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guī)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qū)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xù)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fā)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yè)。
(三)發(fā)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fā)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 目的:
為進一步嚴格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強化日常監(jiān)管,提高食品企業(yè)生產條件和質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體系,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產企業(yè)信用檔案和監(jiān)管檔案,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基礎工作。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xx所有食品生產企業(yè)。
三、 內容:
(一)信用檔案的建立:食品生產企業(yè)信用檔案信息分為:企業(yè)基礎信息、表彰及不良行為記錄信息、信用等級的評定等方面內容。
1、企業(yè)基本概況:生產企業(yè)名稱、生產企業(yè)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企業(y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注冊地址、生產或經營地址(含托生產地址和跨省設立生產場地)、生產或經營范圍、郵編、聯系電話等;
2、嚴格執(zhí)行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產品的過程檢驗、出廠檢驗以及產品銷售記錄制度;
3、變更事項:《食品生產企業(yè)許可證》許可事項及登記事項變更情況記錄;
4、質量體系考核報告或認證證書及跟蹤檢查記錄;
5、監(jiān)督檢查、抽查記錄及跟蹤檢查記錄;
6、質量投訴、舉報核查和處理記錄;
7、重產品質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
8、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和整改情況報告;
9、表彰記錄、處罰記錄、不良行為記錄;
10、信用管理、信用評定記錄;
11、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檢查的其他記錄。
(二)信用檔案的'管理:企業(yè)信用檔案可與業(yè)務檔案統一管理,應做到及時更新和完善,保證企業(yè)信用信息實時、真實、準確、完整。
(三)信用等級評定:企業(yè)信用等級分為A級(誠信等級)、B級(基本誠信等級)、C級(警示等級)、D級(失信等級)四級分類管理;企業(yè)信用等級實行動態(tài)管理,食品生產企業(yè)信用等級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評定進行一次評定,滿分為100分,最低分為0分。得分在90-100分為A級,80-90分為B級,70-80分為C級,70(不含70)分以下為D級。
(四)激勵與懲戒:監(jiān)管部門可根據企業(yè)的信用情況實行分類管理對信譽好的企業(yè),應給予表彰和鼓勵;對被認定為警示等級的企業(yè),應加強日常監(jiān)管,督促企業(yè)完善生產管理,增強誠實守信意識,規(guī)范其生產經營行為;對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企業(yè),要增加檢查頻次。對嚴重失信行為或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必要時可向社會公布或曝光。
四、監(jiān)督與責任:
食品生產企業(yè)的工作人員,提供不真實的企業(yè)信用等級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違規(guī)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業(yè)信用檔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guī)范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guī)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yè),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yè)。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并將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企業(yè)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ㄒ唬┙ⅰ⒔∪踩a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ǘ┍WC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ㄈ┰O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ㄋ模┲饕撠熑恕㈨椖控撠熑、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ㄎ澹┨胤N作業(yè)人員經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芾砣藛T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ㄆ撸┮婪▍⒓庸kU,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yè)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及作業(yè)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ㄊ┯袑ξkU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的預防、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ㄊ┓、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fā)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yè),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向企業(yè)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y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ㄖ┕て髽I(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三)第四條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y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yè)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yè)并說明理由。企業(y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yè)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
企業(y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yè)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xù)。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yè)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yè)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jiān)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yè)在本地區(qū)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發(fā)現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椒ǘ殭囝C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ㄋ模⿲Σ痪邆浒踩a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ㄎ澹┮婪ǹ梢猿蜂N已經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guī)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ǘ┌l(fā)現建筑施工企業(yè)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fā)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ㄎ澹┰诎踩a許可證頒發(fā)、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yè)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yè)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xù)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y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yè)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ㄒ唬┥a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生產場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yè)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保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項目部,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門要發(fā)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guī)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guī)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yè)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fā)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yè)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yè)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企業(yè)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yè)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yè)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工種的班組安全教育和培訓。
3、企業(yè)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guī)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每兩年由發(fā)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應設指示牌。
4、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jiān)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yè)不得將施工作業(yè)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正在施工的樓內、倉庫嚴禁住人。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jié)、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fā)現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對施工現場、庫房等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必要時請示公司安全部門。
七、動火作業(yè)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yè)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yè)。
2、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yè)時,要先清理作業(yè)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米。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fā)出危險作業(yè)許可證之前,要對作業(yè)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fā)火警事故后,才能發(fā)出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4、動火作業(yè)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fā)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要了解該部位消防設施及防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jiān)督,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yè)。
