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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物包拯的故事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歷史人物包拯的故事,共大家欣賞。
包拯(999-1062)自希仁,蘆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進士。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他28歲中進士,曾先后任天長、端州、贏州、揚州、廬州、池州、開封等知縣、知府,出使過契丹,還在刑部、兵部任過職,在財政部門做過副使、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jiān)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yǎng)老人。幾年之后,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xiāng)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上訴。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辈痪糜钟腥藖砜馗妫f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你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這個盜賊聽罷又是吃驚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臺,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幾十倍的硯臺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制造。一年過去,他沒有拿一塊硯臺回家。
任滿后,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鼐┤伪O(jiān)察御史里行,又改監(jiān)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jié)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一起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于充實和鞏固邊防!庇终埱蟪⒅匾曢T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jié)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于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殘害百姓。并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于是無言以對。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后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fā)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納施行。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復,F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減少,那么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干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一個月的費用,一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睕]有得到答復。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于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并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于包拯在開封府執(zhí)法嚴明,鐵面無私,敢于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zhèn)兌贾腊,親切稱呼他為「包特制」。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褂瞄惲_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兒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5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薦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官復原職,移任江寧府知府,朝廷召任權知開封府,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jié)不到,有閻王爺包老!币郧暗闹贫纫(guī)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筑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fā)大水,包拯于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背①浌倮舨可蠒,有“奏儀”十五卷傳于世。
人物生平
早年至孝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jiān)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yǎng)父母。幾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xiāng)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歷職有績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制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慶歷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于十一月被任命為監(jiān)察御史里行,改任監(jiān)察御史。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御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于充實邊境守備!庇终埱笾匾曢T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并重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fā)的情況。此后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于慶歷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包拯小像(宋濂書傳)
慶歷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陜西轉運使。
慶歷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遼朝在鄰近邊塞地區(qū)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fā)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qū)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guī)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被授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他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徵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鑒。又上言天子應當明于聽取采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幸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當時,張貴妃(溫成皇后)的伯父張堯佐被任命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節(jié)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任命,或者選擇宣徽、節(jié)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
皇祐四年(1052年)三月,外任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復。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布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干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么供給的人數就多了!睕]有答復。數月后,轉任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并加刑部郎中。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么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么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并不是為自己和后代邀寵考慮的!”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彼埱蟛脺p內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jiān)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蹊田奪牛
包拯畫像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由于買土豪的財產,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處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里,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后,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日后,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并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為政
包拯以廉潔著稱,他執(zhí)法嚴峻,不畏權貴。任監(jiān)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一千六百余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jiān)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jiān)閻士良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王逵。王逵曾數任轉運使,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錢物。激起民變后,又派兵捕捉,濫用酷刑,慘遭其殺害者不計其數,因而民憤極大。但王逵與宰相陳執(zhí)中、賈昌朝關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睞,故有恃無恐。為此,包拯連續(xù)七次上章彈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責仁宗說:“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則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剛直,朝野震動,輿論洶洶,朝廷終于罷免了王逵。
此外,包拯還彈劾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時,包拯又先后彈劾利用職權賤買富民邸舍的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職。由于包拯敢于彈劾權幸,當時社會上出現了“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彈矣。’‘包彈’之語遂布天下”。
對于有才干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如楊纮、王鼎、王綽三人皆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和轉運判官,因任內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江東三虎”之稱。后受守舊權臣的忌惡,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轉運使等“監(jiān)司”官。包拯雖由守舊派人物王拱辰薦為御史,卻不為政派所囿,極力主張復用三人,終于使楊纮、王鼎、王綽先后又被起用為荊湖南路轉運使、河北路提點刑獄、江西路提點刑獄。
包拯在經“慶歷新政”之后,也提過一些改革建議。如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對年滿七十歲者應強令致仕,以解決冗官問題。他還主張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同時應選練精兵強將,訓練義勇,以充實邊備,防御契丹。他向仁宗建議:“不必分文武之異,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當考以應敵制勝之略,詢以安邊御眾之宜”,然后“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條陳《七事》,建言應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又奏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懇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時弊,故多為朝廷所采納。包拯還特意奏上《進魏鄭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納魏徵之諫的故事為龜鑒。
任地方官時,包拯也善于體察民情,興利除弊,因而頗有政績。任京東轉運使時,他曾巡察各地訪問貧困冶鐵戶,并據實情申報轉運司,豁免了這些戶所欠的官鐵,同時又鼓勵有能力者開爐冶鐵,發(fā)展生產。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疏;菝窈印;菝窈右卜Q蔡河,原自東京至通許(今屬河南),直達淮河。后為了水運之便,又自新鄭引閔水匯入,使之流量大增。時惠民河常漲水為患,大水時“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qū),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濫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筑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將所有跨河修建的樓臺、花園、水榭全部拆毀,使河水得以暢通。有些權貴持偽增步數的地券與包拯相爭,包拯皆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示其偽,并上朝劾奏,要求嚴懲。
任三司使期間,包拯改變了過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種封藏于倉庫供皇帝用的物品,都從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難。包拯特此設立市場,公私實行公平買賣,此后百姓不再受到侵擾。原來司里吏員欠下金錢布匹,大多受到監(jiān)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連帶拘禁了他們的妻子兒女,像這一類情形的包拯都釋放了他們。
執(zhí)法
包拯尤為人稱道的是其斷訟執(zhí)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長縣時,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農人至縣衙,狀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無財利可圖,故包拯推斷此事必屬怨家的報復行為,于是命農人宰牛賣肉以引罪犯上鉤。宋代宰殺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見牛主殺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縣衙首告,遂自投羅網,疑案立破。
包拯執(zhí)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廬州是包拯的家鄉(xiāng),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為可得其庇護,干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為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后,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為。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由于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借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于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
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系請托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執(zhí)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
包拯的嚴于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xiāng)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xiāng)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為他日累乎!笨梢娝麨楣偾凹创_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
端州以產硯著名,端硯歷來是文人士大夫尋覓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時不僅革除了諸前任在“貢硯”數額之外,加征數十倍,以飽私囊和賄賂權貴的流弊,而且任滿離去時“不持一硯歸”。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時,在包拯及其子孫墓中僅發(fā)現一方普通硯臺而無端硯,也足證史載之確。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如此說,而且還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訂立了《家訓》。將《家訓》鐫刻于石碑,豎立于堂屋東壁,以昭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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