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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1、為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發(fā)放、儲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發(f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登記。
3、危險化學品日常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4、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及有關規(guī)定。
5、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必須嚴格執(zhí)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易燃易爆商品儲藏養(yǎng)護技術條件》、《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及有關規(guī)定。
6、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執(zhí)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guī)定,并實施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規(guī)定。
7、危險化學品的從業(yè)人員(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操作工、倉管員、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從事操作。
8、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運輸裝卸、出入庫、儲存、采購銷售及報廢處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二、儲存和使用
1、使用部們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根據實際的需要,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
2、儲存的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并有標示物料名稱的標識。未經檢驗合格的化學品,不得進入系統(tǒng)。
3、根據危險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報警、降溫、防潮、避雷、監(jiān)測、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產防護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加強設備和包裝物監(jiān)控管理,杜絕化學危險品的跑、冒、滴、漏。
5、儲存場所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淋浴、更換工作服。不得在生產、使用、儲存有毒物品的場所進食。
7、使用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8、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輸送液體作業(yè)。使用機械泵輸送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10、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11、容易發(fā)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置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設施。
12、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防止泄漏;輸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靜電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誤操作和嚴禁野蠻作業(yè)。
13、所有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嚴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開桶蓋。
15、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6、建立銷售臺帳,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應記錄銷售的品名、數量、用途日期,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
7、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fā)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8、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9、危險化學品的樣品必須按化學品危險性類別分類、分項擺放,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樣品,必須隔離擺放。
10、擺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場所,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貯存、處理。
2、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guī)定。
4、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物品廢渣、廢液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隨意排放。
九、管理職責
1、倉管部按職責范圍負責本制度指定條款的實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職能范圍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和管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1、購銷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危險化學品采購、銷售、運輸和倉貯的整個購、銷管理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采購員、銷售員負責本企業(yè)的危險化學品采購、供應,運輸、存儲及產品的銷售和售后服務,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企業(yè)經國家安全部門批準的經營危險化學品類別、品種,不得購銷經營范圍以外的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必須審查擬供貨的企業(yè)是否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不得從無證企業(yè)或個人采購危險化學品。
4、銷售人員必須審查買方具有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等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后方可供應。
5、購銷人員必須委托經國家相關安全部門批準的具有運輸資質的企業(yè)運輸,其駕駛員、船員、押運人,裝卸人員均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具有相應資質證書。其運輸工具車輛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定點專業(yè)生產企業(yè)生產。并經定期檢測、檢驗合格。不得超裝、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禁止運行區(qū)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yè)或個人承運。
6、購銷人員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和場公司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倉貯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資質。
7、采購人員對其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標簽,銷售人員對其銷售的產品必須向用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如未向用戶提供上述說明書,用戶在使用中誤用或發(fā)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銷售人員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8、購銷人員必須對其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建立購銷臺賬,做到購銷品種、質量、數量、金額無誤,賬物相符。產品的包裝完好、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記,安全技術說明書完整無缺。對購、銷、運輸和倉貯過程中發(fā)生的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報告、查處不得隱瞞。否則追究其責任。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環(huán)節(jié)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zhí)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xù)。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yè)簽訂運輸委托協(xié)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xié)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fā)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fā)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qū)安監(jiān)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為了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麻痹大意意識和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2、由安全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安全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定期、季節(jié)性、專業(yè)檢查。全公司檢查每季度一次;配合區(qū)安監(jiān)局、消防部門進行專業(yè)檢查。
4、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主管責任人和員工的安全意識、管理制度的落實、現場環(huán)境、安全隱患的整改、安全設施事故預防及應急準備。
5、每次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作為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必備資料。安全檢查記錄要存檔五年。
