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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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房屋注意事項
一 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
如有,在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nèi)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yè)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jù);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nèi)家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并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前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這些事項都是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時應注意的。
二
1、簽定租賃合同時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東)的書面同意;
2、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
3、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
否則,大房東終止合同,給你帶來的經(jīng)濟損失只能找二房東要。
三
為規(guī)范和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現(xiàn)對個人取得轉租房屋收入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1、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chǎn)租賃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jù)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yè)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有關財產(chǎn)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稅費的扣除次序調(diào)整為:
(1)財產(chǎn)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chǎn)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4)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轉租條件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yè)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nèi)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chǎn)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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