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平安和動火作業(yè)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需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支配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guī)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依據《消防系統(tǒng)檢查項目》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需作好具體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5)對物業(yè)區(qū)域(物業(yè)區(qū)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具體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剛好修理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fā)覺,賜予制止,并發(fā)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和懲罰。
7)嚴格執(zhí)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yè),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yè)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yè)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
8)主動協(xié)作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剛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變更原用途的,責令業(yè)主復原原批準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guī)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yè)區(qū)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寺院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治安、消防安全條例,制訂治安、消防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
2、寺院法定代表人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職責。
3、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4、配備安全消防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重點寺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須成立專職的消防隊伍或群眾義務消防隊,組織對僧眾進行消防安全和防滅火訓練。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火災原因調查。
7、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領導小組,由寺院負責人(住持或監(jiān)院)任組長,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實。
8、滅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關法規(guī)配置,滅火器定時檢查,按時更換滅火器內的藥物,保持有效狀態(tài)。寺院內防火專用器具應有序擺放,嚴禁挪作他用。
9、寺院電線布設,電線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對寺院內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10、定期檢查寺院各殿堂內的消防安全設備,發(fā)現情況須及時處理,重點寺院及重點文物須責任到人,24小時巡查,確保寺院安全。
11、寺院采購以的.香、燭、鞭炮及金泊等要分開存放,嚴禁混存,炮、燭要放置避曬的位置,避免高熱、熔點自然之下引起火災。
12、寺院僧眾及清真寺常住人員應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定期開展消防演練。自覺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的指導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寺院安寧及僧眾安全。
13、重點寺院須在聯(lián)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的指導下,成立保安室,并專人值班,做好寺院財產及僧人的安全保衛(wèi)。維護好寺院的秩序,對偷竊、打架、起哄鬧事等各類違法亂紀事件,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測量儀器是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工程定位、放樣的工具,測量儀器價值高、使用范圍廣泛,使用條件環(huán)境差,為加強管理,確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xxx負責測量儀器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測量儀器動態(tài),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yǎng)、報廢制度。
3、由xxx負責檢驗、試驗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檢驗、試驗設備動態(tài),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yǎng)、報廢制度。
4、購置的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應在市場調研的基礎上,選購具有權威部門頒發(fā)許可證的產品。對新購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采購部門應與接收部門共同驗收,并做好記錄。
5、根據設備的使用規(guī)定,經指定的權威檢驗部門檢測校準合格后,加以合格標識方可使用。
6、檢驗、測量設備包括計量器具,按A、B、C級別分別控制和校準并按規(guī)定填寫《計量器具檢測記錄》、《試驗設備檢測記錄》;
7、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原始資料和技術檔案完整。
8、在崗計量人員、試驗人員應經專業(y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9、保證檢驗、測量和試驗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如因溫度、濕度、振動、隔音等環(huán)境影響,要采取措施,消除和減少環(huán)境對測試結果的影響到允許的`范圍內。
10、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前,應由操作人員自檢,無異常情況方可使用,如有異常不準使用。自檢情況應填寫《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校準記錄》。
11、對特殊、關鍵工序使用檢測設備時,必須按規(guī)定自檢,并填寫《特殊、關鍵工序檢驗、測量、試驗設備自檢記錄》。
12、所有在帳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包括計量設備均應加以明顯標識。
a.綠色標簽表示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注明有效期;
b.黃色標簽表示自檢合格的工具類設備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級使用的設備;
c.紅色標簽表示不合格或暫停使用的設備(包括封存、報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職責,并視情節(jié)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貼合規(guī)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持續(xù)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zhí)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建立兼職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習。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并圖示公告,送上級管理部門及屬地消防部門和安監(jiān)管理部門備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fā)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艷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zhèn)鬟_、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fā)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fā)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zhèn)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zhí)行下述規(guī)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yè)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jiān)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yè)。
3、作業(yè)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yè)人和監(jiān)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
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fā)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鹁娫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wèi)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7.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8.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fā)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guī)。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保衛(wèi)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fā)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保衛(wèi)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yè)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yè)區(qū)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yè)會簽和核準,依第4電執(zhí)行,F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yè)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yè),則由發(fā)包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
6.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xù)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奇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筏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yè)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yè)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huán)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wèi)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yè)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guī)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yè)。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guī)定進行“動火作業(yè)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guī)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復檢查,以防暗燃發(fā)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化。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愛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急試驗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學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試驗時,老師必需在做試驗前向學生講清晰留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運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室、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運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剛好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惜。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肅穆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需常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覺安全隱患,要剛好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fā)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值周行政匯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qū)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盡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fā)揮班隊干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匯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并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諧穩(wěn)定,經村民委員會討論決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蘆潮港鎮(zhèn)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村民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本村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統(tǒng)籌規(guī)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逐步提高本村火災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由蘆潮港派出所負責,對村民委員會的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成立一支5至10人的義務志愿消防隊,每年采取自愿報名和村民委員會討論決定相結合的方式確定。
村義務消防隊負責撲救和協(xié)助安全消防部隊撲救本村發(fā)生的各類火災,并幫助受災村民進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員會成立防火安全小組,設立消防安全員,健全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火災撲救,建立消防工作檔案。
五、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農村居民制定規(guī)范農村居民行為的'防火安全全公約。防火安全公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為的安全要求;
(二)保證消防車道暢通、公共消防器材設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對老弱病殘人員的監(jiān)護和幫助措施;
(四)根據本村實際,保證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六、統(tǒng)籌規(guī)劃開展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將其納入村容村貌改造、鄉(xiāng)村道路、河道建設工程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本村開展燈會、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群體性活動的主辦者應當制定滅火、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fā)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guī)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fā)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yè)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qū)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zhèn)鬟_、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xù),對違反賓館消防規(guī)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jiān)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jiān)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guī)定的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tài)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tǒng)、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tǒng)、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fā)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tǒng)監(jiān)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tǒng),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tǒng)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fā)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fā)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fā)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zhèn)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zhí)行下述規(guī)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yè)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jiān)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yè)。
3、作業(yè)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yè)人和監(jiān)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guī)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處罰作業(yè)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guī)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yè)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 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guī)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tài)良好。
