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合同匯總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額貸款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額貸款合同 篇1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jīng)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jīng)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fā)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 6.3 款執(zhí)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xiàn)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fā)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xié)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chǎn)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fā)生了不 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chǎn)、經(jīng)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后 7 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xù)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jīng)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解決;未 能協(xié)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月 日至201 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xù)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ㄒ唬⿳徫宦殑彰Q: 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
。ǘ┲苯由霞墸憾麻L
。ㄈ┲苯酉录墸盒姓俊⑸a(chǎn)部、質量部、銷售部、技術部、倉儲部。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 總經(jīng)理權利
。1)、人事權:可經(jīng)隨時任命和撤換公司除財務部經(jīng)理之外的任何干部的權利,主導人事方面的所有工作。財務部經(jīng)理的任免權歸董事長所有,總經(jīng)理有提議權。
。2)、財務權:可獨立審批 元之內的財務支出,并初審所有的財務開支,由財務部經(jīng)理最終批復。上述額度以外的財務支出由董事長書面批準
(3)、日常事務的決策權:所有部門(財務部除外)主管只能向總經(jīng)理匯報工作并從總經(jīng)理這里接受工作指示。董事長必須充分的尊重總經(jīng)理的權利。
2、總經(jīng)理義務:
。1)、在董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全面經(jīng)營業(yè)績負責。建立公司規(guī)章制度,并要帶頭遵守。建立完善各項人事制度、行政制度。建立良好的企業(yè)文化,營造恪守制度、和諧相處、互學互助的良好氛圍。
。2)、建立營銷體系,控制應收賬款的額度,優(yōu)化庫存商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銷售目標,協(xié)助各部門經(jīng)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并監(jiān)督、輔導執(zhí)行,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總結工總會議的召開。
。3)、明確總經(jīng)理崗位職責,確保對公司的有效管理。加強生產(chǎn)經(jīng)營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供公司管理素質,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不斷提高公司的技術素質。使員工收入逐年增長,福利條件不斷改善。每月定期向董事會進行述職,上交述職報告。
。4)、公司重大投資及對外加工合作、貼牌等須向董事會報告,經(jīng)董事會同意,董事長簽字后才能實施。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試用期 個月領取月工資 元,轉正后自第個月起領取元,余額年底達到銷售回款目標 萬后付給,若未達到此目標,不再領取余額。電話費實報實銷。
。2)、年底獎勵:年底甲方按公司實現(xiàn)的財務利潤總額的 %獎勵乙方。
(3)、乙方基本工資增長辦法:乙方基本工資以上年基本工資為基礎,按銷售回款增長率的%增長,增長部分在年底兌現(xiàn)。但年增長率不得超過%。
。4)、電話費實報實銷不變。
3、車旅費報銷
開車出差過路費、加油費實報實銷;乘車出差車票實報,每日補助住宿元,當天能回不報住宿費;需宴請客戶另計開支。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應遵守甲方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行政。
2、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3、 甲方單位合同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 經(jīng)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
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
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
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第六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jīng)歷補償
1、 經(jīng)聘用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jù)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jīng)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4、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經(jīng)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shù)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 聘用合同履行期滿,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fā)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fā)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guī)定,先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住址 :地址: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xiàn),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xié)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chǎn)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chǎn)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蚶m(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chǎn)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chǎn)(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jīng)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fā)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j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fā)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 篇4
借款人(全稱):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按以下內容發(fā)放貸款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的需要、資信狀況和擔保情況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貸款余額不超過(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幣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fā)生的業(yè)務,其貸款到期日的具體約定均不得超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約定利率不變。
四、利息計付:
。ㄒ唬┍竞贤椣轮鸸P發(fā)放貸款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
。ǘ┍竞贤椣陆杩畎確_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條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一、借款人在貸款人指定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立____________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委托扣款還貸協(xié)議》同意貸款人委托結算的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賬戶內直接扣劃貸款本金和利息(含罰息)。
三、逐筆發(fā)放貸款時,借款人已根據(jù)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保證、抵(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jù)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第三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按借款憑證的記載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四、逐筆發(fā)放貸款時,貸款人有權審核借款人的有關情況,并自行作出貸與不貸的決定。
第四條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二、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三、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占、挪用貸款。
五、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chǎn)轉讓、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chǎn)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xiàn)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jīng)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七、借款人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jīng)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業(yè)、歇業(yè)、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chǎn)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chǎn)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chǎn)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十、借款期間借款人發(fā)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jīng)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xiàn)停產(chǎn)、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破產(chǎn)以及經(jīng)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小,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ㄒ唬┯馄诹P息: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ǘ⿺D占挪用罰息: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復利標準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執(zhí)行。
。ㄋ模┻`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項下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本息。
。ㄎ澹┍竞贤椣陆杩畹膿H诉`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jīng)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或其他資產(chǎn)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其它一切費用。
二、貸款人違約:
。ㄒ唬┰诮杩钊寺男斜竞贤(guī)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處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ǘ┵J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依法主張權力。
第六條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辦妥擔保合同的公證、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要求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 篇5
本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jīng)貸款方、借款方協(xié)商一致,通過傳真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貸款方發(fā)出的償付利息及歸還本金通知及其他合同附件通知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貸款種類:個人無抵押貸款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借款將用于: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到期還本,固定利息,利隨本清注:借款方還款還息,匯款憑條或網(wǎng)銀轉賬記錄妥善保存好,作為日后爭議的法律依據(jù)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jù)分1次發(fā)放和收回。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公司銀行帳號:(公司指定帳戶歸還利息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深圳市領達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作為借款保證方,經(jīng)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jù)《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jù)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轉賬)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的貸款金額的5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jīng)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jīng)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jīng)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4.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的貸款金額的50%向貸款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自己承擔辦理合同保險事務。本合同保險費為人民幣貳仟伍佰玖拾圓整,保險費在借款方合同期滿歸還本金后直接退還借款方,借款方辦好一切手續(xù)后貸款方應在半小時內將貸款放出。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當?shù)刂俨梦瘑T會仲裁或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貸 款 方 借 款 方
單位:深圳市領達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借款人(簽名,蓋拇指)_____________
經(jīng)手人: 證 件 號:
工商注冊號: 居住地址:
公司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開戶行名稱:
公司地址: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范文3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基本帳戶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zhí)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的經(jīng)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chǎn)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chǎn)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jīng)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jīng)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chǎn)、資產(chǎn)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jīng)營體制或產(chǎn)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chǎn)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chǎn)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chǎn);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chǎn)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chǎn)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jīng)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chǎn)、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jīng)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chǎn)、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chǎn);擔保人的經(jīng)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chǎn)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 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jīng)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 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穑儆糜诘謨數(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jīng)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小額貸款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范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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