擇具有安裝經(jīng)驗、無安拆裝事故記錄的安裝單位;

  2.對安裝單位在現(xiàn)場安裝過程進行安全監(jiān)督;

  3.拒絕掛靠設備安裝,減小安全風險成本;

  4.嚴格審核安裝資質,防止假冒資質;

  八、建設機械現(xiàn)場安裝、使用及拆卸過程的安全管理

  (1)建設機械安裝過程的安全控制

  1.現(xiàn)場安裝人員的資格審查,嚴禁無安裝上崗證的人員參與安裝工作;

  2.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安全教育及安裝方案的技術交底;

  3.設備安裝臨時改變安裝方案應由安裝單位負責人簽名認可;

  4.檢查安裝人員高空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5.現(xiàn)場吊裝用的起重設備如汽車吊應有特種設備檢測合格證;

  6.設備現(xiàn)場應劃定安拆裝范圍并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7.現(xiàn)場必須安排安全人員負責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控;

  8.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對設備主要結構件、零部件和安全裝置的檢查;

  9.設備安裝完必須對安全裝置進行調試,自檢合格后,必須做載荷試驗;

  10.設備安裝完成后,由安全監(jiān)理施工單位、安裝單位三方聯(lián)合進行檢查驗收;

  11.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后進行拆卸;

  12.設備安裝或拆卸,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進行網(wǎng)上設備或注銷。

  13.風力超過四級嚴禁安裝或拆卸。

  14.設備中間檢測,塔機、升降機頂升加節(jié)、附墻應提前5天申報檢測,有加節(jié)安裝自檢記錄。經(jīng)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后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15.對設備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2)建設機械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

  1.對未取得合格報告前嚴禁提前使用。經(jīng)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合格證,應由安裝單位移交施工單位歸檔。經(jīng)檢測合格或整個合格的設備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2.嚴禁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無證上崗操作;

  3.施工現(xiàn)場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維修人員和安全員;

  4.施工現(xiàn)場的設備應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換的零部件,驗收均應有詳細記錄;

  5.設備操作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運行狀態(tài)、安全裝置、鋼絲繩進行檢查檢查,應有詳細記錄;

  6.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必須由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指派專職安裝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設備中間檢測,塔機頂升加節(jié)、附墻應提前5天申報,有加節(jié)安裝自檢記錄。經(jīng)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后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8.塔機不附墻使用超過3個月應進行中間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可以繼續(xù)使用;

  9.設備維修時,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升降機維修時,另一臺設備必須停機;

  10.對塔機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11.設備嚴禁超載使用,超過六級風禁止使用;

  12.多臺塔機同一工地施工,必須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機械作業(yè)時,嚴禁違章超載、超員。

  (3)建設機械拆卸過程的安全控制

  1.設備拆卸應有拆卸方案;

  2.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后進行拆卸;

  2.設備拆卸的其他要求與安裝要求相同。

  3.設備拆卸后,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予以拆卸注銷。

  九.起重機械操作的“十不準”“十不吊”

  “十不準”

  1.無證不準操作

  2.酒后不準操作

  3.操作時不準閑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準進入駕駛室

  5.吊鉤不準過人頭

  6.作業(yè)時不準上下車

  7.吊物時不準長時間空中停留

  8.安全裝置不準當開關使用

  9.升降、變幅、回轉不準同時操作

  10.工作時不準維修、調整機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鉤下站人或放有活動物不吊

  7.埋壓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設機械使用、維修保養(yǎng)管理要求

  1.現(xiàn)場施機械的保養(yǎng)要求

  定期保養(yǎng)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養(yǎng)作業(yè)的內容主要是: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加強施工機械的保養(yǎng)工作,必須建立健全機構責任制,做好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工作,要求機操人員、機修人員和機管人員認真執(zhí)行保養(yǎng)規(guī)程、規(guī)定,認真填寫保養(yǎng)記錄。

  2.現(xiàn)場施機械的保養(yǎng)分類

  施工機械的保養(yǎng)有二種分類方式:四級保養(yǎng)制和月度保養(yǎng)制

  四級保養(yǎng)制:每班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和三級保養(yǎng);

