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園林綠化合同范文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現就南寧市二塘至武鳴縣高速公路段間的現有綠化帶景觀樹的替換與種植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雙方另行商定,如果沒有達成延期商議,以當地氣象信息為準。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負責將樹木苗種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乙方負責種植并養(yǎng)護(澆水、驅蟲)的管理形式組織施工。乙方負責養(yǎng)護的時間為合同期竣工后一個月,由甲方在該月份下旬進行驗收。
三、種植范圍
全程共計約50.5公里的高速路中間綠化帶范圍(注:路程為環(huán)城高速入口二塘→貴州/武鳴/河池→都南高速→武鳴/靈水/中國—東盟經濟園區(qū)→都南高速出口→武鳴)。
四、種植要求(品種及價款)
1、乙方負責在該高速公路綠化帶中央將原有的樹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間隔6米種上新的小葉榕或小葉女貞。(每天種植不少于800米,以簽訂日期起第二日計算);
2、甲方運送樹木的車輛在到達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車輛。甲方提供的樹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時,由乙方負責種植和一個月期間的養(yǎng)護;
3、樹苗的挖出及種植單價為共計為43元整;
4、乙方負責自行運土鋪設,土坑口規(guī)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維護好綠化環(huán)保的施工作業(yè),為上述不按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綠化面無積水,樹種成長率98%以上,長勢較好,無病蟲害;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指定的品種、規(guī)格和等級;
3、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綠化的養(yǎng)護管理,樹根面無積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后需交納3萬元人民幣給甲方作為押金,該筆押金在乙方進場施工
15天后,甲方將其款退回給乙方。如果簽訂合同后乙方遲遲不進場、延誤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斷,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
2、甲方在乙方簽訂合同后的第一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10000元人民幣,第二個月每5天以轉賬方式預付給乙方20000元人民幣。種植工程竣工后結清60%的種植工程款。種植驗收合格后10天內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養(yǎng)護期限屆滿驗收合格后結清尾款。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將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運輸樹苗(包括將新樹苗運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將替換樹苗運離開)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2、提供一臺噴水車及一名司機給乙方調配,因噴水車輛故障維修、事故處理及司機工資等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協(xié)調施工環(huán)境;
3、甲方必須在乙方種植樹苗竣工后三日內負責種植竣工驗收。在護理期限屆滿前三天內進行護理驗收;
4、非因乙方種植的原因導致的樹種死亡的,由甲方負責提供多余樹苗給乙方種植。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挖出的`樹苗及運來的新樹苗沿路上、下車搬運;
2、乙方種植樹苗驗收達不到標準或是乙方種植不當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每段時間會派現場代表進行質量監(jiān)督,工程質量出現質疑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聽侯處理意見。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變更,簽證認可;
3、乙方負責派項目經理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做好施工組織計劃,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優(yōu)質量完成工程任務;如乙方一個月內完成甲方獎勵2萬元給乙方;
4、灑水車輛運輸所產生的油費及過路費由乙方支付,灑水車產生的其他費用乙方不理。
八、違約責任
自簽訂合同起工期為2個月,如乙方惡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長一天,處以500元罰金,如工期連續(xù)延長,則取消該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臺風、下雨等天氣原因造成無法作業(yè)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甲方違約責任:如上述條款中甲方構成根本違約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經履行種植的樹苗對應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乙方違約責任:無權要求甲方支付未種植的樹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fā)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fā)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guī):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北京市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guī)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規(guī)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fā)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fā)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jiān)理
6.1 監(jiān)理單位名稱:
6.2 監(jiān)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監(jiān)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fā)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fā)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fā)包人工作
8.1 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fā)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fā)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huán)衛(wèi)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xù): ,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fā)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fā)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fā)生: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發(fā)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fā)生:
因發(fā)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fā)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fā)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向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提出報告。發(fā)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xié)議如下:
(1) 發(fā)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fā)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jiān)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fā)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19.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fā)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采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fā)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fā)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fā)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fā)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fā)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fā)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xù)后 日內,發(fā)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fā)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fā)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fā)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fā)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fā)包人向承包人發(fā)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fā)包人、監(jiān)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xié)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fā)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xié)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xié)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fā)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fā)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fā)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xié)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xù)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fā)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fā)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fā)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yǎng)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fā)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jié)按原設計品種、規(guī)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yǎng)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 