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師的工作職責
1、在語文教學中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共產(chǎn)主義理想教育和道德品質教育,在傳授語文知識的同時,抓好思維能力和思維方法的訓練,聽、說、讀、寫訓練并舉,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質。
2、認真貫徹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熟悉教材,改進教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3、積極參加教研組的'定期活動,關心教研組工作,執(zhí)行教研組的工作計劃。
4.認真開展備課活動,各備課組每周至少需集體活動一次(要有固定時間)。統(tǒng)一進度,研究學習,研究教材教法,交流備課和授課心得。
5、認真上好選修課,積極開辟第二課堂,開展習作、書法及其他興趣小組活動。
6、注意積累資料。
7、努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增強教學實踐的自覺性,不斷探索新方法,總結新經(jīng)驗,使教學工作有所創(chuàng)造,有所前進,形成各自的教學風格和教學特點。要有個人的科研計劃,每年每人都應寫出有較而水平的教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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