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的合同15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踐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踐的合同1
隨著新《消防法》的頒布實施,消防部隊肩負的職責和使命日益繁重,除了參與日常的火災撲救外,還承擔著建筑倒塌、交通事故、化學災害、空難、反恐、地震、風災、洪災、泥石流等18種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職能的拓展使消防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面對如此繁重的執(zhí)勤備戰(zhàn)工作量,僅靠15萬現役消防官兵遠遠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合同制消防隊伍便是這一嚴峻形勢下應運而生的新型消防組織?v觀當前大泉州合同制消防員的數量已經和現役消防官兵人數基本持平,合同制消防隊伍已經成為消防部隊一支龐大的體系,是新時期多元化消防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現役消防力量的有力補充。如何使這股新鮮“血液”在消防部隊的“肌體”中更加充滿活力的“流淌”,將其建成具有頑強戰(zhàn)斗力的隊伍,需要用心去琢磨,去嘗試。
一、大泉州合同制消防隊伍的實踐和收獲
泉州市地處福建省東南部,下轄鯉城、豐澤、洛江、泉港4個城區(qū),晉江、石獅、南安3個縣級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4個縣和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全市土地面積11015平方公里,總人口774萬人。目前,全市共有12個消防大隊、22個消防中隊(其中合同制消防中隊9個),2個特勤中隊,現有消防現役警力320余人(其中干部150余人)、合同制消防員180余人。近幾年泉州市經濟建設快速發(fā)展和城鎮(zhèn)規(guī)模不斷擴大(晉江市號稱“中國鞋都”、石獅市又譽“服裝城”、惠安縣的石雕產業(yè)等),高層和地下建筑頻頻拔地而起,高科技、新能源、新技術、新設備廣泛利用,用電、用氣、用火大幅度增加,導致了各類災害事故發(fā)生的機率越來越高。2007年至今,大泉州共發(fā)生火災3977起,死亡34人,受傷5人,直接財產損失7880千萬元,火災發(fā)生率在全省一直居高不下。2006年9月,五部委出臺《關于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fā)展的意見》,相繼,福建省制定印發(fā)《福建省“十一五”期間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經過精心籌備,2006年12月5日,福建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現場會在泉州市舉行,晉江設置主會場,晉江龍湖合同制消防隊以試點單位參加了業(yè)務技能匯報表演,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12.5”全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現場會后,筆者先后深入到豐澤北峰消防二中隊、晉江龍湖消防三中隊、陳埭消防四中隊及石獅石湖消防二中隊、伍堡消防三中隊等合同制消防隊伍參觀走訪,親身體驗合同制消防隊伍在管理教育、業(yè)務訓練、執(zhí)勤戰(zhàn)備、滅火搶險救援等工作中的表現,客觀總結其實踐意義和收獲。通過深入的調查剖析和研討,筆者極力想充分的展現這支新型消防隊伍在消防部隊建設中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無疑可以這么說,大泉州整體的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已經走在全省的前列。起初,筆者了解到:2006年2月12日當天14時至20時近6個小時的時間內,晉江龍湖消防中隊共實施處置20起火災及搶險救援任務……。類似的數據近年來在大泉州豐澤、晉江、石獅、惠安等經濟發(fā)展飛速的地區(qū)頻繁出現,這讓筆者倍感欽佩和欣慰,作為一名基層帶兵人,筆者認為合同制消防隊伍與現役消防官兵的工作目標是基本一致的,思想穩(wěn)定、業(yè)務素質強的合同制消防員充實到基層一線,和現役消防官兵一起合作完成艱巨的防火監(jiān)督、滅火搶險救援工作,緩解了現行公安消防力量嚴重不足的矛盾。但這種新生力量的出現,給基層消防大、中隊的管理教育帶來了新的挑戰(zhàn),怎樣合理調配他們,充分調動兩者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兩者之間的有效配合,共同提高部隊整體的戰(zhàn)斗力和凝聚力,已成為基層亟需解決的課題。
二、當前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目前,對合同制消防隊伍的管理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建立純粹的合同制消防員中隊(駕駛員例外),統(tǒng)一管理;一種是現役和合同制消防員共存一個中隊(如晉江安海消防二中隊),混編管理,F階段對合同制消防隊伍的管理模式和制度都不夠完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地摸索總結。
雖然這支新型消防隊伍在滅火救援中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合同制消防員不屬現役編制、經費有限、待遇偏低、保障不力、社會地位不高、非物質獎勵匱乏等原因致使合同制消防員的人員流動性大、優(yōu)秀人才難以保留,隊伍建設和發(fā)展停滯不前。主要表現在:
(一)隊員結構成份復雜。從征招的合同制消防員的成份來看,有退伍的戰(zhàn)士,有參加過工作的職員,有走出學校的大、中專畢業(yè)生等等,他們的思想行為、社會閱歷不一樣,因此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也不一樣,對待生活、工作的態(tài)度也存在很大差異,隊員結構成份復雜。
。ǘ⿷溉腙爠訖C多樣。從應聘入隊的合同制消防員的目的、動機來看:有的是來消防隊過渡的,有的是來消防隊打工的,有的是來消防隊鍛煉的,還有的抱著好奇的心情加入消防隊等等,在應聘前對消防工作的'目的、消防隊的性質、任務、消防隊的管理要求根本不了解,應聘之后,發(fā)現消防工作與其個人的追求相差較大,不愿意接受軍事化管理,造成隊員流動性較大,隊伍管理比較困難。
(三)思想情緒波動性大。合同制消防員進隊前對消防隊的了解不多,進隊后才知道消防隊是實行軍事化管理,很大一部分隊員一時難以適應部隊生活。在消防部隊過的是集體生活,隊員之間相互接觸較多,這就要求合同制消防員要有集體觀念、合作意識、和睦相處的能力。而現在的年青人一般都是獨生子,從小沒有吃過苦,沒有受過太多的約束,對獨立的生活不適應,加之消防部隊緊張有序的生活秩序,受軍事化管理的約束,其適應期較長。雖然有一部分是退伍軍人,熟知部隊的條令條例和規(guī)章制度,但從部隊退伍后與社會接觸有一段時間,社會經驗和閱歷都比較豐富,再次接受部隊嚴格的軍事化管理,心中不免會產生失落感,從而導致消防隊伍不穩(wěn)定。
。ㄋ模┴熑涡摹⑹聵I(yè)心不強。據調查,約70%的合同制消防員更多地把消防事業(yè)看作是一份工作,到期拿工資,對個人利益看得比較重。20%左右的合同制消防員抱著對部隊的向往和來隊鍛煉的思想來到消防部隊。剩余10%左右的合同制消防員把部隊當跳板、持有觀望的思想,一旦有更好的工作崗位就提出不干,自動離職,必然導致精力外移,不可能把百分之百的心思用在干工作上,壓濾機濾布工作責任心不強。
。ㄎ澹I(yè)務訓練熱情不高。消防部隊承擔的滅火和搶險救援任務日益繁重,對消防官兵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業(yè)務技能水平要求越來越高,“養(yǎng)兵千日,用兵千日”,消防部隊長期嚴格的正規(guī)化管理和艱苦的體能、技能訓練,繁重的執(zhí)勤戰(zhàn)備工作,會使許多合同制消防員感到工作艱苦,對業(yè)務訓練等表現出諸多的抱怨。另外,合同制消防員不可能像現役軍人那樣得到榮譽、培駕、入黨、考學和士官選舉等,成績和表現的好壞對他們來講沒有什么太大的關系,他們心里想的更多是自身的利益,從而造成了隊員訓練熱情不高,甚至出現了“練為看”、“走過場”、出工不出力等現象。
(六)能力素質參差不齊。合同制消防員來部隊前接受教育的程度、身體素質、個人品質都有很大的差別。有的隊員有一技之長,比如駕駛、修理等,有的是消防戰(zhàn)士退伍的,對消防業(yè)務很熟悉,身體素質也很好,但有的是剛出校門的,對業(yè)務不熟練,但文化程度較高。因此要縮減隊員之間能力素質的差異,很好地凝聚他們的向心力也面臨一定的困難。
。ㄆ撸缁鹁仍涷灢蛔恪4蟛糠趾贤葡绬T在思想上對消防工作表現出畏難情緒,特別表現在滅火救援任務處置過程中,由于日常業(yè)務訓練不精,掌握的專業(yè)理論知識有限,臨場時各種危險因素的刺激造成隊員心理緊張、恐懼、急躁等一系列不良反應。面對困難束手無策,反應遲鈍,不能作出正確判斷和選擇,面對危險驚慌失措,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維和行動,對于各類應急突發(fā)事故的成功處置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八)工資待遇明顯不均衡。作為合同制消防員,他們和現役部隊的消防員一樣從事著同樣的搶險救援、滅火執(zhí)勤任務。而作為現役部隊的消防戰(zhàn)斗員,過年過節(jié)有福利發(fā),平時有榮譽可爭、有入黨考學之取。合同制消防員將自身與其相比,難免會產生一種不平衡的心理,并逐漸產生“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情緒,沒有干勁,同工不同酬矛盾突出。其次,由于地方政府撥付的經費有限,經濟收入與承擔的繁重、危險工作任務明顯不均衡,在同現役消防官兵“橫向比較”中更凸顯經濟收入的高低“落差”,引發(fā)眾多合同制消防員不能安心“紅門”,一旦遇到待遇更好的工作,就立即“跳槽”。
三、對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和發(fā)展切實可行的對策和舉措
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經過幾年“漸進式“的發(fā)展,目前這支隊伍已占大泉州滅火救援力量的二分之一,已成為我市滅火救援戰(zhàn)線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如何通過規(guī)范隊伍建設和管理,培樹合同制消防隊伍強大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打造一支專業(yè)、精干的合同制消防員隊伍,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內的首要任務。
。ㄒ唬┮揽康胤近h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消防工作是一項龐大的復雜的社會性工程。消防事業(yè)是一種社會公益事業(yè),消防保衛(wèi)是地方政府的一項職能。加強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必須緊緊依靠地方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不斷加大投入,保證這支隊伍的正常運轉和可持續(xù)發(fā)展。另外,合同制消防員在消防工作中隨著年齡的增大,受體能、技能等因素的影響,將不再適應工作的需要,因此工作往往存在一定的年限,容易造成隊員在消防部隊中發(fā)展期望值不高。為此,可以依靠地方黨委和政府,規(guī)范解決合同制消防員的出路問題(目前,全國部分省、市地區(qū)已考慮將合同制消防員列入事業(yè)編制,逐步規(guī)范合同制消防隊伍建設和發(fā)展,進一步保障合同制消防員的養(yǎng)老待遇),解決隊員的再培訓、再就業(yè),讓在隊的人可以安心工作,在離開隊伍的時候可以繼續(xù)為社會做貢獻。
。ǘ﹪栏癜押谜衅高x拔關口,確保合同制消防隊伍的整體綜合素質。要本著“高標準、高起點、嚴把關”的原則,重點從滅火救援任務和部隊管理的實際出發(fā),正確的把握征召范圍和方向。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文件要求,制定合同制消防員招聘辦法,確保招聘有章可依;二是嚴格把關依章行事。消防部隊工作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合同制消防員必須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要切實把那些思想素質好、文化基礎好、身體條件好、職業(yè)道德好的優(yōu)秀青年招聘到消防部隊中來;三是著重把好人情關,對應聘人員必須堅持一把尺子,一個標準,不打折扣,不降低標準,確保給消防部隊征招到素質過硬、職業(yè)道德好、有奉獻精神的合同制消防員,為合同制消防隊伍的穩(wěn)定發(fā)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ㄈ⿴椭贤葡绬T邁好警營“第一步”,實現角色轉變。穿上消防制服并不等于就是一名合格的消防戰(zhàn)士,要實現從地方青年到合格消防員的轉變,還需要經歷更加艱難的考驗,付出更多的汗水。這就要求加強對合同制消防員的入營教育,幫助他們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努力實現角色轉變。善于運用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法律學、行為科學等多學科知識的手段,進一步增強合同制消防員思想認識,靠真理的力量去抓住人、吸引人、打動人、激發(fā)人。日常生活中,堅持以情帶“兵”的原則,尊重和善待合同制消防員。設身處地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自然就會贏得他們的尊重和支持。要在人格上尊重他們,不能認為他們是打工者,他們也害怕別人這樣認為。另外要在生活上關心他們,F在的年輕人吃苦能力和自我生活能力比較差。雖然很多人當過兵,但是消防部隊對于他們來講還是比較陌生的。所以一定要讓他們感到基層消防中隊就是他們的家,戰(zhàn)友就是他們的兄弟。以兄弟之情關心合同制消防員,那么情有了,心近了,干勁就大了。還要在工作上幫助他們!俺哂兴蹋缬兴L”,消防是一門知識性、技術性乃至于危險性都較強的工作,掌握消防技術需要一定的時間,每個人的掌握能力也不一樣,所以在工作上干部、班長要手把手地教,干部要能夠和他們打成一片,多鼓勵少批評,這也是幫助他們樹立信心,自覺遵守部隊的管理,使其積極投身工作的方法,讓他們有了軍人的自豪感,使命感,這樣工作也就有了信心。
。ㄋ模﹫猿脂F役帶頭的原則,做好“傳幫帶”工作,F役軍人的一言一行就是一面鏡子,合同制消防員看著、比著、模仿著。如果我們進行一下“換位思考”,他們剛剛進入部隊,內心深處還會當自己是個“新兵”(即使很多隊員以前當過兵)。他們會不自覺地認為現役軍人都是領導,都是管理者。那么現役軍人表率作用差了,他們會認為:還是軍人呢!還不如我呢!所以現役軍人要處處作表率。首先從制度落實上下功夫,認認真真地貫徹執(zhí)行條令條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其次執(zhí)行命令上作表率。命令體現了部隊紀律的威嚴,即“令行禁止”。所以不要因為個別現役軍人的不良形象帶壞了整支合同制消防隊伍。最后要在完成任務上作表率。在工作中,現役軍人要敢于做排頭兵,勇于爭先,率先垂范,充分展示基層消防中隊良好的精神風貌和作風。
(五)堅持“實踐”這一原則,用于開拓創(chuàng)新。第一、從文化上創(chuàng)新。合同制消防員本身就是個新生事物,雖然不具備“兵”的性質,但在工作任務與服務對象上與現役消防官兵又具有一致性。這就要求在工作中不斷實踐探索,把一切有益于合同制消防員生活、戰(zhàn)斗、訓練的因素加以總結、提煉、整合、升華。最終形成對合同制消防員具有指導意義的“文化”。第二、從訓練上創(chuàng)新。在日常訓練與工作中,在強調現役班長、骨干作用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到合同制消防員的經歷與特長,實現優(yōu)勢互補。第三、從制度上創(chuàng)新。在制定和完善有關紀律制度時一定要考慮到“可操作性”的問題,既要在維護好現役消防官兵利益的同時又要兼顧到合同制消防員的利益。特別是合同制消防員作為“家門口兵”,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據條令條例制定本單位“家門口兵”管理具體規(guī)定,加強對“家門口兵”的管理力度,區(qū)別不同隊員和不同家庭的實際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教育。
。┌l(fā)揮特長優(yōu)勢,增強工作積極性。每個人都喜歡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而且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的時候往往能激發(fā)更大的熱情,并能有所創(chuàng)新和突破。消防部隊要重視合同制消防員的特長和自身的優(yōu)勢,挖掘他們的潛力,他們有多少才干,消防部隊就盡量給他們提供多大的施展空間,讓他們看到自身的閃光點,這樣可以有效激發(fā)其工作積極性,為消防部隊的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ㄆ撸⿵娀瘶I(yè)務訓練,提高實戰(zhàn)能力。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消防戰(zhàn)士,其業(yè)務素質一定要能勝任滅火和搶險救援實戰(zhàn)需要。在部隊戰(zhàn)訓工作中,對合同制消防員的業(yè)務素質要求雖然不能達到現役消防部隊的標準,但必須遵循嚴格按剛施訓,不斷提高實戰(zhàn)能力的原則。要組織合同制消防員進行跟班學習和強化訓練,使其熟練掌握消防法律法規(guī)、防火巡查的方法及火災撲救、搶險救援等基本常識。通過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全面提升合同制消防隊伍的業(yè)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依據《公安消防部隊執(zhí)勤業(yè)務訓練大綱》,從難、從嚴、從實戰(zhàn)需要出發(fā),在抓好合同制消防員崗前培訓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合同制消防隊伍崗位訓練、業(yè)務考核等機制,認真抓好合同制消防員的滅火救援理論學習、典型案例分析,廣泛開展大練兵活動,開展消防經驗交流會,使其掌握各類火災撲救和其它災害事故處置的程序,車輛器材實用性能以及個人防護裝備操作使用等,促進合同制消防員戰(zhàn)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要針對個別素質弱、工作經驗少或在其他部隊服役的隊員的個人情況,量身制訂訓練計劃和訓練內容,盡早促使其早日具備能擔負起參加執(zhí)勤備戰(zhàn)、滅火救援工作的本領,不斷增強其實戰(zhàn)能力。
濾布(八)建立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根據合同制消防員實際情況,量化、細化管理條令、制度,建立有效的獎懲機制,激發(fā)他們的工作熱情,提高戰(zhàn)斗力、凝聚向心力、產生號召力,增強合同制消防員的主人翁意識。
1.建立合同制銜級制度,增強隊員責任感、榮譽感。在日常中,職銜多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征,是人在某個領域,某個地點,某個時期任的職位、能力的綜合反映,也是一種榮譽的象征。在現行的合同制消防中隊中,通過對合同制消防員實行銜級制度,有利于增強隊員的責任感、榮譽感,有利于隊伍的管理與指揮,有利于激發(fā)進取心。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他們的歸宿感,激勵他們增強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促使他們更加珍惜榮譽,明確自己所肩負的責任,時時處處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同時佩戴的等級符號、標志,帶有公開性的特點,成為社會上一個標志,這有利于增強合同制消防員的自尊心和組織紀律觀念。
