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級建造師掛靠風險
數據統(tǒng)計顯示:我國建筑業(yè)施工企業(yè)有10萬多個,從業(yè)人員3600多萬,而這么龐大的隊伍中取得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建造師卻只有幾十萬左右,遠遠跟不上市場的需求。建造師報考人數逐年增加,通過率率卻逐年降低。隨著工法管理工作的不斷推進,施工企業(yè)的重視和認識程度也逐年提高,申報數量和入選國家級工法的數量逐年增多。
建造師考試歷經十余載,建造師人數達到幾十萬人,但依然供不應求,需求缺口巨大。
2015年1月份,新《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已經開始實施,替代了原有的,老的資質標準已經實行了14年,可以預見新標準在未來可以說實行的時間應該比較長,那么對于這個標準來說,有兩點對于建造師這塊有影響。
第一個影響就是對于現在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來說,需要有一定數量的建造師才能夠獲取相應的資質,那么對于這個資質來講他的檔次很多。不同的檔次建造師的數量是不一樣的。新標準的這一塊涉及到建造師的數量有所提高,可能專業(yè)性更強一些,要求我們人員的素質更高一些。
第二個,由于我們建造師這塊涉及到的專業(yè)比較多,整體來講,建造師的各個方向,在新的企業(yè)資質標準當中已經明確,那也就是說需要什么樣的資質,企業(yè)必須要配備多少專業(yè)的建造師,現在已經明確了。那么應該說新的資質標準對我們廣大公司人員來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標準出臺后,建造師的需求又將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同時,新標準對建造師的專業(yè)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要求,這將使企業(yè)在人才引進和培養(yǎng)方面有所變化,建造師中建筑專業(yè)一家獨大的局面會被逐步改變,機電和市政專業(yè)的建造師將有更多選擇。
中介
1)和一些人的觀點有些不一樣,我并不認為中介就是“壞的”,要抵制的,他們的存在很必要,一來他們?yōu)槲覀兲峁┬畔,二來他們對各種注冊流程很熟悉,會詳細的介紹給我們聽,讓我們少走彎路,同時對不同省份的注冊政策比較了解,避免我們因為不了解而掛進一些難轉出的省份。但是是否有“黑心中介”?什么是“黑心中介”?我并不認為壓低價格的中介就是“黑心中介”,因為他們的目的是“達成交易”,就像我們畫圖時,目的是“賺錢,早點完成工作”,那么什么是黑心中介?我認為主要是沒有自己的原則,僅僅充當一個傳話筒,對一些基本的規(guī)則不遵守,譬如三年一次付款、建設廳遞交材料時付清全款、合同起算時間最遲自遞交材料時起算等等,這種沒有原則的中介,幾乎可以斷定,后面達成交易后發(fā)生什么問題他一定先把你撇在一邊,因為他心中沒有原則,心里想的就是他們那點中介費,至于他的“客戶”,抱歉,他心中沒有“客戶”這個概念,這樣的中介我建議大家都不要搭理,讓他自生自滅吧。
2)企業(yè)的需求是剛需,這是毋庸置疑的,其次企業(yè)是基于自身利益考慮的,而非基于“公平”,但是企業(yè)的合同可以反映一個企業(yè)的態(tài)度,我曾和幾個企業(yè)談到過合同的階段,但是有些企業(yè)的合同真是“霸氣外露”啊,幾乎全是“我們”違約要如何如何,他們違約如何如何都輕描淡寫,譬如因為一些情況需要我們蓋章我們要無條件配合什么的,導致我們證被注銷賠個十萬八萬什么的,中間如果國家社保聯網我們要退錢什么什么的,我覺得這樣的合同如果是經中介的手,那么我們不妨看看中介的態(tài)度,如果中介對你表示這樣的合同“合理”,那么這個中介你也可以不用搭理他了,因為他現在無法保證你的利益,后面拿錢、拿回注冊章什么的,指望他還不如指望一個3歲小孩,3歲小孩還會長大,還會懂事,他們這輩子只懂得坑蒙拐騙。
3)好的中介。我也曾遇見過好的中介,開始說實話我確實是急著想早點掛出去,所以和很多中介都聊了,有好心的中介讓我如果不是非常急用錢,就等這整新證出爐的風過去,他們做這么多年知道,大部分時候是市場缺證而非缺企業(yè),只有在新證出爐的那幾個月,才是這種情況,也告訴我最低多少錢,否則不要出手,告訴我付款方式要堅持,告訴我哪些省不好轉出等等,我想這樣的中介有自己對行業(yè)的堅持,結果反而是獲得大家的信任,大家證愿意從他手中掛出去,至少我相信,中間真有點問題,譬如保證當場拿到錢,后面拿回章,甚至后面協助你轉注冊等等,這樣的中介都是相對可靠的。
合同