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fā)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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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guī)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注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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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總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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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xiāng)林業(yè)管理站(或縣林業(yè)局),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xiāng)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事業(yè),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樹苗、__樹苗、__樹苗的栽培發(fā)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畝__分土地作為__苗圃,地點在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零__月,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樹苗__株,樹苗__株,__樹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__樹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樹種__斤,__樹種__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以上;__樹__秧__株,__樹秧__株,,樹秧長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元,第二年撥給__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斤。甲方向乙方撥kuan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樹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厘米;__樹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徑不少于__厘米,。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樹苗價格為__樹苗__元,__樹苗__元,__樹苗__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tǒng)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fā)苗提單向購方發(fā)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驗,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于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xù),銷售樹苗款按__:__分成,甲方得__%,乙方得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guī)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給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向購方發(fā)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fā)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xiāng)林業(yè)管理站(或縣林業(yè)局)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縣__鄉(xiāng)__村__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發(fā)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公司部分環(huán)境景觀綠化工程的設計與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xié)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養(yǎng)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工程價款。
1、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_____萬元整,竣工后據實結算。
2、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采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yǎng)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養(yǎng)護等全部內容。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后可順延工期。
四、工程支付。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guī)格及質量。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和質量管理。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fā)生,后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養(yǎng)護苗木 個月,其間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等的簽證。
2、協(xié)調好各專業(yè)與綠化施工之間的關系,如因甲方協(xié)調出現問題停工或延誤工期,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3、工程竣工后組織工程驗收,并按合同約定審定竣工結算。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guī)范進行施工。
2、現場施工中,如有設計及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后實施。
3、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xù),服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和管理,費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
5、施工應服從甲方及監(jiān)理統(tǒng)一管理及協(xié)調。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6、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對施工現場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負責清運綠化所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購,到現場后,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
2、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后,才能進場。進場后,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zhí)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guī)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
十、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養(yǎng)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yǎng)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yǎng)護期的《綠化工程養(yǎng)護計劃書》。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托乙方養(yǎng)護(簡稱養(yǎng)護),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養(yǎng)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xù)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xù)。
3、委托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yǎng)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yǎng)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松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yǎng)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yè)技術人員鑒定確認與季節(jié)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yǎng)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jiān)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fā)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yǎng)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范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說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yǎng)護方法。
d、統(tǒng)一著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yè)。
e、每逢重大節(jié)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yǎng)護記錄,建立綠化養(yǎng)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yǎng)護費按平均___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____m2,綠化養(yǎng)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jié)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yǎng)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后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yǎng)護費用。
b、養(yǎng)護區(qū)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布置節(jié)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后甲方應先預付60%用于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yǎng)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yè)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xié)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臺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yǎng)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發(fā)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現場業(yè)主代表:承包方項目經理:
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
監(jiān)理單位主要對該工程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合同管理和組織協(xié)調工作。但涉及工程造價變更、確定等事務以及工期順延等事務,必須得到發(fā)包人及工程現場業(yè)主代表的認可,方有效。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_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圖紙設計范圍內及業(yè)主指定的相關內容。
五、工程造價暫定(萬元),其中暫定金(萬元),業(yè)主預留金(萬元),結算時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約定執(zhí)行。