8、動火作業(yè)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yè)現場,并監(jiān)視現場至少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對不申請危險作業(yè)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yè)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yè)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要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紀律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全面規(guī)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置圖規(guī)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wěn)固。作業(yè)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極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賬,每天由作業(yè)班長進行記錄。
4、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8、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yè)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xù),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guī)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yè)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可根據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十一、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zhàn)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結合本單位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十三、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傭。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有有效的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規(guī)定
1、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fā)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職工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并記錄存檔。
3、每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yè)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裁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副總裁負責分管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生產副總裁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
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特別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
四、催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五、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六、組織定期或者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者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參預制定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二、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jiān)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即將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三、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四、應當時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五、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六、負責監(jiān)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
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參預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議;勞動保護用品的審議。
八、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zhí)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的制度。
四、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fā)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五、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者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即將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六、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七、組織制定本部門執(zhí)行暫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者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者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三、負責檢查、監(jiān)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催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四、對本班組人員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五、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七、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二、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三、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四、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五、時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六、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七、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八、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二、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
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yè)。
三、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四、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yǎng)和合理使用。
五、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有權住手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
品;不違章作業(yè),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技術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裁、生產副總裁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者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置生產技術部總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jiān)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假日先后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 、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己藘热荩翰轭I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guī)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yè)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jié)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jié)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jié)假日先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yè)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鍋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北京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者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時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核:
一、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fā)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yè)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和北京市認可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七章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fā)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fā)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二、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fā)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一、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即將糾正。
二、由于設備設施、路線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即將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三、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即將向有關領導匯報。
四、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jiān)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三、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jiān)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jiān)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普通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北京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zhí)行暫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暫時用電路線。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章建造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第四十九條在各類項目施工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有效;
二、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責任;
三、施工人員憑身份證辦理公司暫時出入證;
四、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記錄。過程中的違章行為。施工現場必須有一位專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督。
第五十一條施工現場不得冒險作業(yè)。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溝、口、孔、洞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現場周圍實用電設施的,應采取斷電或者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條高空作業(yè)必須有切實可靠的防護措施;作業(yè)者必須有身體健康,有高空作業(yè)常識的人擔任。作業(yè)者不得飲酒;嚴禁拋擲工具、材料;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
