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yè)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huán)境破壞。
二、 評價范圍
(一)項目規(guī)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二)常規(guī)和異;顒;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yè)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yè)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三、評價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yè)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yè)活動,將作業(yè)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yè)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tǒng)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yè)場所或操作規(guī)程的`分析。
四、 評價時機
常規(guī)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guī)活動開始之前.
五、 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guī)定為:
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jiān)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fā)生不能被發(fā)現(沒有監(jiān)測系統(tǒng)),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fā)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fā)生不容易被發(fā)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tǒng),也未發(fā)生過任何監(jiān)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zhí)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fā)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fā)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zhí)行,或危害的發(fā)生容易被發(fā)現(現場有監(jiān)測系統(tǒng)),或曾經作過監(jiān)測,或過去曾經發(fā)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fā)生能及時發(fā)現,并定期進行監(jiān)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zhí)行,或過去偶爾發(fā)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jiān)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wèi)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極不可能發(fā)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guī)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yè)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yè)的安全方針、制度、規(guī)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qū)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guī)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xù)作業(yè),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guī)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六評價組織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yè)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yè)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建設堅決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yōu)質、安全、高效至上。
2、項目要保證工程質量,由分管副總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檢部組成的質量安全體系,專人負責施工質量、現場堅督和檢測及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熟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施工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
3、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操作人員技術水平。實行施工、檢驗、監(jiān)管現場三同時制度,到關鍵部位時,公司相關領導和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以及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督導。
4、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施工規(guī)范要求層層落實,保證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個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自檢自查,嚴格執(zhí)行“三檢”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5、隱蔽工程施工前,經自檢合格后報監(jiān)理公司查驗,經監(jiān)理工程師查驗合格后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嚴格把好材料進出質量關,所有材料、配件、設施使用前必須獲得職能部門檢測同意或標定,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復試,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入隱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進度及時作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
8、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并追究其責任。不達標不予簽證、付款。對發(fā)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處理。
二、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制度
1、工程實施工前必須對設計提供的圖紙進行圖紙會審,由公司按分類組織進行,具體由分管領導組織,項目部負責人與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監(jiān)理、設計單位和有關各方一道查閱熟悉圖紙、了解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圖紙會審意見。
2、圖紙會審應做好記錄,由分管領導和項目部組織會審單位,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并詳細記錄,寫成正式文件(必要時由設計單位另出修改圖紙),監(jiān)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代表和技術負責人均應簽名蓋章認可,列入工程檔案。
3、在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提出的設計變更都要填寫設計變更聯(lián)系單,經設計單位和監(jiān)理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和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xù)實施。
4、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建設規(guī)模、投資、工藝、質量、安全等方面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公司審批后報送相關主管部門核準。
5、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聯(lián)系單,修改圖紙均需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
三、崗位培訓制度
1、培訓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實”即“多樣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和“實際、實用、實效”。做到需要和常態(tài)化。
2、項目部應根據培訓計劃及職工的排班情況,有針對性的科學安排培訓。職工應按時參加培訓。
3、每次課程結束后,項目部將安排考試?荚嚨男问綖闀娲鹁斫Y合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崗位抽查指項目部就所講授的培訓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
4、凡每次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崗?甲C優(yōu)秀者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四、工程技術復檢制度
技術復核是保障,根據單位工程具體情況,下列必須復核:
1、放線、定位、基槽(坑)、標高、標深、消防間距、焊接、吹掃、探傷、回填、試壓、堡坎護坡、指示燈、壓力表。管溝的標高、開挖、回填,管道焊接、陰極保護、斷面尺寸,全部要達標符合設計規(guī)范。
2、設備招標、合格證、安裝、調式、說明、修正、使用規(guī)范、技術參數、都要符合行業(yè)規(guī)范,有關附件必須齊全。
3、預制構件、預埋件、預留孔、保護套、地埋管、沙墊、砼、砂漿配合比(作為計量資料)要符合標準。
4、關系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項目。
技術復核后,施工員應立即填寫復核記錄和自復意見,關鍵部位要拍照,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復核認可、要經分管副總核實。
五、技術交底制度
1、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的原則,每個工曠、每道工序、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結構施工前,項目部(分公司)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2、項目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管理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關鍵性的施工問題,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點、采用技術文件、檢測要求以及安全技術要點。
3、施工員對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明確圖紙要求,采用作業(yè)指導書,施工方法要點,技術措施要點,質量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點。
4、班組長對作業(yè)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結合具體操作部位,明確各部位的操作要點,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崗位職責。
5、各級技術交底以口頭進行,并有文字記錄,參加交底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技術措施不當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六、 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別是重要結構部位及有關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總經理都要督促資料員現場管理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2、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由副總經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員會同質檢員進行自檢,并簽發(fā)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在指定日期內,由監(jiān)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簽具驗收意見。