六、履約保證金:承包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發(fā)包方支付相當于工程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過程中,發(fā)包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承包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發(fā)包方依約、依法解除本合同,則發(fā)包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如發(fā)包方損失大于履約保證金數額,則承包方還需要向發(fā)包人賠償差額部分。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fā)包方:
1.合同簽訂后_三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施工圖_三_份。
2.組織承、發(fā)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七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三__份。
二、承包方:
1.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送發(fā)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自200_年__月__日開工至200年_月__日竣工驗收通過。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承包方提出簽證要求,發(fā)包方予以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需要達到下列標準:
1、綠化種植部分符合《江蘇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規(guī)定的優(yōu)良標準。
2、土建及安裝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工程規(guī)范、規(guī)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fā)包方派駐代表的監(jiān)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工程要求對于工程觀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進場前需提供實物樣板,并經發(fā)包方認可后方可進場施工;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發(fā)包方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2.承包方在地下隱蔽構筑物情況不明時,應謹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承包方對地下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留存照片,經現場監(jiān)理及發(fā)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現場照片作為隱蔽資料的一部分。
4.承包方施工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避免安全事故,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的人員及設備用于環(huán)境衛(wèi)生的保潔;施工單位有義務對現場道路進行保潔與保護,如有污染或損壞則需無條件修復完整,否則發(fā)包方將委托其他單位修復,所需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guī)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綠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須提供一年內詳細養(yǎng)護管理計劃及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即成為養(yǎng)護期內考核檢查之依據。如承包人養(yǎng)護工作不力,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則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承包方未能及時養(yǎng)護,發(fā)包方有權另找其它單位養(yǎng)護,其費用由發(fā)包方從質量保證金(又名養(yǎng)護期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補齊。
四、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具有相應施工項目施工資質,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總包單位必須提供相應材料并必須取得業(yè)主書面認可后方可施工。
2、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施工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3、對于業(yè)主指定分包單位,總包單位可以取得分包合同造價的%作為配合費。但同時應承擔與己方相關部分的質量責任。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該工程無預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到監(jiān)理確認工程量的50%,綠化部分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70%,土建部分付至90%,余款審計完畢養(yǎng)護期結束后付清。
二、本合同造價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
單價根據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子目投標單價一次性包死,投標單價中已包含施工單位完成該項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潤、稅金及風險與養(yǎng)護維護費用。結算時單價不予調整,總價根據實際子目和數量調整。暫定價和預留金部分施工前由業(yè)主組織相應專業(yè)施工單位另外招標比價確認,總包單位可推薦符合要求的專業(yè)分包單位參加。該部分施工內容由中標單位和總包單位簽訂指定分包合同,合同價款計入總包合同。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28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fā)包方提交審計機構審計,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拖延責任。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A區(qū)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分包等事項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該勞務施工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華潤鳳凰城三期A區(qū)一標段綠化工程及二期C區(qū)綠化工程的養(yǎng)護。
第二條、工程勞務施工承包范圍:
長沙華潤鳳凰城項目三期北區(qū)一標段綠化工程的勞務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綠化養(yǎng)護和二期C區(qū)綠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綠化養(yǎng)護。本工程圖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中所有綠化種植及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人工費。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綠化植物進場后的人工卸貨和場地內短途運輸、人工挖樹坑、栽植(喬灌木、綠籬、花卉、綠地等)、竣工前的養(yǎng)護等一切費用。
第三條、合同價格:
圖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中的所有工程量。
1.華潤鳳凰城三期北區(qū)一標段綠化工程勞務施工按:綠地面積(面積按現場實際種植面積為準)每平方米壹拾陸元計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養(yǎng)護期和鳳凰城二期C區(qū)一年期養(yǎng)護為總價包干,符合質量要求后按總價壹拾陸萬元計。
3.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宿舍居住,宿舍內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擔、大型機械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合同內工期、質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自總承包單位外腳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驗收。乙方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甲方的施工總工期計劃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施工,不得延誤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幣1000元處罰并補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和費用賠償。
2.乙方施工時應嚴格按照綠化工程施工規(guī)范和操作要求進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因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法: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使之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源接駁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乙方進場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員宿舍,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組織本工程相關圖紙會審,審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實施計劃,協(xié)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5.負責現場施工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的情況下,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畢提出報告后進行審核和批準復工。整改時間仍記載工期內。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嚴格按照現行的各項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承擔因乙方質量缺陷、工期延誤因素對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2.本工程嚴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如現場發(fā)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第雙方進入現場施工,甲方有權采取勒令停工、驅逐出現場或解除合同等行動,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現場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爭議
進場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費;春節(jié)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過驗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價款的80%;竣工決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節(jié)前付清。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a.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b.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條、合同解除
1.發(fā)生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過五個工作日仍未完成計劃內工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進場施工。
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出現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或對甲方造成媒體曝光等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應協(xié)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甲方根據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除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終止。
2.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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