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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考考試民法90個核心必考點
【民法核心必考點1】根據《合同法》第339條規(guī)定,委托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當事人對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權益歸屬沒有約定的:1、專利申請權屬于研究開發(fā)人;2、研究開發(fā)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3、研究開發(fā)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民法核心必考點2】根據合同法第340條規(guī)定,合作開發(fā)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當事人對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權益歸屬沒有約定的:1、專利申請權由合作開發(fā)人共同享有;2、合作開發(fā)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3、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注意與第1點的區(qū)別
【民法核心必考點2】按份共同保證指保證人分別或共同與債權人約定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份額。若僅保證人之間約定了承擔保證責任的份額,而無債權人參與約定,仍為連帶共同保證,而非按份共同保證。注意:按份共同保證必須是保證人分別或共同與債權人約定的,如果是其他情形,皆為連帶共同保證!
【民法核心必考點4】連帶共同保證有兩種方式:1、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2、未約定保證份額。注意:在連帶共同保證中,保證人的追償權具有順序性即連帶共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應先向債務人追償,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民法核心必考點5(1)】根據訴訟時效規(guī)定第21條規(guī)定,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保證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承擔保證責任后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核心必考點5(2)】注意:由于保證債務為從債務,從屬于主債務。同時由于保證債務與主債務屬于兩個債務。故保證人對債權人享有兩種抗辯權:1、保證人自己的抗辯權;2、保證人可以援用債務人的抗辯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6】根據合同法第228條規(guī)定:“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及時通知承租人!苯Y論:擅自出租他人之物,只要不屬于非法轉租,租賃合同有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7】非法轉租指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根據《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16條規(guī)定,非法轉租房屋租賃合同的,次租賃合同無效。但是,若出租人自知道之日起6個月沒有表示異議,推定其同意轉租,此時非法轉租就轉化為合法轉租!
【民法核心必考點8】根據物權法第191條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真題}2009年卷三第55題注意:此法條非常重要
【民法核心必考點9】在連帶共同保證中,保證人之間關于內部份額的約定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僅對保證人之間的分攤請求權具有效力。注意:共同保證人關于內部分攤份額的約定無需債權人同意即可生效,只是不能對抗債權人而已!{真題}2005年卷三第85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10】保證期間的確定:有約定的按約定,未約定的,無論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均為6個月,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下列兩種約定不產生約定的效力:1、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為6個月。2、直至本息還清時為止,視為約定不明,為2年。
【民法核心必考點11】根據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注意:只有這三種情形能夠導致格式條款無效,除此之外再也沒有了!
【民法核心必考點12】解除與撤銷的區(qū)別有三:1、合同的效力不同?沙蜂N的合同具有效力瑕疵;[關注學法網(xuefa5)讓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彎路]而解除的合同無效力瑕疵。2、行使方式不同。撤銷權須以訴訟或仲裁方式行使;解除合同僅須發(fā)出解除的通知。3、法律效果不同。撤銷后合同自始無效,撤銷均具溯及力;解除后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民法核心必考點13】善意占有和善意取得的區(qū)別:1、善意占有中的善意的內容,指占有人雖為無權占有,但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自己的占有欠缺占有的權源。2、善意取得中的善意的內容,指第三人不知道交易屬于無權處分。注意:此為二者的核心區(qū)別,需要重點區(qū)分。
【民法核心必考點14】根據物權法第245條的規(guī)定,占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1、請求人為占有人 2、被請求人為侵奪人或繼受人 3、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奪 4、須在侵奪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結論}沒有侵奪就沒有占有返還請求權 [真題]2012年卷三第8題B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15】由于制作電視節(jié)目需要大量作品,著作權法為電視臺規(guī)定了法定許可權。根據著作權法第43條規(guī)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fā)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但是有例外,根據第46條規(guī)定,電影、電視劇、錄像制品即使已經發(fā)表,也不享有法定許可權!學法網(xuefa5)司考必備!