3、隱蔽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違反驗收制度,造成返工損失時,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4、管道無損探測由有資質專業(yè)單位負責,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單位由工地資料員保管,竣工整理成冊,納入工程檔案。
七、 材料采購、檢驗、管理制度
1、材料進場必須有材料員、質檢員、工程部門負責人到場進行驗收,做好進貨檢驗記錄。
2、鋼管、接頭、表閥、材料等原材料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還應及時做材料標識和復試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員工程部門負責人與供貨方交涉,辦理退貨、調貨、索賠工作。
3、各種材料的領用,發(fā)放必須持有工程部簽發(fā)的材料領用單后,副總經理批字,倉庫保管員方可發(fā)放有關材料。
4、各種材料進場后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tài),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檢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不同材料分類堆放,并根據不同性質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熱等保護工作,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和領用。
八、工程質量“三檢”制度
1、自檢: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按相應的分項工程質量要求進行自檢,并經班組長驗收后,方可繼續(xù)進行施工。
施工員應督促班組長自檢,為班組創(chuàng)造自檢條件(如提供有關表格、協(xié)助解決檢測工具等)要對班組操作質量進行中間檢查。
2、互檢:
工種間的互檢,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組長應進行交接檢查,填寫交接檢查表,經雙方簽字,方準進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應向下道工序辦理成品保護手續(xù),而后發(fā)生成品損壞、污染、丟失等問題時由下道工序的單位承擔責任。
3、專檢:
所有分項工程、隱檢、預檢項目,必須按程序,作為一道工序,邀請專檢人員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九、管溝開挖回填、管道試壓制度
1、管溝開挖、回填必須按指定專人負責指導,嚴格按圖紙和規(guī)程要求執(zhí)行。
2、尺寸、數量、填沙和高、寬度、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程質量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不得偷工減料。回填后的復耕和護坡堡坎要有利農田和管道保護。
3、管溝開挖、回填和護坡堡坎要作好隱蔽記錄,并在監(jiān)理(建設)單位見證人的監(jiān)督下現場負責人和施工方同時簽字負責,收集資料準確無誤。
4、管道試壓前必須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搞好吹掃,強度試呀壓時,先行報告公司技術監(jiān)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種壓力管理部門、監(jiān)理(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現場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達到壓力等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試壓不合格或有漏氣,及時減壓修復再復試,合格后由各方面參檢負責人簽字匯合技術資料匯總成冊。
十、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評定制度
1、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質檢員、班組長參加驗收評定,并做好記錄簽字。不合格者應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檢查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根據資料給予評定后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3、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可分層段)經項目部(分公司)驗收評定后,經公司質量科驗收簽章后,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驗收評定。
4、單位(子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標準后,由項目部(分公司)將全套工程技術文件上報公司質量科審核,核定工程質量自評等級,經公司總經理、總工程師審定并簽章后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核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和企業(yè)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企業(yè)設臵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xié)調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名稱)全體員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五、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設臵安全管理人員)的設臵;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成。
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企業(yè)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各級領導對所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落實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工會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對企業(yè)各級人員、各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九、從業(yè)人員應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十、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頒布,企業(yè)部門、人員設臵變動,設備更新改造和在執(zhí)行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法定代表人審批簽字后實施。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督機構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主任(組長):主要負責人 副主任(副組長):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工會主席 成員(組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2、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 (2)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法律、法規(guī)標準,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3)負責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及其費用的審批工作,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對于本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費用等的審批工作。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聽取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工作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布臵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6)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體系。 (7)支持安全生產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和安全員的'工作。 (8)經常深入群眾了解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fā)動群眾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9)對于輕傷事故有權做出處理決定,對于重傷以上事故,要立即上報,并協(xié)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和制訂并落實整改措施。
。10)年終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與考評工作進行審批。 (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1、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設在xxx部,管理部門主任:xxx 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職責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中長期規(guī)劃,編制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年度計劃。
。4)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5)組織和協(xié)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協(xié)助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指導各部門和班組安全員工作。
(8)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xié)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先行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企業(yè)領導,研究處理。
。9)定期組織公司性大檢查,做好記錄,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10)督促和檢查企業(yè)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好記錄,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12)負責對危險作業(yè)的審批和監(jiān)管工作。 (13)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4)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的計劃,并按規(guī)定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參加工程驗收及試運行工作。
(1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護工作。 (16)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xié)助主管領導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并做好記錄。
。17)負責統(tǒng)計和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及其檔案管理。
(1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19)向主管領導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意見。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安全生產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xx 2、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xié)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管理公司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guī)定,協(xié)助有關部門制定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四)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不安全因素