2.實行量化綜合考評,保持部隊旺盛的生命力。合同制消防隊伍不同于現役消防部隊,不能完全死搬硬套部隊條令條例進行管理,可以在條令條例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一些具體、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辦法。在一定程度上適當放寬對條令條例的要求,充分借鑒企事業(yè)單位的管理辦法以及用人制度,把請銷假、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日常制度的遵守情況、訓練成績、理論學習、內務衛(wèi)生、警容風紀等內容綜合編制成若干項制度或規(guī)定,并制定評定標準或量化考評細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評,每年年終進行總結考評,表現不合格的及時予以解聘,表現良好的予以續(xù)聘,表現優(yōu)秀的推薦參評支隊、總隊“十佳合同制消防員”等榮譽稱號,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通過建立一系列激勵機制和考評機制,使合同制消防隊伍這支新的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3.建立激勵機制,激發(fā)訓練活力。訓練積極性是搞好訓練的內在動力,在現行體制下,合同制消防員由于訓練成績的好壞和自身無利益關系,因而積極性普遍不高。針對這種情況,應該想方設法調動隊員的訓練積極性,豐澤消防大隊推行“月訓練標兵”活動,對合同制消防員每月進行量化考評,將量化考評的成績直接與和工資檔次掛鉤,以此有效提高合同制消防員訓練熱情。除在訓練考核獎勵上有所傾斜外,還優(yōu)先安排隊員休假和探親、提拔擔任班長等。這樣一來,大大提高了合同制消防員的訓練積極性,為基層消防中隊全面完成執(zhí)勤滅火、搶險救援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4.堅持“以人為本”,提高親和力。合同制消防員的用工性質決定了其與公安消防部隊的管理教育有著原則的區(qū)別,合同制消防隊伍與公安消防隊伍相比在思想道德素質、政治、紀律意識和服從服務意識上也有明顯差距。因此,教育訓練工作絕對不能簡單直接,本著“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做到因勢利導、循序漸進,在確保隊伍穩(wěn)定的基礎上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
新的歷史時期,合同制消防員作為消防部隊的新生事物,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在消防部隊的日常管理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困難,其特殊性無疑給我們基層帶兵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要用心去琢磨,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就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管好這支隊伍,才能真正使用好這支隊伍,才能整合資源優(yōu)勢發(fā)揮隊員和裝備的最大效能,為消防事業(yè)的發(fā)展和部隊的現代化建設貢獻出更大的力量。
實踐的合同2
【案情簡介】
1999年,經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戶個體戶到該局投資興建的輕工業(yè)批發(fā)市場設攤經營,工商局為他們頒發(fā)了臨時營業(yè)執(zhí)照和攤位證,并分別收取了三年管理費和攤位費。工商局收取的攤位費主要用于市場建設及償還興建該批發(fā)市場時的貸款。20xx年1月,工商局根據有關部門疏通輕工業(yè)批發(fā)市場消防通道的要求,將該200戶個體戶的攤位移至該批發(fā)市場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屬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場”。這兩次攤位移動均未征求200戶個體戶的意見,為此,雙方發(fā)生糾紛。200戶個體戶訴至法院請求工商局返還攤位費,賠償營業(yè)損失。工商局則認為其與200戶個體戶之間是行政管理關系,收取的攤位費屬于行政收費,法院不應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問題】
本案的關鍵問題在于正確認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區(qū)分行政管理關系和民事合同關系。
【法理和法律分析】
根據《合同法》第2條的規(guī)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睹穹ㄍ▌t》第54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在主體方面要求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所謂設立,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以形成某種法律關系;所謂變更,是指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關系在內容上發(fā)生變化;所謂終止,是指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以消滅原法律關系。
再次,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這是理解本案的關鍵,也是合同關系與以命令服從為特征的行政關系的根本區(qū)別。
具體到本案而言,應當明確的是,工商局對于批發(fā)市場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又是該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商局對該批發(fā)市場進行的市場監(jiān)督等行政執(zhí)法行為不受合同法的'調整;作為該批發(fā)市場的投資開辦主體,工商局則成為民事主體,它與其他民事主體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收取攤位費的行為是民事行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為,因而應受到民事法律的調整。故法院作為民事案件對此進行了審理。
實踐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在讀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所在院系:_____________緊急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與乙方的關系:_____________緊急聯(lián)系人電話:_____________緊急聯(lián)系人地址:_____________
鑒于:
1、乙方系學校在校學生,且已向甲方提交了學生證或能證明乙方學生身份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
2、乙方已年滿十六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就乙方到甲方實踐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實踐期限
乙方的實踐期限按以下第____項確定:
。ㄒ唬┳訽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ǘ┳訽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實踐任務完成。
第二條實踐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____崗位實踐,具體實踐內容如下: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其實踐崗位。
第三條實踐時間
乙方的實踐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靈活安排。
第四條實踐補貼及其他待遇
(一)乙方在甲方實踐期間,甲方按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實踐補貼。實踐補貼的支付時間及方式為:_____________。
。ǘ┮曳饺鼻谄陂g的實踐補貼按如下方式計算。
。ㄈ┮曳酵饧追阶云鋵嵺`補貼中直接扣除如下款項:
1、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金;
3、因缺勤產生的扣減;
4、其他依據甲乙雙方約定產生的扣減。
。ㄋ模⿲嵺`期間,甲方為乙方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五)實踐期間,除上述實踐補貼外,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待遇:__________。
。┏鲜鰧嵺`補貼、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提供其他任何待遇。乙方在實踐期間發(fā)生傷、病、亡等情形的,除了為乙方辦理相應的保險理賠手續(xù)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實踐紀律
。ㄒ唬┮曳綉攪栏褡袷丶追降膭趧蛹o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努力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實踐任務,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名譽和利益的行為。
。ǘ┘追綖橐曳教峁⿲嵺`所必需的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實踐。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遵守操作流程,避免身體受到傷害。
(三)實踐期間,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乙方不得在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組織實踐或提供服務。
。ㄋ模┰趯嵺`期間,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要請假的,應當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的請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ㄎ澹⿲υ诩追綄嵺`期間所接觸、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或者雖不屬于甲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實踐期間及離開甲方后均應當嚴格保密。除因履行職責所必需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已公開披露,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任何第三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提供、允許他人使用。
乙方離開甲方時,應當將因實踐所獲得的所有物品、文件、資料及其備份無條件返還給甲方。
(六)乙方在實踐期間取得畢業(yè)證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向甲方出示畢業(yè)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ㄆ撸o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實踐,乙方均應當按照甲方的離職管理制度及具體要求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xù)。
第六條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ㄒ唬┙浖滓译p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xié)議。
。ǘ┮曳接邢铝星樾沃坏模緟f(xié)議終止:
1、實踐期滿或實踐任務完成;
2、退學或被學校開除;
3、在學校正常的畢業(yè)時間或者在此之前取得畢業(yè)證。
乙方未能在學校正常的畢業(yè)時間取得畢業(yè)證的,本協(xié)議在正常的畢業(yè)時間自動終止。
若乙方不能在畢業(yè)證所載明的畢業(yè)時間向甲方提交畢業(yè)證,則本合同于乙方提交畢業(yè)證時或者甲方知道乙方已畢業(yè)的消息時終止。因乙方怠于提交或告知導致甲方未能及時調整用工關系的,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ㄈ┮曳接腥缦虑樾沃坏,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xié)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1、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
2、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實踐任務的;
3、擅自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組織實踐或提供服務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實踐或者患有不宜在崗的疾病的;
5、實踐的崗位被撤銷、合并的;
6、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而調整組織結構或其他客觀原因,需要減少實踐人員的;
7、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yǎng)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除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甲方解除本協(xié)議應當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ㄎ澹┮曳浇獬緟f(xié)議,應當提前____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曳郊贊M后逾期未歸達三天或未經請假擅自缺勤達三天的,視為乙方自假滿之日或缺勤第一天起單方解除本協(xié)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與賠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ㄒ唬┻`反第五條規(guī)定的實踐紀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ǘ┻`反第六條第(五)款規(guī)定的提前通知義務或有第六條第(六)款約定的情形的;
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協(xié)議的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ㄒ唬┍緟f(xié)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xié)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繼續(xù)有效。
。ǘ┮曳酱_認本合同首部的“通訊地址”為其目前真實的聯(lián)系地址,如該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需要發(fā)送給乙方的通知等任何文件郵寄至該地址,郵件被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乙方,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郵寄至該地址的文件經與乙方同住的成年人員的簽收,視為送達乙方。甲方因客觀原因無法聯(lián)系上乙方的,有需要告知乙方的事項通知到乙方的緊急聯(lián)系人,亦視為已告知乙方。
。ㄈ┍緟f(xié)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踐的合同4
甲方乙方:
為明確社會實踐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社會實踐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到甲方進行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時間自日起至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合理安排社會實踐實習學生的社會實踐工作時間。
二、社會實踐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隨機安排社會實踐實習學生各項工作。
三、社會實踐待遇
社會實踐實習期間,甲方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社會實踐實習學生進行業(yè)務培訓、技術指導。甲方需支付乙方
四、勞動紀律
。ㄒ唬┮曳皆谏鐣䦟嵺`期內應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按時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社會實踐任務。
3.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
(二)除乙方身體健康等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批準其他任何理由的長假(三天及以上假期視為長假)。
。ㄈ┮曳叫璋醇追絽f(xié)作單位的相關規(guī)定出勤。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社會實踐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社會實踐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guī)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社會實踐實習學生患職業(yè)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合同解除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社會實踐合同,但必須提前3天通知甲方。社會實踐期間,甲方如發(fā)現社會實踐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解除本合同。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xié)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雙方簽訂協(xié)議時間: 年 月 日
實踐的合同5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明確各方的責任,保障各方的權益事項,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實踐(實踐)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實踐時間:
由乙方的實踐進度為準。
二、實踐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并結合乙方所學專業(yè),對口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從事崗位實踐。
三、甲乙雙方全力與義務
1、甲方提供實踐場地與相關設施條件;
2、實踐期滿后,甲方應對乙方的實踐表現作出客觀鑒定;
3、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4、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guī)定;
5、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guī)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務損失,按甲方規(guī)定及相關法規(guī)處理;
6、對于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實踐生,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學生實習協(xié)議書》;