【民法核心必考點16】根據擔保法解釋第116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結論:雖然未支付定金,但因主合同已經履行,所以合同已經生效。真題:2010年卷三第14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17】根據著作權法第45條第1款的規(guī)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有權禁止未經其許可的下列行為:1、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轉播;2、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制在音像載體上以及復制音像載體。這是關于廣播組織權的規(guī)定。
【民法核心必考點18】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結論:因無權處分訂立的買賣合同,若無其他效力瑕疵,該買賣合同有效。無權處分不影響買賣合同的生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19】根據侵權責任法85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真題:2009年卷三第54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20】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規(guī)定:"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這是關于表演權的規(guī)定。表演權可分為兩種公開表演行為:1、活表演;2、機械表演(如:航空公司購買正版錄音制品后在飛機上播放供乘客欣賞即屬于機械表演,侵犯表演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21】根據繼承法第33條規(guī)定,繼承人未放棄繼承的,不僅要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還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稱為概括繼承。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其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的法定義務,稱為限定繼承。真題:2009年卷三第67題A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22】合同法第229條是關于買賣不破租賃的規(guī)定。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新的所有權人應法定承受原租賃合同。所謂法定承受,就是什么也不需要做,什么也不需要說,原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維持不變,自動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更換成新的所有權人。
【民法核心必考點23】物權法第27條是關于占有改定的規(guī)定。占有改定包含兩個約定:1、第一個約定,動產所有權移轉的約定;2、第二個約定,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成立委托、保管、租賃、承攬、借用等合同關系,受讓人基于該合同關系取得動產的間接占有,以代替現實交付。
【民法核心必考點24】物權法第15條是關于訂立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區(qū)分原則。據此,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不發(fā)生轉移;但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因未辦理過戶登記而受影響,只要雙方當事人對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就應認定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25】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真題:2012年卷三第10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26】注意:購買光盤(正版還是盜版在所不問),用設備播放該光盤,屬于對光盤上的音樂作品的機械表演行為。[學法網(xuefa5)司考必備]在歌廳播放,屬于公開表演,應經著作權人同意,否則屬于侵權。同理,用MP3播放器播放的音樂,也是對作品的機械表演行為。
【民法核心必考點27】根據婚姻法41條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結論:夫妻離婚時,先用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不夠的,男女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民法核心必考點28】在發(fā)生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民法核心必考點29】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11條的規(guī)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民法核心必考點30】商業(yè)廣告可以構成要約,在司法考試中只會涉及發(fā)出旨在訂立買賣合同的商業(yè)廣告。這就需要我們依照要約的構成要件來判斷某一買賣合同的商業(yè)廣告是否構成要約。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的規(guī)定,該商業(yè)廣告只要包括買賣的主體、標的、數量,就符合內容具體而特定的標準。
【民法核心必考點31】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yè)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核心必考點32】根據民法理論,為了保護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利益,對民事行為能力的認識錯誤不受信賴保護。[學法網 xuefa.com 與法律人共成長]并且,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利益優(yōu)先受保護。{真題}2012年卷三第3題D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33】著作權法一個原理是:禁止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如復制、表演、出租、信息網絡傳播等),但不禁止對作品的擅自接觸(如閱讀、欣賞)。著作權不直接控制他人對作品的接觸。{真題}2009年卷三第16題A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34】根據民法理論,有些同學認為債權人撤銷權和無效是矛盾的,既然是無效的,干嘛還撤銷。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隨著民法理論的發(fā)展,民法學理論上日益采用"多重法律因果關系說",所以在司法考試中,他們是可以并存的。[真題]2006年卷三第51題AB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35】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第23條規(guī)定,1:在買賣合同中,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具有質量瑕疵,買受人可以主張出賣人承擔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2:減價請求權系形成權,即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時,無須出賣人的同意。注意:此知識點非常重要,需重點把握!
【民法核心必考點36】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當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權:1.加工承攬合同的定做人。2.貨運合同的托運人。3.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權;沒有約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權。4.保險合同的投保人。【真題】2009年卷三第11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37】在試用買賣中,認可屬于形成權,是否認可是買受人的自由。下列四種買賣不屬于試用買賣:1.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2.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3.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調換或者退還標的物。
【民法核心必考點38】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第14條,1.在途貨物買賣的標的物系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時起,風險轉移。2.在途貨物買賣的標的物若為種類物,在特定化于該買賣合同中之前,即使合同已經成立,風險也不轉移。公式:合同成立+種類物特定化=在途貨物買賣合同風險轉移。注意:此考點非常重要