2、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文件,認真執(zhí)行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合同規(guī)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規(guī)定。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專項安全防護管理措施。
3、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正常運行,項目部特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領導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丁宏標
副組長:陳建華、陳錦標
組員:楊繼平蘆阿季紀維堯李鳳林林艇
職責:
(1)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決策。
(2)負責審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采用和實施。
(3)負責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和控制情況,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予以監(jiān)督核查。
。4)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5)負責應急救援的啟動、指揮和綜合協(xié)調。
。6)負責獎罰事宜的研究和決定。
4、項目經理職責
、彭椖拷浝硎枪こ添椖堪踩a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瓢匆(guī)定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目標責任書。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范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特殊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的規(guī)定。
⑶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施工技術措施。按規(guī)定要求審批發(fā)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⑷負責組織項目的安全大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立即整改。嚴格執(zhí)行重大隱患事故管理規(guī)定,做好急發(fā)性事故的專項處理。
⑸負責組織特殊工種每周一次,一般工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并建立活動記錄。
⑹負責組織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帶病作業(yè)。
、素撠熃M織施工技術人員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探邮芄と、技術人員、安全員的合理建議,不斷改進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創(chuàng)造安全、文明的生產環(huán)境。
5、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職責
、艑Ρ竟こ淌┕ぃㄉa)安全負技術責任。
⑵對上級頒發(fā)的安全規(guī)程、制度、規(guī)定等及時向職工、民工傳達,貫徹執(zhí)行。負責職工安全規(guī)程的學習、考試和考核工作,對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要親自編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確保安全施工。
、菍χ卮笃鹬刈鳂I(yè)及其它危險作業(yè)要督促有關人員按規(guī)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認真審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時親自指導施工。
⑷經常督促檢查各種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帶病作業(yè)。
⑸參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守撠熤笇Ц鞴しN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圖紙,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藚⒓邮鹿收{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對重大事故要親自填寫事故報告。
6、專職安全員職責
、耪J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頒發(fā)的安全規(guī)程,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平洺I钊氍F場了解情況,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fā)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應馬上制止。不聽勸阻的`,有權先停止工作,然后向施工員講明情況或直接報告項目經理。
、亲龊冒踩a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yè),要親自檢查指導,協(xié)助現場指揮人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葏⒓庸さ卣匍_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討論,并參與制定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
、杉皶r做好工傷事故統(tǒng)計和安全月報表工作。
、首龊眯鹿と巳雸龅亩壈踩逃踩a管理檔案,技術臺帳。按時向生產技術部報告“百日安全”活動和“安全周”活動的情況。
、藚f(xié)助分公司經理或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
、谭e極開展文明施工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臺帳。
7、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艑Ρ景嘟M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起到日常的檢查監(jiān)督作用。經常檢查施工(生產)現場安全情況,督促職工、民工做好安全設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茀f(xié)助安全員或班組長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安全規(guī)程、制度,并帶頭模范地遵守,對違章作業(yè)者進行批評教育,予以制止。
、菐椭嘟M長堅持開展好安全日活動。填寫和整理班組施工安全情況。
、葞椭投酱俦景嘟M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山洺z查班組內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并及時糾正違章作業(yè)現象,對查出的問題協(xié)助班組長認真整改。發(fā)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旁诠荆椖拷浝聿浚┙浝眍I導下進行工作,技術上接受安全員、施工員指導,組織本班工人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規(guī)定,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⑵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根據本班工人技術熟練程度和體質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堅持班前安全交底,檢查工作場所安全情況和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班后小結和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yè)。
、嵌酱贆z查本班職工、民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負責解決
本班組施工中發(fā)現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的危險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有權拒絕冒險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蓉撠煂π鹿と诉M行三級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砂l(fā)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組織本班組工人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辦法和預防措施。及時正確地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
9、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現場照明用絕緣膠線,不得用花線、塑料膠芯線。
。3)施工現場的電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未培訓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操作工作。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
。5)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和架設。
。6)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7)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8)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9)配制環(huán)氧樹脂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并須戴好防護用品。
。10)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氣電纜膠。高空澆筑時,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12)施工用電系統(tǒng)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以上觸電保護,杜絕漏保護范圍。
。13)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保安器必須分開,保安器必須選用省級審批許可生產的產品。
。14)電工要做好鋼腳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設備接零保護。接地與接零不得在一個工地同時混用,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電阻要符合要求。
觸電保安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保證安全使用要求?偱潆娤涞谝患墑恿τ秒娪|電動作在電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電必須在30—50MA及以下,開關箱內觸電保安器規(guī)格應在施工機具配套,一般機具(拌和機、卷揚機)應選用≤30MA觸電動作電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動器、潛水泵、水磨石機及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15MA觸電動作電流。
10、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焊割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yè)有審批手續(xù)。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擋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續(xù)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采用電弧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3)多臺焊接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4)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接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yè)。