6、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能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有規(guī)定時間和防范措施。對安全違規(guī)責任人應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罰。每次檢查的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加強全員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養(yǎng)護知識,提高員工安全管理素質,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從法人代表到普通員工必須實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法人代表、安全員,應取得合格證書后,才能進行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
4、安全員負責對一般員工、新進員工、外來人員、臨時工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和日常班前班后教育兩種方式進行。內容是:法律常識、安全基本技能、危險化學品常識、崗位安全責任制、事故教訓等。
5、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建檔。
五、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獎懲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激勵機制,是加強和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措施。為此,實施安全獎懲制度。
2、安全員根據日常安全檢查、抽查、培訓考核、安全實績等提請公司進行獎懲。
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作出如下工作成績者,應給予獎勵:
1)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2)提出合理化建議,直接消除安全隱患或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作用;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如下行為者,應給予處罰:
1)違章操作(作業(yè)),直接引發(fā)事故的發(fā)生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2)違規(guī)違章作業(yè),屢教不改者;
3)對在平時安全檢查、抽查,日常安全培訓考試、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人;
4)處罰可采用批評、警告、經濟處罰、辭退等;
5、安全管理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制定。
六、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消防(防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2、本公司對經營場所設施的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全部責任。
3、經理是消防(防火)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4、在安全員領導下具體建章立制開展消防工作。
1)建立消防(防火)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其主要內容有:防火管理組織機構、火災隱患記錄、事故記錄、消防器材保養(yǎng)和使用記錄等。
2)實行消防(防火)檢查制度。安全員必須每周檢查一次。當班管理人員每天班前、班后進行檢查。檢查必須要有記錄并存檔。
3)發(fā)生火災時,不管燃燒物的本身特性如何,都有可能火場中的試劑瓶爆炸或者有毒物質大量排出。因此,應可能迅速正確地斷定火情,以保全人命為第一,采取應急措施。等消防器材。要清除四周障礙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實行統(tǒng)一管理、專人落實的`原則。即由公司安全員統(tǒng)一管理,建立檔案,更新更換。
七、安全檢查、值班制度
1、由經理負責組織各有關人員進行。
2、安全員必須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3、安全檢查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對貨物經營、存儲、交接、運輸、裝卸全過程、人員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等實施檢查和監(jiān)督。
4、節(jié)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加強防范,做好安全措施的管理實施。
5、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程、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危險品的運輸、使用貯存的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事故的隱患、貨物交接、運輸全過程安全等。
八、采購和銷售管理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1、裝卸、運輸、保管、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具有操作危險物品的安全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
2、作業(yè)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勞動防護服。
3、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yè)現場應遠離熱源和火源。
5、桶裝各種危險化學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不準拆零銷售。
6、操作前檢查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絕裝卸。
7、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磨擦振動和撞擊。
8、在操作時,應在操作地點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9、要向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并做好物資采購的登記制度。
10、采購人員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首先要檢查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采購。
11、危險化學品在裝車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確保運輸安全,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要求,證件齊全。
12、經理每月要組織采購、銷售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性質、采購運輸、事故預防、銷售等方面的安全知識學習,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13、銷售員要做好危險化學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以便于檢查。
14、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要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運輸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項。
15、采購和銷售人員應督促供應方、委托運輸方和客戶,在裝卸、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戴規(guī)范勞保用品,防止發(fā)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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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醫(y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醫(y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或科室提出計劃,相應采購部門負責實施采購。;反娣劈c應有醒目的職業(yè)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做到帳物相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三、;返墓⿷虘斁邆湮;飞a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贩舶b、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的'使用數量。核定數量由醫(y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根據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建立崗位職責、培訓教育、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使用、處置等完整記錄。
六、;返拇娣艖獓栏褡裱诸、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fā)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貯存,嚴禁混合貯存。
七、;芳捌溆煤蟮陌b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或科室統(tǒng)一集中回收,按醫(yī)療廢物處置原則處理。不得隨意傾倒;芳捌浒b物。
八、醫(y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執(zhí)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钒踩芾砭唧w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總務科、醫(yī)學裝備科對相應使用;房剖疫M行每月定期督導、監(jiān)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y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醫(yī)院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醫(y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門,全面負責醫(yī)院;钒踩芾砉ぷ,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危化品監(jiān)管工作,定期分析醫(y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九、醫(yī)院將;钒踩芾砉ぷ骷{入目標管理,嚴格按照院科兩級目標責任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jiān)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相關制度或規(guī)定在本制度執(zhí)行之日廢止。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為保證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對人身和環(huán)境造成危害,促保企業(yè)不斷發(fā)展,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標準規(guī)定,結合本廠生產、儲存,使用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加強;钒踩芾砉ぷ,使全廠干部員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各車間、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貫徹落實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為了防止突發(fā)性化學事故發(fā)生,并能在事故發(fā)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