【民法核心必考點39】行紀合同的特征是:1、行紀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2、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托人進行貿易合同。3、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所委托的事務。4、行紀人為委托人的利益辦理委托事務。5、行紀人只能是經過批準的經營行紀業(yè)務的企業(yè)組織。[真題]2009年卷三第61題A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40】僅四種人享有出租權,其他著作權人不享有出租權:1.電影作品的著作權人;2.以類似攝制電影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如電視劇、有獨創(chuàng)性的mtv)的著作權人;3.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人(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4.錄音、錄像制品的制作者!菊骖}】2009年卷三第64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41(1)】根據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民法核心必考點第42(2)】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關注學法網(xuefa5)讓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彎路]5.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第25條,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予以支持。
民法核心必考點43】根據合同法第53條規(guī)定,下列兩類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的;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害的責任的!咀⒁狻繜o論這兩種免責條款采用的是格式條款還是個別協(xié)商條款,也無論其免除的是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均屬無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44】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yè)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核心必考點45】注冊商標具有下列四種情形,由商標局宣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無效。1.違反商標法第10條;2.違反商標法第11條;3.違反商標法第12條;4.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的(指以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提交偽造的申請書取得商標注冊)。
【民法核心必考點46】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1.當事人為了訂立合同而接觸或磋商。2.一方因過錯違反協(xié)助、照顧、保護、通知、保密等先合同義務。3.給對方造成合理的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締約費用及利息;為準備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及利息;喪失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所遭受的損失)
【民法核心必考點47】《物權法》規(guī)定抵押權人(于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后)、質權人、留置權人(在質押期間、留置期間)有權收取(抵押物、質物、留置物)的孳息,但并非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權。注意:是有權收取孳息,因為在未就所收取的孳息實現擔保物權之前,并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48】根據民法通則第93條的規(guī)定,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務;2、具有管理的意思(指管理人知道管理的系他人事務,并欲使管理的利益歸屬于本人);3、管理人對事務的管理并無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真題]2008年卷三第55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49】根據合同法第329條的規(guī)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而根據技術合同解釋第10條規(guī)定,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就為合同法第329條所稱的情形!【真題】2012年卷三第16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50】根據合同法第195條的規(guī)定,贈與合同成立后,若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贈與人有權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贈與義務。但對于已經履行的部分,不得反悔。[結論]贈與人的窮困抗辯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51】保證期間的確定:有約定按約定,未約定保證期間的,無論一般保證或連帶保證,保證期間均為6個月。但有例外:1、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為6個月。2、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為2年
【民法核心必考點52(1)】根據商標法第53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啟動商標侵權案件。利害關系人包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在發(fā)生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核心必考點52(2)】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民法核心必考點53】根據物權法第174條規(guī)定,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等。結論:抵押權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毀損滅失后,抵押權人仍可對其代位物行使抵押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54】根據物權法第97條規(guī)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注意}三分之二以上包含三分之二。此法條非常重要!
【民法核心必考點55】例:甲的手機為乙所盜,乙將手機借給丙使用。1.乙是無權的間接占有人,丙是無權的直接占有人。2.甲既可對乙,也可對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結論: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既包括無權的直接占有人,也包括無權的間接占有人。
【民法核心必考點56】無因管理與無權代理區(qū)別:1在無權代理中,行為人是以本人的名義進行活動的,而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并不以本人名義實施管理行為;2無權代理發(fā)生本人的追認,經本人追認的無權代理為有權代理,對本人發(fā)生效力,而在無因管理中,不發(fā)生本人的追認,本人是否接受不影響效力。
【民法核心必考點57】根據民法理論,代位權的構成要件: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到期;[學法網 xuefa.com 與法律人共成長]2、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到期;3、債務人怠于(未起訴或者未申請仲裁)行使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并因此損害債權人的債權;4、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性的債權。注意:必考
【民法核心必考點58】根據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1條規(guī)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該點非常重要
【民法核心必考點59】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注意:“過分高于”請參照《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規(guī)定!
【民法核心必考點60】根據合同法第329條的規(guī)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而根據技術合同解釋第10條規(guī)定,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就為合同法第329條所稱的情形!【真題】2012年卷三第16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61】根據《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2條規(guī)定,專利糾紛案件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真題:2006年卷三第19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62】根據成立的依據,法人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根據成立的基礎,私法人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是指以人的結合為基礎成立的法人。社團法人包括1、企業(yè)法人;2、不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法人;3、部分社會團體法人(如法學會)。財團法人在我國僅指基金會法人!
【民法核心必考點第63】關于善意取得,需強調:1、在不動產善意取得中,若不動產登記簿上存在異議登記、抵押登記、預告登記,則第三人不能為善意,不能發(fā)生善意取得不動產無權的效力。[學法網(xuefa5)司考必備]2、善意取得所有權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在考試中,只需要已經約定以合理的價格受讓!
