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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倉庫管理制度
基本職責
1.及時、準確維護庫存管理系統(tǒng),確保倉庫物品的帳,物一致,倉庫區(qū)域劃分明確,物料標識清楚,
2.與公司密切配合,做好產(chǎn)品的調(diào)度工作,切實履行物料儲備和配送的物流職能,并及時向公司反饋產(chǎn)品的短缺或過量等異常情況;
3.定期或不定期向財務部報告部品存貨質(zhì)量情況及呆滯積壓物料的分布。
4.做好倉庫各種原始單證的傳遞、保管、歸檔工作;
貨物出倉
1. 貨物出倉,必須有成品出倉憑《銷售訂單》辦理;
2. 貨物出倉,需由提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3. 嚴禁用白條出倉或擅自從倉庫借用物品。確需借用,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或其授權(quán)人員批準并約定歸還日期(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4. 未經(jīng)許可,除經(jīng)管倉庫倉管員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送貨/提貨人員需在倉管員的陪侍下進出倉庫,搬運完畢,不得在倉庫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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