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重點工作計劃管理考核辦法
為幫助大家了解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重點工作計劃管理是如何考核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重點工作計劃管理考核辦法,全文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一)確保學院各項工作計劃有序分解、過程有效管控、結果充分落地,實現(xiàn)各部門年度、季度、月度重點工作的統(tǒng)籌管理;
(二)規(guī)范學院重點計劃管理制度和程序,為實施組織績效考核提供參考依據(jù)。
二、重點工作的類型層次
(一)年度重點工作總結計劃:由各部門根據(jù)學院年度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本部門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計劃,由院辦審核匯總后報院長辦公會審批生效,納入年度工作備案范圍;
(二)季度重點工作總結計劃:由各部門結合年度制定的年度重點計劃,針對性的分解為季度重點計劃,由各部門分管副院長審核后報院長審批生效,納入季度工作監(jiān)督管理范圍;
(三)月度重點工作計劃:由各部門根據(jù)季度重點工作計劃備忘及當月臨時增加的重點工作,分解為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填寫附件1:《xx部門x月重點工作總結計劃表》,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送分管院長審批生效,納入月度工作監(jiān)督管理范圍;
(四)周重點工作計劃:各部門在制定月度工作計劃時應在附件1表格中分解填寫至每周進度目標,作為工作過程監(jiān)督檢查的依據(jù)。
(五)以上涉及各個系部的,有關總結、計劃的審批應由與工作計劃有關的職能分管院長會審。
三、重點工作總結、計劃的提報要求
(一)格式要求:各部門重點工作總結、計劃嚴格按照指定模板提交;
(二)內(nèi)容要求:
1.各部門重點工作計劃應緊密圍繞學院年度規(guī)劃,逐層分解、提煉重點、區(qū)分權重,明確主題、明確內(nèi)容、明確目標、明確時間、明確責任人、備注需協(xié)調(diào)事項等,要求描述簡明精準、條理層次清晰。
2.年度重點規(guī)劃一般不超過8-10項、季度重點計劃一般不超過5-8項、月度重點計劃一般不超過3-5項。常規(guī)工作屬于部門內(nèi)部管控范圍,不列入重點提報,由各部自行安排;
3.各部門重點工作總結應結合真實的完成情況進行說明,其中有數(shù)據(jù)層面目標的,要以數(shù)據(jù)體現(xiàn);無數(shù)據(jù)指標的,應描述實際進度并提供有關證明完成進度的材料等備查;
4.以上各類總結、計劃的匯總全部以相關領導審批生效后的為準。在提交時應附有關領導的審批記錄(紙質(zhì)版簽字或者郵件簽批皆可)。
(三)時間要求:
1.每年度12月30日之前提交本年度重點工作總結及下年度重點工作計劃、每季度初3號之前提交上季度總結及本季度重點工作計劃、每月3號前提交上月重點工作總結及本月重點工作計劃,具體由院辦另行發(fā)文通知;
2.以上各類總結計劃的.提交責任人為各部門負責人,計劃匯總接口責任人為院長辦公室指定人員(具體另行通知)。
四、重點工作計劃的管理與考核
(一)重點工作計劃由院辦統(tǒng)一管理。管理的主要內(nèi)容為計劃編制的審核匯總、生效后的工作計劃發(fā)布、過程執(zhí)行情況調(diào)查與監(jiān)督、完成情況的核實、月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總結、通報;
(二)重點工作計劃采取月度考核方式。每月度由院辦負責針對各部提交的月度總結進行核查,確定核查結果后報送相關領導針對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分管院長對部門的考評占60%,院長考評占40%。評估采取計分制度,根據(jù)工作計劃設定的權重加權計算重點工作計劃得分。
(三)部門月度重點工作得分與部門員工績效考核強制分布關聯(lián)。部門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得分及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系數(shù)的強制分布比例見下表:
部門月度 工作得分 |
部門月度 考核系數(shù) |
部門員工月度績效強制分布比例 |
||||
卓越1.5 |
優(yōu)秀1.3 |
良好1.1 |
合格1.0 |
待改進0.8 |
||
[90,100] |
1.5 |
≤20% |
≤20% |
≤20% |
不強制 |
不強制 |
[90,95) |
1.3 |
無 |
≤20% |
≤30% |
不強制 |
不強制 |
[80,90) |
1.1 |
無 |
無 |
≤40% |
不強制 |
不強制 |
[70,80) |
1.0 |
無 |
無 |
≤30% |
不強制 |
不強制 |
[0,70) |
0.8 |
無 |
無 |
無 |
≤80% |
≧20% |
(四)對各部門負責人的績效采取季度考核方式,部門負責人月度薪資的30%作為考核基數(shù),本部門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分當季度內(nèi)取平均值作為部門負責人的季度考核得分,考核系數(shù)參照上述得分區(qū)間標準。季度考核薪資為季度薪資*30%*季度考核系數(shù)。每月按照1.0系數(shù)預發(fā)執(zhí)行,季度末考核結束后補、扣績效薪資。
五、其他
(一)本管理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二)本管理辦法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原文地址:http://www.aiit.edu.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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