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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變更會議紀要
會議地點:滁州市建委大廈4樓會議室
會議時間:2015年08月20日
會議內(nèi)容:醉翁路工程(I,II)標段設計粉坊水庫,雨、污水方案調(diào)整等問題
參會人員:詳見會議簽到表
內(nèi)容:
關于醉翁路I、II標項目設計變更等問題的會議在滁州市建委大廈4樓會議室召開,參會人員由市重點工程局、市城投公司、審計局、無錫市政設計院、巢湖建設監(jiān)理、誠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安徽華瓴建工、南譙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人員組成,本次會議由滁州市重點工程局總工劉堂華主持召開。
一、醉翁路I標段粉坊水庫(K1+750-K2+000)約合250m長,需進行路基處理,對于此處施工部位重點工程局領導要求:處理方案要在保證工程質(zhì)量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加快進度。原處理方案因征地受到寬度限制有諸多無法施工之處:粉坊水庫內(nèi)有大量水產(chǎn),放水清淤勢必造成大量水產(chǎn)死亡,且修筑圍堰需另行征地,淤泥無處堆放,鑒于此種情況,無錫市政設計院提出第二套處理方案:拋石擠淤,并對此方案進行了造價預估;拋石擠淤方案不涉及淤泥堆放問題,無須對粉坊水庫進行放水,工程質(zhì)量能夠得到保證。市重點工程局、市城投公
司、審計局領導在聽取無錫設計院提出的第二套方案后認為:拋石擠淤方案技術可行、經(jīng)濟合理,并提出以下要求:無錫市政設計院重新出設計圖,工程量的問題由原工程量編制單位進行補充,跟蹤審計要及時到位,監(jiān)理嚴格把好質(zhì)量關,施工單位要做好專項技術處理方案,按照拋石擠淤方案盡快組織施工。
二、清表工程量。施工單位提出:在道路填方部位需進行清表工作,勢必造成填方工程量增加,與清單工程量不符合。無錫設計院:對于工程填方部位,我們將結(jié)合圖紙增加清表工程量。
三、污水管變更。施工單位提出:污水管材大于500mm原設計為承插口鋼筋混凝土管,滁州市場無此種管材銷售,要求變更為HDPE雙壁波紋管。無錫市政設計院:此變更技術上合理,HDPE波紋管為橡膠圈接頭,滿足污水管道的密閉性要求。
四、施工單位提出:儒林路、永樂路與醉翁路交口與實際不符問題。無錫市政設計院:以上兩處部位新的施工圖紙已出。
五、施工單位提出:挖方段路基土質(zhì)不符合路基填料質(zhì)量要求。無錫市政設計院:在單位在前期工程勘探期間土壤天然含水率大于設計要求5%-6%,且在圖紙設計文件中已給出處理方案:摻灰或翻開晾曬,鑒于現(xiàn)施工階段為豐水期,現(xiàn)場路基實際含水率需再做檢測,我部將根據(jù)檢測結(jié)果給出處理方案以保證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理需做好見證取樣工作。
六、醉翁路II標段K2+550過路涵與雨水管道高程沖突。無錫市政設計院:K2+550過路涵設計底高程為23.000m,與此處南北雨水
確存在高程沖突問題,此處處理方案為:在南北兩側(cè)雨水管道與過路涵高程沖突處,增加檢查井,檢查井具體做法參見檢查井施工圖集。
市重點工程局
市城投公司
審計局
誠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無錫市政設計院
巢湖建設監(jiān)理
滁州南譙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華翎建工
20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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