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擊劍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擊劍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1
一、比賽日期、地點
中學組:4月14-16日,在市第十中學舉行;
小學組:4月17-19日,在大學路小學舉行。
二、承辦單位
市射擊協(xié)會、z區(qū)體育局
三、參賽單位
學校代表隊
四、比賽項目
男子組:花劍重劍個人賽、團體賽
女子組:花劍重劍個人賽、團體賽
五、參加辦法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每隊限報領隊一名、派遣一名裁判,每劍種凡有運動員參加比賽即可派一名教練員,各組別運動員人數(shù):個人賽限報4人,團體賽3-4人。
2、運動員年齡及各年齡組人數(shù)規(guī)定:中學組運動員年齡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小學組運動員為小學六年級及以后。
3、未注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qū)、縣(市)體育局于2月24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體育局注冊。注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注冊申請表及協(xié)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注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六、競賽辦法
1、比賽采用中國擊劍協(xié)會審定的最新《擊劍競賽規(guī)則》。
2、個人賽按分組循環(huán)和淘汰賽進行,團體賽按個人積分決定排位,直接進行淘汰賽。
3、各組別的團體賽人數(shù)不得以其他劍種或其他組別的運動員兼任。
4、比賽所需服裝器材自理,同時符合《擊劍競賽》的規(guī)定(每個運動員比賽服保護服須符合800N技術規(guī)格且后背按規(guī)定印制個人名字英文標志)。各種器材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參賽。
七、錄取名次
各劍種單項和團體錄取前三名運動員給予頒發(fā)獎牌,前八名頒發(fā)證書,并按9、7、6、5、4、3、2、1分計入代表隊總分。各項目不足錄取名次時,按實際參賽錄取,分值不變。但比賽項目不足兩家單位時,則取消該項比賽。
八、報名和報到
1、各參賽單位于3月11日前通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后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2、各隊到賽區(qū)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注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注冊并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tǒng)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九、仲裁和裁判員:
由市體育局統(tǒng)一選派。
十、參賽經費自理。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擊劍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2
一、競賽時間和地點
3月27-29日,在舉行。
二、承辦單位
待定
三、參賽單位
各區(qū)、縣(市)代表隊
四、參加辦法
(一)男、女隊均可報領隊1人,教練2人,運動員12人。
(二)運動員年齡及各年齡組人數(shù)規(guī)定:
男、女: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20xx年出生者上場不超過3人);
(三)未注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qū)、縣(市)體育局于2月24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體育局注冊。注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注冊申請表及協(xié)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注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四)運動員必須備有深、淺兩種顏色的比賽服,號碼要求從4號至15號,不得用空心字。
五、競賽辦法
(一)比賽辦法根據(jù)各縣(市)、區(qū)報名后的參賽隊數(shù)決定。
(二)決定名次辦法:
1、比賽中各隊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得0分。按各隊積分多少決定名次,積分多者名列前。
2、如遇兩隊積分相同,按兩隊相互間比賽的勝負決定名次,勝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按積分相同各隊相互間比賽的勝負場數(shù)多少決定名次,勝場多者名次列前。如勝負場數(shù)相等,則按得失分率決定名次。
(三)比賽執(zhí)行最新的《籃球競賽規(guī)則》。
(四)比賽用球為少年籃球(701)。
六、錄取名次
男、女隊均錄取前八名。
七、報名與報到
(一)各參賽單位于2月25日前通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后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二)各隊到賽區(qū)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注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注冊并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tǒng)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八、經費自理
九、本規(guī)程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擊劍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3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4月11-12日,在市體育場舉行。
二、承辦單位
市體育發(fā)展集團體育中心.步點體育策劃有限公司
三、比賽項目
小學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遠、鉛球(男4KG、女3kG),壘球(周長25.42cm)。
初中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欄(欄高0.914,欄間8.7)、100m欄(欄高0.762,欄間8.00)、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男5KG,女4KG)、鐵餅(男1.5KG,女1KG)、標槍(男700g,女600g)、4×100m接力。
四、參加單位和比賽辦法
1、小學組:各區(qū)、縣(市)可報男、女運動員各10人。運動員必須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學生,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健康者。
2、初中組:各區(qū)、縣(市)為單位參賽。分二個組別:男子組、女子組,每組別可報男、女運動員各12人。初中組運動員必須是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初中學生。
3、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有我市中小學校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在市體校的學生可代表學籍所在單位參賽,占名額,計個人名次、團體總分。
4、小學、初中組均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
5、每個運動員限報二個單項,另可兼報接力,每項人數(shù)不限。
6、運動員資格由各區(qū)、縣(市)體育局、教育局負責審查。若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者取消該運動員參賽資格和已取得的`名次,并在團體總分中扣除9分。
7、比賽執(zhí)行中國田徑協(xié)會審定的最新競賽規(guī)則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五、錄取名次與計分辦法
1、小學組、初中組錄取團體總分前八名。團體總分相同時,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類推。
2、各單項均按報名人數(shù)錄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減一名錄取。只有一名運動員參賽的作為測驗或改項。
3、計分方法:各單項分別按單項名次排1至8名。以9、7、6、5、4、3、2、1計分,接力加倍計分,破市紀錄者加5分。
六、報名和報到
1、各參賽單位于3月11日前通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后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未注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qū)、縣(市)體育局于2月24日前統(tǒng)一上報市體育局注冊。注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注冊申請表及協(xié)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注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2、各隊到賽區(qū)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注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注冊并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tǒng)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且一切經費自理。
3、運動員號碼布各單位自備(白底黑字),每位運動員必須備有兩塊號碼布。
小學組號碼為:
z區(qū):001-020z區(qū):021-040
z區(qū):041-060z區(qū):061-080
z區(qū):081-100z區(qū):101-120
z區(qū):121-140z區(qū):141-160
z:161-180z市:181-200
z市:201-220z市:221-240
z縣:241-260z縣:261-280
初中組號碼為:
z區(qū):300-330z區(qū):331-360
z區(qū):361-390z區(qū):391-420
z區(qū):421-450z區(qū):451-480
z區(qū):481-510z區(qū):511-540
z:541-570z市:571-600
z縣:601-630z市:631-660
z縣:661-690z市:691-720
七、仲裁委員及正、副裁判長由市體育局指派。
八、參賽單位費用自理,如需大會幫助解決住宿的需在報名表上注明。
九、本規(guī)程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擊劍錦標賽競賽規(guī)程】相關文章:
體驗擊劍作文11-18
體驗擊劍作文(精華6篇)12-08
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03-16
《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03-12
《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03-13
陽光體育冬季長跑啟動儀式發(fā)言03-14
《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熱]03-15
高中跳大繩比賽規(guī)程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