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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請假制度_學生會請假制度范文
為加強學生會規(guī)章制度建設,保證學生會的正常運行,應制定規(guī)范的學生會請假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學生會請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生會請假制度篇1
為提高學生會會議議事效率與質(zhì)量、嚴肅會議風氣,并為學生會成員考核提供有關原始資料,根據(jù)工作的需要及學生會成員學習生活的特點,特制定《學生會請假條例》。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一切學生會成員在學生會日常值勤、各種會議及要求學生會成員參加 的一切活動過程中的請假事宜。請假分事前請假和事后請假,二者適用不同規(guī)定。
第二條:部長、副部長請假的,需本人持書面請假條當面交主席,主席審查后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簽字批準;審查后認為請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準假。
第三條:干事請假的,需本人持書面請假條當面交本,本審查后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本簽字批準,并上交主席,主席審查批準后方可準假,審查后認為請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準假。
第四條:學生會各成員每學年有4次請假機會,超過4次者將按《學生會考核制度》進行相應的扣分
第五條:假條統(tǒng)一用紅色黃山學院稿紙書寫,要注明請假的具體事由,并要求書寫規(guī)范,對于違反者,按《學生會獎懲制度》的有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請假條須于值勤、會議或活動前交組織部備案。組織部有責任對請假事項進行監(jiān)督。
第五條: 沒有請假或未被準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會議或不參加活動的,按曠勤論,并按《學生會獎懲制度》的有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請假人虛構(gòu)請假事由,按《學生會獎懲制度》的有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事后請假僅適用于在事態(tài)緊急或事發(fā)倉促,或其他客觀上不能按事前請假制度執(zhí)行。
第八條:事后請假者,在值勤、會議和活動前向部長和主席的口頭請假并值勤、會議、活動后補交書面假條,陳述請假事由。
第九條:事后請假需在請假事由結(jié)束后兩天內(nèi),由本人持書面請假條當面交主席,經(jīng)主席簽字,補假生效。并將假條交組織部備案。
第十條: 請各部門嚴守自律,遵照執(zhí)行。
學生會請假制度篇2
為加強學生會規(guī)章制度建設,保證學生會工作的正常運行,特制定請假制度以規(guī)范學生會請假管理工作。
1、學生會例會、值班、活動原則上不準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到秘書處領取請假條并說明原因,經(jīng)秘書長同意后填寫請假條。
2、事假原則上每個學期不準超過5次,否則取消評優(yōu)資格。如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3、請假條必須本人認真書寫,不得由他人代寫。
4、不得隨便代請假,如果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請假,必須事先口頭通知秘書長,秘書處記錄。事后要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勤處理。
5、請假理由必須屬實,若以編造理由達到請假目的,則請假無效,并視情節(jié)進行處理。
6、秘書處應認真核查請假原因及補假理由。并將請假記錄及時存檔管理。
學生會請假制度篇3
1、各位干部應盡可能的參與院學生會各類會議及各種活動。如需 請假,請遵照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未能履行請假程序或者偽造請假條均認定為缺席并記錄歸檔。所有請假條均納入學生會檔案。
2、一般情況下,請假條需在會議或者活動開始前交給紀檢部處方 為有效。如確有特殊原因,需在會議或者活動開始前向會議、活動負責人請假,在會議或者活動結(jié)束后補交請假條(假條格式見附件)。
3、副主席、各委員請假需填好請假條,由院學生會主席簽字并交 到紀檢部處方可生效。
4、各部門副部長、干事請假需填寫假條,由該部門部長或指定負 責人簽字上交到紀檢部處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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