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簽訂合同 篇1
1、口頭合同
這類合同一般由朋友、親戚、熟人介紹到用人單位,雙方只有口頭意向承諾,礙于情面或覺得麻煩,沒有正式的書面合同文件,沒有簽字認可。一旦發(fā)生糾紛,空口無憑,無據(jù)可查。
2、簡單合同
雖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內容過于簡單,基本要素殘缺,沒有必要的細節(jié)約束。如對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和違約等行為的追究條款。
3、“暗箱”合同或者稱為“一邊倒”合同
這類合同的內容往往明顯偏向用人單位一方,多數(shù)是用人單位事先根據(jù)自身利益擬定,只強調用人單位的權利和務工者義務,對務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筆帶過,且不征求務工者意見。這類合同往往內容模糊,濫用所謂的解釋權。
4、抵押合同
少數(shù)用人單位要求務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證件、財產抵押之后才能上班。當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務工者時,就以種種理由不退還抵押財物!秳趧雍贤ā返诰艞l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5、雙面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檢查,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規(guī)范的假合同,僅由用人單位保管,應付檢查,實際上并不執(zhí)行。另一份不規(guī)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則雙方持有,實際執(zhí)行。
6、“賣身”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合同中要求勞動者必須遵守所謂的“廠規(guī)廠紀”,并利用這些條款要求勞動者加班加點,使強迫勞動成為合法,有的甚至連吃飯、上廁所都嚴格規(guī)定時間,剝奪了勞動者的人身自由。
7、“生死”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合同中要求勞動者“出現(xiàn)傷病自理,如有意外企業(yè)概不負責”等。這類用人單位多出現(xiàn)在建筑、化工、采礦等高危行業(yè)。勞動者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或不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一旦發(fā)生事故將面臨巨大的費用壓力。當然,即使簽訂了此類合同,只要是對方原因造成的工傷,勞動者仍可向勞動保障及法律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
簽訂合同 篇2
婚后貸款買房,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一)關于房產抵押
律師建議購房人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抵押登記的有關情況。如果查實開發(fā)商已經辦理了購房人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xù),且抵押行為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開發(fā)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將作為抵押物的房屋轉讓給購房人,否則,其轉讓行為無效。在此情況下,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fā)商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并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損失。如果查實開發(fā)商的抵押行為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則購房人可依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要求開發(fā)商承擔因房產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購房人無法按期辦理產權證等損失。當然,由于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已經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權益,此時,開發(fā)商已無權再以自己的名義將房屋抵押,因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限期對所購房屋進行解押。否則,可以要求開發(fā)商承擔侵權責任并要求其賠償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二)關于“不可抗力”
作為購房合同中免責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符合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想去推定,否則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在現(xiàn)行房地產交易中,發(fā)展商通常將以下事項列為不可抗力條款下的免責事項:
1、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2、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的延誤。
其實,發(fā)展商所述的這兩種情況,依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都不具備不可抗力的三個必備條件,即并非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簡單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難和技術問題是開發(fā)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預見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開發(fā)商在建造房屋過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而不能將此風險轉移給購房者。同樣,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具有一定的程序性,開發(fā)商在最初總體規(guī)劃時就應當可以預見批準與安裝的期限,如果確實是政府行為而導致延誤的,那也是開發(fā)商在開發(fā)房產過程中可以預見和可能要承擔的風險,而不能將此風險轉移給購房者。
(三)關于拍賣房
提醒消費者競買時要掌握以下要訣:1、了解所競買房產的權屬狀況。2、了解房屋的面積、結構、配套設施、周圍環(huán)境。3、競買人可選擇兩個以上的標的競拍。4、了解拍賣機構能否提供按揭貸款服務。5、要反復比較判斷該房產的價值,以確定適當?shù)男睦韮r位。6、注意選擇合法的房地產拍賣機構。7、有必要對拍賣房進行實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資料。
(四)關于面積縮水
購房合同及其他文本提供的房屋面積數(shù)往往只是“預測面積”,實測面積待樓盤竣工之后,方能告知購房人,所以此時還無法最后確定是否有面積欺詐行為;如果購房人已經拿到產權證,且產權證上所標明的實測面積是由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承認的法定測量單位測定,一般也不會有面積欺詐行為。但是,不排除測量結果存在一定的誤差。如果購房人對產權證上所標明的面積存有懷疑,可以上訴法院或申請仲裁。因為,就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而言,面積的復測只能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請,測量單位一般不接受個人及其他組織的復測要求。
(五)關于公攤面積
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是所有業(yè)主均有權利使用的面積,根據(jù)《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里關于分攤的內容的規(guī)定,包括三類: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qū)公用設施以及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開發(fā)商是無權把公攤面積出售給個人的,法律上公攤面積屬于業(yè)主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如開發(fā)商將公攤面積出售給個人則已經違法,消費者完全可以起訴該開發(fā)商,有權要回自己的公攤面積或者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進行賠償。凱然
(六)關于廣告虛假
