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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閥校驗審核制度
一、國家質量監(jiān)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局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第146條“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
二、電力工業(yè)部頒布的《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DL612-1996)
9.1.13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起座壓力。帶電磁力輔助操作機構的電磁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可采用液壓裝置進行校驗調整,一般在75%~80%額定壓力下進行。經液壓裝置調整后的安全閥,應至少對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核。
9.1.14 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放汽試驗。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電磁安全閥電氣回路試驗每月應進行一次。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放汽試驗。
9.1.15 鍋爐運行中禁止將安全閥解列。
9.1.16 安全閥未經校驗的鍋爐在點火啟動和在安全閥校驗的過程中應有嚴格的防止超壓措施,并在專人監(jiān)督下實施。安全閥校驗中,校驗人員不得中途撤離現場。
三、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規(guī)定:
3.2.1 嚴防鍋爐缺水和超溫超壓運行,嚴禁在水位表數量不足(指能正確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數量)、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3.2.4 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安全閥整定應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
3.2.4.1 大容量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tài)安全閥校驗工作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升壓速度過快或壓力、汽溫失控造成超壓超溫現象。
3.2.4.2 鍋爐在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tài)安全閥整定時,嚴禁非試驗人員進入試驗現場!
第四章 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
為了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的發(fā)生,應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 (DL 612—1996)、《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guī)則》以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4.1 防止超壓。
4.1.1 1 根據設備特點和系統(tǒng)的實際情況,制定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中應明確異常工況的緊急處理方法,確保在任何工況下壓力容器不超壓、超溫運行。
4.1.2 各種壓力容器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校驗和排放試驗。
4.1.3 運行中的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閥、排污閥、監(jiān)視表計、聯鎖、自動裝置等)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設有自動調整和保護裝置的壓力容器,其保護裝置的退出應經總工程師批準,保護裝置退出后,實行遠控操作并加強監(jiān)視,且應限期恢復。
4.1.4 除氧器的運行操作規(guī)程應符合《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guī)定》(能源安保11991)709號)的要求。除氧器兩段抽汽之間的切換點,應根據《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guī)定》進行核算后在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并在運行中嚴格執(zhí)行,嚴禁高壓汽源直接進入除氧器。
4.1.10 單元制的給水系統(tǒng),除氧器上應配備不少于兩只全啟式安全門,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動調壓和報警裝置。
4.1.11 除氧器和其他壓力容器安全閥的總排放能力,應能滿足其在最大進汽工況下不超壓。
4.3 在役壓力容器應結合設備、系統(tǒng)檢修,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 (DL 612—1996)的規(guī)定,實行定期檢驗制度。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發(fā)布電力行業(yè)標準《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DL/T959-2015)
8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與調整
8.1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
8.1.1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8.1.2 帶電磁力或其他輔助操作機構的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8.2 電站安全閥的現場校驗方法一般采用在線熱態(tài)校驗,可分為用專門儀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和升壓實跳校驗。升壓實跳校驗由于工作環(huán)境惡劣,起跳次數多,會帶來密封面的損壞、噪音污染和校驗時的安全性等問題。
8.2.1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及碟形彈簧安全閥可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進行校驗調整。校驗調整可以在機組啟動或帶負荷運行的過程中(一般在60%~80%額定壓力下)進行。