7、穿著打扮符合實踐單位對員工儀表儀容的要求。
四、實踐生薪資
實踐期間無薪資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踐的合同6
用人單位需充分理解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避免在實踐中違法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最長期限
比如:小張與公司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500元。這就是約定的試用期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最長期限的案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按照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因此,小張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假如該試用期已經履行了5個月,則用人單位應當從第3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0,500元(3500元×3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5,000元(3000元×5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如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的,視為違法約定試用期,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3款規(guī)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比绻萌藛挝辉谝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薜'勞動合同或者期限不滿3個月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則應當承擔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后果。
(4)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比绻萌藛挝慌c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與約定的試用期相同的,均為違法約定試用期。
實踐的合同7
甲方(實踐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升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教育部要求中等職業(yè)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yè)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模式,增強學生的專業(yè)技能,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xié)商,就乙方赴_____幼兒園頂崗實踐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期共同信守。
一、實踐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實踐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實踐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士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其人身安全,明確其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以內部員工的要求對乙方頂崗實踐進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與丙方一起做好頂崗實踐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以及職業(yè)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兒園內骨干員工對頂崗實踐的學生進行實踐指導。
4、實踐期間,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
5、實踐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辦法。
6、頂崗實踐結束后,根據乙方的具體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定,并簽署鑒定意見,以作為考核乙方實踐效果的依據。
五、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頂崗實踐。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實踐單位的考核,尊重實踐單位的各級領導、實踐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
3、頂崗實踐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如因不服從實踐單位管理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定期向校內指導教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匯報自己的情況,及時了解學校教學情況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5、頂崗實踐期間,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實踐單位,如因病或事確需離開的必須向甲方領導及校內指導教師履行請假手續(xù),待指導教師同一頭方可離開。
六、丙方職責和義務
1、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指導工作。
2、為了保障實踐期間的.安全,丙方應組織乙方學習有關人身、生產安全的教育。乙方在實踐期間若因不服從甲方管理而發(fā)生意外事故,由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
3、丙方需要安排校內指導教師到甲方現場指導和了解乙方的頂崗實踐情況,加強與甲方指導教師的聯(lián)系和溝通,及時幫助解決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丙方需要與甲方一起做好對乙方的頂崗實踐考核鑒定工作,對其實踐期間的表現做出實踐鑒定。
5、對在頂崗實踐過程中違反《頂崗實踐協(xié)議書》、擅自離開實踐單位的學生,丙方將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約定
1、乙方實踐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guī)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guī)范、行為規(guī)范、考勤管理的規(guī)定,不能做出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違法行為。
2、實踐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yè)實踐生的每月實踐津貼標準為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協(xié)議的終止與解除
1、無特殊情況,協(xié)議期慢協(xié)議自然解除。
2、乙方實踐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3、甲方如若不按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乙方與丙方協(xié)商后,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九、附則
1、本協(xié)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須共同遵守。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協(xié)商解決。
2、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踐的合同8
一、合同漏洞的概念及產生的原因
(一)、合同漏洞的概念
合同漏洞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于合同條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現象。具體來說,一是合同的內容存在遺漏,即對一些合同的條款,在合同中并沒有作出規(guī)定,例如合同中缺少對質量條款的約定。二是合同中的約定不明確,或者約定前后矛盾。一般來說,合同漏洞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不知道的,且在合同中也沒有規(guī)定填補漏洞的方法,如果在締約時已經知道而故意不予規(guī)定,尤其是已經在合同中規(guī)定了填補漏洞的方法,則不能視為合同漏洞。例如,當事人在買賣合同訂立時,因為考慮到市場價格在交貨時會急劇波動,因此在合同中并沒有規(guī)定明確的價格,而只是規(guī)定價格隨行就市,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活價條款"。活價條款雖未設定具體的價格,但實際上當事人在締約時已經意識到這種情況,且約定了確定價格的方法,此種情況并不屬于合同漏洞。嚴格地說,合同漏洞的存在一般不應影響合同的成立。按照王澤鑒先生的觀點,"此多屬契約非必要之點",如果合同的必要條款出現漏洞,則可能因為該條款的欠缺而導致合同不能成立。在合同根本不成立的情況下,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合同漏洞問題,更沒有必要對漏洞進行填補了。只有在當事人對合同的非必要條款未作出規(guī)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則可以認定合同已經成立,法院可以依據合同的性質、交易習慣以及法律的任意性規(guī)范作出解釋,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
(二)、合同漏洞產生的原因
合同是當事人通過合意對于其未來事務所作的安排,而合同的訂立需要通過一定的文字表達來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但正如美國學者凱納普所指出的“文字都是用來表達人們的思想的符號,但文字作為人們表達思想的工具并非是十分完美的,因為某人使用某個用語可能并未表達其真實的用意,甚至人們使用相同的用語所表達的意思截然不同,對合同來說同樣如此。同時,由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對未來發(fā)生的各種情況都作出充分的完全的預見,當事人即使具有豐富的交易經驗和雄厚的法律,也不可能在合同中將其未來的各種事務安排得十分周全,所以在合同中出現某些漏洞,甚至某些條款的規(guī)定不明確是在所難免的。還要看到訂約當事人需要通過一定的用語表達合同的內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締約當事人對某個條款和用語也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從而發(fā)生爭議。在實踐中,合同漏洞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合同當事人的有限理性。由于個人各方面的局限性和外在世界的不確定性、復雜性,人們無法在事前把與合同相關的信息都能寫到合同的條款中。二是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沒有表示,或者當事人對非必要內容有表示,但沒有達成一致,同意留在合同成立后繼續(xù)商議;三是由于合同訂立與履行存在交易成本,人們所簽訂的合同在許多方面將是不完全的,締約各方將會理性地漏掉許多意外事件,這要比把許多不大可能發(fā)生的事件考慮進去要經濟得多。所上的各種原因就會造成合同執(zhí)行時解釋方面的爭議,所以需要確立合同解釋和合同漏洞填補方面的規(guī)則來解決這個問題。
二、合同漏洞填補的基礎
合同是反映經濟交易的法律形式,其所蘊含的是法律維護下的個人自尊及自信,即個人可依據其自由意思,與自己所選擇的相對人締結合同,創(chuàng)造規(guī)制彼此權利義務關系的規(guī)范。大陸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英美法系學者認為合同是一個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該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傳統(tǒng)合同法理論以合同自由原則支配下的合意或對價為中心。在大陸法上,合意是理性的同義詞,表明人類有天賦的自由憑自己的理性意愿建立合同關系。而在英美法系,對價是理性的外化物,人們之間是否受合同的約束完全要看雙方的允諾之間是否存在著一個表明等價交換的關系的對價,合同關系全靠對人們的意思的解釋來決定。因此,傳統(tǒng)合同基于合意的理念,認為合同關系是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不存在合同就不能產生合同責任,沒有合同約定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即當事人不應當被他所不曾同意接受的義務所約束。但是,合同漏洞補充是法官依據裁判權,對合同欠缺條款進行完善,根據補充的合同內容來決斷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糾紛,當事人受到了自己合同中所沒有意思表示的調整。大陸法系采取“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英美法系采取“合同默示條款”說來解決合同漏洞補充與意思自治之間的矛盾。
推定的意思表示說與事實有不符之處,第一,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必須根據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確定。推定當事人對合同的訂閱存在意思表示,這是一種事后由判斷者作出附加前提條件的假定,實際上改變了當事人意思表示時的情形。第二,合同漏洞完全是因為交易條件的不可預測不可證實而發(fā)生的時候,當事人對合同漏洞不可能有意思表示或已經存在意思表示,無法進行意思表示推定。如活價條款,當事人對價格條款事前達成了協(xié)議,只不過該條款需要事后的補充。又如購買河蚌后發(fā)現珍珠,買賣雙方不可能事前知道河蚌中有珍珠,從而對珍珠的歸屬有所意思表示。合同默示條款說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所以,本文認為,合同漏洞補充的基礎的是合同關系的擴大。
現代合同理論為了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規(guī)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以限制合同自由。誠實信用原則促使了合同關系的擴大,具體在兩個方面。第一,不存在有效合同的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責任,如締約過失責任。傳統(tǒng)合同理論認為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合同一方因他方的過錯造成的損失,不能歸屬于合同責任,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或不當得利。而現代合同理論則認為訂立合同的雙方在接觸后,相互之間就產生了信賴關系,締約過失有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另一方的信賴利益,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第二,合同的權利義務不再局限于合同條款的明確約定,如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產生了附隨義務。合同當事人即便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也要承擔合同法規(guī)定的附隨義務,否則就應當承擔合同責任。因此,在現代合同理論中,合同責任因誠實信用原則得到了擴張。誠實信用原則是合同法的一般條款,合同當事人從接觸洽談合同之時開始至合同履行完畢之后,無論是債權的行使還是債務的履行,都受到誠實信用原則的調整。
三、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合同漏洞填補規(guī)則
(一)、我國合同漏洞填補的最基本規(guī)則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第61條規(guī)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蔽覈逗贤ā返62條也規(guī)定了填補合同漏洞的各項標準,有學者將其稱為“補充合同的一般原則”。這三個條文構成了合同解釋的重要內容,也可以說是我國合同解釋的最基本規(guī)則。同時,這些規(guī)則主要是用來填補合同漏洞的,也可以稱為漏洞填補的規(guī)則。所以,討論填補合同漏洞的規(guī)則問題,首先應當理解上述條文的相互關系。
(二)、實踐中的合同漏洞填補的程序
1、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xié)議
填補漏洞的第一步,是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xié)議。按照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在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規(guī)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由當事人繼續(xù)通過其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來填補合同的漏洞,這就充分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同時,通過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也是最有效地填補漏洞的方式。由當事人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但補充協(xié)議必須針對合同的漏洞而達成,否則,仍然不能解決合同條款的爭議。
2、按照交易習慣來確定
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第二步是在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情況下,則應當由法官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所謂按照有關合同的條款來履行,是指根據合同的性質以及現有合同的條款來確定合同究竟需要哪些條款,并在此基礎上填補合同的漏洞。
交易習慣也是填補合同的漏洞的確定標準。所謂習慣,是指當事人所知悉或實踐的生活和交易習慣。所謂交易習慣是指在當時、當地或者某一行業(yè)、某一類交易關系中,為人們所普遍采納的、且不違反公序良俗的習慣做法。
3、根據合同法第62條的規(guī)定作出解釋
合同法第62條規(guī)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這就實際上解決了合同對履行義務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應當如何履行義務的問題。
四、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之建議
筆者根據自身在司法實踐中遇到的適用難題,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
(一)、法院在判定如何填補合同漏洞時應注意的幾點事項