(17)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焊接。
。19)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
(20)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接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二、安措費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項目部提取安全措施專項費用購買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繩、安全帶、高頻無繩電話以及應急救援措施設備,指定專人保管,成立應急救援小組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和培訓是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做好勞動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新上崗工人、變換工種工人教育、堅持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充分運用工地的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新工人進場必須經過三級教育才能進入操作崗位,項目部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要對新工人、農民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和工種安全規(guī)程教育;班組長、班組安全員要對初次進入小組的生產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后才可分配工作,對老工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隊必須把“六大紀律”、“十個不準”制成比較永久固定的標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對違反“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者,經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處理。
5、一般工種堅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特殊工種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制度,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要求地進行,并做好記錄。
6、各施工隊對配屬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職工一樣要求,嚴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檢查使施工現場在生產過程中人的行為、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衛(wèi)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與未然。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事故、季節(jié)性檢查和預防性檢查等。
2、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專職安全員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科室人員組成。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各工點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每月現場檢查不少于15天,要求安全員經常性的現場查詢檢查監(jiān)控。
4、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掌握工程施工動態(tài),負責整改工作落實,在檢查中發(fā)現重大隱患應和施工作業(yè)隊一起想辦法,指導幫助、監(jiān)督施工作業(yè)隊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5、對船舶作業(yè)施工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否則不得進行水上作業(yè)。
6、對危險物品及重點風險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實施從預測分析到全過程監(jiān)控的辦法,運用科學的監(jiān)控和檢查手段,控制重點部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防患與未然。
7、在檢查中出現安全技術措施未能到位,機械、電氣設備存在嚴重不安全因素等,應及時向施工隊和有關職能部門匯報。
8、各施工隊成立由隊長為組長、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設備員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
9、執(zhí)行項目部有關安全檢查規(guī)定,施工作業(yè)安全檢查小組,每周對施工現場機械、電氣等,尤其是對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必須嚴格“隊、班組日檢”、“項目部周檢”的檢查制度。每月過一次安全日活動并作好安全檢查記錄,重大問題要有專題報告。
10、施工作業(yè)隊安全員協(xié)助施工隊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11、各類安全檢查出來的隱患,統(tǒng)一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12、各級安全員發(fā)出整改通知單后,整改單位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對實施有困難的項目應排出整改計劃。
13、完成整改工作,并驗收后,須要填寫“整改反饋單”和整改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報安全科。
14、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隱患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因素,項目部將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隊必須限期整改和解決,對以種種理由拒不執(zhí)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嚴肅處理。
15、安全生產中碰到需要有關部門解決或者需要上級部門協(xié)調的“安全業(yè)務單”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16、對安全部門發(fā)出的“整改通知單”以種種理由拖延、刁難落實整改工作的,將按項目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以保證安全檢查的實際效果。
17、安全檢查獎、罰按項目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法執(zhí)行。
五、特種作業(yè)人員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船舶機械設備操作工和維修工必須按規(guī)范操作和維修。
六、“三同時”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嚴格按照象山大目灣新城規(guī)劃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七、工傷保險繳納和管理制度
項目部應依法為從業(yè)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一時有困難的可以考慮為從業(yè)人員,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減輕和分散工傷事故所帶來的風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承包人負責。
八、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項目部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帶,特殊工種人員的防護眼鏡、口罩、專用膠鞋、水上作業(yè)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員及時搜集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等資料存檔。
九、危險源管理制度
危險源即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huán)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項目部對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及危險隱患采取有利措施消除隱患。
十、事故報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隊在工作中發(fā)生工傷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三小時內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在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必須保護現場,劃分安全區(qū)域;進行有關善后處理;對現場進行治理整頓,保證后期施工安全。
2、項目部對于作業(yè)人員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等情況,經發(fā)現后,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事故應急搶險和救援管理
項目部對各水上作業(yè)的施工隊船舶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救援設備及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對作業(yè)人員進行應搶險急救援培訓,確保在施工當中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獎懲制度
項目部凡發(fā)生重傷以上工傷事故,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責任,除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jié)和態(tài)度好壞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態(tài)度惡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依法懲處。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對施工現場必須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并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辦公室和職工宿舍應落實防火責任人,并在門上掛牌標識,各船舶應有禁煙火牌,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項目部按各施工隊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待該工程施工完成,無安全事故發(fā)生,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
十五、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項目部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例會應當在每周或半月召開一次。各施工隊負責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例會。建立例會制度,開會時建立簽到表,會后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等有關資料歸入安全生產臺帳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浮橋管理應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誰建設(投資)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 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浮橋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xié)調、解決營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所轄浮橋營運設施的管理,保證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條 有浮橋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鄉(xiāng)鎮(zhèn)浮橋的安全管理,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轄區(qū)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轄區(qū)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浮橋安全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海事機構履行具體安全監(jiān)管職責。