【民法核心必考點64】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11條的規(guī)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民法核心必考點65】相鄰權與地役權的區(qū)別是:1、相鄰權基于法律規(guī)定產生;地役權主要通過約定產生。2、相鄰權的取得均為無償;地役權的取得有償無償均可。3、相鄰權的內容是請求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便利(通行權、采光權);地役權所能提供的便利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
【民法核心必考點66】根據民通意見第131條規(guī)定,受益人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主要是利用不當得利進行投資所產生的收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即國家予以沒收,而不是返還給受害人。[注意]規(guī)定雖有不妥,但考試必須以此為準!{真題}2007年卷三第7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67】根據民法理論,好意施惠不成立合同關系,不得主張違約損害賠償。好意施惠關系本身雖不排除侵權責任的成立,但須有獨立的侵權事實發(fā)生,否則,僅一方當事人違反好意施惠中的約定或者承諾,不構成侵權。[真題]2010年卷三第1題A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68】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的規(guī)定:監(jiān)護人應當履行監(jiān)護職責,保護被監(jiān)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jiān)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jiān)護人的財產。{結論}舉輕以明重,對被監(jiān)護人財產的處理尚且如此,對被監(jiān)護人活體器官的捐獻更應作嚴格的限制。[真題]2011年卷三第2題B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69】在下列四種情形下,房屋承租人不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1、房屋共有人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2、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3、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4、第三人不知房屋已經出租而善意購買房屋,且已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的。
【民法核心必考點70】過錯相抵(混合過錯):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0條的規(guī)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違約方主張扣減相應的損失賠償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是全新的規(guī)定,請予注意
【民法核心必考點71】根據合同法第109條的規(guī)定,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支付金錢債務的,除非債務人死亡沒有遺產(或者債務人破產)或者金錢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經過,債權人均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該支付金錢的債務。[結論]金錢債務不發(fā)生履行不能。{真題}2012年卷三第1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72】撤銷權可明示或者默示拋棄,且一旦拋棄,撤銷權消滅。合同法第55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民法核心必考點73】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guī)定可知,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僅受害人享有撤銷權,欺詐人不享有撤銷權。根據合同法第55條的規(guī)定,撤銷權適用1年的除斥期間,應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真題]2009年卷三第56題AB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74】根據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保留所有權買賣)關于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guī)定適用于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結論]保留所有權買賣僅適用于動產買賣,不動產買賣無適用的余地,不動產買賣仍以過戶登記為所有權移轉的生效要件!關注學法網(xuefa5)讓在司考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彎路!
【民法核心必考點75】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58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yè)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據此,對于企業(yè)法人的責任能力,應采用"名義說"。此點雖然很簡單,但很重要!
【民法核心必考點76】法定抵銷權人主張抵銷的,應當發(fā)出抵銷的通知(書面、口頭均可),通知到達對方時,產生抵銷的效力。法定抵銷權為形成權,抵銷權人為抵銷時,無須對方當事人的同意。抵銷時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核心必考點第77】債務承擔的效力:1、就已經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的債務,原債務人脫離該債務關系,不再是債務人,也不對債務受讓人履行債務承擔擔保責任。2、抗辯的援用。債務受讓人有權援用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不僅包括抗辯權,還包括債務已經消滅、部分消滅的抗辯)。
【民法核心必考點78】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5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所有權保留,在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買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出賣人造成損害,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2、未按約定完成特定條件的3、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
【民法核心必考點第79】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42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于試用買賣。1、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2、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3、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調換或退還標的物。學法網(xuefa5)司考必備!
【民法核心必考點80】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28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結論]補償性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不能并用!
【民法核心必考點81】根據物權法第202條規(guī)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結論]1、抵押權雖為支配權,但抵押權適用訴訟時效2、若抵押權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期間經過,抵押人獲得抗辯權,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3、屬于強制性規(guī)定,約定無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82】根據民法理論,合同保全中的債權人撤銷權功能在于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不是增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所以債權人只能撤銷債務人負擔債務之后的處分行為,而不能撤銷之前的處分行為! [真題]2012年卷三第15題A.B.C選項 [真題]2007年卷三第54題D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83】根據民法通則第24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注意]民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是不同的概念。民事行為是上位概念,民事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合法民事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民法核心必考點84】根據合同法第53條的規(guī)定,下列兩類免責條款無效:1、免除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的責任的;2、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害的責任的。[注意]無論這兩種免責條款采用的是格式條款還是個別協(xié)商條款,也無論其免除的是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均屬無效!
【民法核心必考點85】根據合同法第415條規(guī)定,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注意]報酬與費用是不同的概念。在行紀合同中,行紀人有權請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但行紀費用由行紀人自己承擔。{真題}2009年卷三第61題B選項
【民法核心必考點86】根據專利法第24條的規(guī)定,申請專利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在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1、在國家政府主辦的或承認的國際展覽上首次展出的;2、在規(guī)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fā)表的;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漏其內容的。
【民法核心必考點87】根據合同法第253條的規(guī)定,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真題]2006年卷三第53題
【民法核心必考點88】債務承擔的效力:1、就已經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的債務,原債務人脫離該債務關系,不再是債務人,也不對債務受讓人履行債務承擔擔保責任。2、抗辯的援用。債務受讓人有權援用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不僅包括抗辯權,還包括債務已經消滅、部分消滅的抗辯)。
【民法核心必考點89】根據繼承法第18條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人、限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繼承法意見第36條規(guī)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見證人。
【民法核心必考點90】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7條的規(guī)定,因產品侵權而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兩個限制性條件是:1、生產者和銷售者明知缺陷存在,仍然生產、銷售。2、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后果。[真題]2011年卷三第67題C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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