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司法考試試卷結構解讀
2016年9月國家司法考試試卷共四張,將在卷一、卷四集中考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有關內容。其中,卷一以選擇題形式進行全面考查;卷四將結合法學理論、法律實務進行綜合考查。具體試卷結構是:
試卷一: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yè)道德。
試卷二: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本卷共100道試題,由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組成。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本卷主要由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試時間210分鐘。
本卷科目: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yè)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本卷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應試人員若全部作答,只評判書寫在前的一道試題。
以上四卷總分為600分。應試人員必須參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試,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為零分,且通過當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才可依法申請法律職業(yè)資格。應試人員各卷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相關拓展>>>
司法考試專題●行政法測試題及解析
環(huán)保局因某新建水電站未報批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且已投入生產使用,給予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
水電站不服,申請復議,復議機關作出維持處罰的復議決定書。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 復議機構應當為某區(qū)政府
B. 如復議期間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行政復議終止
C. 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D. 水電站對復議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應由復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答案】 C
【解析】
選項A錯誤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機構是行政復議機關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辦事機構,即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據(jù)此可知,復議機構應為區(qū)政府或市環(huán)保局中的法制機構。
選項B錯誤
《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定,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影響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的,行政復議中止。
選項C正確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選項D錯誤
《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屬于經復議的案件,可以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相關文章推薦:
10.2016國家司法考試試題
【司法考試試卷結構解讀】相關文章:
國家司法考試試卷三10-23
全面解讀司法考試制度05-22
國家司法考試卷三試題(2017)08-30
2017專八改革后試卷結構08-10
國家司法考試卷四復習方法07-08
2017年司法考試卷二仿真試題09-21
2017司法考試卷三預測題及答案10-13
國家司法考試卷一模擬試題201706-01
關于司法考試卷一模擬試題及答案06-14
2017司法考試卷一模擬練習及答案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