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xié)議,需要考慮合同是否已經成立。因此,法官在填補漏洞時,必須要正確判斷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對當事人已經產生了約束力,而判斷合同的成立實際上就是要判斷當事人雙方是否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也就是說對主要條款雙方已經經過了要約和承諾過程而達成了合意,為此,在填補漏洞時,法官應當做到如下幾點:第一,必須要判斷當事人是否已經完成了要約和承諾過程,還是仍然處于締約階段。例如,甲向乙發(fā)出一份傳真求購某種型號的鋼材,乙在收到該傳真后即向甲發(fā)送該型號的鋼材,甲拒絕收貨,雙方為此發(fā)生了爭議,要解決此種糾紛,法官首先需要解釋傳真的內容和性質,確定該傳真是構成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這就是合同解釋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二,當事人是否就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如果僅僅就次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并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例如,甲向乙兜售某表時,乙點頭同意,后甲將表交付給乙時,乙拒絕接受。在該糾紛中需要確定合同是否成立,從表面上看乙點頭同意是已經作出了承諾,但由于甲在兜售該表時并沒有提出表的價格,則乙是否對主要條款作出了承諾,則需要作出解釋。第三,當事人雖然沒有對主要條款達成口頭或書面的協(xié)議,但當事人已經作出了實際的履行,那么能否從當事人的實際履行行為中確定當事人已經完成了合意,則需要作出解釋。第四,當事人雖然沒有就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但當事人自愿接受合同的拘束,則需要從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交易的習慣等方面考慮解釋當事人所應當達成的主要條款,從而填補合同的漏洞。在確定合同確已成立、且又存在合同漏洞的情況下,法官可以要求當事人通過達成補充協(xié)議填補漏洞。
(二)法律應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規(guī)則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當事人之間因合同漏洞發(fā)生合同糾紛訴之法院,法院大多宣告該合同無效或不適用合同關系來處理。這種方式盡管簡單,但不符合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合同法應具有的鼓勵交易的原則。鼓勵交易是合同法的目標,也是我國合同法中所必須具有的方針和規(guī)范功能。在合同的條款存在漏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簡單宣告合同無效,將使得許多交易被不合理地消滅。從經濟上看,此種做法是低效率的。根據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合同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法官的職責應當是通過依據一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和合同解釋的規(guī)則來填補合同的漏洞,努力促成交易。法院可能視不完全合同是完全合同,從而避免因合同無效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失去準則。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由法官擁有了補充合同漏洞的權利,容易導致法官濫用解釋權,有可能使合同的判決不利于合同雙方利益最大化。另外,合同漏洞的產生是因為經濟條件的不可觀測性和不可證實性,法院不可能在依賴于合同方不能提供信息的條件下,應用合同漏洞補充規(guī)則作出更有效率的判決,其時法院形成的意見將凌駕于市場合同之上。因此,筆者認為,需要建立合同漏洞的判定規(guī)則為法官在合同解釋中的權力設定了一般的范圍界定或限制,真正將法官的這一主觀活動納入法律控制之下,合同解釋及漏洞補充規(guī)則的設定是必不可少的。
(三)合同漏洞可以適用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和交易習慣來補充完善
合同漏洞一般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補充,當事人最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由當事人達成補充協(xié)議充分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也完全符合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但是,第一,重新協(xié)商過程也會產生多種合同成本,這些成本包括重新談判的過程本身所產生的事后成本和對重新談判的預期所產生的事前成本;第二,當事人訴之法院就已經表明雙方對合同重新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需要第三者提供裁決;第三,法律對合同漏洞的處理意見是當事人處理合同糾紛需要綜合考慮的條件之一。所以,當事人事后協(xié)商完善合同漏洞不能完全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筆者認為,合同漏洞可以適用任意性法律規(guī)范和交易習慣來補充完善。在選擇填補合同漏洞的方法時,首先應當使用任意性的規(guī)則,然后才能使用合同解釋的方法。如果法律對合同漏洞的填補已經規(guī)定了特殊的方法和程序,這首先應當采納法律的特殊規(guī)定,只有在不能適用法律的特殊規(guī)定的填補漏洞的方法的情況下,才能適用一般的合同解釋的方法。例如適用附隨義務來認定合同義務,適用情事變更來處理因經濟條件變化而出現的糾紛,適用物權法規(guī)則來處理買賣合同中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負擔等。
五、總結
本人作為單位里的一名法律部門工作者,根據在從業(yè)實踐中,經常接觸到合同漏洞填補及其相關問題,也必不可少地將其運用到司法實踐,故而能更多的從實踐的角度發(fā)現該法律制度在實際運用中的認識模糊和司法疑難,以及由此而發(fā)現該法律制度在司法實踐運用中所顯現出的立法缺陷和漏洞,在此談談自己對我國合同漏洞填補法律制度的幾點看法。但是,由于自己的理論水平和認識所限,難免存在某些不成熟的觀點和表述,敬請關注此問題的專家及同仁給予批評指正。另外,在撰寫此論文的過程中,筆者的同學、同事、老師等,均給予了悉心的指點和建議,也促成了本論文的順利完成。在此,筆者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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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社會實踐活動是高校培養(yǎng)高素質人才的重要途徑。為了加強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充分發(fā)揮高校與有關單位的資源優(yōu)勢,保持長期聯(lián)系和長效投入,落實新鄉(xiāng)學院學生的社會實踐環(huán)節(jié),共同培育高素質的新一代大學生,甲、乙雙方本著服務社會、相互支持、誠信協(xié)作的原則,
經認真協(xié)商,就甲乙雙方共建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達成如下共識,并簽定協(xié)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和義務
。ㄒ唬┘追截熑魏土x務
1、甲方同意乙方掛牌新鄉(xiāng)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
2、負責安排實踐學生的食宿和實踐場所,保證師生的安全;
3、甲方為乙方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幫助和指導,盡可能按乙方的需要給予支持配合。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發(fā)揮人才資源的優(yōu)勢,盡可能為甲方提供有關文化、教育、科技等服務;
2、乙方每年暑假向甲方派遣1-2支優(yōu)秀學生組成的社會實踐服務團隊,或10名左右優(yōu)秀學生開展政策宣傳、支教幫困、技術服務和調查研究等活動;
3、在保證完成學校規(guī)定的實踐任務的.前提下,實踐學生可協(xié)助甲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
二、甲乙雙方可進一步開展其他方面的協(xié)作和交流,相互提供便利和條件;
三、雙方簽定協(xié)議后,由乙方統(tǒng)一制作社會實踐基地銅牌;
四、本協(xié)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
五、本協(xié)議有效期暫定三年,到期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另簽或續(xù)簽協(xié)議;
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實踐的合同10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對該規(guī)定所作的說明已作了較明確的闡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較強。但對于商品房現售的條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未作明確規(guī)定,對現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述司法解釋亦未作規(guī)定。實踐中對此有不同認識。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未依法登記領取產權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當然包括商品房買賣)作為強制性規(guī)定理解,則商品房現售合同生效條件應為房地產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但上述理解顯然與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現售條件不符。
若不作上述理解,則違規(guī)開發(fā)的商品房,只要已竣工,只要不具備導致合同無效的其它事實,買賣即為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受法律保護,不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因為沒有行政法規(guī)和法律對商品房現售條件作其出限制性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只是部門規(guī)章。筆者認為,在商品房現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我國法律存在漏洞,急需相關的立法和司法機構作出補充。筆者主張,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可以將《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現售條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結合起來作為商品房現售合同的生效條件,如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則可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確認其無效。如此補充現有法律的漏洞。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
這是每個審判員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時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對行政執(zhí)法和司法最有影響和意義的分類是分為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兩種。這是根據商品房開發(fā)建設過程并結合合同成立時間對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的分類。鑒于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上述兩種合同的生效條件等分別作出了規(guī)定,上述合同分類問題的影響則直接及于法律適用和合同效力的認定,決定著案件審理的方向。根據建設部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對于已竣工未驗收和驗收未達合格標準的商品房,其買賣合同應按預售還是按現售處理,筆者認為,將上述商品房按現房處理、歸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現房更符合我國法律區(qū)分現房和預售的初衷:允許房地產開發(fā)商預售商品房是為了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取得部分資金,且該資金必須用于工程建設;預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預售的商品房至少還在建設中。上述理解亦符合國人對現房和期房的一般理解:蓋好了的房子是現房,尚未施工和正在施工的房產為期房。基于此,筆者主張將上述房產的買賣糾紛適用現售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調整,其結果是區(qū)分預售和現售以工程是否竣工為據。這其中實際隱含著已竣工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產是不符合法定入市條件的現房這一觀念,和合法與不合法的合同只要種類相同即適用相同的法律規(guī)范的理念。
三、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解除合同的條件
房屋主體質量經鑒定不合格應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規(guī)定,現在審判實踐中已是共識。但對一般房屋質量問題達到什么程度,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實踐中卻存在很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該條顯然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即“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解釋和應用,但商品房質量問題到什么程度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該條解釋的可操作性不強,依賴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人認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為標準,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其它質量問題不會嚴重影響居住使用;其他人認為,“居住使用”不僅以安全為條件,與房屋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標準,如房屋不具備與其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程度,亦應認定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四、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締結過程中欺詐行為的認定
在商品房買賣活動中進行欺詐和惡意違約的要承擔最高至雙倍購房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中的亮點。上述規(guī)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的,明確了雙
倍賠償在商品房買賣糾紛中的適用范圍,防止其運用的任意性,對于正確維護開發(fā)商和消費者雙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實踐中,因惡意違約行為客觀性較強,較易審查和認定;而對于欺詐行為如何認定,實踐中審判人員的認識不一。筆者認為,上述司法解釋中的欺詐行為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根據上述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欺詐行為主要可以劃分為兩類:即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和虛假陳述。在上述兩種欺詐行為中,虛假陳述是作為,客觀性較強,當事人舉證不易,但法院認定不難,在此不作論述。對于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如何理解和認定,爭論很多。根據王利明教授的觀點(見王教授所著《違約責任論》有關內容),有義務告知對方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應認定為故意隱瞞,并提出認定故意隱瞞的關鍵是確定是否有義務向對方陳述真實事實。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從理論上為我們確認隱瞞行為,提供了簡明和可操作的規(guī)則。
但王教授未對如何認定“故意”發(fā)表意見。筆者認為,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隱瞞顯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過失而未告知的情況。應該承認,存在由于過失而隱瞞真實情況的可能。這就要求查明當事人的主觀情況,如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真實情況,結合法律是否確定其有告知此真實情況的義務,若均是確定的,而當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則可認定欺詐行為成立。欺詐行為一般較難認定,但筆者認為,有關的法條上有“故意”二字,就應該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認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五、審判實踐中的幾點做法:
