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合同法關于請假制度
勞動保障部于2015年1月10日在其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通知對職工制度工作的計算工資折算辦法了。是通知全文。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fā)20153號
各盛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guī)定,全體公民的節(jié)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jù)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shù)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如下:
一、制度工作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shù)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用人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規(guī)定的11天法定節(jié)假日。據(jù)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fā)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fā)20008號)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xx-xx年一月三日
【合同法請假制度】相關文章:
請假制度03-07
勞動合同法休假制度05-11
考勤 請假制度05-19
請假休假制度06-29
學生請假制度11-06
學校請假制度11-03
中學請假制度11-02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06-07
請假考勤制度04-07
日常考勤與請假制度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