第五十三章有下列情況,禁止高空作業(yè):
一、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二、登高梯子間距大于40cm或者捆綁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無人監(jiān)護的;三、作業(yè)面下方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離普通電線一米以外;普通高壓電線2。5米以外,無安全措施的;
五、天氣惡劣(如風6級以上、雨雪天氣等)影響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業(yè)器具不全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
第五十四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yè)。
第五十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的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生產性建造物做吊裝錨點;利用廠房預埋吊鉤進行吊裝時必須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施工現場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
第五十七條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經有關部門復查同意后,方可復工。
第十一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條危險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等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壞。因此,對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九條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別儲存;必須有明顯標識。庫存量不得超過有關安全標準;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兩本賬管理。
第六十條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領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主管部門兩人簽字,方可發(fā)放;使用后的廢液必須嚴格保管,定點回收處理。
第十二章勞動保護與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條依照《憲法》、《勞動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十二條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時,必須同時設計、審查、嚴守安全衛(wèi)生設施。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應參加項目的設計、審查、驗收。凡不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第六十三條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yè)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yè)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jiān)督安全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yǎng)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yè)。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guī)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jié)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zhí)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單位領導,部門經理,班組長等。
第三條會議主要資料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狀況的文字材料。
1,匯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二)認真聽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狀況,須向單位負責人請假。
第五條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務必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務必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tài):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會工作資料,完成任務狀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資料,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鉤。
第五條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我廠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順利達標,達到“四個為零”(工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促進生產持續(xù)發(fā)展,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廠各級干部和員工以及來廠從事各種工作的外來單位或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門、各車間、各班組應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適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則,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三、各級干部、技術人員以及每個員工都應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程和公司內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或不執(zhí)行。
四、建立以生產廠長(部長)全面負責安全工作領導體制,實行全員安全自主管理。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第一責任,各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所負責的專業(yè)及分管的工作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廠長安全責任制
1、廠長是本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廠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負責我廠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和設備安全,主持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檢查落實,負責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
2、每周召開會議,研究和安排安全生產工作。會上必須對上一周的安全生產工作做一小結,對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針對性的安排,并檢查落實。
3、組織落實全廠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思想宣傳教育。
4、負責組織本廠的安全檢查,落實到人,責任到位。制止并處注注理“三違現象”;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進行處理,對重復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5、負責組織本廠設備檢修時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實施,確保檢修安全。
6、負責提出安全生產所需投入資金計劃,經公司批準后組織實施,保護安全生產設施完整。
7、負責落實公司有關會議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負責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門的聯系與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況,提出安全管理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8、負責廢氣、廢水、廢渣達標安全排放。
9、發(fā)生事故積極組織現場搶救,采取相應措施,減少事故損失,組織事故分析,并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
注:“三違”是: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事故隱患,個人不推倒班組、班組不推到車間、車間不推到廠部、廠部不推到上級主管部門。生產副廠長安全責任制分管生產工作的副廠長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其主要責任:
1、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保證計劃及措施;在生產組織、考核、總結、獎懲的全過程中都必須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2、負責制定勞動條件差、危險性較大的生產或檢修項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檢查落實情況。
3、對生產造成威脅的重大隱患,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鑒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試驗和配備。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和演練。
5、對涉及工藝技術上的隱患,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6、負責制定天然氣等危險品產品儲存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并檢查落實情況。
7、負責廢水、廢氣、廢渣的達標安全排放。
8、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檢查出來的.整改項目;不定時的進行現場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9、制定防暑降溫保護措施,并檢查落實情況。
10、制定廠區(qū)內地表建設的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情況。
11、協助機修主管做好停產檢修時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12、發(fā)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參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機修主管安全責任制
機修主管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全廠機電設備、管道、線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責任:
1、貫徹落實礦有關機電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廠的機電管理細則、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設備維修規(guī)程;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2、督促檢查日常的設備點檢、巡檢、潤滑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檢查各種設備運行記錄,設備點檢記錄,做到真實、完整。
4、檢查機電設備的安全設施及保護裝置,保證其完整、可靠,發(fā)現損壞及時組織修復。
5、組織對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增強其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6、大型設備檢修和技術改造時,并組織實施。
7、參加廠里組織的設備安全檢查,尤其是窯爐供氣系統為主要檢查對象,對公司整個天然氣供氣系統和使用系統進行日常巡視和檢查。組織本廠每周一次的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8、經常深入現場,指導解決機電設備安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抓好主要設備的管理。
9、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時,配合廠長組織指揮搶救工作,對重大設備事故組織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按規(guī)定上報。
10、負責對零配件、加工件、型號、質量的驗收,對有可能造成設備事故的,有權拒絕使用。
車間主任安全責任制
車間主任是本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責任:
1、對新進工人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測評合格方準上崗。
2、認真貫徹落實本廠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上級領導指示,將本單位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到每個人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
