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辦公司的必備常識總結
移民美國后,作為常駐居民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有不同的公司形式。但成立不同形式的公司,第一要考慮責任的問題,避免連帶責任。第二要考慮稅的問題。保險是非常需要的。 美國的公司形式,大約有下面幾種:
第一種,個人(無限責任)。完全是用個人的名義去做任何的生意,這種主要的問題就在于,是用無限的責任來承擔公司的債務。例如開一家餐館,同時個人名下有房產或者其他資產,如果出現(xiàn)訴訟問題,不單說餐館的投資,個人的資產也會承擔責任,因為是連帶責任。以個人名義經營不需要做任何注冊,但責任的問題沒有辦法保證。
第二種,合伙(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LP)。一般合伙人不需要注冊,和第一種一樣是連帶責任,風險非常大。另外一種形式叫LP即有限合伙人,是只投資不經營。一般合伙人會去經營,所以有時會先成立一個公司,用公司來做一般合伙人,用這種形式把連帶責任的問題解決。
第三種,有限責任公司(LLC,運營協(xié)議)。在美國,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是公司的形式,也可以是合伙人的形式,優(yōu)點是非常靈活,但需制定運營協(xié)議。有限責任公司無法做大,第一是沒有辦法上市,第二是沒有辦法發(fā)行股票。
第四種,公司(S公司、C公司、專業(yè)公司)。這也是在美國用得比較多的公司形式。專業(yè)公司比如會計師或者建筑師,需要專門的執(zhí)照才能做。關于S公司和C公司,其實成立公司時,并不分S和C,需要上市去融資和退出時,一般用到的是C公司,C公司相當于國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責任限制在當時投資公司的資金上,缺點是有雙重征稅,即公司層面的征稅和股東層面的征稅。S公司責任也限定在公司,但它在公司的層面不征稅,S公司最多只有100個人做股東,同時外國人不能作為股東。
移民美國后,作為常駐居民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有不同的公司形式。但成立不同形式的公司,第一要考慮責任的問題,避免連帶責任。第二要考慮稅的問題。
所以,一定要看企業(yè)發(fā)展到哪個階段,同時要達到何種目的,然后再選擇適合自己的.公司形式。公司成立以后,還有很多的問題要注意,比如公司需要董事會、股東、協(xié)議,以及發(fā)行股票等等。
另外公司要有非常清晰的記錄,不管以后是上市,或者并購,在對企業(yè)做評估或者做審計時,有清晰的企業(yè)記錄會比較容易。
在美國,任何企業(yè)都需要有一個商業(yè)保險,因為作為公司董事,有可能也會被股東訴訟。同時如果雇員在企業(yè)中有任何問題,也會提起訴訟,所以需要有雇員責任保險等。成立公司,保險是非常需要的。
雇傭時要有雇傭合同,以及最低工作一定要達到,另外工作時長也要有,加班要付加班費等等。同時在公司里要注意,美國對種族、性別、殘疾、宗教、國籍有任何的歧視,都可以提起訴訟。所以,在美國經營公司,一定要跟律師、會計師緊密配合,才能成功的經營下去。
從稅的方面來講,尤其是做房地產投資時會有稅的返還,這時會用到海外公司,比如說BVI,或者開曼群島、艾爾島等,這是從稅的方面去考慮,當然這都是一些比較復雜的多層架構,也需要和會計師及律師的密切配合。
一些投資移民者問,開公司是不是到內華達去開,因為它沒有征稅,或者去佛羅里達去,有沒有必要呢?這些地方可能會有一些稅的優(yōu)惠,但本身很少人會在這些地方運營公司,即便公司成立在別的州,最后在加州運營,還是要在當?shù)刈,必要性不是特別大,反而要成立兩個組織架構,最后還增加了一些費用。
【移民美國辦公司的常識總結】相關文章:
美國留學申請移民的途徑07-28
移民公司未來展望總結03-01
移民公司工作總結05-25
美國商業(yè)移民條件09-13
移民投資美國的注意事項07-04
美國留學申請的常識04-08
美國留學的小常識07-21
移民美國體會生活的意義08-08
移民美國社交生活禁忌介紹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