五、本制度適用于金鴻飼料有限公司各車間、科室、班組。
第一條危險化學品進出庫管理
1、危險化學藥品進出庫必須由計劃使用單位專職人員和保管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并認真登記,驗收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志。
2、驗收合格后進入庫內,應嚴格按照“五雙”管理執(zhí)行。
3、當硫酸、磷酸、鹽酸、液堿進入庫區(qū)時,保管員應現場指揮,嚴禁運酸駕駛員及其他非工作人員單獨卸酸。
4、保管員或駕駛員放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戴好耐酸手套,嚴禁赤手放酸等違章作業(yè)行為。
5、放酸現場應配置合適的防護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庫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間,不準裝滿庫。
7、搬運、裝卸氧、乙炔瓶時要輕裝、輕卸,防止摩擦和撞擊。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的貯存管理
1、;返馁A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貯存的`危化品應有明顯的標志,同一區(qū)域貯存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窌r,應按最高等級;锲返男阅軜酥。
3、貯存方式:(分為三種)
a、隔離貯存
b、隔開貯存
c、分離貯存
4、貯存場所的要求:
、、貯存場所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報警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貯存場所通風設備和排風系統(tǒng),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等安全防護設施。第三條檢驗化學危險藥品的貯存
1、化驗室只適宜存放少量期內需用的化學藥品(一個月),貯放時需按其化學性質分類進行,嚴禁混堆存放,以免發(fā)生危險。
2、易燃、易爆藥品應與熱源隔絕,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得放于冰箱內。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能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品不得混放,如酸或堿,強氧化劑與強還原劑。
4、腐蝕性試劑應直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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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罐區(qū))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設施(罐、槽)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質量要求規(guī)定,各種安全附件、管架應完整好用,并定期檢查。
二、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場所應按規(guī)定設有通訊、視頻監(jiān)控、濃度報警裝置,具有防雷、防嗮、防靜電、防雨、防火、防腐、防滲漏和防護圍堰等安全設施,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三、各種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罐、槽)應按安全消防規(guī)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危險告知:品名、危險特性、健康危害、應急措施)。
四、倉儲場所內電器設備、照明燈具的安裝應符合《爆炸和火災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要求》,并設有噴淋、沖洗設施。
五、倉儲場所管理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yè)知識和應急能力,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加強設備管理,做到巡回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倉儲(槽、罐)的盛裝系數不能大于80%,在進、出庫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對倉儲操作人員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七、易制毒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應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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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huán)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剖潜局贫鹊臍w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jiān)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3.2銷售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保管。
3.3技術中心、質監(jiān)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3.4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huán)境因素識別,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huán)境的污染。
4、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險品指《危險貨物分類與汽編號》(gb694486)中規(guī)定的物品,對其實施分類管理。
4.1.2對危險品要按其性質危險程度、儲存數量、工藝條件特殊性及一旦發(fā)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關規(guī)定劃定危險等級,分類登記造冊,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管理。
4.1.3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地點、區(qū)域和線路,以及危險品的使用范圍。
4.1.4對危險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配備技術等級高、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的人,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同時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檔案。
4.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4.2.1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jiān)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2.2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并定期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前后,必須檢查,防止火災、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4.2.3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4.2.4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2.5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按照環(huán)保的有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和廢渣。
4.2.6銷毀處理有易燃、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物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環(huán)?啤⒐景踩a監(jiān)察處等部門審批。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符合產品標準,收貨保管員應嚴格按gb190的規(guī)定驗收內外標志、包裝、容器等,并做到賬、貨、卡相符。
4.3.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4.3.3庫存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劑物質不能與還原劑、有機物同存一庫。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質,應嚴格按規(guī)定分類儲存。
4.3.4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0.8m,垛與墻、柱的間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于小1.8m。
4.3.5危險物品露天堆場,應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物質、一般易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劇毒物質和濃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庫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風裝置及必要的避雷設施。
4.3.7庫房內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準架設臨時線。
4.3.8庫區(qū)的安全、消防、衛(wèi)生設施,應根據危險性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泄壓、通風、溫度調節(jié)、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規(guī)。
保障工廠各車間安全生產,特制定車間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各車間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內容
各部門應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化學品知識,熟悉;贩诸、理化性質,了解;返姆、法規(guī)。
危險化學品的入庫
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倉庫應對化學品進行必要的檢查,應保證入庫化學品名稱、型號、數量無差錯,包裝完整、標識清晰。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外包裝干凈、干燥、標簽完整,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干燥、清潔的藥品庫房中,避光、防潮。
危險化學品儲存時應采取防揮發(fā)、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預防措施,庫房中應有處理泄漏、著火等應急保護措施。
