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標準范本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采購合同標準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采購合同標準范本1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經濟合同法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xié)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xié)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xié)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xié)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安樵儐巍钡膬热輵▏O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xié)議書>;2.款到發(fā)貨;3.銀行匯票;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采購合同標準范本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以上單價為含稅價,開具17%的增值稅發(fā)票,并且含運費。
三、交貨地點:吳忠太陽山小泉煤礦
四、驗收標準:驗收時以清單或發(fā)票為準,質量以國標為準,如存在質量問題,拒絕驗收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質量或其他問題,買受人有權提出更換或退貨。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驗收合格,并且開具17%的增值稅發(fā)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六、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責任。(如出賣人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嚴重的`問題,買受人有權退貨,并解除該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蓋章生效。
出賣人名稱:
買受人名稱:
章:
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標準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后,甲方一次性將剩余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購合同標準范本4
甲方(買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郵編:
乙方(賣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貨物買賣事宜,自愿簽訂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guī)格及款式:面料、數量、單價、金額合同總價: RMB(大寫) 一萬零玖佰元整 備注:
二、 付款條件,現金支付
2.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 30%作為預付款,即 3270元(大寫: 人民幣:三千兩百七十元整 );
2.2貨物運輸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 甲方驗貨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貨款 7630元 給乙方。 即RMB:(大寫: 人民幣:七千六百三十元整。 );公司名稱: 賬 號:開戶銀行:
四、 交貨方式
4.1 交貨期間:自收到訂金確認之日后為 日。
三、 付款方式:甲方必須用電匯或支票把貨款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賬戶:
4.2 交貨地點: 。
五、貨物運輸、包裝等費用
5.1貨物的運輸費、包裝費及相應費用由乙方負責。
5.2因甲方原因不能提貨而造成貨物需要存?zhèn)}的,倉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 質量標準及驗收
6.1 如果甲方在檢驗此批貨物的過程中,發(fā)現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退還商品,乙方應無條件接收退還商品要求。如果甲方發(fā)現大小不一,或色澤發(fā)生錯誤等,乙方也應提供退換貨服務。
6.2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所交產品勻為合格且符合合同規(guī)定。
七、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訂金后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始履行合同條例。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交貨款的,則乙方不退還已收貨款。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交貨物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貨款,并向甲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4乙方逾期未交付貨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總額價款的2‰的違約金。
8.5 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 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其它條款
9.1甲方未付清合同總價款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所有權仍屬乙方。
9.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預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七日內甲方需將預付款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
9.3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合同執(zhí)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6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 方(買方):
乙 方(賣方):
簽約人(蓋章):
簽約人(蓋章):
簽 定 日 期:
簽 定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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