8.2.2 首次經安全閥在線定壓儀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對最低起跳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跳復核,經復核,誤差值在表5規(guī)定的整定壓力偏差以內時,其他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的安全閥可不必做實跳試驗。
8.2.3 使用的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應保證與實跳值的誤差在允許的范圍內,并具有數據自動記錄和處理功能,避免人為判斷因素帶來的誤差。安全閥定壓儀與被測安全閥應具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8.2.4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所配的壓力傳感器和力值傳感器應定期校驗。
8.3 在役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每一個小修周期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校驗或排放試驗。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排放試驗或在線校驗。
8.4 安全閥一經校驗合格就應加鎖或加鉛封,并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檔案中記錄。
五、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15)
“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方式的設備構成、特點、工作原理、校驗操作程序和校驗方法、設備維修維護及其注意事項”。
安全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閥裝設選用、校驗程序
2、范圍:適用于公司安全閥使用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工程部、采購部、使用部門
4、程序:
4.1安全閥的裝設原則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裝設安全閥。
4.1.1壓力來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質的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內壓超過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的容器上。
4.1.3盛裝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的容器上。
4.1.4加熱蒸發(fā)、換熱過程,有可能使壓力超過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的容器上。
4.1.5壓力有可能超過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的流體液壓設備上。
4.1.6壓力來源處沒有安全閥的容器。
由于工作介質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閥不能可靠工作時,應裝設爆破片代替安全閥或采用爆破片與安全閥共用的重疊式結構。
4.2選用安全閥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介質的安全閥,應采用封閉式,以防止爆炸,傷害人員,污染環(huán)境。
4.2.2安全閥的材質,應滿足介質條件的要求。
4.2.3安全閥的公稱壓力等級,應滿足設備工作壓力的要求。
4.2.4安全閥的彈簧壓力等級,應符合調試壓力要求的范圍。
4.2.5安全閥的工作溫度,應滿足工作介質溫度的要求。
4.2.6安全閥的最大實際排放量,應略大于壓源的最大介質流量。
4.2.7在介質溫度超過200℃,最好選用對于彈簧箱有隔離措施的安全閥。
4.2.8安全閥的連接方式和尺寸,應符合現場設備的要求。
4.2.9杠桿式安全閥,應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
4.2.10安全閥的可調部位,應有便于鉛封或鎖閉的孔洞。
4.3安全閥的校驗
4.3.1安全閥必須經校驗后才能安裝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閥,每年至驗一次。
4.3.3校驗合格后,由工程部將修理內容記入安全閥修理校驗技術檔案卡,檢驗執(zhí)行者和修理人員,必須在檔案卡上簽字。
4.3.4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由被授權的人員(或質量檢驗人員)負責鉛封或鎖閉。并在校驗卡上填入校驗數據和簽字。
4.3.5校驗安全閥時升壓速度應慢,以免壓力讀數不準。
4.3.6校驗安全閥用的壓力表,精度應在0.5級以上。
4.3.7檢驗用壓力表的取壓點,應保證能取到安全閥進口腔內的真實壓力。
4.3.8校驗用壓力表,因常受強烈震動和大幅度壓力波動的影響,應經常用標準表校對。以免造成誤差。
4.3.9校驗用壓力表的最大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1.5~3.0倍,壓力表的分度,應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開啟壓力偏差的規(guī)定:
開啟壓力≤1.0MPa時,允許偏差為20KPa,當開啟壓力>1.0MPa時,允許偏差為開啟壓力的±2%。
4.3.11對校驗數值認可時,至少應連續(xù)兩次以上的數據能重合,并且不允許對安全閥進行敲擊。
4.3.12密封壓力必須時回座后進行試驗,在比設備工作壓力高時穩(wěn)壓5分鐘不降,則為合格。
4.4安全閥的安裝
4.4.1必須經檢驗合格、鉛封后的安全閥,才能安裝。
4.4.2安全閥必須裝設排出管,并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
4.4.3安全閥的排出管內不允許存在任何液體時,在排出管的最低位置上應裝設排液管,其終端應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或回收系統(tǒng)。
4.4.4搬運和安裝時,均不能使安全閥受到震動,更不能用強制力安裝。
4.4.5安裝時不能損壞鉛封,如有損壞應重新校驗。
4.4.6安全閥必須垂直地安裝,氣液共存的容器或管道應裝設在氣相介面位置上。安全閥于設備之間不得裝設任何閥門。但對于盛裝易燃,有毒或粘性介質的容器,為便于安全閥的清洗更換,可裝設截止閥。但截止閥的結構和通徑尺寸應不妨礙安全閥的正常功能,運行時,截止閥應全開后加鉛封。
4.4.7安全閥與設備之間的接管上,禁止連接一切介質引出管。
4.5安全閥的管理:
4.5.1工程部應將所屬安全閥統(tǒng)一編號,并用鋼字釘打于閥上(包括備有閥)以免發(fā)生錯亂。
4.5.2工程部應建立安全閥臺帳和安全閥修校檔案卡。
4.5.3工程部應指定人員,對安全閥的檢查、檢修和備件計劃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組織對安全閥進行定期校驗。
4.5.4操作人員應按巡回檢查規(guī)定時間,在檢查設備時,同時檢查安全閥。檢查內容包括:緊固件是否松動;有無漏瀉現象;鉛封是否完好,對杠桿式安全閥,還應檢查有無影響正常開啟的阻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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