  每班保養(yǎng):每日進行;以清潔、檢查為主;

  一級保養(yǎng):間隔時間為200工作小時;以潤滑、緊固為主;

  二級保養(yǎng):1000工作小時;以檢驗、調整為主;

  三級保養(yǎng):為計劃保養(yǎng);以消除隱患為主;

  根據(jù)四級保養(yǎng)制度要求:每班保養(yǎng)必須執(zhí)行,一、二級保養(yǎng)為強制執(zhí)行,而三級保養(yǎng)按計劃執(zhí)行。

  施工企業(yè)的項目可以根據(jù)施工機械現(xiàn)場使用的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對保養(yǎng)制度進行月度保養(yǎng)制度。

  月度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大、中型施工機械實行以月度保養(yǎng)為主的每班保養(yǎng)、月度保養(yǎng)和轉移工地保養(yǎng)的多級保養(yǎng),結構簡單的小型施工機械實行每班保養(yǎng)的單級保養(yǎng)制度。

  每班保養(yǎng)(例保):

  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由機操人員在作業(yè)前、作業(yè)中和作業(yè)后進行,內容為根據(jù)技術保養(yǎng)規(guī)程檢查各零部件狀態(tài),清洗機械外表和按規(guī)定進行潤滑。

  月度保養(yǎng):

  以檢查、緊固、調整為中心。由機械技術人員,機修工和機操工一起進行。

  除執(zhí)行每班保養(yǎng)內容外,對各部間隙和工作情況進行檢驗、調整以及緊固內外的緊固件,配齊短缺件。

  轉移保養(yǎng):

  以消除隱患為目的。主要由機修工承擔此項工作,作業(yè)內容除執(zhí)行月度保養(yǎng)項目外,可對部分總成進行拆洗和解體檢修,對超過磨損和不能修復的零部件,應于更換,確保機械安全和技術性能,并對整機進行除銹、防腐作業(yè)。

  特殊保養(yǎng):

  除對施工機械進行定期保養(yǎng)外,還要進行幾項特殊保養(yǎng)作業(yè)。

  走合期保養(yǎng):

  新機械或經(jīng)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機械應按機械走合期的規(guī)定,由操作人員進行。

  換季保養(yǎng):

  機械在人冬或人夏前進行的季節(jié)性保養(yǎng),可按換季保養(yǎng)規(guī)定并結合月度保養(yǎng)進行。

  停放保養(yǎng):

  機械停用一個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須按月度保養(yǎng)內容進行。

  十一、建設機械常見事故隱患

  (1)塔機、升降機、安裝、拆卸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guī)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裝;

  2)設備安裝、拆卸或吊運與施工交叉作業(yè)無安全措施;

  3)設備安裝位置不當與周圍設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礎沉降導致設備傾斜;

  5)障礙物對操作人員的視覺影響;

  6)現(xiàn)場無安全警戒區(qū)域;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

  (1)塔機不安全狀態(tài)

  1)設備安裝用的吊裝設備無安全使用合格證;

  2)設備老化、鋼結構嚴重銹蝕、變形或母材、焊縫疲勞開裂;

  3)標準節(jié)與加強節(jié)顛倒安裝;

  4)外套架與回轉平臺未連接;

  5)鋼絲繩磨損、斷絲嚴重造成斷繩;

  6)臂架銷軸固定焊接擋板脫焊或固定套嚴重銹蝕;

  7)塔機標準節(jié)、錨腳、預埋標準節(jié)自制開裂;

  8)鋼絲繩防跳保護損壞或擋繩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

  9)老舊設備標準節(jié)混用安裝;

  10)混凝土基礎任意減小,計算書中對樁的強度及錨固鋼筋強度未作驗算;

  11)頂升加節(jié)時,回轉機構未鎖定,在風力作用下或違章旋轉臂架,造成套架脫離標準節(jié)發(fā)生傾斜或傾覆;

  12)頂升加節(jié)時,頂升橫梁未完全支撐在標準節(jié)踏步內或脫落;

  13)違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

  14)結構件連接固定漏裝或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損壞;

