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養(yǎng)老協議書四篇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yǎng)老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養(yǎng)老協議書 篇1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著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yǎng)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yǎng)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yǎng)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并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帳目管理人采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jié)余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zhí)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yōu)先權利,即父母征得相關子女同意后,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yǎng)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yǎng)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托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愿。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yǎng)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jié)余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余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yǎng)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yǎng)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yǎng)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zhí)行者將以不贍養(yǎng)父母為依據訴于法庭。
補充5,在養(yǎng)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 年1月1號起執(zhí)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并同意 負責管理帳目,自愿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養(yǎng)老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fā)展慈善公益事業(yè),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于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yǎng)、養(yǎng)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yǎng)。按規(guī)定范圍提供生活、醫(y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后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y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guī)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guī)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guī)范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fā)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fā)生爭執(zhí)、吵鬧,家屬或送養(yǎng)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fā)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fā)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y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y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借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注),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區(qū)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癡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yǎng)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癡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征得本區(qū)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xù),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注
1.老人在老人院養(yǎng)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系: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yǎng)人(單位、送養(yǎng)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愿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yǎng)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執(zhí)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家屬代表(簽字):_____
老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養(yǎng)老協議書 篇3
甲 方:安陽市興達園林科技觀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陽市瓦店鄉(xiāng)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竇云明
乙 方:郝愛玲
住 址:河北省邯鄲市鐵西南大街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優(yōu)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建設興達愛心生態(tài)養(yǎng)老護理園項目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投資項目的名稱及規(guī)模
1.1 項目名稱:新建安陽興達愛心生態(tài)養(yǎng)老護理園。
1.2 項目總投資:3.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5億元。
1.3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養(yǎng)老公寓、農業(yè)研究中心、養(yǎng)老護理學院、中老年女子會所、老年用品商場、星級賓館、青少年科教園地、幼兒園、康復體檢中心、類似植物園的高效農業(yè)區(qū)等建成后,將擁有養(yǎng)老床位1650個。
1.4 項目的社會效益:招收護理型學生800名,增加就業(yè)崗位500-800個。
1.5 項目的選址及用地規(guī)模:園區(qū)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畝。
1.6 項目建設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設一年,即從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主要內容及條款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1 甲方協助乙方在瓦店鄉(xiāng)租用土地300畝。
2.2 甲方以掛牌出讓方式,按每畝4萬元的地價標準在瓦店鄉(xiāng)瓦店集為乙方提供300畝土地用于建設養(yǎng)老園區(qū)。
2.3 乙方繳清加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并完成房屋建設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房屋等產權證。
2.4 甲方需負責公關,及時同相關部門溝通聯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須與土地所有權者或土地使用權者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并及時繳清租地費用;同時乙方必須解決基地農戶的轉移就業(yè)問題或者與農戶簽訂收購協議,保護基地農戶的合法權益。
3.2 乙方建園區(qū),在取得土地進場開工建設前必須繳清土地出讓金;在接到入場通知后的兩個月內必須進場開工建設,并按時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投資建設內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與用途,也不得擅自轉讓土地,否則甲方無償收回土地,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乙方建加工廠必須符合環(huán)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須自覺規(guī)范經營行為、服從主管部門的管理,按時上報企業(yè)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3.5 乙方負責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安全,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4.1 本協議未盡事宜本著有利于項目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4.2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4.3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4.4 本協議一式陸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其余存檔。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yǎng)老協議書 篇4
養(yǎng)老協議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著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yǎng)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yǎng)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yǎng)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并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帳目管理人采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jié)余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zhí)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yōu)先權利,即父母征得相關子女同意后,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yǎng)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yǎng)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托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愿。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yǎng)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jié)余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余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yǎng)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yǎng)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yǎng)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zhí)行者將以不贍養(yǎng)父母為依據訴于法庭。
補充5,在養(yǎng)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 年1月1號起執(zhí)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并同意 負責管理帳目,自愿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養(yǎng) 老 協 議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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