1、對開發(fā)商開發(fā)的房屋質量問題,審理時把握“是否根本違約”這一關鍵。如果存在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違約情形的,可以判決退房并賠償損失。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多數案件是開發(fā)商違約但不構成根本違約的,如一般質量問題、面積存在少量誤差等,這種房屋質量問題被發(fā)現時,多數消費者已經入住,有些已經對房屋進行了裝修,如果判決退房,會使雙方損失擴大,可判決開發(fā)商對房屋進行維修或進行賠償,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糾紛的處理上,著重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預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糾紛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種糾紛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的建房資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為預售方將商品房轉賣給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對于這類糾紛,較難處理的問題是判定繼續(xù)履行合同還是解除合同。在預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糾紛中,多數預購方都要求預售方退還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的預購方要求預售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這類糾紛,在堅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實維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在預售方有能力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情況下,應當要求預售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則可能由于預售方無力退款而使預購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預售方沒有能力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而預售方又有足夠的資金可以退還房款的,則可以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既無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又無退款的能力,則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護預購方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判決解除合同,責令預售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預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強制拍賣,以拍賣的價款退還預購方的房款。
3、抓爭議的主要焦點。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當事人會有幾種乃至十幾種訴訟請求。在調解時,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調解成功的可能。如我院審理的李某等商戶訴黑龍江長宏房地產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糾紛一案,原告提起的訴訟請求有十一項,但經過與合同對比分析,合法的請求只有三項,而在這三項的合法請求中最主要的是支付預期交房違約金。抓住這個主要爭議焦點,法官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
實踐的合同11
摘要:當代企業(yè)間業(yè)務往來與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它不僅是企業(yè)間誠信合作經營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企業(yè)經濟活動實現目的和各種權益的保證。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不過仍然存在著一定問題,給我國企業(yè)經濟的發(fā)展造成不利影響,有時甚至帶來極大的經濟損失。所以加強現代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進行風險控制是當下企業(yè)發(fā)展重要任務之一。
關鍵詞:合同管理;實踐;探索;制度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各種經營與貿易模式層出不窮,合同變成企業(yè)與個人,企業(yè)和企業(yè)之間經濟合作的主要樞紐,它也成為企業(yè)管理內部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之一。只有企業(yè)能夠對經濟合同進行科學的管理,才可以有效控制與規(guī)避經濟活動過程中的風險,是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與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強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yè)發(fā)展的不可忽視的問題。本文針對目前經濟活動中合同管理的情況進行剖析,并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從而幫助企業(yè)提高其管理水平。
一、加強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自從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隨著國內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已成為企業(yè)進行依法管理、經營的重要保障,其不僅可以保障企業(yè)合法權益,同時也防止企業(yè)陷入各類糾紛,它有效的提高了企業(yè)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強了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所以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yè)經營活動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現狀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國內企業(yè)發(fā)展不斷進步,同時經濟合同管理也不斷加強,但是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著一定問題,它不僅阻礙了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同時甚至可能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根據往年有代表性的經濟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實際工作經驗,國內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對經濟合同當事人情況了解不詳實。主要指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資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譽了解不徹底,即對經濟合同當事人的資信情況沒有進行充分了解;蛘咴诮洕贤炗嗊^程中,出現簽訂經濟合同的主體無法人資格或不具備法人資格,或者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以獨立法人的資格簽訂合同,給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
2.對經濟合同文本內容審查不嚴格。一是對經濟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審核不嚴格;二是對經濟合同簽訂目的有錯誤認識,未引起足夠重視。為實現收益,搶工期,認為先開工,再簽訂合同,出現不簽或事后補簽合同的情況;三是對經濟合同嚴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審核不嚴格。
3.用章管理不規(guī)范,很多企業(yè)用章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常以內部行政章替代合同專用章。例如,有些單位個別工作人員沒有經過集體討論研究,對私自用印給予方便,給企業(yè)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4.企業(yè)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進一步健全。工作流程不明確導致管理措施無法執(zhí)行到位。如多個高層領導管理,內部審批權限不明確,導致工作職責模糊不清,在實際管理和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推卸責任。
5.經濟合同簽訂與執(zhí)行都處在相對封閉狀態(tài),各管理部門相對獨立,其執(zhí)行情況無后續(xù)跟蹤記錄。企業(yè)有的經濟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結束,企業(yè)其它管理部門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門銜接的不好,管理也十分凌亂,審計過程中缺少經濟合同簽訂、履行的一些文檔資料,最終只能到相關部門那里尋找合同和相關附件,很容易出現錯誤或漏缺,還缺乏總體控制。
三、如何加強企業(yè)經濟合同的管理
為了保障企業(yè)經濟往來,保障其經濟利益不受侵犯,使企業(yè)長足發(fā)展,就必須加強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
首先要健全企業(yè)內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務機構,同時強化風險意識。企業(yè)應該按照其自身的條件來設置法律機構或部門,安排專門的法律專業(yè)人員或者聘請法律顧問,同時與專業(yè)科室保持合作關系,在各項經濟活動與經濟合同簽訂過程中充分與其溝通咨詢,從而避免出現失誤,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加強經濟合同基礎知識的學習,定期進行培訓。企業(yè)法律部門專業(yè)人員應及時關注法律法規(guī)新動態(tài),充分了解與掌握最新的法律規(guī)定,同時企業(yè)還應該定期安排法律部門專業(yè)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及時對企業(yè)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為其提供有效和切實的法律意見。
第三,加強與規(guī)范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同時強化與實施監(jiān)管制度。經濟合同檔案管理過程中,應該做好基本的資料登記、搜集管理工作,切實對每個環(huán)節(jié)的檔案資料進行及時的整理與歸檔,同時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商洽信函資料及附件與合同文本一起進行統(tǒng)一保管,必要時進行掃描或者復印,如此一來在合同發(fā)生經濟糾紛的時候,企業(yè)就能夠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材料。同時企業(yè)還應該嚴格經濟合同印章的審批使用流程和登記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用章制度,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查找用章登記信息表,避免對企業(yè)造成負面影響以及經濟損失。此外,加強企業(yè)內部檢查與考核制度,及時對經濟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核查和總結。企業(yè)應不定期對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環(huán)節(jié)的`履約情況進行核查,上級主管部門重點檢查經濟合同簽訂與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不依據條約履行的,應及時有效糾正,并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進行處理,從而維護經濟合同管理在企業(yè)經濟活動中的權威性。
四、結束語
經濟合同是目前企業(yè)與企業(yè)間之間經濟往來與合作的紐帶,經濟合同管理也成為了企業(yè)管理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標。系統(tǒng)的經濟合同管理是目前企業(yè)達到經濟效益和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的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服務機構,明確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各項職責與工作,不斷改進與優(yōu)化經濟合同管理步驟,提高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度,是保證當代企業(yè)長足發(fā)展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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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
學生手機:_______________
家長姓名:_______________
家長手機: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的要求,為今后學生實踐就業(yè)做好準備,現經學校推薦和用人單位選拔,該同學被_______________(填公司名稱)面試合格,即將開始頂崗實踐,實踐期限為20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年6月30日。為確保學校與用人單位的協(xié)作和學生的實踐質量,并加強對學生在實踐期間的管理,現擬定本協(xié)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用人單位需要,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實踐前期選拔工作,安排學生實踐前準備工作。
2、就學生有關實踐待遇與用人單位商談,并在實踐前通報乙方。
3、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做好學生實踐期間思想工作和定期對學生的實踐考核工作。
4、負責實踐期間學生與用人單位間的協(xié)調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學生的實踐選拔工作本著本人自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選拔的原則,具體實踐崗位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安排、統(tǒng)一管理,乙方在實踐期間享受實踐生待遇。
2、學生在實踐期間必須遵守各項紀律,嚴格按要求完成實踐任務。服從學校對實踐單位的安排,服從實踐班主任和實踐指導教師的管理與調度;對安排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實踐班主任反映,不得自行向實踐單位提出,違者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3、嚴格遵守實踐單位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做與實踐無關的事;病假、事假必須按實踐單位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并向實踐班主任報告;用人單位有權隨時對違紀學生進行辭退,取消其實踐資格,被辭退學生應在第一時間到學校報到,否則按曠課論處,并參照曠課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4、對實踐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可向實踐班主任反映,通過正常途徑、合理方式予以解決,不得自行處理,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擔。
5、在實踐期內,學生必須聽從用人單位的安排與指揮。若私自違規(guī)違章操作,造成的'損失與后果由自己承擔,并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處理。
6、學生在實踐期間若遇到人身侵害等原則問題應第一時間告知甲方以便處理。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實踐工作,掌握好子女實踐狀況和工作時間,協(xié)助學校開展德育教育工作,并履行對子女的監(jiān)護義務,全過程負責子女的實踐期間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8、對學生在實踐期間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脫離實踐單位等違紀行為的,學校將根據《z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實踐生管理條例》(《學生實踐手冊》第2頁)相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進行處理。
三、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實踐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實踐的合同13
引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速,我國建筑業(yè)得到了迅猛的發(fā)展,并已開始逐漸地全面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近年來國家對建筑行業(yè)不斷加大管理的力度,積極規(guī)范建筑工程合同訂立、履行與實施,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大規(guī)模建筑市場秩序整頓,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與監(jiān)督。
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競爭激烈,利潤減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條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進一步增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認識,重視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風險,增加建筑企業(yè)的利潤。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對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增加建筑企業(yè)社會經濟效益,樹立建筑企業(yè)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業(yè)的合同管理水平,規(guī)范與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良性發(fā)展,同時為保障廣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極其重要的特殊意義。