開發(fā)商在廣告中的宣傳是一種要約邀請。根據(jù)《合同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出的價目表,拍賣廣告,招標廣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而開發(fā)商做廣告,其意只在通過廣告招攬購房者,啟動其購買意向,然后再商談具體買賣合同的內容,因此廣告不具有合同的效力,當然對開發(fā)商是沒有任何約束力的。因此希望廣大讀者如果在簽購房合同時憑借廣告作標準,那么在購房合同中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要求將開發(fā)商在廣告中的承諾寫入合同,或作為合同的附件,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你在購房中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七)關于補充條款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是買賣雙方平等自愿訂立的合同,對于開發(fā)商不同意購房人在合同中簽訂補充條款的行為,購房人完全可以不購買其開發(fā)的房屋。但因為有些購房人在交納定金時,未與開發(fā)商在認購書中作出“如因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購房人有權退房,開發(fā)商應將定金全額退還”的約定,購房人在交納定金后,開發(fā)商不同意購房人在合同中簽訂補充條款時,購房人往往比較被動。因此,建議購房人在交納定金前,要求開發(fā)商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并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修改條款或補充條款的事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其補充協(xié)議達成一致意見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納定金時在認購書中與開發(fā)商作出上述約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年P于買房簽訂合同注意事項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關于訂立買房合同,為了盡可能的避免會出現(xiàn)的糾紛,小編建議大家找專業(yè)的律師介入。如有需要的,可以到網(wǎng)站咨詢專業(yè)的律師。那么小編的介紹就到這里了,謝謝大家的閱讀。
簽訂合同 篇3
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其一個月內容,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逾期不簽訂的視為雙方之間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還要對單位進行相應的處罰。那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罰是什么?
一、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罰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新法實施前已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雙方應在新法實施后及時補簽書面勞動合同,最遲應在新法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補簽書面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從20xx年1月1日開始到2月1日之前,所有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抓緊時間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即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二、不簽勞動合同有哪些風險
1、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只要發(fā)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guī)甚至規(guī)定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yè)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yè)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yè)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yè)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guī)定,要按應得失業(yè)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6、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yè)秘密
商業(yè)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xié)議,是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xié)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yè)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yè)秘密。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guī)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guī)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簽訂合同 篇4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雙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shù)臋嗬栀J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shù)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借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 借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何簽訂民間借款合同
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應當盡量簽訂書面合同
現(xiàn)實中,大都是向親朋好友借錢,作為貸款人礙于情面,很多人在借給他人錢時,不與對方簽訂書面合同,有時甚至連個借條也不讓借款人出具。如果,貸款人與借款人關系非常好,借給借款人錢時就不考慮能否要回,是否簽訂借款合同都無關緊要。
可是,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貸款人是出于對借款人暫時資金緊張?zhí)峁⿴椭,在借款人度過難關后,還想要借款人償還。如果這樣,我建議你應當在借給他人錢時就與對方簽訂民間借貸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簽訂借款合同的最大好處是當發(fā)生糾紛時容易舉證。我曾經辦理過這樣一個案件:甲經營一個商店,資金緊張向乙借款。乙借給甲3萬元現(xiàn)金,期限為一年。甲給乙出具了收條,上面寫著收到乙現(xiàn)金3萬元。一年后,由于甲經營不善,商店虧損嚴重,無力償還欠款。于是,乙在多次向甲索要欠款無果的情況下,向法院起訴甲,要求法院判決甲承擔還款義務。甲在其向法院遞交的答辯狀中辯稱,當時確實收到了乙的3萬元現(xiàn)金,可是這筆款是乙對商店的投資,不是甲個人向乙借的款。
簽訂民間借貸合同要明確借款人是誰
這個問題看似不是一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問題。下面我給大家舉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甲與乙丙共同出資60 萬元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甲是公司的董事長。在公司的經營過程中,需要資金,公司由甲出面向張某借款30萬元。張某考慮到甲人品極好,自己又有財產,況且錢又不是白借,公司借款給出利息。于是,就借給甲與乙丙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并與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由于市場行情發(fā)生變化,公司經營虧損。一年后,借款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能力償還其所借張某的款項。于是,張某起訴甲,要求甲償還借借款。
要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明確約定利息
如果在將錢借給他人時,要得到利息,就應當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可見,如果不約定利息,或者雖然約定了,但是約定不明,那么,對方如果不給利息,就無法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支付利息。
在約定利息時要明確約定,采用明確的表達方式,讓人一看就明白。同時對計付利息的方法要明確約定。如采用按借款本金的百分比的方式,就比較明確。
還應當注意的是,在合同中不能約定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逗贤ā 第二百條規(guī)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比绻诒窘鹬锌鄢敯凑諏嶋H借款數(shù)額還款并計算利息。
要在民間借貸合同明確約定償還期限
償還借款的期限,應當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我曾經辦理過這樣一個案件:甲借給乙五萬元現(xiàn)金,雙方約定,在工程結束后償還。在這里,是指哪個工程,工程何時結束,怎樣才算工程結束,等都不明確。如果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人往往可以以是哪個工程,工程還沒有結束等理由抗辯。增加了貸款人舉證的難度。如果,對于還款期限約定十分明確,貸款人主張權利就比較容易了。
要在民間借貸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就是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因為貸款人將款項交給借款人后,貸款人就沒有什么義務了。還本付息是借款人的義務。為促使借款人按時償還借款,應當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如果借款人不按照還款,遲延還款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對于違約責任的約定要明確。每遲延還款一天,或者一月應當給付多少違約金,要明確。違約金計算如何計算,也要明確。