第十四條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fā)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guī)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fā)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fā)展的總體規(guī)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fā)展相適應。
第三條 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院部、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由分管副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防火委員會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院部、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 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guī)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八條 學校防火委員會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易發(fā)生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九條 辦公樓、教學綜合樓(含實驗室、研究室)、圖書館、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網絡中心、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場所的防火。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應停止使用。
(一)應有足夠的安全出口,并設有應急燈及明顯標志,疏散通道須保持暢通。
(二)電氣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
。ㄈ⿲莾认涝O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確保水源充足,應急照明系統(tǒng)要保持良好狀態(tài)。
。ㄋ模堑纼葒澜逊盼锲。
(五)報警系統(tǒng)要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與記錄,并與校保衛(wèi)處值班室保持聯(lián)系。
。莾葒澜娣乓兹、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不得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ㄆ撸┮归g除值班人員外,不得在辦公樓隨意留宿。
(八)各辦公室、實驗室等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九)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不準學齡前兒童單獨乘坐電梯。
第十條 校園防火
。ㄒ唬┣锒竟(jié)、天干物燥,嚴禁焚燒雜草、落葉、垃圾等。
(二)校園內臨時動用明火,須經保衛(wèi)處檢查同意,方可動火,并有專人負責。
。ㄈ﹪澜麛y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如工作需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 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xù)。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經當地公安消防機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二條 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 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xù)。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 具有易發(fā)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五條 舉辦大型集會、文藝晚會等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十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 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ㄒ唬┱J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規(guī)劃,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ǘ⿲嵭蟹阑鸢踩熑沃;代表學校與各單位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ㄈ└鶕@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ㄎ澹└鶕䦟W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等做出規(guī)劃,提出專項經費預算;
。┮勒諏W校的有關規(guī)定,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 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wèi)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其職責是: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本規(guī)定及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要求,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ǘ⿲W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向有火災火險隱患的單位發(fā)出《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檢查落實整改情況;
。ㄈ⿲W校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設置、配備、更換、維修、報廢提出意見,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等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ㄋ模┙⒑鸵(guī)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ㄎ澹╅_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⒘x務消防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業(yè)務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
。ㄆ撸┲贫缁鸷蛻笔枭㈩A案;
。ò耍┙M織或協(xié)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ň牛┳袷貙W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就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 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ㄒ唬┲贫ㄏ腊踩贫群拖腊踩僮饕(guī)程;
。ǘ┐_定本單位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與學校安全防火委員會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針對本單位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ㄋ模┌从嘘P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進行檢驗、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ㄎ澹┙洺_M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導、檢查、監(jiān)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七)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ò耍﹨f(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guī)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二)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ㄈ⿲β毠みM行消防安全培訓;
(四)建立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fā)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ㄎ澹┲贫缁鸷蛻笔枭㈩A案。
第四章 火災撲救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發(fā)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保衛(wèi)處值班室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三條 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顚S。
第二十五條 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tǒng)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ㄒ唬┓阑鸾M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
。ǘ┘皶r組織撲滅火災或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居民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ㄋ模┓e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優(yōu)秀的評比直至處分、處罰。
。ㄒ唬┦┕と藛T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fā)火險、火災的;
。ǘ┓阑鸸ぷ髫撠熑瞬徽J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ㄈ┲蛋嗳藛T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qū)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火災的;
。ㄎ澹⿹p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渌`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三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校屬各單位(含附屬醫(yī)院)、駐校各機構和企業(yè),均須依據本規(guī)定,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業(yè)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fā)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fā)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電氣防火制度
(!)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fā)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guī)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fā)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fā)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fā)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fā)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yè)。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guī)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6、消控中心防火制度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fā)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干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jiān)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fā)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7、客房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qū)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fā)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煙區(qū)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fā)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8、餐飲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并放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qū)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并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fā)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并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煙區(qū)域吸煙,不準隨地亂扔煙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zhí)行下班后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灶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1)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fā)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guī),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 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fā)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wèi)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 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學生宿舍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臺燈、電爐、電燙斗、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熱快、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 各類實驗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責任制,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guī)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 高層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消防水系統(tǒng),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維修,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計圖紙須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核。審核后的防火設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⒐ず笮杞浵辣O(jiān)督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條 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 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第十二條 學校統(tǒng)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全校各部門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三條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
在消防工作中,違反消防法規(guī)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guī)定處理。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企業(yè)各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設備、企業(yè)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企業(yè)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各公司及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總部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部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廠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qū)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行政管理部總監(jiān)審批;三級動火作業(yè)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行政管理部總監(jiān)審核,報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後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下班前要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ㄒ唬┻M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産者;
。ǘ﹫猿址阑鸢踩(guī)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爲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ㄈ┎慌挛kU,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者;
。ㄋ模┘皶r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ㄎ澹┢渌麑ο拦ぷ饔胸暙I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産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fā)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guī)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tài),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竈、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fā)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xié)同滅火。
12.發(fā)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fā)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xié)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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