  16)基礎節(jié)預埋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7)附墻撐桿水平、垂直間距及固定框架安裝及附墻支座連接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18)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預緊力不一致;

  19)塔機安裝、拆卸時,塔身獨立高度超過規(guī)定標;

  20)塔身垂直度嚴重超標;

  21)銷軸開口銷未裝,螺栓連接無防松措施;

  22)鋼絲繩繩端固定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

  (2)施工升降機不安全狀態(tài)

  1)升降機高度限位、極限限位失靈,限位檔塊位置設置不當;

  2)傳動板固定松動,緩沖橡膠墊嚴重老化;

  3)齒輪齒條嚙合磨損嚴重;

  4)齒輪齒條背輪脫落;

  5)平衡重導軌對接處不平整;

  7)吊籠門框變形,底板嚴重銹蝕;

  8)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9)升降機對重未裝或對重導軌接頭未對齊;

  10)通訊裝置損壞;

  11)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12)導軌架、吊籠及駕駛室底部嚴重磨損或銹蝕;

  13)對重防松繩限位失效;

  14)吊籠安全鉤設置位置錯誤;

  15)制動器安全罩未裝;

  16)標準節(jié)導軌架垂直度超標;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無證參與安裝、拆卸;

  2)安裝、拆卸前無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揮失誤與司機配合不當;

  3)違反安裝、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5)設備安裝前、后未進行檢查驗收及維修保養(yǎng);

  6)設備安裝拆、卸現(xiàn)場無安全人員監(jiān)督;

  7)重要零部件的連接漏裝開口銷、螺栓未緊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對損壞的零部件、安全裝置不及時修理或更換;

  (2)塔機、升降機使用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huán)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guī)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運;

  2)操作人員視覺障礙影響;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

  (1)塔機不安全狀態(tài)

  1)鋼絲繩從滑輪或卷筒跳出,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2)吊鉤防脫繩保險損壞;

  3)安全裝置(力矩、重量保護裝置,起升、變幅、回轉、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銷軸連接固定松動或損壞;

  5)力矩保護人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機不安全狀態(tài)

  1)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2)升降機對重未裝;

  3)通訊裝置損壞;

  4)升降機高度限位設置不當或失靈,造成吊籠冒頂墜落;

  5)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人員、起重工、指揮無證上崗;

  2)違章超載或斜拉吊運;

  3)塔機工作時起重力矩限位裝置失靈或人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5)吊重捆綁不妥致使吊重墜落傷人;

  6)升降機吊籠人員超載;

  8)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修理;

  9)設備無定期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計劃;

  10)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11)安裝完無自檢驗收和專業(yè)檢測機構檢測驗收提前投入使用;

  12)專職駕駛員離崗未關閉操作電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發(fā)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墜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規(guī)定每三個月做墜落試驗;

  (3)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常見事故隱患

  1.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1)井架架體安裝拆除前未制定裝拆方案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2)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井架安裝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安裝時無安全措施造成人員高空墜落;

  4)井架架體架設、基礎處理、架體纜風繩及附墻撐桿設置不當;

  5)安全裝置不齊全;

  6)結構件嚴重變形、焊縫開裂;

  2.使用管理不當

  1)人員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嚴重超載使用;

  2)防墜、停靠裝置失靈;

  3)無通訊聯(lián)絡裝置;

  4)層樓門、吊籃門、進口出安全門損壞或缺失;

  5)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十二、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與有效規(guī)避風險

  作為建筑施工企業(yè),如何加強對公司內部或分包單位或租賃安裝單位的設備安全管理,以有效規(guī)避安全風險是企業(yè)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同樣必須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層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整改、落實,再檢查及持續(xù)改進的方法來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1.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機械的現(xiàn)場安裝、使用、拆卸整個過程的監(jiān)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自身對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員對涉及建設機械的安全知識熟悉和理解;

  4.對無強制檢測要求的建設機械(井架、樁機)可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加強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安全檢查,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檢查和設備每天運行記錄的查驗;

  6.加強對設備安裝、拆卸、操作、指揮、起重人員的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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