3、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總結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做到及時整改,人員對查出的重復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
4、組織、指導、檢查班組標準化開展情況,使班組做到上標準崗、干標準活、交標準班。
5、組織本單位的安全學習活動,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
6、發(fā)生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礦領導,并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重復事故發(fā)生。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廠、部、工作區(qū)制定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位的責任。
二、熟悉本班組所用的設備、工具、電器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實行專人維護管理,每天班前對設備進行巡檢,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或采取臨時、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時報告工作區(qū)以確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組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并及時制止違章;督促班組成員正確穿戴勞防用品,對勞防用品穿戴不齊者,有權停止其工作。
四、負責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檢查,根據生產任務、操作環(huán)境和人員思想、身體狀況,具體布置安全注意事項,指定專人對離崗15天以上人員和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五、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于各級領導的違章指揮都應立即提出勸告,勸阻無效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做好文字記錄。如在處理重大生產事故過程中,某些環(huán)節(jié)或工作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工作時,必須要有部級以上領導在場指揮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工作,否則有權制止。
六、發(fā)生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公司并如實反映事故情況,不得隱瞞。組織好搶救傷員工作。
七、負責組織每周班組安全活動日和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預案和安全活動記錄。
員工的安全職責
一、按時上班,參加班前會,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勞防用品,檢查本崗位的設備、電器、工具及安全裝置,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開始工作。
二、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制度,不違章工作。必須做到:
1.知道本崗位機械設備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及發(fā)生意外情況時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應遵守的操作規(guī)程、制度和安全職責,并能熟練地操作。
3.知道本單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三、認真維護好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保持生產現場整齊有序,物流暢通。
四、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發(fā)現他人違章應及時勸阻,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工作,并及時越級報告。在處理生產事故過程中,某些工作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進行時,必須在班組長和其他干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工作,否則不能工作。
五、在生產工作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間要相互關心,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fā)現生產設備、工作現場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財產損失的明顯危害時,有權停止工作,立即報告。
六、發(fā)生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進意見,不得隱瞞事故。
七、工作時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時間打鬧、斗毆、干私活;禁止在危險區(qū)域內休息、閑談,嚴格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度。
八、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格禁止無證操作特種設備。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1、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決議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目標,審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安全檢查、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情況,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1.4、定期組織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計劃。
1.5、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決議。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對演練后的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7、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和各項專項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1.8、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參加基層安全生產活動。
1.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0、定期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qū)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企業(yè)標準的質量規(guī)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yè),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guī)定程序獲得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yè)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交持續(xù)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產業(yè)政策規(guī)定的.企業(yè)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具備和持續(xù)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huán)境條件和相應的衛(wèi)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yè)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yè)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guī)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yè)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guī)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yè)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yè)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yè)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guī)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企業(yè)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yè)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yè)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guī)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確保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事項,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和外來訪客,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所有安全生產事項。
三、制定程序
1.企業(yè)管理層確定制度編寫的工作組;
2.制定工作組收集、整理匯總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內部政策規(guī)定;
3.工作組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梳理和篩選,提出初步草案;
4.草案由企業(yè)管理層進行審閱、意見征求及修改,最終形成正式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5.制度發(fā)布后施行。
四、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內部政策規(guī)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五、制度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名稱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制度的目的
為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3.制度的內容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2)制定和完善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的主體和從屬關系,確定責任人、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和評估,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排查、調查和處理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建立信息快速傳遞機制和內部監(jiān)管機制,及時掌握企業(yè)生產安全情況。
4.責任主體
。1)企業(yè)內部所有員工;
。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3)生產部門;
。4)職能部門;
。5)環(huán)境保護部門。
5.執(zhí)行程序
。1)每個員工均需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2)各部門需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zhí)行,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
(3)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需及時更新安全生產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評估工作;
。4)生產部門需遵守安全生產程序流程和操作規(guī)范,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和演練;
。5)職能部門需積極協助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6)環(huán)境保護部門需監(jiān)督生產過程中的環(huán)境影響和污染排放。
6.責任追究