對于溫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庫房內應設置濕溫度計,定期檢查并做好錄。
庫房應配備規(guī)定數量、質量要求的滅火器材,庫房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
危險化學品存放應分類儲存、標識,并保留相關化學品的MSDS;
應注意固體試劑與溶液試劑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
危險化學品臨時倉庫要裝有專鎖,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保管員的管理,保管員應熟悉相關化學品的MSDS及相關的應急程序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庫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并應盡可能的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各使用部門要建立危險化學品的登記臺帳,內容有危險化學品的.進購日期、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存放地點。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落實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使用化學品時,在保管員處領取,并在《化學品使用登記臺帳》上登記,保管員根據化學品庫存情況進行發(fā)料,并建立詳細的化學品流水明細帳,以確定化學品的庫存情況;
使用崗位應有相關化學品的MSDS報告;
各部門的安全員應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
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相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產品使用說明及技術要求嚴格執(zhí)行,必要時操作人員應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具,使用專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取用腐蝕品、氧化劑時,應戴上手套和防護眼鏡等,嚴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
使用化學品時必須保持通風暢通,必要時戴防毒面具等勞動保護用品。
易燃品在使用過程中移動或起用時不得發(fā)生劇烈振動,以防爆炸。
不準用危險化學品擦洗地面及機器,不得在工作場所進食。
危險化學品發(fā)生泄漏時應立即清理,并洗凈撒落點,防止造人員傷害和環(huán)境污染。
危險化學品的廢棄
廢化學品和化學品容器應暫存在指定的場所,暫存場所應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綜合部負責統(tǒng)一回收處理。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學品的部門,對其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應結合月度安全檢查時一并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環(huán)安監(jiān)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發(fā)放及使用后廢棄物收集處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做好檢查的記錄。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8
(1)、石灰氮堆放庫房,必須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備。
(2)、石灰氮存放時不得積垛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和墻壁之間,應留出一定間距的通道及通風口。
(3)、在堆放化學危險品時,必須按其性質分區(qū)、分類隔距保管。
(4)、危險品應加強保管,嚴格出入庫制度,禁止一切機動車輛出入庫房。
(5)、倉庫區(qū)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
(6)、不準在庫房或露天堆垛附近作息、實驗、分裝,加強檢查、巡視,防止自燃爆炸。
(7)、加強危險品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加強檢查巡視,防止自燃爆炸。
(8)、搬運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和撞擊、重壓和摩擦。
(9)、儲存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滅火設施和報警裝置。
(10)、在運輸時,禁止無關人員搭乘,嚴禁客貨混裝。
(11)、在運輸時,必須按規(guī)定確定行車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12)、經營外銷時必須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
(13)、嚴禁在雨天、潮天裝卸,同時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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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保證我校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維護和諧的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和《公安部87號令》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采購、保管、領用、管理各方遵照執(zhí)行。
一、采購
1、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由我校物資供應中心指派專人持證統(tǒng)一購買,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校財務不予報銷。一經發(fā)現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處以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采購人員應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
3、要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條例》和《公安部87號令》的規(guī)定進行采購;
4、要按照主管機關的要求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許可證明或備案證明,要提供合法健全的手續(xù),憑證購買;
5、對易制毒化學品的供貨方要查驗供貨方資質,并向供貨方出具我方購買證明;
6、禁止使用現金或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結算;
7、相關的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證明材料復印件要保存兩年備查。
二、保管
1、保管員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了解易制毒化學品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及安全保管要求;
2、要隨時了解易制毒化學品庫的庫存、實物的情況;物品擺放要符合規(guī)定,做到分類安全合理、擺放整齊,并配備消防器材;
3、要建立專門的易制毒化學品進出登記臺賬,如實記錄日常的進出,相關材料保存兩年備查;
4、人員進出倉庫必須嚴格,禁止領用人單獨進入易制毒化學品庫,庫門要隨開隨鎖;發(fā)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及時上報給公安機關。
三、領用
1、領用人須熟知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
2、領用人進出庫房須在保管人員帶領下領取,不得私自進出易制毒化學品庫;
3、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量應盡量滿足教學科研單次使用量,不應大批量領取積壓;
4、領用人應按照保管人員的要求在相關的領用憑證上簽字;
5、領用人在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運輸過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運輸,確保安全。
四、管理
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對私自從其它渠道購買的含實際購買的是易制毒化學品而票據開的是非易制毒化學品的、及領用后又流入校外及其它非法渠道的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的,將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員和主管領導的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我校的易制毒化學品的采購、保管由物資供應中心負責;
2、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監(jiān)督由保衛(wèi)處負責。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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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銷售、運輸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責,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二、采購與儲存管理
危險化學品采購必須選擇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供應商,并索取相應的安全資質證明文件。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儲存設施必須安全、可靠,并配備相應的消防、防護設施。
儲存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定期對儲存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三、銷售管理
危險化學品銷售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禁向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銷售。
銷售時應向客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銷售人員應了解所售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及應急措施,能為客戶提供必要的安全咨詢。
四、運輸管理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運輸單位進行,嚴禁私自運輸。
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配備相應的消防、防護設施。
運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運輸安全。
五、事故應急處理
公司應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前言
為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包括采購、儲存、運輸、銷售等各環(huán)節(jié)。
三、管理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
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安全管理到位。