本文主要從當建筑合同管理的任務、作用以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對如何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實踐進行了理論闡述,并結合實際案例對建筑工程全同管理的經驗進行了探討,為當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應的對策,為進一步規(guī)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參考作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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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同時也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及業(yè)主、承包商、監(jiān)理單位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盡享組織、知道、協(xié)調及監(jiān)督,保護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工程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工程合同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控制與著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影響著建筑工程的實施進度,只有對建筑工程實施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和整個過程實施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實現建筑工程的最終目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涉及的各級建設施工單位與政府部分眾多,且對社會影響巨大,直接影響到改革開放的進程、經濟的發(fā)展及社會的和諧建設,其內容主要包括供應商分類、合同起草、合同評審、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執(zhí)行、合同后評價等。
近年來隨著建筑工程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越來越重要,作為工程項目管理核心的合同管理,也日益成為一項繁雜且重要的任務,對整個建筑行業(yè)均起著極其關鍵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各個階段。管理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差錯,都會可能引起連環(huán)的反應,因為那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因此,作為建筑工程從業(yè)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科學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疇,并要對現階段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內涵
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fā)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建筑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上效力的書面協(xié)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guī)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xié)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則主要是由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工程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的過程,從而保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建設施工單位違法行為的發(fā)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以確保合同條款得以切實執(zhí)行的一系列活動。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fā)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fā)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tǒng)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guī)和經濟手段調節(jié)和管理市場,而不是通過強制性的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發(fā)展的規(guī)律與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將成為調節(jié)業(yè)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guī)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規(guī)范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建設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相對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zhí)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我國目前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增多等與現象,根本上說是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合法地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執(zhí)與糾紛,能夠起到規(guī)范建筑市場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與規(guī)范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3、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經過改革開放后30年的發(fā)展,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國內外的建筑企業(yè)都可參與公平競爭,而面對來自國外建筑企業(yè)的沖擊與挑戰(zhàn),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guī)則、遵循國際慣例。如果國內建筑企業(yè)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的游戲規(guī)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國建筑企業(yè)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我們的工程發(fā)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guī)則的重要性,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承發(fā)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guī)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規(guī)范管理,只有加強與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國內建筑企業(yè)才有能力與國外建筑企業(yè)進行公平競爭,也才可能贏得自身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空間。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1、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的權利和義務
建筑合同一經簽訂,即發(fā)生法律的效力,其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建筑合同明確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這是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為準則和依據。如果不訂立合同,將無法規(guī)范雙方的行為,也無法明確各自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無權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建筑合同規(guī)定,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對工程進行有效的約束
建筑合同當事人對工程施工的管理應以合同為依據。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對工程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也應以建筑施工合同為重要依據。不訂立合同將給工程施工的實際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3、培育更市場經濟下的建筑市場
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辦法,市場經濟為主的體制下,建筑合同是維護市場運轉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發(fā)展建筑市場,首先要加強法律觀念,培育合同意識。推行建設監(jiān)理制、招投標制等,都是以簽訂合同為基礎的。如果不訂立建筑合同,必將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培育和發(fā)展。
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完成建設任務和目標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一)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也為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進行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確定了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建設范圍、承包內容、施工成本、建設工期和施工質量等要求與目標,明確了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雙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和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對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職能要素進行控制、協(xié)調及緊密配合,同時也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的根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實施的始終,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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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項目談判簽訂的階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審查建筑工程項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劃和協(xié)調工程項目合同,并且分析評估合同的風險性和利潤率。監(jiān)督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簽訂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以保證合同順利實施,實現合同的最終目標。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在相關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約的階段,對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實時檢查與監(jiān)督,對合同實施的信息和資料進行統(tǒng)計分析,以便能夠及時發(fā)現工程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以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對合同各相對方提出的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審核、分析與協(xié)調,以維持各工程單位的良好的建設協(xié)作關系。
1、合同管理對建筑項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yè)對一個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xié)調和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施工企業(yè)項目經理部是依據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項目經過投標中標了,才有可能成立項目經理部。成立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繼續(xù),而工程項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的,施工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投資三個目標值,這三大目標正是項目經理部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的三個方面依據,項目部控制目標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標相一致的。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配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從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對項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導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達到預期的目標。
2、合同管理對建筑索賠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設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或補償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內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業(yè)主違約,包括業(yè)主未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施工場地或施工場地不具備“三通一平”的條件,施工單位無法進行施工;業(yè)主沒有接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或提供的數據不符合真實、準確的要求;業(yè)主沒有按合同的規(guī)定提供應由業(yè)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業(yè)主拖延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如拖延圖紙批準,拖延隱蔽工程的驗收,拖延對承包商所提問題的答復,造成施工延誤;業(yè)主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索賠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特殊風險以及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預見的不利于施工條件或外界障礙等。如地下水、地質斷層、地下障礙物引起的索賠。第三方面是合同變更。包括業(yè)主對工程項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標準或削減預算等等;施工中發(fā)現設計有錯誤,必須修改設計圖紙;發(fā)生不可抗力,必須進行合同變更;產生新的施工技術,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政府部門對工程項目有新要求;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與原來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項如發(fā)生,遵循索賠程序,在索賠證據確鑿的條件下,都可以根據合同向業(yè)主提出索賠并得到損失的補償。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賠管理的依據,依據本身明確、清楚索賠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對索賠的作用就是找出確鑿合理地證據,降低風險,維護施工企業(yè)合法權益。
3、合同管理對建筑投標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業(yè)的投標工作其核心是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投標書、報價清單或概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這就確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標。工期:包括工程的總工期,工程開始、工程結束的具體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持續(xù)時間。它在合同協(xié)議書中,在施工進度計劃中規(guī)定。價格: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單項工程的價格。它們由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或報價單來定義。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責任所應得的報酬。工程質量、規(guī)模和范圍:如質量標準、技術規(guī)范。這由圖紙、規(guī)范、合同條件、工程量表來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因此,投標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標的確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它的水平高低與施工企業(yè)盈虧有直接的關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據建筑施工企業(yè)自身條件合理有效的減少投標風險系數。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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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實施與合同和合同管理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因此必須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國的工程建設實際操作中,部分地區(qū)的合同管理水平較低,對合同不夠重視,導致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環(huán)境不完善,合同意識淡薄,專業(yè)人才缺乏