水利、公安、黃河河務、安監(jiān)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浮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從事浮橋經營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浮橋公司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組織落實,并對經營范圍內的營運安全負責。
浮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督促、檢查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浮橋公司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營運從業(yè)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范,并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 浮橋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企業(yè)法人經營資格和安全培訓證書。
(二)每座浮橋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解業(yè)務的工程
技術人員。
(三)每座浮橋應當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浮橋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應當接受市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拖帶船舶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十條 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狀態(tài)并配備能夠滿足浮橋架設和拆解需要的拖輪等輔助性船舶。
第十一條 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
第十二條 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護設備。
第十三條 浮橋公司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fā)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yǎng),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tài)。
浮橋承壓舟之間應當連接牢固。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定。
第十五條 浮橋公司應當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
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確
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十六條 浮橋公司應當根據營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預防惡劣天氣以及防止浮橋斷裂和承壓舟沖離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營運安全情形時,應當停止營運,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門報告。
遇有調水調沙、防汛、防凌等緊急情況時,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拆解浮橋。
第十七條 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明顯的限速、限重、限載、限距、限寬等標志,并有專人指揮車輛通行。
第十八條 浮橋營運必須做到:
(一)禁止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超車、掉頭。
(二)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
(三)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客運車輛通過浮橋時乘客必須下車步行通過浮橋。
(四)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車輛是否超載以車輛制造廠家核定的載重量為準;重載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五)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應當推車經過。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加強浮橋公司營運安全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制定并組織實施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發(fā)現浮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橋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責令其臨時停止營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浮橋公司,應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處罰、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程序和調查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橋安全管理制度20xx-07-05 14:41 | #2樓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運輸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浮橋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檢驗 、海事機構履行具體管理職責。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鄉(xiāng)鎮(zhèn)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資質
第四條擬從事浮橋經營的,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
第五條浮橋公司應當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六條浮橋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關專業(yè)中等以上學歷、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裝業(yè)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
(二)每座浮橋至少配備二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當與浮橋公司簽訂二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三)浮橋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 人員,應當接受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業(yè)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拖帶船舶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七條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 狀態(tài)并能滿足橋體拆解、日常維護、緊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帶船舶。
第八條承壓舟、船舶應當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
第九條浮橋公司應具有與其經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第三章審批程序與申請條件
第十條浮橋籌建和開業(yè)均按下列權限審批:
(一)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浮橋,由縣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市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二)省內市際間浮橋,經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后,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三)省際浮橋,由所在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商有關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浮橋籌建單位辦理審批手續(xù)時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港航管理機構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運輸 企業(yè)籌建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橋建設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地理圖 、平面布置圖 (含浮橋兩側通道);
(六)所在地縣級以上海事機構簽發(fā)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許可證》;
(七)河務機構或水利機構的審批文件;
(八)企業(yè)名稱 預先核準通知書;
(九)所在地市級海事機構出具的《浮橋架設審核意見書》。
港航管理機構自接到籌建申請后,根據浮橋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及社會運力、運量 綜合平衡情況,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籌建或不批準籌建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籌建單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機構的批準籌建通知后,應在一年內達到港航管理機構要求的開業(yè)條件。
第十二條浮橋籌建單位申請開業(yè),應持下列文件按籌建申請程序,辦理開業(yè)申請手續(xù):
(一)水路運輸企業(yè)開業(yè)申請書;
(二)籌建批復文件;
(三)按本辦法第十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取得的有關證書及復印件;
(四)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人員的勞動合同、學歷、資格證明及其復印件;
(五)辦公地點、負責人名單及組織機構表;
(六)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的驗資證明 ;
(七)第三者 責任險 保單 及復印件;
(八)企業(yè)經營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機構在接到浮橋籌建單位呈報的開業(yè)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后,于三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開業(yè)或不批準開業(yè)的決定,并向被批準開業(yè)單位核發(fā)《水路運輸許可證》 。
開業(yè)申請單位持《水路運輸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申請登記注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建造、檢驗與登記
第十三條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
第十四條浮橋承壓舟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第十五條浮橋公司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向海事機構申請辦理船舶登記,并取得《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第五章營運管理
