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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辦提醒:考試時勿帶違禁品
10月自考第一周考試已經平安結束,對于即將到來的第二周考試,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要繼續(xù)秉持誠信的精神參加考試,同時防止出現無意違規(guī)的情況,尤其是手機、復習資料等違規(guī)物品不要在考試時隨身攜帶。
根據以往考試的經驗,總有考生在考試時因為不小心將手機隨身攜帶而遭到處理。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將視為作弊,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此外,有些考生喜歡在開考前看一些復習材料,而這些紙質材料在考試時也不允許隨身攜帶,否則將構成作弊。
雖然在帶手機或復習材料參加考試的考生當中,未必都存在主觀作弊的意圖,但只要手機帶在身上,其行為就已構成作弊。有些考生因為不重視考規(guī),總以為手機放在兜里,只要不拿出來就不會被發(fā)現,但這樣的行為本身就為自己埋下了隱患。以前就有考生把手機關機裝在兜里,但關機后鬧鈴仍然可以正常啟動,在考試時手機鬧鈴突然響起;還有的考生在答題時手機從兜里掉落,被監(jiān)考人員發(fā)現。
考試院自考辦負責人介紹,在以往發(fā)現的違規(guī)案例中,類似的無意違規(guī)行為占據一定比例,有些考生是因為不了解相關考試規(guī)定;有些考生是因為疏忽大意,考前忘了把手機隨書包放在指定位置。判斷考生行為是否構成作弊,并非是按考生的主觀意圖,而是依據考生的客觀行為?荚囈(guī)定是為給所有考生創(chuàng)造公平的考試環(huán)境,考生不能因自己沒有主觀作弊意圖就不重視考規(guī),違反考試紀律,那樣必將得到相應的處罰。
除手機外,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考生平時使用的涂改工具及U盤等物品,也都屬于不得帶入考場的物品。這些物品由于平時經常使用,考生在考試前一定要注意將其放入書包里,并存入指定位置,千萬不要在無意間將其隨身帶入考場。
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老師提醒,考生參加考試時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帶貴重物品,以防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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