簽訂合同 篇5
一、應當審慎選擇代理人
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yè)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yè)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二、委托事項明確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項必須具體明確。
三、授權范圍清楚
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并且《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guī)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币虼,委托人應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對授權范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確
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履行委托代理行為的具體期限。代理期間過長對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五、支付報酬明確
委托合同分為無償?shù)奈泻贤c有償?shù)奈泻贤?/p>
1、無償?shù)奈泻贤阂话闶怯H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間訂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
2、有償?shù)奈泻贤阂话阍诜ㄈ酥g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訂立的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和報酬。
而無論是無償?shù)奈泻贤是有償?shù)奈泻贤,雙方當事人應當就委托費用和報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六、委托事項應當合法。
委托事務不合法將導致合同無效,并且將導致委托人與代理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七、轉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許代理人轉委托處理委托事務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條規(guī)定“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
八、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應當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zhí)行。
簽訂合同 篇6
如大家所知,在試用期內,除了用人單位可以考核勞動者,我們勞動者也是可以考核用人單位的,那么,在這個互相考量的時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下面馬上在下文為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規(guī)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
試用期相關規(guī)定: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xiàn)的。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于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外,用人單位如果僅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這也是不對的。
簽訂合同 篇7
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審慎。如果你是初次開店租賃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聽一下租房合同的詳細內容,也可以從網(wǎng)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屬于轉租門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簽訂,以防其中的內容有不實之處。若對屋主的出租權欲加以驗證,可到房產部門查閱登記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或在街坊鄰居間做調查。
1.注意起止日期
要問清楚協(xié)議書的有效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確定。因為租賃合同簽訂后房租一般不再變動,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據(jù)房租水平,與出租房洽談租賃期限。通常房屋契約有效期為3年。如房租在高峰時,要簽短一些,低谷時,應盡量多簽,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長。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繼續(xù)租用,但必須及時更換合同。應要求在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有優(yōu)先續(xù)租權。另外,在換新協(xié)議的時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費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選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資路段,定期定點進行租賃市場調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賃市場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與屋主協(xié)商優(yōu)先承租。
2.租金
預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繳納給屋主的租金、手續(xù)費,都要明確確定數(shù)額,標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協(xié)議時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費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還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細節(jié)問題。一般除了保證金、租金之外,還須付裝潢頂讓(不破壞裝潢而進行轉讓)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資金可能就無法周轉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協(xié)商,盡量避免潛在的風險和事后產生糾紛問題。
3.面積
面積是確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參觀經營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雙方首先要統(tǒng)一面積的計算標準,一般應以使用面積為準。因為只有使用面積才是真正用于經營的面積。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積證明,要折算為使用面積。面積要進行實地測量,雙方簽字確認。店面的附加面積要用出租方出具有關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4.補充事項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項,一旦發(fā)生紕漏,經雙方協(xié)商后,應補充列入?yún)f(xié)議中,或在第三方證明下,立下備忘錄以備查考。如涉及法律的專門問題,最好請教律師或向熟悉租房屋業(yè)務的第三者請教。
總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要預先進行調查,把可能出現(xiàn)的情況都考慮在內,做到心中有數(shù),就可以繞過“陷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
二、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三、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整( 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其它費用______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五、乙方應注意愛惜房屋內部設施,如有損壞需照常賠償;
六、乙方支付押金_________元( 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合同期結束后,甲方對以上三、四、五三點沒有異議,應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1、家具型號及數(shù)量:
2、燃氣管道 [ ]
3、房子狀況:
十、水表起用噸數(shù)____,電表起用度數(shù)_______,燃氣表起用度數(shù)______,暖氣___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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