第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參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年度審驗。《水路運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浮橋公司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發(fā)。
第十七條浮橋企業(yè)應當按照《山東省水路運輸管理費征收和使用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內河航道養(yǎng)護費征收和使用辦法》的規(guī)定,向港航管理機構繳納運輸管理費和航道養(yǎng)護費。
第十八條浮橋的通行費收費標準由營運單位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由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報省物價部門批準。
浮橋應在收費處設立公告牌 ,公布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
第十九條浮橋收費應當使用省港航管理機構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浮橋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浮橋公司應當根據浮橋架設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防汛、防凌 、預防惡劣天氣和其他突發(fā)險情 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遇凌、洪汛不能確保營運安全或妨礙行洪時,浮橋公司應當及時拆除浮橋,暫停營運,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二條浮橋公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三條浮橋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fā)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限速 、限載、限距、限寬標志,并配備專人指揮過往車輛。
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五條重載車輛和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第二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yǎng),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tài)。
第二十七條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的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設備。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浮橋發(fā)生安全事故,浮橋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救助,并按有關規(guī)定報當地公安、海事機構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有浮橋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鄉(xiāng)鎮(zhèn)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鄉(xiāng)鎮(zhèn)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山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東省黃河浮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yè)生產許可審批和監(jiān)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jiān)護;涂裝作業(yè)審批、監(jiān)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yè)、審批、監(jiān)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jiān)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yè)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yè)、企業(yè)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yè)、壓力容器作業(yè)、壓力管道作業(yè)、電梯作業(yè)、船用高空吊藍作業(yè)、;废嚓P作業(yè)、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yè)、腳手架搭設作業(yè)等,應按照規(guī)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guī)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yè)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xié)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huán)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yè)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了提高商場超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guī)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的商場超市是指從事商業(yè)零售的店鋪。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市和區(qū)、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jiān)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分別對商場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jiān)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guī)定負責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行業(y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商場超市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yè)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商場超市應當依法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
商場超市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
商場超市應當按照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場超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
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
商場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
商場超市的營業(yè)區(qū)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2.4米;輔助疏散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銀區(qū)域應當設置無購物通道,按照收銀區(qū)域的寬度每20米至少設置一個,寬度不得小于1.5米,無購物通道應設有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商場超市與文化娛樂場所設在同一建筑內的',商場超市應當配合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第十五條
商場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xù),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qū)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xù)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yè)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qū)應當與營業(yè)區(qū)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商場超市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商場超市將營業(yè)場所、設備出租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經營場所和設備。
第十九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二十條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tǒng)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條
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yè)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商場超市營業(yè)區(qū)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三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yè)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對營業(yè)區(qū)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營業(yè)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巡查和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場超市庫房設計、使用、庫存物品的碼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商場超市經營的發(fā)膠、丁烷等易燃商品應當存放在專用獨立庫房內,專用獨立庫房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五條
商場超市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按照營業(yè)區(qū)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當超過規(guī)定的容納人數時,應當采取措施,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保安全。
鼓勵商場超市安裝人員流量統(tǒng)計裝置。
第二十六條
超市配置購物車的數量,按照營業(yè)區(qū)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過10輛。
第二十七條
商場超市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應當制定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活動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期間,應當配備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
商場超市設置在地下的營業(yè)區(qū)域,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yè)區(qū)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二十九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具備應急指揮能力。
從業(yè)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營業(yè)區(qū)域范圍的應急廣播系統(tǒng),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二條
商場超市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三條