對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員工,將依據公司內部制度實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因安全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guī)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tài)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fā)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fā)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fā)生過死亡、重傷、職業(yè)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fā)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yè)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fā)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fā)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審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yè)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yè)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yè)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fā)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fā)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fā)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yè)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yè)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fā)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企業(yè)安全生產職責
1、企業(yè)法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
4、持續(xù)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yè)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yè)人員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規(guī)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jiān)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
1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責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進一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如下:
1、作業(yè)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yè)要求,并經設備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員必須做到“三緊”、“三不”、“一注意”:三緊:衣著緊身:緊腰、緊袖;三不:不系領帶、不戴手套、不戴手飾;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業(yè)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體是否有松動或脫落跡象。
4、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5、開料機更換鋸片時,必須鎖緊螺絲,弄清鋸片的旋轉方向,切勿反裝。
6、操作鑼機必須注意,主軸的旋轉方向,正確選用切,削刀具、刀頭鎖緊、螺絲必須加上保護墊及螺桿。
7、機器設備啟動前必須了解電源是否正常,并在機器最高轉速時方可進行作業(yè);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8、機器設備表面及工作臺面不得放置雜物。
9、落地風扇必須平穩(wěn)放置,遠離作業(yè)崗,轉動時風扇嚴禁移動。 10、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崗位作業(yè)員勞動強度不可超過11個小時。 11、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臺的所有安全防護裝置,熟悉設備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打火機等)進入生產區(qū)域或禁煙區(qū)。 13、酒后嚴禁上崗,因患病或服藥而影響身體狀況者嚴禁上崗。
14、領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嚴禁在砂磨設備上磨金屬材料,防止火花進入吸塵管道造成火災。
16、嚴禁非專業(yè)人員私自拆開與維護操作無關的配電系統、設備零部件。
17、嚴禁設備超寬、超高、超厚、超重、超負荷使用。
18、冷壓、熱壓機設備嚴禁邊上升(或下壓)邊送取板,嚴禁把手伸入其間,以免事故發(fā)生;立銑設備在小工件加工時采用工裝設備。
1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用大功率超線路負荷電器設備。
20、嚴禁使用帶有安全隱患、裸露接線板或電動工具。
21、清潔機器必須要機器停止,電源關閉的情況之下方可作業(yè)。
22、發(fā)現設備異;蛴衅渌kU因素,應立即停機或采取相應緊急措施,并向設備維修人員匯報。
23、機修人員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對機臺安全裝置,運輸設備(包括電梯)進行一次檢驗并做好記錄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對排塵(風)系統進行清掃、檢驗。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安全主任(匯同機電人員、各部門主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做好記錄(安全檢查表)上交總經理;各部門針對各自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位。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目的:
為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分工、權利、義務,維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規(guī)避事故風險,保障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
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yè)內所有員工、管理人員和外來人員。包括本企業(yè)所在的所有部門、分支機構和現場。
制定程序:
1.明確主管部門、組織起草人和協作人員;
2.制定初稿,調研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內部政策規(guī)定,收集企業(yè)內部意見;
3.提交初稿至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4.送至法律部門審核;
5.實施意見反饋,并經過修改完善最終版本;
6.制定正式文件,開始執(zhí)行。
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內部政策規(guī)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制度
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zhí)行程序、責任追究: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協作,達成安全生產的目標。
內容:規(guī)定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員工的個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工作流程、安全實際執(zhí)行情況和緊急情況的處理方式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zhí)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措施和員工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2.應急預案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通過事故預案的制定,預先制定應對措施,有效減輕和規(guī)避事故風險,減少損失。
內容:制定全面應急預案,明確各級應急人員職責和安全設施的健康檢查、維護和更新規(guī)則等。
責任主體:各級應急人員和安全設施的管理員。
執(zhí)行程序:各級應急人員執(zhí)行應急預案中的預案,并負責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和采取必要的措施處理。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3.工作場所安全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預防意外傷害和事故發(fā)生。
內容:規(guī)定工作場所內的安全設備、安全出入口、安全防護用品,對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和消除。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
執(zhí)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對事故隱患進行及時消除。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4.培訓和宣傳工作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全面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文化。
內容: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安排、每年的安全宣傳計劃和年度安全站評估等。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和員工。
執(zhí)行程序:各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人員組織宣傳和教育活動。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安全檢查制度
范圍:全公司
目的: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設施和工作場所,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標準。
內容:制定安全檢查計劃,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查。
責任主體:各級管理人員和安全檢查負責人員。
執(zhí)行程序:安全檢查負責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對不符合標準的部分進行整改。
責任追究:根據不同情況處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規(guī)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qū)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運輸的貨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
7、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fā)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fā)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yè)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guī)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總結經驗,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討論新技術的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
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受傷者的外傷應立即包扎止血,骨折應根據骨折部位就地取材,并轉移到安全地帶,死者也應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妥善安置。積極協助
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升級,最大限度減少傷害。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fā)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向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六、自然災害、突發(fā)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一旦發(fā)生自然災害、突發(fā)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2.報告:遇自然災害和突發(fā)事件,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遇異地自然災害和突發(fā)事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zhí)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并完成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運輸任務。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1-20
企業(y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4-25
企業(y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2-24
(精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7-10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7-11
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11-01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5-13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7-11
【推薦】企業(y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4-03
【熱門】企業(y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