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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工作責任狀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李巖海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jiān)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jiān)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1、車輛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2)、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15年3月1日
紅旗小學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崗雙責”制度是指每位在崗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每一項具體行為中,都負有保證學生生命安全和教育管理學生的雙重責任。因此,教師的第一天職應該是在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前提下的教書育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關于安全問題的各項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樹立“安全無小事、個個抓安全”意識,特制訂本責任狀。
1.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把學校安全工作當作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
2.班班建立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做到責任明確不含糊,責任細化不遺漏,全體教職工要警鐘長鳴,樹立安全無小事,人人抓安全的意識。
3.各班主任每日(上、下午)上課前要密切關注該班學生數(shù),了解調查清楚不在班上課學生的去向,實行點名制;密切關注該班在校生病學生的情況,妥善安置好該生(送醫(yī)院就診或送回家交給家長);密切關注該班學生課間活動情況(杜絕學生做危險游戲或打架等);密切關注學校各類建筑物和設施可能造成對該班學生的危害性,要做到眼勤、腳勤、耳靈(多聽學生反映的情況),如有危險信號及時妥善處理;
4.各班主任每周要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交通、水電、游戲、飲食、等)
5.各科任教師上課時除配合該班班主任做到“第三條”外,檢查作業(yè)或提問等因學習原因或其它原因,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錢或物)學生,要加強自身師德修養(yǎng),減少或杜絕因過失而出現(xiàn)的安全事故。
6.各班主任必須密切關注當天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隱患,放學后負責站路隊事宜,如有安全隱患必須立即處理。
7.定期集中收繳學生攜帶的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密切關注該班學生攜帶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班做到制度過硬,相互檢舉,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查收。堅決杜絕校園惡性案件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現(xiàn)校園惡性案件,將對班主任和相關責任人視情節(jié)和后果給予處罰。
8.認真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堅決杜絕校園內大面積爆發(fā)傳染病事件的發(fā)生。
9.加強班級公共財物的保管工作,出現(xiàn)人為損壞或失盜現(xiàn)象的,將按價賠償,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0.教師必須嚴格執(zhí)行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班級大型活動、外出活動必須報告學校審批,禁止各班參加校外各種一切不安全的活動。
11.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凡是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不得參加“文明級班級”的評比,班主任不得參加先進個人評比。
12.學校后勤人員定期對學校的校舍、設施、圍墻、廁所及用電用水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班主任 : ( )年級( )班
校長簽名: 科任老師簽名:
后勤人員:
學生乘坐校車交通安全責任狀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yǎng)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上車。
3、班主任、教師要教育、督促學生下車后按時回家。 家長方面:
1、保證讓學生乘坐學生專用車,不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fā)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徒步的學生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尤其是六年級以下的學生更要做到無縫交接;
4、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騎自行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不許在人行道上騎車,自行車出現(xiàn)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利津縣第二實驗學校
2011年11月25日
學校與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校方職責: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協(xié)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并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家長職責:
1、負責對孩子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
2、每天向孩子、車主了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并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和簽名確認手續(xù)。
此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zhí)一份。
校方: 家長:
2015年2月26日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狀
為了加強對學校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簽訂此協(xié)議。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xù),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幼兒、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處理。堅決不帶“病”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必須在60公里/小時以下),上下幼兒一律?吭诎踩、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xiàn)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四 、堅決不準超速行駛(時速必須在60公里以下)。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五、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堅決不準請人代駕。
六、幼兒、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幼兒、學生的生命安全。
七、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違反上述協(xié)議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
司機簽字:
撫順縣馬圈子鄉(xiāng)九年一貫制學校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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