商場超市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fā)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商場超市應當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guī)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yè)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yè)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六)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七)未按規(guī)定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處罰;
(八)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九)設置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容納人數規(guī)定的;
(二)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tǒng)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五)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guī)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fā)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并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fā)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并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文件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須詳細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并統(tǒng)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 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詳細規(guī)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里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復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于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毀清單》,經安全科長批準后,可以銷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yè)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jiān)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huán)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huán)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fā)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guī)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己诵〗M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jiān)、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己私Y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zhí)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yè)、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fā)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jiān)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tài)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jiān)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賰(yōu)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诤细,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鄄缓细,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xù)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fā)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不到位發(fā)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fā)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guī)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guī)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fā)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jiān)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guī)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yǎng)殖等生產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guī)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xié)調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制;協(xié)調、監(jiān)督食品安全行政執(zhí)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fā)布工作;統(tǒng)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責任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
第四條 (各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jiān)督、組織協(xié)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yè)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jiān)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監(jiān)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責任)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提供的食品承擔責任。
第六條 (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條 (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guī)范。
第八條 (宣傳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協(xié)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社會參與)政府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yè)規(guī)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yè)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fā)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與和協(xié)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jié) 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 (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 (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企業(yè)及消費者意見。
第十二條 (企業(yè)標準備案)企業(yè)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yè)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yè)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guī)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可以按照現行食品衛(wèi)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第二節(jié) 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及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擔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fā)現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隱患,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具體情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及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安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按照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時向其報告召回的具體行動情況。
第十六條 (召回行動的監(jiān)督)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jiān)督,并向社會發(fā)布召回的有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jié) 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qū)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發(fā)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fā)生情況。
事故發(fā)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及時采取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發(fā)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責任。
第四節(jié)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 (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fā)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fā)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fā)布工作。
食品行業(yè)協(xié)會負責本行業(yè)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三條 (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負責建立統(tǒng)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tǒng)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fā)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條 (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fā)布監(jiān)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新聞發(fā)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jié)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jiān)督部門組織統(tǒng)一發(fā)布。
第二十六條 (信息發(fā)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fā)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十七條 (食品安全信息發(fā)布內容)食品安全信息發(fā)布的內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