四、管理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執(zhí)行本制度,監(jiān)督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工作。
采購部門負責選擇具有合法資質和良好信譽的供應商,確保采購的危險化學品質量合格。
儲存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確保儲存設施的安全可靠。
銷售部門負責向客戶提供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確保銷售過程的`安全。
運輸部門負責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yè)運輸單位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五、安全管理措施
采購管理: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查,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確保采購的危險化學品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儲存管理:建立完善的儲存設施,配備消防、防護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確保儲存安全。
銷售管理:向客戶提供必要的安全咨詢,確保客戶了解所購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應急措施。
運輸管理: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yè)運輸單位進行運輸,確保運輸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運輸過程安全可控。
事故應急處理: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員工應對事故的能力。
六、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執(zhí)行。
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共同維護公司的安全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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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公司應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采購與儲存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的采購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單位,并簽訂安全購銷合同。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儲存設施內,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九條儲存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配備必要的消防、防護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第四章 危險化學品運輸與銷售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應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簽訂安全運輸協(xié)議。
第十一條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客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告知客戶安全使用方法和應急措施。
第五章 事故應急處理
第十二條公司應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員工應對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條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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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管理原則與目標
第一條安全管理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安全可控。
第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提高員工安全意識,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成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xié)調和指導公司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部門應明確各自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執(zhí)行。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經營環(huán)節(jié)安全管理
第五條采購環(huán)節(jié):建立供應商評估機制,確保采購的危險化學品質量合格、來源合法。
第六條儲存環(huán)節(jié):加強儲存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確保儲存條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七條運輸環(huán)節(jié):選擇具有合法資質和良好信譽的運輸單位,確保運輸過程的安全可控。
第八條銷售環(huán)節(jié):加強客戶安全管理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咨詢和技術支持。
第四章 安全培訓與教育
第九條定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第十條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確保他們熟悉和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第五章 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十二條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對安全管理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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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行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包括采購、儲存、運輸、銷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第三條 本公司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確保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安全可控。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本公司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全面監(jiān)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
第六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確保本部門員工遵守本制度,并對本部門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負責。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管理
第七條 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確保供應商具有合法資質,并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八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應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倉庫,并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九條 運輸危險化學品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yè)運輸單位,并嚴格遵守相關運輸規(guī)定。
第十條 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客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告知客戶正確的使用方法和應急措施。
第四章 監(jiān)督檢查與培訓
第十一條 安全管理機構應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 本公司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機構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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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管理原則
第一條 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二條 本公司應確保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保障員工和公眾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經營負全面責任。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確保本部門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安全,并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條 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 危險化學品采購與儲存
第六條 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嚴格審查供應商的資質,并簽訂安全購銷合同。
第七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應設置專用倉庫,實行分類存放,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八條 儲存設施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四章 危險化學品運輸與銷售
第九條 運輸危險化學品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運輸單位。
第十條 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客戶說明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技術支持。
第五章 應急管理與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 本公司應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第十二條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管理機構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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