當前有關建筑行業(yè)領域的合同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導致合同相對方往往在法律上“鉆漏洞”、打“擦邊球”;加之有法不依的現象目前較為嚴重,執(zhí)法不嚴的問題也時有發(fā)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國仍缺乏統(tǒng)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各專業(yè)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間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責、權、利不明確導致糾紛,或互相推諉,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四是勞務分包制度不完善,勞務分包還未全面納入社會監(jiān)管。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業(yè)界,特別是眾多國有企業(yè),大多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yè)領導及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還不同程度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腦子里深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不習慣按照合同辦事,合同意識極其淡薄。有的企業(yè)對合同的簽訂雖然非常重視。但合同簽訂后就束之高閣。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許多建筑施工企業(yè)不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jiān)管。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業(yè)主行為不規(guī)范
目前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業(yè)主由此而提出比較苛刻的合同條件。作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計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進行嚴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由于業(yè)主的不規(guī)范行為而難以實施。主要表現是:一些業(yè)主單位憑著買方優(yōu)勢地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背離招標文件,或要求附加條款,或強調施工企業(yè)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給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帶來很大困難,少數業(yè)主單位對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等,時有發(fā)生。
3、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甚至簽訂無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以及遷就建設單位,導致合同履約率低。由于建設工程承發(fā)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期中矛盾、錯誤、兩義性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為合同文件起草,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意思,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擬合同協(xié)議條款,經建設單位認可后簽署,往往幾經確認。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不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兩義性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yè)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zhí)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逗贤ā返52條規(guī)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yè)所簽訂的合同,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對于此類合同,由于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糾紛,必將導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的損失。
4、在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簽訂階段存在的問題
。1)工程項目合同的訂立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有的不能夠依照《合同法》和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范和工程項目以及企業(yè)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合同條款,這樣的合同即使雙方簽訂,一方面無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由于脫離了企業(yè)實際,實施起來有一定的困難。
(2)依法訂立有效可行的工程項目合同,在合同內容里需要明確的體現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雙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這就需要用詞準確、清楚的合同文字,而有的合同條文的文字不能夠做到準確、規(guī)范,有的甚至用詞錯誤,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問題、引起爭議。
。3)工程項目合同條款不能夠做到嚴謹全面,由于建筑工程項目中競爭非常激烈,建筑行業(yè)處于買方市場的環(huán)境,部分承包商為了攬下工程項目,一味迎合招標方,只提好的方面,回避壞的一面,含糊其辭,一切只為把合同簽下來,因此簽訂了不正規(guī)的合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旦發(fā)生糾紛,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處理違約的相應條款。
5、在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階段存在的問題
。1)重簽訂、輕執(zhí)行,一些企業(yè)僅僅重視合同的簽訂,以把項目攬到手為目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夠按照簽訂的合同內容辦事。
。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具有動態(tài)性的。動態(tài)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約全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由于工程項目涉及到實際操作,出現變化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時做到合同變更,就可以解決問題。而部分履約負責人員不能夠及時掌握對其不利的變化,沒有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終止,使企業(yè)蒙受損失。
。3)來往書函隨意化,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部分企業(yè)對合同文件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以及履約過程中不能夠及時索要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施工相關的產品說明書、企業(yè)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環(huán)保證明等。還有的企業(yè)合同負責人應該發(fā)出的書函沒有發(fā),應當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有的為了省事或礙于面子僅僅是雙方口頭答應,導致出現問題時無法舉證。
有的企業(yè)平時來往的合同文書有時是傳真過來,蓋了章再發(fā)回去,并未對其進行妥善的保存或是掃描存檔,當需要的時候發(fā)現傳真文字已經褪色,失去用處。
(4)工程項目合同履約程度低,部分合同的簽約雙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隨意修改合同,有的甚至違反了合同規(guī)定。
(5)工程項目索賠意識不強,無論采用什么合同類型,也無論合同多么完善,都難免要出現各種問題,索賠都是不可避免。業(yè)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出現問題后,索賠意識淡薄,導致自身受到損失。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來,由于建筑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不斷加劇,并向買方市場傾斜,在工程項目實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提升企業(yè)素質,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對建立開放、統(tǒng)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保持部門的信息互通
要注重 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工作,以及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對來往合同文書要做到及時準確的整理和存檔,留取證據。同時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業(yè)各個部門之間的配合,因此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顯得尤為重要。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門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專業(yè)性很強,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關等方面的知識,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yè)問題,企業(yè)應當設立專門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部門來管理這項工作。企業(y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利于解決合同爭端和賠償問題, 更有利于整個項目管理水平和整個企業(yè)管理水平的提高,從而提高企業(yè)自身的競爭力。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發(fā)生的不利因素,盡量避免出現問題,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賠策略。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實時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教育和組織優(yōu)化取得一定成績的基礎上,建筑企業(yè)還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實時特征、具體要求以及工作側重點等實際問題,結合企業(yè)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統(tǒng)一管理項目各個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關鍵點, 同時建立企業(yè)自身積極有效的監(jiān)督保障機制,監(jiān)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yè)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
企業(yè)應加強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制定并遵守與企業(yè)自身相適應的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依法經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yè)性、技術性,企業(yè)要積極引進和培養(yǎng)相關的管理人才,實施人力資源戰(zhàn)略計劃,提高企業(y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業(yè)競爭力。
5、做好索賠工作的資料收集工作
在建筑業(yè)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關鍵。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理由充分資料齊全才好及時就相關項目進行索賠。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索賠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索賠工作應貫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始終。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實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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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建設單位(甲方)擬建造一棟職工住宅,采用招標方式由某施工單位(乙方)承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協(xié)議書中的部分條款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職工住宅樓
工程地點:市區(qū)
工程內容:建筑面積為3200平方米的磚混結構住宅樓。
(2)工程承包范圍:某建筑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工程。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90天(扣除5月1-3 日)
。4)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為:壹佰陸拾陸萬肆仟元人民幣(¥166.4萬元)
。6)乙方承諾的質量保修
在該項目設計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50年)內,乙方承擔全部保修責任。
。7)甲方承諾的合同價款支付期限與方式
工程預付款:于開工之日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基礎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主體結構三層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主體結構全部封頂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竣工結算。結算時按全部工程造價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8)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3月5日
合同訂立地點:X X市X X區(qū)X X街X X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及公證后生效。
2、專用條款中有關合同價款的條款
合同價款與支付: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
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a.工程變更事件發(fā)生導致工程造價增減不超過合同總價10%;b.政策性規(guī)定以外的材料價格漲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變化。
風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
3、補充協(xié)議條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簽訂后,甲乙雙方又接著簽訂了補充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摘要如下:
補1.木門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門窗套;
補2.鋁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產品;
補3.挑陽臺均采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鋁合金窗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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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所述,可知從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來看,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屬于固定價格合同。固定價格合同是建筑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從該合同條款的內容來看,該建筑合同明顯存在不妥之外,表現為:
。1)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不應扣除節(jié)假日,可以將該節(jié)假日時間加到總日歷天數中;
。2)不應以甲方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而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xx)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3)質量保修條款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
(4)工程價款支付條款中的“基本竣工時間”不明確,應修訂為具體明確的時間;“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條款顯失公平,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應規(guī)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計算;