其實掛靠合同本質是違法的,這意味著即使你和企業(yè)真的發(fā)生糾紛,你也無法拿著合同去告他,這一點大家可以百度一下網上的案例或問自己公司的法律顧問或人事部門的人,基本是被法院駁回訴訟的,所以不要以為你在合同里寫的多嚴密多嚴密,其實,這些都是看看,核心是確保事實上(而非合同條款上)你能做到以下幾點:1)順利拿到你們約定的所有錢;2)拿回章的概率大,而且是真章,不是蘿卜章,即使退一步考慮是蘿卜章(因為我們無法鑒別章的真?zhèn)?,這個企業(yè)本身也是可靠的,發(fā)生事故的概率小或者即使發(fā)生事故,這個企業(yè)的規(guī)模讓你能相信他能搞定一般的事故,而不牽連到你。
企業(yè)的選擇
選什么樣的企業(yè),不同的人心中有不同的標準,如果要抽出一些共同點,我認為有如下幾點:
1)省份合適:如下幾個省轉出,據我了解省建設廳會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新疆,西藏,內蒙,福建,重慶,湖北、遼寧等。
2)地方合適:最好是大城市,原因有三點,(1)觀念問題:大城市一般市場經濟較發(fā)達,會以市場經濟的眼光看待“掛靠”這件事,觀念上認為效率很重要,所以一般不愿糾纏在“刁難你轉出”這件事上,他們可能更多精力在找業(yè)務上;(2)城市越大,和地方上的政府部門(如建設局什么的)瓜葛就小,這點對我們掛證的也是有好處的,原因我想大家都明白;(3)在你到期或其他原因考慮轉出時,客觀上大城市的企業(yè)也更容易找到人來替代你,這樣他“出于情非得已”而刁難你不給轉出的情況會下降很多;
3)企業(yè)本身合適。什么樣的企業(yè)合適?我想大家心中的標準千差萬別,我只說1點:雖然合同在法律層面價值不大,但若是企業(yè)草擬的合同,可以反映他如何看待掛靠人員,如果條文是一味的擠壓類,明顯不公平,那么后面即使條文被你不斷的修改,那么也可以說這不是一個合適的企業(yè),因為在他們心中,你們和他是對立的,而非合作的,一個不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搭上一個把你當做對立面的企業(yè),如果又是一個一味“撇清責任”的中介,并且在一個陌生的城市,相隔遙遠,任何一個階段出點什么差錯,我們基本上就自己哭去吧。
掛靠的心態(tài)
應該說經過這半個月的事情,我反而不急著掛靠了,因為經過這么多信息的沖擊,我慢慢有了自己的理性認識:
1)我確信近期價格一定不會大跌,而后面一定會回漲,我確信中介和甲方對你底線的挑戰(zhàn)是沒有底線的,所以自己要hold住自己的心,因為我明白自己現在越急,或許后面就不是急,而是哭了;
2)掛靠是一件需要理性對待的事情,而非靠感性的一個“急”字能解決的,“急”則“犯錯”,真的不僅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你真的能否拿到錢的問題,是在一定程度上你允許了別人以你的名義做事,但你卻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是你職業(yè)生涯會被別人如何描繪的問題,是你在睡著的情況下有否可能被警察帶走的問題,是你3年后能否從容轉出來的問題,你若自己覺得無所謂,那么想想你的家庭吧。確立自己的原則和底線,不要被一時的“急”給毀了。
3)駁斥所謂的“時間成本論”,有人說推后一個月掛出去,那么實際上時間成本一個月就值一萬塊,那么堅持這幾萬塊的價差有什么意義呢?這種計算方式就是那種沒文化的人的計算方式,3年后你還能拿到多少錢的掛靠費你能預計?3年后還能不能掛靠你能預計?所謂時間和價值的關系是巴菲特告訴我們的投資要關注的第一要義,我們換一個思維方式:往后掛一個月價格就上漲一萬,我們就能多掛一萬塊,你愿意期待3年后的一萬塊,還是1個月后的一萬塊?
幾點倡導:
1)理性看待掛靠這件事,自己要有原則,沒有原則自己的利益只會被甲方+中介一步步蠶食,一個只懂退步的人,最后會被人逼的退無可退,你的態(tài)度決定了中介和甲方對你的態(tài)度,同樣是掛靠,或許你的退讓讓你失去的不僅是開始的合同金錢,還有后面的拿錢可靠性、是否給你一個蘿卜章、對你轉注的刁難等等,因為你是一個習慣退讓的人,甲方在非得用章或其他情況需要在你和其他同是掛靠人員中作出選擇的時候,他不捏軟柿子,難道挑硬的捏?軟柿子的形象,或許就讓你給甲方留下一種不捏不爽的感覺。
2)堅持自己的付款方式:遞交材料當天付清全款,類似后面拿不到尾款的情況論壇里帖子不少見,不要自己考個證,因為急著出手或貪那多1、2萬塊錢,結果落得個給他人做衣裳的后果,什么先付一半,再付一半的,什么注冊公示后再付款的,什么一年一付的,提出這些付款方式的中介首先就是我們要抵制的,因為他們是沒有原則的人,只是一個傳話筒,我們不需要傳話筒類型的中介,要知道,你是在一個陌生的城市進行一件法律不保護你的事情,中介類似你的導游,一個心中沒有原則的導游,除了宰客賺錢,估計腦袋里也沒有別的了。
3)堅持合理的出手價格,價格不能靠中介,只能靠我們自己堅持,因為這涉及的不是他們的利益,而是我們自己的利益,我們要自己維護,我們要hold住多少的底線,我一人說了不算,大家自己保持自己的底線,大家齊心,才能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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