。ǘ┦称钒踩O(jiān)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ㄈ┦称钒踩O(jiān)督管理信息;
。ㄋ模┎话踩称芬约笆称钒踩鹿始安樘幮畔ⅲ
。ㄎ澹┢渌称钒踩畔。
第三章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jié) 食品生產
第二十八條 (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 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二十九條 (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符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yè)標準。
第三十條 (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guī)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jiān)控。
第三十一條 (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 (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內容包括:
。ㄒ唬┦称吩线M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guī)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情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ㄈ┦称窓z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情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ㄋ模┦称蜂N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ㄎ澹┎缓细袷称诽幚碛涗,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原因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 (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必須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 (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晰,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企業(yè)的名稱、地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 總則
1.1 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 要求
2.1 事故報告時限
2.1.1 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guī)的規(guī)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wèi)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 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 發(fā)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qū)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qū)、縣人民政府。
2.1.5 發(fā)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 發(fā)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 事故報告內容
2.2.1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
2.3 事故調查處理
2.3.1 事故發(fā)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guī)和北京市規(guī)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xié)助調查的人員。
2.3.3 事故發(fā)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fā)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tǒng)計分析,分析其發(fā)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 保衛(wèi)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tǒng)計分析,探尋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 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 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xù),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guī)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guī)和北京市相關規(guī)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guī)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 附則
3.1 本制度由保衛(wèi)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印發(fā)施行之日起執(zhí)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市、區(qū)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動態(tài),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yè)中,長期整體規(guī)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yè)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并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jiān)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復發(fā)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xié)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yè)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tǒng)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設備,并協(xié)助項目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并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匯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并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xié)助董事長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yè);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yè);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yè);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yè);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yè);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yè)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yè);
7)起重吊裝作業(yè);
8)拆除、爆破作業(yè)。
3.審批季節(jié)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用電安全
1、安全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絕緣是否破損;絕緣電阻值是否合格;設備的裸露帶電部分是否有保護;保護接地、接零是否正確、可靠等;
2、自覺提高安全用電意識和覺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命和財產安全,從內心真正地重視安全,促進安全生產。
3、要熟悉自己工作現場主空氣斷路器(俗稱總閘)的位置,一旦發(fā)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4、不能私拆燈具、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不要使用燈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并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fā)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俗稱漏電開關)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
5、確保電器設備良好散熱(如電腦、音響等),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6、珍惜電力資源,養(yǎng)成安全用電和節(jié)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當要長時間離開或不使用時,要確定切斷電源(特別是電熱器具)的'情況下才能離開。
7、帶有機械傳動的電器、電氣設備、必須裝護蓋、防護罩或防護柵欄進行保護才能使用,不能將手或身體進入運行中的設備機械傳動位置,對設備進行清潔時,須確保切斷電源、機械停止工作并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防止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消防安全
1、營業(yè)期間安全出口門禁止上鎖,嚴禁用其他物品將防火門卡住。
2、嚴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積物品。
3、禁止客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到營業(yè)場所;
4、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劃著火柴和未熄滅的煙頭是否落在煙灰缸外,用水將未熄滅的煙頭澆滅;
5、營業(yè)場所發(fā)現異味,煙燒焦味,電器燒焦味要及時檢查處理并通知相關部門;
6、每班的班后檢查,要對沙發(fā)的每一個角落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電器,電源是否關閉自查無誤后由本部門值班人員隨從檢查.確認安全后雙方在班后檢查記錄上簽名,最后關閉電源總開關,鎖好門方可離開。
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改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壓力容器是工業(yè)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guī),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xù),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yè)務部門匯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于1次,發(fā)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并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jiān)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制度_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制度規(guī)定04-04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4-25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1-22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2-15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8-27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