。5)從該案例背景來看,合同雙方是合法的獨立法人單位,不應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后該合同生效;
。6)專用條款中有關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與合同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相矛盾,該條款應針對可能出現的除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以外的內容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7)在補充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不僅要補充工程內容,而且要說明其價款是否需要調整,若需調整應如何調整。
此外,建筑合同在實踐中時常會出現合同未規(guī)定的承包商義務,而合同實施過程中又必須進行的工程內容,面對此種建筑合同簽訂時未能考慮到的情況,首先應合同一方應及時與另一方協(xié)商,確認該部分工程內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則應與甲方商簽補充合同條款,就該部分工程內容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對工程計劃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與甲方就該部分工程內容的協(xié)作配合條件及相應的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小結
由上案例可知,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在建筑合同整個管理過程中,很容易由于合同中用詞用語錯誤或不準確這樣的問題,而業(yè)主往往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會做出一些不規(guī)范的行為,加之建筑市場競爭激烈,而建筑企業(yè)大多較為缺乏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yè)人才,往往在合同簽訂時對相關問題不夠重視,導致在履行合同時出現諸多問題。
五、結論
作為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建筑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貫穿于整個建筑工程管理中。一個建筑工程的順利完成,需要對項目整體及各個環(huán)節(jié)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作為建筑企業(yè),首先應該不斷加強合同的法律意識,了解國家法律法規(guī),加強紀律與制度建設,也必須認識到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同時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對建設單位進行足夠的了解,并與業(yè)主進行充分的談判,同時要根據具體項目的具體實際情況,結合業(yè)主的具體建設施工與監(jiān)理要求,以保障所簽訂的建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學性,有條件的企業(yè),應該設立專業(yè)的合同管理部門,聘用專業(yè)的人才負責建筑合同的管理、審核及風險評估。工程合同管理必須以國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規(guī)為根本,但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同時,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旦發(fā)生糾紛,漫長的法律程序將對工程各方產生很大的損害。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應把握風險因素。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爭端有時候是難以避免的,其最終的解決方式一般有仲裁或訴訟。仲裁或訴訟是解決合同爭端的兩種最終方式,屬于法律最終解決方式。按國際慣例,合同雙方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兩種方式中的一種,其結果均具有最終法律約束力。因此,作為合同管理方,應充分制定合同管理的風險預案,以快速、經濟且合理的解決糾紛。
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法律的強制性,法律對雙方采用友好解決方式具有很強的促進作用,因此建筑企業(yè)在標準合同條件應盡量采用仲裁條款,雙方在該條款中約定選擇的仲裁機構給予明確,以完善企業(yè)自身的合同管理章程與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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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的合同14
摘要:在對工程進行管理的時候,非常容易導致業(yè)主與承包商之間發(fā)生糾紛,這不僅嚴重影響工程建設的工期,同時還會使得工程建設的質量大打折扣。為了將工程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往往會將合同管理應用其中。合同管理對于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都有詳細的確立,并且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能夠促進工程管理工作更好地進行。基于此,該文主要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實踐中的應用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旨在不斷提高我國工程管理水平。
關鍵詞: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對策建議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對于工程建設的工期和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整個工程建設中,做好了工程管理工作能夠為工程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而在工程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應用能夠確保工程施工方和業(yè)主之間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也為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糾紛提供了相應的解決辦法。因此,在整個工程管理的實踐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應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1工程管理實踐中合同管理的應用
1.1工程變更
在對工程進行建設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工程變更的情況。對于工程的變更一般是由當事人或者第三方提出的,在提出之后需要經過多方協(xié)商,協(xié)商達成一致才有效。眾所周知,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如果出現工程變更的情況,一方面會延長工程的建設工期,另一方面還會因為工程的變更產生額外的費用。由于工程的建設工作往往是不可預見的,因此在對工程進行管理的時候,將合同管理應用其中,如果發(fā)生工程變更的情況,若是業(yè)主提出需要進行變更的,監(jiān)理工程師能夠根據實際的合同來規(guī)定工程的變更情況;如果是承包商請求變更,監(jiān)理工程師首先需要對變更方案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還必須報給業(yè)主,只有業(yè)主同意之后才能再根據合同的情況來進行工程的變更。對于工程變更之后所產生的額外費用,可以依據合同來進行分配,這樣能夠有效地減少因工程變更而發(fā)生的糾紛問題,最終確保整個工程建設能夠更好地進行。
1.2工程延期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施工工期的延長,將合同管理應用到工程管理中,工程延期是又一重要的應用。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對于工程的延期,不包括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而是與承包人無關并得到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工程施工工期的延長。對于工程延期的主要影響因素有:惡劣的施工環(huán)境、附加的工程施工以及由業(yè)主造成的工期延誤等與承包人無關的因素。監(jiān)理工程師在受理工程延期的時候,必須確保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第一,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與承包人無關;第二,工程延期發(fā)生后,承包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了延期申請;第三,對于工程延期的資料,承包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給了監(jiān)理工程師;第四,承包人在延期時間終止前完成了工程施工。
1.3費用索賠
費用索賠是指與承包人無關而造成的工程費用的增加,承包人可以根據合同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向業(yè)主提出索賠。監(jiān)理工程師在對費用索賠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根據合同規(guī)定對索賠的原因以及金額進行核實,并且需要確保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賠要求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如果符合相關的規(guī)定,監(jiān)理工程師需要對承包人所提供的原始賬目進行核對,以防承包人在索賠費用上面出現相應的差錯。
1.4工程違約
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違約的情況經常出現,導致違約的因素是非常多的,不僅有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違約,也有因為業(yè)主資金支付不足所造成的違約。對于違約情況的發(fā)生,監(jiān)理工程師需要充分弄清楚原因,并且盡自己最大的努力進行協(xié)調,從而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1.5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也是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實踐中的應用之一,按照相應的規(guī)定,在獲得整個工程之后,承包商可以根據工程的范圍和性質將其分包給下面的分包商進行施工。同時,作為業(yè)主,也可以根據工程的施工范圍和施工性質將工程分包給指定的分包商。對于工程的分包,一般由分包商與工程的承包商之間進行合同的簽訂,監(jiān)理工程師需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兼顧業(yè)主和承包商的利益。為了確保對承包商和分包商進行有效管理,需要對工程的分包進行嚴格的`監(jiān)督和管理,以防出現層層分包的情況。一般來說,對于工程的分包,需要控制在總工程的30%以內,這樣能夠保證監(jiān)理工程師對分包人、工程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進行有效控制。
2工程管理實踐中合同管理應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2.1存在的問題
2.1.1缺乏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yè)培訓國外針對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是由專職工程師進行操作,專職工程師必須對合同管理內容深入了解,因此國外工程合同管理的操作具有更高的專業(yè)性、技術性要求。而我國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缺乏專業(yè)的合同管理人才,部分單位為了降低人力資源成本,由成本部人員或工程預算人員兼職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專業(yè)性、缺少專職專管。
2.1.2缺乏正確的合同管理認識從我國現狀來說,多數企業(yè)還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對于企業(yè)發(fā)展意味著什么,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傳統(tǒng)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思想根深蒂固,從而缺乏全面的理解和認識。實際上,工程合同協(xié)調了業(yè)主與承包方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是重要的法律依據,合同的簽訂與履行都直接關系到合同雙方的根本利益。
2.2對策建議
2.2.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一是聘用高素質的管理人員,這個過程中,企業(yè)可以通過正規(guī)的招聘,選取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二是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在職學習來提高專業(yè)知識和自身素質,并且對有未來發(fā)展的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外出深造,對最新合同前沿技術進行學習。
2.2.2增加合同管理的認識管理人員要增加合同管理認識,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能夠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實施合同管理工作。針對一些不規(guī)范的情況,要及時上交管理部門,確保管理人員能夠第一時間了解項目進展,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其次管理人員要完善合同的交底制度,對小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針對關鍵事項進行解釋說明。
3結語
總而言之,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為雙方之間的利益沖突造成一定的施工麻煩。如果工程建設中對施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歸屬進行明確說明,不僅能夠保證雙方在利益方面達成共識,同時,還能促進施工組織和管理順利進行。由此可見,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該文通過分析合同管理應用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相應的對策建議,旨在我國項目建設能夠對合同管理形成足夠的重視,以保證我國的工程管理能夠做得更好、更長遠,從而提高我國工程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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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的合同15
甲方(實踐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踐學生):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實踐學生與實踐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
一、實踐期限
乙方到甲方實踐,實踐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實踐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____,從事______工作。乙方在實踐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做好乙方的勞動生產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工作。
三、工作時間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按不定時工作制安排乙方工作。
四、實踐期報酬
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甲方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人民幣______元(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實踐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踐。
2、實踐期間,乙方造成甲方財產、經濟損失的,按甲方相關規(guī)定處理。
3、乙方必須嚴守甲方及其客戶的商業(yè)秘密,不得利用商業(yè)秘密為個人及其家庭謀取私利,不得將甲方資料、機密等資訊透露給他人。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guī)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應遵守勞動操作規(guī)程,若因違反規(guī)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傷害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患職業(yè)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協(xié)議解除或變更
1、乙方在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有特殊情況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實踐協(xié)議,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踐期間,甲方如發(fā)現乙方不符合實踐要求或不適宜該工種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踐,并支付實踐期間的工資后,解除本協(xié)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協(xié)議規(guī)定支付給乙方實踐工資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xié)議。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發(fā)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xié)議相關內容。
4、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xié)商解決。
八、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次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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